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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事故与旅游安全的关系

发布时间: 2021-06-21 08:12:02

❶ 人为旅游安全事故的概念是什么它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顾名思义,在旅游途中的安全事故
是由于人为造成的就是“人为旅游安全事
故”
比如:游客爬树掉下来摔了、
游客违反交通法规出了事故、旅游途中由于司机的麻痹大意出事故了、旅行社抽风要游客相互打架等等,
只要不是自然灾害都可以列入人为

❷ 如何预防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对旅游产品要素的安全评估。旅行社是组织旅游产品的龙头,要对所采购的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产品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估资料备案上报,严禁采购不合格、没有资质、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素产品。
二是加强对旅游者的安全教育。以零团费、负团费的危害为主题对旅游者进行全国性的大规模案例教育,使旅游者认识到零团费、负团费将给自身造成的风险与伤害,扫除零团费、负团费存在的土壤。
三是加大旅游保险投保力度。以宣传贯彻《旅行社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旅行社责任险的统保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增强旅游安全的保险保障能力。
四是在旅游旺季进行旅游交通事故的专项治理。在我国,旅游运营车辆管理不规范、司机疲劳驾驶、不规范操作、危险路段等是造成旅游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要排除以上安全隐患,应该向欧洲学习,对旅游车、旅游司机的准入资质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管,同时对旅游司机的单次行车时长、特定旅游线路的行车资质等进行限定,并积极鼓励游客对旅游司机和车辆进行安全投诉。
五是严厉打击零团费、负团费等恶性经营行为。对零团费、负团费的操作者和所涉及的旅行社,取消其相关的旅游资质,强化旅行社之间的连带监管。
六是加强旅游合同管理。对旅游格式合同进行严格监管,要求组团单位将旅游要素,尤其是旅游购物点、购物次数、发生额外行程的违约责任等条款内容明确列入合同,以提醒旅游者谨慎购买旅游产品,慎防陷入低价陷阱。
七是建立旅游暗访制度。通过暗访调查旅游企业的经营情况,对违反旅游相关法规和国家安全法规的旅游企业进行严厉的制裁与处罚,发现一家查处一家,规范和调整旅游行业的经营模式。

❸ 旅游安全事故的等级怎么划分的

你好、、、、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名游客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业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名游客以上30名游客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业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名游客以上10名游客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业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名游客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业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❹ 近几年来国内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实例有哪些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

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


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

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

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7.13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主要表现在:


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


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

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


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4月30日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辆旅游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翻入路边100多米落差的谷底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

❺ 关于旅游安全事故的一个问题。谢谢。

你在考导游证?依我的判断,这道题一般只会出在简答题或者问答题里,论述题很少会出现的,除非是综合性的论述题。
我是这样理解的,旅游安全事故构成的三个必要条件已经写的非常清楚了,范围就是“自然和人为的原因引起的”,而且这个有关当事人不仅仅是旅行社,也包括旅行者或者间接的责任人,不过一般来说,自然原因引起的事故如果你作为旅行社一方没有及时预告通报给旅客知晓,那么就是你的责任。或者旅客知晓后仍然一意孤行前往危险的地方发生安全事故,他就要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❻ 旅游安全事故的类别

以下是安全事故的划分标准,旅游安全事故也是以此为蓝本的!希望对楼主有用!一般安全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较大安全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安全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大安全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参考相关资料的回答,希望对楼主有帮助!希望采纳!谢谢!

❼ 旅游安全事故问题

一、事故等级划分: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旅游事故分为:
(一)轻微事故指事故中造成旅游者轻伤,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下;
(二)一般事故指事故中造成旅游者重伤,经济损失一万元~十万元;
(三)重大事故指事故中造成旅游者重伤致残或死亡,经济损失十万元~一百万元;
(四)特大事故指事故中造成旅游者多名死亡,经济损失在一百万元以上,且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

二、安全事故基本处理方式
(一)交通事故(如撞车、翻车等)
* 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抢救重伤者,如不能就地抢救,应立即打电话给急救中心将伤者送往就近的医院抢救;
* 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交通和治安部门派人前往处理;
* 迅速向旅行社报告(事故地点、原因、经过、所采取措施、伤亡情况等);
* 做好其他旅游者安抚工作(事故原因查明后要慎重向旅游者作说明);
*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事故原因调查、向保险公司理赔等);
* 事故处理后写出书面报告上交。
(二)治安事故(如偷盗、抢劫)
* 保护旅游者人身和财物安全;
* 组织抢救;
* 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案;
* 及时向旅行社报告听取指示做出下一步处理;
* 安抚旅游者情绪;
* 写出事故报告;
* 协助做出善后处理。
(三)火灾事故处理(在饭店、交通工具或公共场所等)
* 应立即报案;
* 迅速通知领队及全体旅游者;
* 组织旅游者迅速疏散撤离致安全地方;
* 引导旅游者自救;
* 处理善后工作。
(四)事物中毒事故
* 导游人员或领队应严格遵照旅行社规定在旅游团定点餐厅用餐;
* 提醒旅游者注意卫生不要随意买小摊贩的食物;
* 注意用餐过程,发现不合卫生要求的食物饮料等应立即责成餐厅更换;
* 应迅速将患者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并设法让中毒者催吐多喝水加速排泄毒性;
* 立即上报旅行社追究餐厅责任,如事故较严重还需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实施通报。

三、急重病处理
(一)一般急重病
* 在交通工具上应请求工作人员协助和寻求医生抢救,并通知下一站急救中心和旅行社准备抢救;
* 在病患者身上寻找急救药物让其服用缓解病情;
* 如在游览途中应马上终止活动迅速将患者送往就近医院;
* 通知本组团社和当地地接社,请求帮助;
* 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及抢救过程中应要求领队和亲属在场,如需动手术要征得亲属和领队的同意让其签字;如患者是国际救援组织的投保者,导游应提醒领队或亲属并协助与该组织的代理机构联系;
* 妥善保管有医生签字的诊治、抢救及动手术的书面材料,以便作为善后处理的依据;
* 如患者是外国公民还应及时通知该国驻华使领馆,并协助其办理延长签证、分离签证、更改交通票等手续;
* 处理好善后工作如:探望患者、协助理赔、费用结算等;
* 写出详细书面报告。
(二)重大疾病(非典、登革热、霍乱等)
* 发现疑似,即迅速报告本社领导和应急小组;
* 马上报告当地医院及传染病防治中心,并采取措施及时将患者实施隔离,减少传染机会;
* 应急小组迅速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共卫生主管部门汇报听取指示;
* 实施出团前及旅游途中测量体温制度(含导游、领队、司机),建立健康登记表并保留资料三个月;
* 导游人员应关注参团游客身体状况,并严格实行首见报告制;
* 严格选择住宿及就餐地点并尽量实行分餐或自助餐制;
* 旅游车辆必需配备体温测量器并按照政府的有关要求进行车内消毒,加强卫生管理,旅游车车牌号码和旅游线路必须存档3个月;
* 旅客名单登记表应有家庭住址、联络电话等详尽内容并保留三个月以便有关卫生机构随时跟踪复查。

四、旅游者死亡处理
* 保护现场,以便查明死因;
* 及时报告旅行社以便旅行社出面组织善后工作;
* 立即通知死者亲属,如亲属不在中国国内由就近的驻华使领馆通知其家属前来处理后事;
* 导游人员应协助办妥有关证明“抢救经过报告”、“死亡证明书”、“死亡鉴定书”由主治医生签字后,一式数份,分别交给旅行社、领队、死者亲属保留;
* 清点遗物应有同行人员或使领馆人员和我方人员在场,如果必要可请公证人员到场,清点完毕后要列出清单、签字确认、办理公证并将文件备案留底;
* 遗体处理:如需解剖须经家属、领队、或使领馆同意并做出书面确认;
对遗体处理应尊重家属意见,可就地火化也可运送出境,但应说服尽量进行火化处理;
若就地火化须持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法医的“死亡鉴定书”,到民政部门开具“火化证明”;
如须将遗体运送出境,则除上述证明文件外,还须由医院出具“尸体防腐证明书”,及防疫部门
检疫后出具的“棺柩出境许可证”,并进行必要的装俭;
可视情况举行简单的追悼会,追悼会议式应尊重对方习俗及宗教习惯;
* 事后应协助家属进行理赔手续;
* 写出全过程书面报告。

五、保险理赔
游客意外事故及疾病发生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是最后环节,分为:旅行社购买的旅游意外险和客人自己购买的商业性保险。旅行社购买的意外险由公司旅行社按照规定及程序与保险公司接洽办理索赔;客人自行购买的保险由客人或亲属直接与保险公司办理,旅行社应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流程说明:
1) 一般较轻微事故或失误可在分公司一级迅速解决;
2) 较大事故可由组团人或分公司经理直接向质检和营运总监反映共同解决;
3) 重大事故将由总监会同分公司经理向股份公司副总或总经理反映,由上级给予指示解决;
4) 发生重大事故对外口径统一由总监一级把关决定,导游或组团人员不允许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参考文献:广东中旅资料。

❽ 旅游安全事故

这个方向性太大了哈 我就只有简单的依据例子来说明处理办法! 旅游安全事故 : 其实 只要没有死人 都好解决 !!旅行社一般在客人出发前 都会给客人买旅游意外保险 虽然金额不大 但是 在出现旅游事故的时候 是大作用的! 一般导游遇到情况后 都会给办公室的人打电话 立即报告保险公司 这个很方便的 如果在旅游途中 游客受伤 却没有承保的 这个很麻烦 所有的费用都由旅行社来担任 如果有死亡的话 看是哪方的责任了 旅游事故 一般分 小型旅游事故 中型旅游事故 大型旅游事故 小型的旅游事故 一般是有2人左右轻度受伤 中型的 一般是 6-8人 中度受伤 大型的旅游事故 一般是1-3人死亡
一句话 旅游的 一定要记得买保险啊 不怕一万 就怕万一 .....

❾ 旅游安全事故的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与有关人员应全力以赴,进行救援,采取一系列不可能的手段,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务损失,把事故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保护旅游者的基本权益,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 在旅游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中,应恪守保护旅游者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为第一位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要遵循下述基本原则:
(1)、迅速处理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2)、属地处理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原则上由事故发生地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3)、妥善处理善后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处理善后事宜,尽量避免事故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1)、立即报告。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带团的导游人员应立即向所属旅行社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报告后,要及时上报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保护现场。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定要配合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方面,严格保护事故发生地现场。
(3)、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查。当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地方旅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经营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救护等方面,查清事故原因,组织对旅游者进行紧急救援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4)、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旅游经营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导游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尽力保护事故现场并在领导指导下做力所能及的事。

❿ 在旅游中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主要有哪些

  1. 食品安全事故。

  2. 治安事故。

  3. 交通事故。

  4. 火灾事故。

  5. 摔伤、挤伤等。

  6. 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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