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问题如何解决
『壹』 旅游中注意的安全问题
一、要带个小药包,外出旅游要带上一些常用药,因为旅行难免会碰上一些意外情况,如果随身带上个小药包,做到有备无患。
二、要注意旅途安全,旅游有时会经过一些危险区域景点,如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在这些危险区域,要尽量结伴而行,千万不要独自冒险前往。
三、讲文明礼貌,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对人都要有礼貌,事事谦逊忍让,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四、爱护文物古迹,旅游者每到一地都应自觉爱护文物古迹和景区的花草树木,不任意在景区、古迹上乱刻乱涂。
五、要尊重当地的习俗,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许多少数民族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和习俗忌讳。俗话说:“入乡随俗”。在进入少数民族聚居区旅游时,要尊重他们的传统习俗和生活中的禁忌,切不可忽视礼俗或由于行动上的不慎而伤害他们的民族自尊心。
六、要注意卫生与健康,旅游在外,品尝当地名菜、名点,无疑是一种“饮食文化”的享受,但一定要注意饮食饮水卫生,切忌暴饮暴食。
七、警惕上当受骗,目前社会上不存在着一小部分偷、诈、抢的坏人,因此,“萍水相逢”时,切忌轻易深交,勿泄“机密”,以防上当受骗造成自己经济、钱财上的损失。
八、周密的旅游计划,即事先要制定时间、路线、膳宿的具体计划和带好导游图(书)、有关地图及车、船时间表及必需的行装(衣衫、卫生用品等)。
九、谨防传染病:
公共场所患有流感的人可通过谈话、打喷嚏、咳嗽等将细菌或病毒传染给他人。另外,车厢内的拉手、椅背扶手、车窗等部位,均有检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的报道,因此要牢记常洗手。
在外出时要注意,保证自己及家人出行顺利,平安旅游,健康旅游。
祝你旅行愉快!
『贰』 怎样叙述旅游景区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依法整治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消费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决定:
一、取消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5A级旅游景区资质。
经查,山海关景区存在强迫游客烧香等欺客宰客现象,擅自更改景区门票价格,环境卫生脏乱,设施破损严重,长时间无人维修,导游、医务等岗位人员缺失严重,保安、环卫人员明显不足,服务质量下降严重,旅游投诉多等诸多突出问题,已不具备5A级景区条件。依据国家5A级景区标准和评分细则,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决定取消其国家5A级景区资质。
二、给予北京市明十三陵景区、上海市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江苏省南通市濠河景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溪湿地旅游区、广东省佛山市西樵山景区和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古城景区等6家5A级景区严重警告,限期6个月整改。
经查,北京市明十三陵景区存在周边欺客宰客现象严重,部分商铺无明码标价,景区卫生情况差,游览服务设施不足,游客中心功能不全等问题;上海市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存在明显的旅游安全隐患,高峰期客流管控不到位,游客上下电梯秩序混乱,安全警示不足等问题;江苏省南通市濠河景区存在安全隐患突出,环境卫生差,乱堆乱放现象严重,旅游设施设备损坏严重和功能缺失等问题;浙江省杭州市西溪湿地旅游区存在明显安全隐患,警示标识不足,导览、标识系统不完备,游客中心功能不完善,商业管理较混乱等问题;广东省佛山市西樵山景区存在交通组织管理不力,游览及休憩设施不足,游客中心服务功能不足,导览图、交通标识不规范,购物、施工、广告管理混乱等问题;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古城景区存在严重欺客宰客,部分餐饮场所价格虚高,环境卫生脏乱差,安全提示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完备等问题。上述问题已严重影响5A级景区品质。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决定,给予上述6家5A级景区严重警告处分,限期6个月时间整改。
『叁』 旅游安全与防范措施
1\在景点旅游过程中,不让陌生人靠近团队
2\不让陌生人上旅游车,半路上更不要让人上车.
3\入住酒店时,要提醒游客注意财产安,另外,导游要知道走火通道在哪里,遇到火灾时,要及时通知游客逃生.
『肆』 假如旅游时发生住宿安全问题应如何应对
大区旅游时发生住宿安全问题,应该报安检局一级一级的向上走,然后处理这件事情。因为出事情是必不可少的,有时候就是这样,你安排得再严密,也会出这样意想不到的事情。相信自己一定会处理好的。
『伍』 一个女人想出去旅游安全问题怎么办
自己住酒店 不要去人少的地方就没事
『陆』 导游在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的一般步骤是什么
旅游事故发生后,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依照《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旅行社在接待旅游团体过程中,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组织紧急救援
在场的导游人员应冷静、沉着地协同有关部门抢救重伤员和扼止事态的继续发展。
2、立即报告
导游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旅行社和有关消防、公安、交通部门报告,旅行社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报告组团旅行社。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尽快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对重大、特大旅游安全事故,要同时向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即在24小时内写内书面报告,报上述部门)。
3、保护事故现场
在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人员尚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做好标记,并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4、妥善地做好旅游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
(1)确认伤亡人员
事故报告单位在组织救授的同时,应检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及国内外保险情况,作书面记录。
(2)通知外国使、领馆及伤亡者家属、海外组团社
如有死亡事故发生,伤亡者中有来自海外的旅游者,有关单位应迅速通过外事部门通知伤亡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和死难者家属;同时通过国内组团社通知有关海外组团社。
慰问伤者及接待伤亡者家属
事故发生后,接待社、组团社及有关部门应派人前往医院慰问伤员;海外伤亡者家属抵达后,有关部门、接待社或组团社要向其提供必要的食宿和交通条件,并前往住地表示慰问。
向伤残者或伤亡家属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责任方及主管部门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向伤残者或伤亡者家属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向伤残人员出具“伤残证明”;
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向伤亡者家属出具“死亡证明书”、抢救经过“诊断书”或“病历摘要”,若死者家属或其所有国驻华使、领馆提出解剖要求,则应向其出具“解剖结果证明书”;对于非正常死亡,由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法医出具“死亡鉴定书”。须注意的是以上证明必须与死因相符。
尸体处理
对死因尚未明确的伤亡者的尸体要做好防腐、冷冻处理,妥善保存。对死因明确的伤亡者尸体的处理,应尊重其家属的意见,可在当地火化,也可同意将尸体运送出境。但对严重腐败的尸体或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
若尸体在当地火化,应由死者家属或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提出书面请求并签字,再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书”或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法医出具“死亡鉴定书”,到民政部门开具“火化证明书”后进行,骨灰盒交签字者带回或运送出境。
若遗体遣返回国,则除了具备“死亡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外,还必须由医院出具“尸体防腐证明书”,及防疫部门检疫后出具的“棺柩出境许可证”。
(6)死者遗物的清理
对死者的遗物,应由死者同行人员及其所属国在华使、领馆人员和我方人员共同清点。若无同行人员及使、领馆人员在场,可请公证人员到场。清点完毕,列出清单,由清点人员逐一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一式数份。遗物移交时,请接受遗物者出具收据,并注明接受地点、时间、在场人员等。若死者有遗嘱,应将遗嘱拍照或复印留存,原件交死者家属或所有国驻华使、领馆。
(7)事故的调查
事故调查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的性质和责任等内容。
( 8 )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书面总结报告应包括:事故调查结果;事故处理经过;善后工作的进行及伤者、死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反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检查事故的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内容。
5、理赔
根据《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于外国旅游者的赔偿,按照国家有关保险规定妥善处理。”有关理赔问题这里不作详细叙述,本书将在本章第四节内容专门阐述。
『柒』 目前我国旅游景区安全存在哪些问题
旅游景区是指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区域场所,能够满足游客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旅游需求,具备相应的旅游设施并提供相应的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目前我国旅游景区安全存在的问题如下:
1、对旅游景区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一方面,旅游从业人员对安全事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对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敬业精神都十分缺乏,为旅游景区安全埋下了隐患;另一方面,游客自身的安全意识不足,对于一些安全警示、安全告知置之不顾,不遵守游览规则,如在旅游景区内抽烟、点火,擅自进入景区未开放区域等,致使一些本应避免的伤害时常发生。
2、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
目前,有的旅游景区仍没有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层次低。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临时抽调各部门人员组成检查队伍,检查工作不仔细、不深入,存在应付心理,一旦检查结束,队伍便自行解散,并不能采取有效的整治和防治措施,导致景区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3、设施更换不及时。
一些旅游景区设施老化,却得不到及时更换,这种现象在一些经济效益较差的景区尤其突出。管理者往往抱着侥幸心理,为景区安全埋下隐患。比如,2003年初,赵州桥景区曾因电线老化,引发展览室火灾,使展览室保存的展品不同程度损毁。
4、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严重滞后、执行不力。
旅游安全的制约因素比较复杂,但政策、法规不完善以及执行不力是一个十分明显的制约因素。一方面,当前旅游政策、管理法规相对于经营实践还严重滞后。一些颇受旅游者欢迎且安全性较高的特种旅游项目尚未及时纳入安全管理范畴,至今缺乏相应的安全法规。另一方面,安全管理政策在实际中贯彻得并不彻底,导致执行不力。虽然国家旅游局有相关规定,但尚有为数不少的旅游景区一直没有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另外,旅游景区安全职责不清楚、防护措施不到位等也是导致景区安全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只有在全面、深入弄清楚这些原因,找出源头,从源头进行控制,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并做好各项防护措施,才能改善当前旅游景区安全现状,确保旅游景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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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急,关于旅游安全问题
不知道能不能贴上
这是一个学生出游的策划书,网络快照,你可以直接进入网页
http://cache..com/c?m=&p=893d8d15d9c04af40be292254d54&user=
要注意的话,大概就是写,要团队行动,不要在非游泳区下水,水上活动要注意安全,不要打闹,有问题要技术联系活动举办方(社长或老师),策划书上一定要写明举办者的联系方式什么的
『玖』 外出旅游安全该如何保障
现阶段还是尽量减少外出旅游,如果实在憋不住可以做好自我防护,有风险的地方不要去。
『拾』 旅游安全事故问题
一、事故等级划分: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旅游事故分为:
(一)轻微事故指事故中造成旅游者轻伤,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下;
(二)一般事故指事故中造成旅游者重伤,经济损失一万元~十万元;
(三)重大事故指事故中造成旅游者重伤致残或死亡,经济损失十万元~一百万元;
(四)特大事故指事故中造成旅游者多名死亡,经济损失在一百万元以上,且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
二、安全事故基本处理方式
(一)交通事故(如撞车、翻车等)
* 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抢救重伤者,如不能就地抢救,应立即打电话给急救中心将伤者送往就近的医院抢救;
* 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交通和治安部门派人前往处理;
* 迅速向旅行社报告(事故地点、原因、经过、所采取措施、伤亡情况等);
* 做好其他旅游者安抚工作(事故原因查明后要慎重向旅游者作说明);
*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事故原因调查、向保险公司理赔等);
* 事故处理后写出书面报告上交。
(二)治安事故(如偷盗、抢劫)
* 保护旅游者人身和财物安全;
* 组织抢救;
* 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案;
* 及时向旅行社报告听取指示做出下一步处理;
* 安抚旅游者情绪;
* 写出事故报告;
* 协助做出善后处理。
(三)火灾事故处理(在饭店、交通工具或公共场所等)
* 应立即报案;
* 迅速通知领队及全体旅游者;
* 组织旅游者迅速疏散撤离致安全地方;
* 引导旅游者自救;
* 处理善后工作。
(四)事物中毒事故
* 导游人员或领队应严格遵照旅行社规定在旅游团定点餐厅用餐;
* 提醒旅游者注意卫生不要随意买小摊贩的食物;
* 注意用餐过程,发现不合卫生要求的食物饮料等应立即责成餐厅更换;
* 应迅速将患者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并设法让中毒者催吐多喝水加速排泄毒性;
* 立即上报旅行社追究餐厅责任,如事故较严重还需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实施通报。
三、急重病处理
(一)一般急重病
* 在交通工具上应请求工作人员协助和寻求医生抢救,并通知下一站急救中心和旅行社准备抢救;
* 在病患者身上寻找急救药物让其服用缓解病情;
* 如在游览途中应马上终止活动迅速将患者送往就近医院;
* 通知本组团社和当地地接社,请求帮助;
* 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及抢救过程中应要求领队和亲属在场,如需动手术要征得亲属和领队的同意让其签字;如患者是国际救援组织的投保者,导游应提醒领队或亲属并协助与该组织的代理机构联系;
* 妥善保管有医生签字的诊治、抢救及动手术的书面材料,以便作为善后处理的依据;
* 如患者是外国公民还应及时通知该国驻华使领馆,并协助其办理延长签证、分离签证、更改交通票等手续;
* 处理好善后工作如:探望患者、协助理赔、费用结算等;
* 写出详细书面报告。
(二)重大疾病(非典、登革热、霍乱等)
* 发现疑似,即迅速报告本社领导和应急小组;
* 马上报告当地医院及传染病防治中心,并采取措施及时将患者实施隔离,减少传染机会;
* 应急小组迅速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共卫生主管部门汇报听取指示;
* 实施出团前及旅游途中测量体温制度(含导游、领队、司机),建立健康登记表并保留资料三个月;
* 导游人员应关注参团游客身体状况,并严格实行首见报告制;
* 严格选择住宿及就餐地点并尽量实行分餐或自助餐制;
* 旅游车辆必需配备体温测量器并按照政府的有关要求进行车内消毒,加强卫生管理,旅游车车牌号码和旅游线路必须存档3个月;
* 旅客名单登记表应有家庭住址、联络电话等详尽内容并保留三个月以便有关卫生机构随时跟踪复查。
四、旅游者死亡处理
* 保护现场,以便查明死因;
* 及时报告旅行社以便旅行社出面组织善后工作;
* 立即通知死者亲属,如亲属不在中国国内由就近的驻华使领馆通知其家属前来处理后事;
* 导游人员应协助办妥有关证明“抢救经过报告”、“死亡证明书”、“死亡鉴定书”由主治医生签字后,一式数份,分别交给旅行社、领队、死者亲属保留;
* 清点遗物应有同行人员或使领馆人员和我方人员在场,如果必要可请公证人员到场,清点完毕后要列出清单、签字确认、办理公证并将文件备案留底;
* 遗体处理:如需解剖须经家属、领队、或使领馆同意并做出书面确认;
对遗体处理应尊重家属意见,可就地火化也可运送出境,但应说服尽量进行火化处理;
若就地火化须持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法医的“死亡鉴定书”,到民政部门开具“火化证明”;
如须将遗体运送出境,则除上述证明文件外,还须由医院出具“尸体防腐证明书”,及防疫部门
检疫后出具的“棺柩出境许可证”,并进行必要的装俭;
可视情况举行简单的追悼会,追悼会议式应尊重对方习俗及宗教习惯;
* 事后应协助家属进行理赔手续;
* 写出全过程书面报告。
五、保险理赔
游客意外事故及疾病发生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是最后环节,分为:旅行社购买的旅游意外险和客人自己购买的商业性保险。旅行社购买的意外险由公司旅行社按照规定及程序与保险公司接洽办理索赔;客人自行购买的保险由客人或亲属直接与保险公司办理,旅行社应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流程说明:
1) 一般较轻微事故或失误可在分公司一级迅速解决;
2) 较大事故可由组团人或分公司经理直接向质检和营运总监反映共同解决;
3) 重大事故将由总监会同分公司经理向股份公司副总或总经理反映,由上级给予指示解决;
4) 发生重大事故对外口径统一由总监一级把关决定,导游或组团人员不允许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参考文献:广东中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