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出游季节 » 旅游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旅游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发布时间: 2021-07-03 15:08:55

① 如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引用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3.5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7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必须保证应培训人员所需的时间、资金和设施的投入。

4.2安全部依据公司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及相关培训教材的选用和教师的选聘、培训考核(考试)、发证、登记、归档等工作。

4.3各部门、车队依据安全部的培训计划,组织好本部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协助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5.内容及要求

5.1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管理

5.1.1各部门、车队每年年底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以及本部门的培训需求情况,向安全部提出培训需求。

5.1.2安全部应编制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师资、建立培训档案。

(1)每年年底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中要有培训目标和对培训效果的要求。

(2)需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相应的培训教材。

(3)按计划组织培训,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4)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检验培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5)按培训类别建立培训档案。

5.2 管理人员的培训

5.2.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由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证书。

5.2.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部门主管等)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部组织实施,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2.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

5.3从业人员的培训

5.3.1对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再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及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处置技能,并经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位健康培训。

5.3.2新员工要接受公司、部门、车队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24学时,并持证上岗。

5.3.3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5.3.3.1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确定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确定的岗位作业人员。

5.3.3.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培训率要达到100%。

(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2)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

(3)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持有效证件上岗。

5.3.4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培训教育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经市交通部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内容、课时及有关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3.5转岗培训

对于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的从人员应重新接受车队的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岗位的作业特点,要害部位、危险状况;

(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对策;

(3)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5)事故案例等。

5.3.6新技术、新设备的教育培训

公司应在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前,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2)应用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危险部位,有毒有害物的特性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新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5.3.7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5.3.7.1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进行作业。

5.3.7.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5.4培训主要内容

除专业、专项培训外,安全生产各类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内容。

5.5培训的组织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部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由部长或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车队级安全培训教育由队长组织实施,安全员选用或编制培训教材。培训有关要求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并填写相关培训记录。

6.附录

6.1 BZH8-ZD01-001 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一览表

6.2 BZH8-ZD01-002 单项培训计划表

6.3 BZH8-ZD01-003培训签到簿

6.4 BZH8-ZD01-004培训效果评价分析表

6.5 BZH8-ZD01-005 公司及其部门、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管理台帐

6.6 BZH8-ZD01-006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帐

6.7 BZH8-ZD01-007转岗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6.8 BZH8-ZD01-008重新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6.9 BZH8-ZD01-009“新技术新设备”安全教育台帐

6.10 BZH8-ZD01-010 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管理台帐

6.11 BZH8-ZD01-011 入职员工三级教育台帐

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 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重点介绍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高空作业等方面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待本班组容易出事故的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2) 讲解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重点讲思想上应时刻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介绍各种安全活动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告诉新工人出了事故或发现了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3) 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要强调机床转动时不准戴手套操作,高速切削要戴保护眼镜,女工进入车间戴好工帽,进入施工现场和登高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工作场地要整洁,道路要畅通,物件堆放要整齐等。

4) 实行安全操作示范。组织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示范,边示范、边讲解,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说明怎样操作是危险的,怎样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规程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2)旅游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扩展阅读:

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员、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三级安全教育是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

企业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对调换新工种、复工、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卫生教育,受教育者,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厂部教育内容

(1) 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和其重要性,使新入厂的职工树立起“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

(2) 介绍企业的安全概况,包括企业安全工作发展史,企业生产特点,工厂设备分布情况(重点介绍接近要害部位、特殊设备的注意事项),工厂安全生产的组织。

(3) 介绍国务院颁发的《全国职工守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企业内设置的各种警告标志和信号装置等。

(4) 介绍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训,抢险、救灾、救人常识以及工伤事故报告程序等。

厂级安全教育一般由企业安技部门负责进行,时间为4~16小时。讲解应和看图片、参观劳动保护教育室结合起来,并应发一本浅显易懂的规定手册。

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观看视频。这种视频是来自我们车间现场的视频,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正确操作方法的模拟演练等视频。

2)建立培训道场。培训道场就是建立一个新员工培训实验室,将车间现场的设备按比例缩小后,再安排新员工进行现场的模拟操作,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

3)安全事故案例的培训。多搜集相关的安全事故案例。

4)安全小品。这类比较符合实际,主要是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的事故模拟演练,将事故排演成小品的模式,通过小品表演,让员工都能明白事故的前因后果。

③ 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形式有哪些

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形式 李宜普
我认为培训、教育是提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的最基础的工作、最重要的手段。也可以说,要想提高员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除了进行教育没有别的好办法,对员工进行教育,尤其是对农民工的教育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入场教育当然必不可少,但坚持日常教育、专项教育或经常性教育才能充分发挥教育的作用。
一、入场三级教育必不可少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同时要求对所有新入场人员都要经过三级教育,我们企业应采取的做法是,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每一级教育的内容和时间都进行严格的规定,然后要进行严格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日常教育不放松
项目部在每周周一安全教育是对农民工进行日常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所以,我们要求“周一安全教育”必须由项目经理亲自组织并主持,由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或项目安全员主讲,内容包括上周的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存在的事故隐患和整改情况,本周的工作内容和存在的危险因素分析、预防措施和注意事项,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其他单位或其他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和经验教训,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知识等等。项目部安全员要及时填写教育记录,并及时把周一教育的情况的影像资料传输给企业的管理部门留档保存。
每班班前十分钟教育,由班组长组织、主持并主讲,重要讲解本班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做到内容全面、言简意赅,不拘泥于形式,可以在室内进行,也可以在工作面上进行,总之,做到警钟长鸣。
三、专项教育经常抓
我们在工程开工之初、竣工收尾阶段、节假日(尤其是春节前后)、农忙季节等都是事故多发时期,这个时候他们有的要回家,考虑为家中的妻儿老小带点什么礼物;有的刚从家回来,还惦记着家里的大小事情,思想波动比较大,我们应针对具体的情况对农民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四、坚持领导负责制
从组织上高度重视开展对农民工专题安全培训的重要性,进一步强调了安全始终是一把手不可推卸的责任。各级领导对农民工进场进行安全培训都有明确的指导意见。项目经理还要亲自抓好这项工作。
五、注重针对性培训
我们对参培农民工的安全综合素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分析学员填写的登记表,准确把握安全教育应解决的迫切问题,区分层次和轻重缓急,既有应急的补缺补差,也有适应性的普遍提高,还有前瞻性的技能储备,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与实际需要紧密结合,增强针对性,避免盲目性,提高实效性。以避免教育培训内容与学员的实际需要脱节,失去了对不同类型学员的指导作用。
六、充实培训内容
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必须以公司的规章制度为主要培训内容,如何做到“三不伤害”,如何贯彻公司“人身安全做到‘十不准’”是培训的重点内容,要从佩戴安全帽入手,教会他们规定场所不仅必须佩戴安全帽而且必须系上安全帽的绳,安全帽才能够发挥“安全”的作用,教会他们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具,如何回避和降低风险也是培训的重点内容。
从学员强化意识、掌握理论和提高技能的需要出发,根据成人学习的心理上特点,精心安排培训计划,按照“干什么,学什么;学什么、教什么”的原则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对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突出以安全意识、管理知识、生产组织、先进理念、企业文化等内容的培训;对具体操作的员工则要突出岗位操作技能、工艺规程、工艺参数、应知应会、原材料性能、安全操作等内容的培训。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岗位应知应会的培训内容,必须使岗位全体员工全面掌握,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使员工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及严重后果,从而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七、突出案例分析
我们收集整理国内外最近发生的一些典型的安全事故案例,培训时从中挑选出适合培训对象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其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事故的进程、造成的后果或损失、事故的应急处理与救援、责任人处理,以及吸取教训,如何防范以避免发生类似事故等环节,对学员进行针对性强的安全知识培训。案例教学,以案释法,既可以消除学员对学习安全知识理论的畏难情绪,又可以尽快使其从单纯的理论学习转入实际运用,把对安全知识模糊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使学员真正懂得“条条规程血染成,不可再用血验证”。起到事半功倍的培训效果。在引用案例时,还应注意实用性,可操作性,发动学员一起积极主动参与;在分析案例时,要给其诊断,找出病因,结合到所学的理论,再结合单位安全现状做出正确分析。案例内容可以是安全方面的,也可以是一则发人深思的故事,只要能使人受到安全启发的,能通过案例进一步深刻掌握所学的安全理论知识,使理论不晦涩难懂,能引用到实际安全操作当中的,都可采用。同时要注意案例的更新,注重时效性。
八、开办农民工夜校
农民工夜校也是我们安全管理中重要的培训教育手段,建筑企业应有针对性地专门编制农民工夜校教材,期内容可以包括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技术知识、操作规程等,公司或项目部可利用雨休或晚上时间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项目部也可在工地的职工娱乐活动室准备安全教育的图书和光盘,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大家学习和观看。在施工现场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栏、事故案例警示图片、安全生产的醒目标志等,使农民工时刻能感受到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九、营造宣传气氛
要搞好任何工作都离不开宣传,特别是在农民队伍中开展安全培训首先必须营造一个学习的气氛,要让农民工首先知道安全是为自己,安全是与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幸福分不开的,不仅是企业要安全,更重要的是自己要安全。只有宣传工作到位,营造一个自觉学习安全氛围,农民工才能够自觉的接受安全培训。
十、把握培训时机
农民工大多来自农村,如果对他们进行连续培训,他们的学习耐力和接受理解能力将大打折扣,为保持农民工学习安全规章的积极性,我们将时间化整为零,把课程按工序分解,充分利用工前,工休,工后,雨天进行培训,尽量不要占用农民工的休息时间。在每道工序进行前,先培训后操作,这样可以加深他们对安全操作规程的理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十一、提高师资水平
安全培训包括的内容多、知识更新快。作为安全培训教师必须及时更新知识,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知识。因此,要提高培训质量,必须提高教师素质和技能。首先,教师要不断进行知识更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有条件的教师要经常到基层去实践,了解现场情况,增加实践知识能帮助学员解决实际问题,使学员学以致用。其次,管理部门要有计划、有目的、分期分批地对教师进行系统培训,为教师提供学习新知识、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的机会,提高其业务水平。第三,应弘扬和倡导教师的爱岗敬业精神,使教师对工作充满热情,热爱教学工作。第四,要聘请引进高素质的老师和安全工作专家参与教学,提高教学水平,并从中吸取精华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十二、采取多元化手段
由于农民工的文化水平高低不一,在培训时必须以简单易懂的方式进行,在讲解安全规章制度要采用通俗大众化的语言,避免照本宣科讲者无味,听者不闻。在培训方式上要采取安全漫画张贴,安全警示标语悬挂,甚至还要开展安全谜语竞猜活动一系列简单易懂,趣味性较强的方式方法,通过事故案例的录像来加深对安全制度的理解和掌握,以经验教训来绷紧安全这根玄。
十三、创新培训方法
培训方法应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不同,增强多样性、实用性和灵活性,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培训效果。我们在国家安监部门教学大纲的框架内,从农民工的成人学习特点出发,创新培训教学方法。教师传授知识时要注重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的提高,要避免机械地按大纲和教材、照本宣科,进行一味地知识灌输。可以通过互动教学、手脑并用、集体讨论、课堂和现场相结合,理论与案例有机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增强培训中的共鸣,使安全培训质量得以保证,提高培训效果。
十四、检查培训效果
培训完毕,我们采取检查手段来验证培训的效果,以及时调整培训的方法。通常检查培训效果我们都是通过笔试来进行,但由于有的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写太多的字比较困难,那么我们通常的笔试就发挥不了作用,但为了检查培训的效果。我们采取口试和笔试相辅的方法进行,考试分为两部分,口试占70%,简单笔试占30%。通过笔试和口试来检验培训效果,发现达不到培训效果的,将及时调整培训的方式。

④ 旅行社的安全生产月的实施方案

一、活动启动

7月1日召开全市旅游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各级安全会议精神,学习5月31日《**日报》市长署名文章,部署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营造氛围

沿街的酒店宾馆、旅行社、旅游用品商店和主要景区悬挂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安全宣传栏等(7月2日至30日)。

三、“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

7月3日早8:30选择2—3家旅行社(酒店)在火车站广场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宣传咨询活动。

四、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配合**市旅游局开展一次安全集中执法检查活动(避免重复检查)。

五、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月活动

组织酒店宾馆、旅行社、景区(点)有关人员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培训。

六、开展“四个一”作品征集活动

在旅游系统(旅行社经理、导游员、驾驶员、酒店管理人员、景区管理人员等旅游从业人员)中,组织开展一次以“讲述一个旅游安全故事、举出一个安全警示案例、介绍一种安全自救常识,总结一条安全旅游经验(格言)”“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在身边,幸福天下游”作品征集活动。7月下旬将优秀作品汇编成册,并举行颁奖和赠书仪式。

市旅游局将组织督导组督促指导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将活动情况列入年度考核指标内容。

⑤ 如何制定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6-5-17 点击:541
江西省旅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交通厅、建设厅、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化厅、气象局
(2005年10月8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江西省旅游安全监管职责,防止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适用于全省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治安、交警)、交通(运管、海事、船检、公路)、建设(园林、规划)、质量技术监督、气象(防雷)、文化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 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由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遵循“职责法定,依法行政”及“谁主管、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旅游安全生产的主体,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政府关于旅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和省政府有关文件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定,依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旅游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制定本地区旅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和实施对旅行社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负责监督旅行社制定旅游团队安全运营管理制度,监督旅行社对社内陪同人员(导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将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和交通事故现场自我救护知识纳入导游教育培训之中,提高导游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配合协助交通(运管、海事、船检、公路)、公安(交警)、安监、气象防雷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交通(含旅行社运车辆和船只)的安全管理;
配合协助公安(治安、消防)、质监、食品药品监督、气象(防雷)、文化、工商等主管部门加强对星级饭店和旅游购物、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负责所辖景区(点)的安全管理。配合建设、文化(文物)、宗教等部门所辖景区(点)的安全管理;
配合协助公安(治安、消防)、安监、质监、气象(防雷)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景区(点)的安全管理。
(六)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关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七)依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分析旅游安全形势,采取改进措施。
(八)建立定期旅游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及年终四个时间段)将旅游安全生产状况、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安全问题,向同级政府安委会书面报告。
(九)协同有关部门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对旅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依法监督检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业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二)协调解决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依法组织、指导旅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四)依法组织或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五)依法组织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组织安全专项验收。
(六)根据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旅游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及各级政府安委会的部署,依监督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旅游景区(点)和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组织专家对旅游景区(点)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旅游场所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对旅游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旅游设施的消防安全设计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及省政府对消防安全“三个一律”的要求,对旅游景区(森林除外)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依法对旅游场所(不含森林)火灾事故实施扑救并进行查处。
第七条 公安治安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的治安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强拉强买、敲诈勒索、殴打辱骂游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法加强对旅游景区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严厉打击影响景区形象的“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
(三)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旅游景区举办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批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规定,以及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个一律”的要求,严格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二)负责依法签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监督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按照国家有关检测标准对旅游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工作。
(三)负责涉旅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依法对事故直接责任者进行处罚,将违法行为和重特大事故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
第九条 交通(运管、海事、船可、公路)部门,分别依法对水上旅游交通安全、道路旅游运输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对道路、水路旅游运输业户经营资格的审查,核定经营范围和运行区域,禁止旅游客运车辆挂靠经营,严把旅游运输市场的准入关。
(二)负责旅游般舶安全质量的法定检验;督促企业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严把船舶(车辆)技术状况关。
(三)组织、指导对船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督促企业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
(四)依法监督检查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严格对景区(点)客运站(港)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五)负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管养的旅游公路养护,设置或完善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公路巡查,及时消除路障,消除塌方和飞石等公路安全隐患,保障公路的安全通畅。
第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景区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点)的规划、设计能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对旅游景区(点)新建、改建、扩建的游乐设施等各类建设项目及新开辟景区(点)的规划、设计审批时,必须综合考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依法组织实施对景区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旅游景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处并督促整改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气象(防雷)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点)防雷设施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和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其职责是:
(一)负责对旅游景区(点)防雷设施安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防雷安全违法行为。
(二)负责监督对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和文物古迹等旅游场所安装的防雷装置,按照国家防雷装置,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
(三)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设施的防雷装置,加强技术指导和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质量审查验收,确保安装符合标准。
(四)负责对新建旅游设施的雷击风险评估的督促和认定。
(五)加强对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负责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进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培训。
(六)负责及时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报警报。
第十三条 文化(文物)、宗教等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照职责切实加强所辖景区景点的文物古迹、革命遗址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安全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是:
(一)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要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为其保密,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有权进入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或旅游区(点)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三)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整改;发现旅游设备、设施存在威胁游客生命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被检查单位停止使用,待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及时通知企业恢复旅游经营。
(四)对不符合保障旅游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予以查封或扣押,并应该在十五天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对检查中发现影响旅游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五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设立并按核准的范围经营,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旅游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并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二)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生产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三)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四)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挠,并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五)重视安全教育,培育安全文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职工培训应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对新聘、转岗或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岗位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新开业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请对所使用的安全设施、及游乐设施、设备,防雷设施,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进行审查验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经营。
对已经营业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并保护良好运行状态。安全设施应每年经法定检测机构至少检测一次,合格后方可运行。
(七)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对用于接待游客的汽车、游船、缆车、游乐设备和其他设施,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在运行前例行全面的检查,保证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九)开展登山、驾车、漂流、探险、蹦极等特殊旅游项目时,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特殊项目,应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并经常进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搞好维护和保养,使其保持良好适用状态。
(十一)妥善处理旅游安全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第十六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经营使用,项目竣工时,应由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项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开业;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必经的安全评价。
第十七条 旅游管理部门与政府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通报情况,反馈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应当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在监督检查中,应互相配合,确需进行分别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抄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旅游安全形势和特点,确定督查重点,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未遂事故,提出整改措施;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应向同级安全监管部门抄报备案。
第十九条 旅游事故发生后,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一)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并同时报警,单位负责人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发生死亡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3小时内报至省级有关部门。
(二)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通缉现场抢救,全力救护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尽是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严格保护现场,不得故意破坏和毁灭有关证据。
(四)积极稳妥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二十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有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应急救援和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所需要资金投入,致使本单位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吊销有关证照。
第二十二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而未履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尚未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涉及旅游安全生产事项审批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批或验收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指省、市、县三级旅游管理局;有关部门是指省、市、县三级负有旅游安全生产相关监管责任的部门(如公安、消防、建设、交通、质监、气象、文化等部门)。
第二十五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单独注册的景区(点)、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旅游交通运输公司(车队)、旅游购物商店、旅游娱乐场所及旅游设备、设施项目经营者等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
第二十六条 本意见由江西省旅游局和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旅行。

⑥ 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有哪些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有以下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向左转|向右转

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措施。什么样的安全培训会更有效果呢,这是我们更加值得研究的问题。
那么,怎样才能做好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呢?
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必须强化公司领导安全生产法制化教育和安全意识。
领导(班子)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极其重要,确保国家对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的贯彻落实,首先必须强化领导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得安全教育培训投入,教育培训内容、方法、时间以及培训效果得以有效实施。
2、企业必须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机制。企业要针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广泛性和长期性的特点,针对自身的不同情况制定一套长期的、系统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既要有总体目标又要有阶段性目标,而在具体操作中,各阶段的培训工作要做到有机地结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易实施、能考核。
3、必须更加科学地加强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班组是企业最基层的生产组织和管理组织,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整个安全指标,只有班组的安全水平有了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才能提升。
总之,安全教育培训是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只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就能实现从“要我安全、我要安全、到怎样才能安全”的思维转变,全面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形成安全文化,就能实现安全生产,推进企业安全和谐发展。

热点内容
大捷龙2020款商务车怎么样 发布:2025-07-09 21:18:00 浏览:889
从南宁市出发到贵州自驾游攻略 发布:2025-07-09 20:48:35 浏览:334
奔驰乌尼莫克房车4x4 发布:2025-07-09 20:44:07 浏览:947
斯柯达野帝内饰360 发布:2025-07-09 20:39:28 浏览:27
国外房车车顶帐篷 发布:2025-07-09 20:39:24 浏览:589
郑州到西藏自驾游路线图 发布:2025-07-09 20:32:48 浏览:409
四驱拉力越野车 发布:2025-07-09 20:13:33 浏览:759
最大型国产四驱皮卡 发布:2025-07-09 19:49:56 浏览:950
南京大通v80二手房车车出售 发布:2025-07-09 19:49:53 浏览:863
长轴猛士装甲车价格 发布:2025-07-09 19:36:43 浏览: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