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旅游安全生产责任状
⑴ 乡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http://wenku..com/view/f75b554b767f5acfa1c7cd56.html
⑵ 乡镇政府与哪些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
没有法律规定,可以按照地方的要求,对高危企业及规模较大的企业,应该是考虑的重点。
⑶ 旅游安全承诺书怎么写
人民政府:
为贯彻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06]69号),我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深入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二、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灯、各种消防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疏散通道畅通。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三、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从业人员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四、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五、单位如发生重大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立即停业整顿。因未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安全事故的,接受20万元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反上述承诺,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安全投入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单位接受不低于50万元罚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2—20万元罚款;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接受2万元罚款;未设警示标志或未对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接受5万元罚款;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接受2—10万元罚款;与从业人员订立免责或减责协议,接受2—10万元罚款等等。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⑷ 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状,详细一点啊。谢谢!
xxx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健全我xx的“安全风险,安全制约,安全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xxx安全管理施工水平,实行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使xx部门安全第一责任者认识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确保工地2004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项目工地经理与______xx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如下:
一、 xx部门必须实现以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为“0”;
---一般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为“0”;
---大面积传染病和突发性急性中毒事件为“0”;
---放射性事故为“0”;
---轻伤负伤率降低到1.5‰以下;
---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设置率、规范率达到100%;
---争创“无违章”单位。
二、 xx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在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 xx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和工地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和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 保证公司、工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服从工地安监部的监督和管理。
3、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体系,使之有效运转;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对安全员提出的问题及时协助解决,保证安全员对安全工作有独立的管理和奖惩权。
4、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工期、效益”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5、 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施工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组织本单位每周生产会议时,安排安全工作,并写入会议纪要。
6、 在公司及上级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7、 xx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与班组长签定安全责任状。
8、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亲自参加,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齐全。
9、 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进入施工现场(包括在上下班的工地道路上)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为他人树立榜样,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要予以查处。
10、 对工地安监部查出的问题,保证按要求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安监部复查,杜绝不接受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现象。
11、 保证与本部门有业务工作联系的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规定。
12、 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工地安监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3、 施工时,首先完善安全设施再开始施工,消除装置性违章;保证所辖项目的安全设施按标准化搭设,同时,为本部门的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14、 本单位使用的外协队必须经过工地安监部的安全施工能力审查合格,复查率100%。所使用的外包零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查体合格。全部持安全施工上岗证上岗,杜绝私招乱雇现象。
15、 建立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档案,职工安全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16、 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保证做到活动内容充实,记录签字齐全。
17、 保证本部门所有的施工项目都有安全施工措施,且按规定审批,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注明“一对一“结伴名单。特殊危险作业填写作业票,按规定进行审批。
18、 坚持文明施工,保证本单位的所辖施工区域整洁、干净,施工时做到“随干随清、工完料尽场地清”。
19、 不使用未经试验的起重索具和电动工具,保证性能良好。现场所用的电动工具全部经过漏电保护器,符合现场用电管理规定。
20、 保证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 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xx部门按照考核进行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xx部门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 工地安监部代表项目经理,每月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 安全奖励基数为 元。
年兑现奖金金额=基数X平均考核分%-扣除金额
4、 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重大机械、交通、火灾、设备事故,扣除全部安全奖,并罚xx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5000元。
5、 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除安全奖的50%,并罚xx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2500元。
6、 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xx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安全奖的20%,并罚款1000元。
7、 发生一起轻伤或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事后补报的每次罚xx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1000元。
8、 轻伤负伤率超过1.5‰,每超过1个千分点,罚施工处xx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1000元。
9、 公司、省局或业主组织安全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违章现象,罚xx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100元;对查出的问题一次未按要求整改的xx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200元,并通报批评。
10、 本安全生产责任状中所列必须做到的安全工作条款,每项未落实扣考核分10分。
四、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工地安监部、xx部门)各存一份。
五、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至2004年12月31日止。
xx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签字):____________
签 定 时 间:
年 月 日
这个责任状范例很典型,说白了就是针对安全生产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确立一份有关实现安全生产达到一定标准要求的承诺书,并且在承诺书中针对所达到的既定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部分规定的明确的奖励措施,同时对实际没有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部分做出明确得处罚措施。这就要求责任人针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全权负责,并且其执行效果与奖惩直接挂钩。就如同战场军令状一样,实现拿下目标阵地的标准就官升三级,未能实现则饮弹自尽。不知道这么解释能否清楚?希望能帮到你。
⑸ 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及广大职工的家庭幸福,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第一条:订立责任书双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第二条: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项目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
自进场施工至本工种工程完工为止。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负责开展文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评比活动,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奖优罚劣。
3、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4、负责对乙方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及做好三级安全教育。
5、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指标: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含设备事故),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内。
2、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及主持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3、负责对新进场的职工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并对班组内新老职工进行合理的搭配,对新职工起传、帮、带作用。
4、班组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招用社会闲散人员或不明身份者充入班组,无“三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需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条例,支出相应的工资额,为职工配备劳保用品,并随时关注班组内工人的身体及心理、思想动态。
6、需认真开展好“三上岗、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职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工作。
7、特殊工作必须由持有本专业有效证件人员操作。禁止擅自操作其它工种的一切设备,支架。(如接电、开机、拆架等等)
第六条、奖罚
1、班组或个人获得上级部门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励时,所得奖励全归班组或个人。
2、对一般违犯操作规程行为的工人,将予以20-100元/次处罚。一个月内3次以上违规者予以辞退。
3、对于特殊工种工人违犯操作规程,将予以50-200元/次处罚,三次以上违规者予以辞退。
4、施工班组应自觉做好“落手清工作”,及时清除建筑垃圾,若不听从施工人员指挥,处以100-200元/次处罚,若影响下一工序进行的,视情节轻重予以200-1000元/次处罚。
5、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上班,否则给予当事人50元/次罚款。
6、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乘坐者罚款200元,开机者同罚200元。
7、严禁私自接线、乱拉电线、烧电炉等,若查到,给予当事人罚款200元。
8、严禁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若蟹⑾郑”阏叻??0元,随地大便者罚款50元,并自行清理干净。
9、高空作业,严禁向外、向下抛散杂物,如故意抛散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若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不准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栏杆、竹篱板、安全网等,需拆必须经过施工技术负责人同意,如有擅拆者,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
11、爱护现场公共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卫生器具、标识牌等),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除赔偿损失外,并处50-500元罚款。
12、保护建筑产品(成品)人人有责,不得故意损坏,若有发现,除赔偿损失外,并罚款100-1000元,严重者清退出场,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13、要遵纪守法,如有发现偷窃工地公物者,予以加倍处罚(以偷窃实物价值的2-5倍罚款),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本责任书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至班组完工结算清并全部退场止。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二00 年 月 日
⑹ 旅游景区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书和谁鉴定
如果认定是操作失误。 应由企业负担赔偿责任。 但如果是违章操作。 A员工应负相应责任,企业负连带责任。 B员工应按工伤死亡待遇赔偿。
⑺ 安全生产法是如何规定乡镇安全生产责任的
安全生法对乡镇(街道)的安全职责没有明文规定,一般都通过县(区)人民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乡镇(街道)的安全责任在各地制定的安全生产地方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如:《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乡镇(街道)的安全职责:一是安全生产检查权;二是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权(当场纠正、限期改正);三是行政处罚建议权;四是事故隐患责令排除权;五是行政应急措施权。
⑻ 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档案都包含哪些方面和内容及人员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