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旅游安全事件
㈠ 2009年中国发生的大事
1、200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是国家为了配合增值税转型改革,提升规范性文件法律级次,落实好科学发展观而颁布的法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2、2009年1月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老年之声正式开播。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十套节目老年之声,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播出,“老年之声”将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全方位打造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家园。
老年之声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人口老龄化和广播频率专业化双重背景下寻求自身发展而推出的专业化频率。
依据中老年群体生理、心理及社会角色相同或相近的人口学特征,紧扣生活和心理需求提供全方位服务,从新闻信息、生活服务、养生保健、休闲娱乐到心灵慰藉等多层面打造中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家园。
3、2009年1月22日——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生产销售含三聚氰胺混合物的张玉军被判处死刑;张彦章被判处无期徒刑。
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并销售给三鹿集团的耿金平被判处死刑。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高俊杰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薛建忠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人被判有期徒刑。
4、2009年3月1日——嫦娥一号卫星在北京航天飞行控制中心科技人员的精确控制下,准确落于月球东经52.36度、南纬1.50度的预定撞击点。
嫦娥一号是我国首颗绕月人造卫星。以中国古代神话人物嫦娥命名,由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承担研制。总重量为2350千克左右,尺寸为2000毫米×1720毫米×2200毫米,帆板展开长度18米,预设寿命为1年。
该卫星的主要探测目标是:获取月球表面的三维立体影像;分析月球表面有用元素的含量和物质类型的分布特点;探测月壤厚度和地球至月球的空间环境。
5、2009年3月28日——中国第一个“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
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2009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投票决定,将每年的3月28日设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西藏自治区人大与会的382名代表一致表决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的决定》。
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将让包括藏族在内的全体中华民族永远牢记50年前西藏平叛和民主改革这一历史性事件。
㈡ 中国2009年发生的重大事件有什么
09年的是 全国两会 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 20国金融集团伦敦峰会 3月28日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的设立和庆祝举行 中法关系峰回路转 南海争端 全民医疗改革 山东菏泽发生手足口疫情 朝鲜核试验引发朝鲜半岛局势紧张 H1N1流感传入我国 新<<食品安全法>>6月1日正式实施 补充: 网址 http://www.ssydt.com/sszz/
㈢ 2000年至2009年中国发生的所有大事件,急!!
汶川地震
㈣ 近几年来国内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实例有哪些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
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
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
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
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7.13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主要表现在:
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
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
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
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4月30日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辆旅游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翻入路边100多米落差的谷底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
㈤ 2009年中国发生的十件大事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施行。
2.2月1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三鹿奶粉破产。
3.2月14日至19日——台北故宫博物院院长周功鑫率团访问北京故宫,实现了海峡两岸同根同源的故宫博物院高层的第一次相聚。
4.4月1日~4月3日——应英国首相布朗邀请,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在伦敦举行的20国集团领导人第2次金融峰会。
5.4月5日——朝鲜在东海卫星发射场成功发射“光明星2号”试验通信卫星。
6.7月1日~7月12日——2009年贝尔格莱德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在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举行。
7.7月16日~7月26日——2009年高雄世界运动会在中国台湾高雄举行。
8.10月6日——前香港中文大学校长高锟以及两名美国科学家韦拉德·博伊尔(Willard Boyle)和乔治·史密斯(George Smith)获得2009年诺贝尔物理学奖。
9.10月21日——吉尔吉斯斯坦总统巴基耶夫签署总统令,任命原总统办公厅主任达尼亚尔·乌谢诺夫为总理,负责组建新一届政府。
10.11月15日~11月1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访问中国。
㈥ 09年的关于旅游的大事件
编者按2009年的旅游业,在不断摸索中前行。政策与市场焦灼博弈,天灾人祸并驾齐驱,那些注定不被历史遗忘的事件,在悄无声息中影响着2009年中国旅游业的发展,或阻挡了她的脚步,或改变了她的方向,或催促了她的前行。我们每一位中国旅游人,都感同身受。
但从中国旅游业长远看来,每一个事件的影响,都无法阻碍行业整体的上行趋势。虽然2009已经成为记忆,但其中值得我们深思和铭记的,实在太多太多了 …… 片名:《大战金融危机》 热度:★★★★★ 影片简介:受去年的金融危机余波冲击,今年旅游业开年尽管压力重重,不过市场仍旧呈现出逆市飘红的喜相。首先,国内游省内游的旗开得胜,不少旅游企业纷纷借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实施的东风,示范旅行社相继开发各种旅游产品。除此之外,航空公司与旅行社也联手抗击金融危机。包机架次的增多以及旅行社包机团的频繁出现,便是在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抢占市场的动作之一。而旅游消费券的发放也为旅游业的复苏使上了一把劲。 点评:在全国旅游业受金融危机打压,纷纷上演喘不过气戏码的时候,无论是政府,还是各大旅行社、航空公司、酒店,都一并在“危”中求“机”,坚挺奋战。或许这其中最为收益的是游客本身,在经济不济之时选择出游,拼命找着数的同时,实际也是在给自己放慢脚步的机会。 金融危机笼罩下新热点旅行社拓展农村客源 金融危机影响航空业,波音公司订单大幅下滑 旅游消费券:被金融危机“挤压”出的权宜之计? 金融危机下经济型酒店与星级酒店的pk之战 片名:《携格事件》热度:★★★★ 影片简介:2008年,格林豪泰推出“8000万元回馈会员”的酬宾活动。该活动遭到携程的反对,携程于今年1月16日“下线”所有与其合作的格林豪泰酒店;2月27日,格林豪泰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携程进行指责。而后,格林豪泰以侵害商誉为由在上海相关法院起诉携程,携程积极应诉。直至12月,格林豪泰酒店管理集团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书,对格林豪泰诉携程侵害名誉权的请求不予支持。点评:“携格事件”触发了业内酒店供应商与渠道商之间首次公开化的矛盾。中国旅游研究院副院长戴斌曾指出,携程作为渠道商,在事实上已形成了相对垄断。因此,他希望更多的渠道商能够进一步成长,给供应商、成长型企业提供更多的选择;并希望运营商规模能够继续做大。这也是很多业内人士的共同看法。 携程为何掐断格林豪泰 格林豪泰指称携程网“收取巨额佣金=保护费” 格林豪泰:很多酒店不用携程照样做得好 格林豪泰:携程佣金过高阻碍酒店让利客人 片名:《甲流战役》 热度:★★★★★ 影片简介:3月,甲型H1N1流感发生,并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6月11日,WHO宣布将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警告级别提升为6级,全球进入流感大流行阶段。而国内旅游也于今年5月初蒙甲流阴影。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甲流二波随着冷空气流感高发期的到来又有爆发之势。点评:突发疫情来临时,旅游业欲迎难而上,消除恐慌则显得最为迫切。政府和旅游业界高度关注的同时,除了做足预防控制工作外,更多的是在设法消除游客的忧虑,甲流二波的袭来尽管尚未对旅游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不过有专家提醒,仍不可掉以轻心,因为一旦出现旅游团感染甲流,将会对其他旅行团和计划出游的人群造成沉重的心理压力,很有可能再次引发退团潮。 甲流影响出境游,国内长线游成为选择 学生出境游萎缩旅行社加强“甲流”防范 受甲流影响澳门入境客量及旅客总消费双双告跌 甲流“惹祸”市场“萎缩” 片名:《东航打工论》热度:★★★★ 影片简介:在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绍勇看来,信息化才是航空公司运行的最高形态,“如果航空公司的信息化上不去,永远是被动挨打的打工者,现在航空公司就是在为携程、艺龙打工。”此言一出,携程CEO范敏便表示要约见刘绍勇。轰轰烈烈的“打工论”事件就此展开。点评:东航打工论的提出,把机票的直销与分销之争推向了一个更加激烈的高度,从刘绍勇的打工言论发出至2009年11月24日,东航与阿里巴巴的合作终于尘埃落定。故事将向何处发展?续集值得期待! 航空公司都是在为携程打工刘绍勇想见马云 刘绍勇握手马云,携程将会怎样? 携程范敏坐不住了:我要和刘绍勇一起聊聊! 刘绍勇握手马云,未来机票市场三分天下? 片名:《东星殒落》 热度:★★★★ 影片简介: 2009年3月,东星航空被强制停飞;2009年6月,东星航空公司向法院递交破产重整申请;2009年8月,武汉中院宣布东星破产清算,成为国内首家破产的航空公司。这个有着辉煌过去的航空公司,仅用了短短四年时间,就走完了它的一生。华丽的亮相,落寞的转身,东星航空的陨落,让2009年的航空业再次陷入深深的思考……点评:东星的倒闭,引发了民营航空遇到行政干预的思考。同时,在东星破产3个月后,中国国际航空以2312万元拍走了东星航空的航空器材等资产标,加上此前已经接收的部分飞机和工作人员,国航几乎是把东星航空一网打尽了,国航兵不血刃地杀入武汉的天空,不过,中国南方航空、中国东方航空,已经瓜分了60%以上的客源,国航又如何后来居上? 东星航空破产:民营航企为何敢“绑架”地方政府? 东星航空遭遇破产清算的背后 东星航空紧急“迫降”,兰世立“呼叫转移” 民营航空狂人兰世立之败是阴谋,还是拯救? 片名:《新版<旅行社条例>实施》 热度:★★★★★ 影片简介: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了新版《旅行社条例》。 2月26日,新版《旅行社条例》全文公布,对旧版旅行社条例进行了大量的修改。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降低了旅行社的设立与投资门槛,加大了对违规旅行社、导游的处罚力度。点评:新版《旅行社条例》是1996年旧版《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的首次正式修改,很大程度上可以约束现阶段旅行社行业混乱、价格竞争、服务粗糙等现象。经过几个月的实施,行业趋于规范并朝着预期的方向发展。 旅行社条例正式实施,游客出游消费将更加透明 《旅行社条例》新变化导游谨慎怕“触雷”《旅行社条例》即将实施隐性消费逼出“水面” 新《旅行社条例》将使旅行社陷诉讼风险 片名:《同程网B2B2C模式横空出世》 热度:★★★★★影片简介:2009年6月,在苏州举行的旅游网络营销峰会上,同程网CEO吴志祥首次提出B2B2C模式;2009年12月份同程七大的讲台上,吴志祥再次提及B2B2C,这是一个不同于携程,也不同于去哪儿的崭新模式,是携程的服务与去哪儿的比价搜索相结合孕育出的崭新模式。点评:携程拥有优秀的服务,但优秀服务的成本需要由上游供应商来买单,与供应商的矛盾愈演愈烈;去哪儿可以为游客提供低价的产品搜索,但却没有属于自身的产品,因此也无法保证对游客的服务。横空出世的同程网旅游预订B2B2C模式,却集合了携程与去哪儿的优点,并弥补其不足。该模式的出现,对在线旅游预订的发展势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线旅游模式三足鼎立谁能真正赢在中国 中国旅游电子商务模式之辩 细数国内在线旅游企业的“软肋” 电子商务布局决定模式B2B2C终成大器 片名:《和“12点退房”说拜拜》 热度:★★★★影片简介: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删去了“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规范一出,各城市各酒店纷纷响应。点评:酒店业12点退房,为国际上实施多年的“国际惯例”,一直以来引发了许多争论。《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出台后,游客纷纷表示“很人性化”;律师也予以声援表示,酒店坚持12点退房行规消费者可拒付款;酒店从业者则称,酒店在未与客人达成协议的前提下,坚持原有的“12点退房”,将在情理上处于弱势位置。自此,12点退房之争落下帷幕。 不妨从“12点退房”起清理国际惯例 酒店12点退房:修改行规不如完善法规 12点退房:酒店旧行规能到此终结吗? 不要再为酒店12点退房规定辩护 片名:《景区涨价风波》 热度:★★★★ 影片简介:2009年国庆前夕,史上最长黄金周即将到来的时候,景区“禁涨令”时效刚过,前一阶段还纷纷参与优惠券发放、打折吸引客源的国内各大景区景点,却纷纷举起涨价大旗,引起了游客的强烈反对。点评:看似不可调节的矛盾,在各方声音的抗争后得出的结果是,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表示,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公布。 多景点上调门票价格,景区涨价风再起 警惕景区涨价背后的非市场因素 景区涨价:随行就市抑或横征暴敛? 以外国门票价格反思景区涨价 片名:《史上最长黄金周》 热度:★★★★★影片简介:当中秋遇上国庆60周年,孕育出史上最长黄金周。8天假期,带给旅游业的不仅是收入数据的增长,更是旅游市场的全面红火。本次黄金周旅游呈现出三大市场同步兴旺的局面。国内旅游是最大亮点。不论长线和短途旅游,还是都市与乡村旅游,均出游密集、市场兴隆,成为2008年以来旅游市场最红火的时段。由于假期较长,安排出游选择空间加大,旅游供给和保障更有弹性,市场总体火而不爆、旺而有序。点评:这应该是最受人们追捧的“影片”了,“史上最长黄金周”使民众蓄积已久的旅游需求得到释放,在经济危机、甲流感持续影响旅游业的大背景下,黄金周的火爆犹如一支强心针为旅游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十一黄金周旅游有望“井喷” 十一黄金周扎堆激火旅游经济 铁路十一黄金周期间货物运输亮点纷呈 旅行社押宝十一黄金周 片名:《7天登陆纽交所》 热度:★★★★★影片简介:11月2日正式递交招股说明书,到11月20日在纽交所正式挂牌上市,7天酒店上市之路只用了短短18天。从如家登陆纳斯达克、锦江之星回归A股,到7天连锁酒店纽交所上市,经济型酒店的发展已从最初简单复制阶段发展到资本整合阶段。点评:七天登陆纽交所,经济型酒店“列队上市”,表明经济型酒店的发展已经进入了市场整合和市场创新的阶段,市场对酒店品牌的考验将会增强,整体发展将呈现“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特点。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提出,经济型酒店上市应基于理性发展的基础进行考虑。就像是长跑,不到冲刺的时候不要冒进。 7天连锁酒店纽交所上市市场升级加速经济型酒店细分 7天连锁酒店纽交所融资11亿美元 赵焕焱:看好7天酒店美国融资后的发展前景 郑南雁回应资金压力质疑:7天酒店负债扩张 片名:《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热度:★★★★★影片简介:2009年12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首次将旅游业提升到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高度,为今后旅游经济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对旅游业未来发展进行了全方位的战略规划。点评:《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除了将旅游业提升到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高度外,更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多种优惠措施,将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后盾与强大的动力。 《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旅游发展目标 解读《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㈦ 2009年安全事故统计
2007年:
一)重大事故全国发生79起,死亡和失踪1154人,同比减少7起、123人。其中:工矿商贸发生41起,死亡和失踪610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9人。其中,建筑施工发生7起,死亡82人,同比增加5起,58人;
二)特别重大事故全国发生8起,死亡369人,同比增加1起、106人。其中:建筑施工发生2起,死亡99人,同比增加2起、99人;
2008年:
一)重大事故 全国发生86起,死亡和失踪1315人,同比增加8起、148人。其中:工矿商贸 发生42起,死亡和失踪689人,同比增加5起、117人,其中煤矿 发生31起,死亡和失踪503人,同比增加7起、120人。
二)特别重大事故 全国发生10起,死亡662人,同比增加4起、360人。其中:建筑施工 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减少2起、99人;
2009年:
建筑施工发生各类事故2330起,死亡2760人,同比分别上升2.8%和2.1%。特别是发生较大以上坍塌坠落事故78起,死亡344人,分别占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的76.5%和77.8%。
㈧ 2009年中国发生了什么大事
1 新中国喜迎60华诞
当岁月的车轮驶入2009年,中国人民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
中国共产党将继续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努力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梯次推进
目前,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正在有序推进,并将在2009年2月底基本结束。第二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将分别在2009年3月和9月开始。
3 “两会”召开为2009年全年工作定调
在2009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应对危机、科学发展”将成为代表委员最为关注的问题。“两会”将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团结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
4 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将贯穿全年工作
2009年国家将坚持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减税、扩大中央政府投资等多种手段,加大对扩大内需、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保障民生的支持力度。
2009年,有关部门将在结构优化的前提下扩大投资规模;着力扩大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尽快出台并组织实施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千方百计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社会保障工作。
5 西藏平叛和实行民主改革50周年
2009年是西藏平叛和实行民主改革50周年。5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全国人民的支援下,西藏各族干部、群众、各界爱国人士和驻藏人民解放军紧密团结,共同奋斗,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得到很大发展。
6 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将有序推进
加快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已被列为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的十项措施之一,未来两年将安排1万亿元投资,占4万亿元投资计划的四分之一。
根据规划,2009年将基本完成灾区农村居民点规划,落实异地迁建农户的建房选址并解决过冬房问题;受灾农民全部住进永久性住房,完成农房重建总量的80%;完成50%的村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任务。
7 澳门回归祖国10周年将依法选举新特首
2009年12月20日是澳门回归祖国10周年纪念日,澳门特区政府将举办系列庆祝活动。
根据澳门基本法,2009年将进行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和第四届立法会选举。
8 重点领域改革更关注民生
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全面实施。同日,酝酿多年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正式施行。
与此同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改革也将在2009年研究推进。
9 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
90年前,五四运动拉开了中国现代历史的大幕,也为穿越世纪风云的青春史诗写下序篇。通过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中国人民将更高地举起爱国和进步的旗帜,发扬民主、崇尚科学,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
10 一批关涉科学发展新法正式施行
循环经济促进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修改后的防震减灾法、专利法、消防法等一批重要法律将在2009年内施行。人们将在每一部法律的实施中清晰看到中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轨迹,聆听中国社会进步的足音
㈨ 2009年国家共发生哪些重大安全事故
2009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单位)名单
序号 事故责任单位 事故类型
1 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 2月9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工地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 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集团公司 2月22日,屯兰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8人。
3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松藻煤电公司、重庆巨能建设(集团)公司川九建设公司 5月30日,同华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30人。
4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 9月8日,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6人。
5 黑龙江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 11月21日,新兴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08人。
6 贵州省铜仁地区沿河县全通汽车运输公司 1月5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5人。
7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拉丁酒吧 1月31日,发生火灾事故,死亡15人。
8 山西省忻州市阳方口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2月12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人。
9 贵州省都匀汽车运输公司 2月22日,在广西钦州市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2人。
10 贵州省剑河县革东清水江旅游航运开发有限公司 3月3日,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死亡10人。
11 中铁24局集团公司安徽工程公司 3月11日,在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吕城镇沪宁城际铁路工地,施工人员租住房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死亡11人。
12 黑龙江省尚志市万通客运有限公司 3月19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9人。
13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三角塘镇企业办煤矿 3月21日,发生透水事故,死亡13人。
14 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中国成达工程公司 3月23日,在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建峰工业集团合成氨/尿素造粒塔施工现场,一高空作业平台发生垮塌事故,死亡12人。
15 福建省南平市仑峰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 3月27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7人。
16 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武功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3月27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2人。
17 黑龙江省天源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金利煤矿 4月4日,发生透水事故,死亡12人。
18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樟树乡青山壁矿井 4月17日,发生爆炸事故,死亡20人。
19 河北省廊坊市金博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4月24日,发生厂房坍塌事故,死亡10人。
20 云南省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4月25日,在该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1人。
21 湖南省常德海达船务有限公司 5月14日,在辽宁省绥中县发生散货船翻沉事故,死亡1人,失踪11人。
22 云南省昭通市茶山煤矿 5月15日,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0人。
23 山西省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公司、中煤第一建设公司 5月16日,发生炮烟中毒事故,死亡11人。
24 江苏省建工劳务有限公司、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冶集团华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 5月18日,发生建筑施工事故,死亡12人。
25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新桥煤矿 6月17日,发生透水事故,死亡13人。
26 四川省地矿局九一五地质队 6月22日,在四川省甘孜州德格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洪堤施工中,发生垮塌事故,死亡10人。
27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公司 7月11日,石人沟矿井下发生爆炸事故,死亡16人。
28 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鑫永丰煤矿 7月22日,发生透水事故。死亡23人。
29 安徽省阜阳市安东物流有限公司 8月16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1人。
30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山西星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8月24日,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4人。
31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煤12区兴源煤矿积财矿井 8月28日,发生井下中毒窒息事故,死亡15人。
32 江苏宜兴申利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宜兴市华运物流远恒货运配载服务部、山东省临沂市运恒货物托运部 9月2日,一辆货车在卸货过程中,发生混装货物爆燃事故,死亡18人。
33 吉林省梅河口市中心农贸蔬菜批发市场 9月6日,发生火灾事故,死亡11人。
34 河南省灵宝市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分公司 9月8日,发生坑木着火事故,死亡13人。
35 河南省周口市畅通运输有限公司 9月19日,在江西省遂川县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6人。
36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驰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0月2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7人。
37 湖南有色控股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10月8日,发生坠罐事故,死亡26人。
38 辽宁省阜新市中兴煤矿有限公司 10月9日,发生火灾事故,死亡13人。
39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10月14日,大峰矿羊齿采区工程A段发生爆炸事故,死亡14人。
40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三合分公司 10月17日,发生仓库墙体垮塌事故,死亡10人。
41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10月28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1人。
42 山西省阳泉市金佳通旅游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月30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4人。
43 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南部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10月30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人。
44 河北省唐山市滦县诚信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11月5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9人。
45 山东省烟台海景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11月12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3人。
46 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郭家湾煤矿 11月22日,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5人。
47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振兴煤矿 11月26日,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0人。
48 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中和煤矿 11月27日,发生透水事故,死亡16人。
49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五洲汽车运输公司 11月29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人。
50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鑫裕沟煤业有限公司 12月27日,发生瓦斯燃烧事故,死亡12人。
51 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麻栗树煤矿 12月28日,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1人。
52 河南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兖州鑫诚煤炭运销公司 12月29日,在山东省济宁市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6人。
㈩ 近几年来国内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实例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吕安
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
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
专家点评: 郑向敏, 男, 1954年3月生,福建永春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华侨大学旅游学院院长、旅游科学研究所所长,旅游管理专业博士点导师组组长,中国旅游安全管理专家。主要从事旅游管理、旅游安全、饭店管理、区域旅游经济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完成国家级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奥运旅游安全研究项目3项,其他各类课题近50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20余篇(约150万字)。
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7.13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主要表现在:
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
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
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4月30日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辆旅游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翻入路边100多米落差的谷底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
此次事故的损失是十分惨重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需要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为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建议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旅游产品要素的安全评估。旅行社是组织旅游产品的龙头,要对所采购的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产品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估资料备案上报,严禁采购不合格、没有资质、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素产品。
二是加强对旅游者的安全教育。以零团费、负团费的危害为主题对旅游者进行全国性的大规模案例教育,使旅游者认识到零团费、负团费将给自身造成的风险与伤害,扫除零团费、负团费存在的土壤。
三是加大旅游保险投保力度。以宣传贯彻《旅行社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旅行社责任险的统保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增强旅游安全的保险保障能力。
四是在旅游旺季进行旅游交通事故的专项治理。在我国,旅游运营车辆管理不规范、司机疲劳驾驶、不规范操作、危险路段等是造成旅游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要排除以上安全隐患,应该向欧洲学习,对旅游车、旅游司机的准入资质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管,同时对旅游司机的单次行车时长、特定旅游线路的行车资质等进行限定,并积极鼓励游客对旅游司机和车辆进行安全投诉。
五是严厉打击零团费、负团费等恶性经营行为。对零团费、负团费的操作者和所涉及的旅行社,取消其相关的旅游资质,强化旅行社之间的连带监管。
六是加强旅游合同管理。对旅游格式合同进行严格监管,要求组团单位将旅游要素,尤其是旅游购物点、购物次数、发生额外行程的违约责任等条款内容明确列入合同,以提醒旅游者谨慎购买旅游产品,慎防陷入低价陷阱。
七是建立旅游暗访制度。通过暗访调查旅游企业的经营情况,对违反旅游相关法规和国家安全法规的旅游企业进行严厉的制裁与处罚,发现一家查处一家,规范和调整旅游行业的经营模式。
案例背景:
2008年10月4日,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砚洲岛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两名随单位组团参加拓展旅游的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时,违反旅游合同约定,擅自下西江戏水、游泳,在深水处突然溺水后死亡。
2008年国庆节前夕,广东省职工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接受郑州优德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组织该公司101名员工前往肇庆西江边的砚州岛开展为期两天的拓展旅游活动。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特别约定,旅游者不得擅自到西江游泳。开展活动前,旅行社团体部经理与公司负责人勘察了拓展旅游地,该区域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双方在签订旅游合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旅游行程、活动安排、注意事项、有关要求等合同附件。拓展旅游活动按照合同的约定进展顺利。10月4日上午,在游览鼎湖区砚州岛、用完午餐后,公司负责人与随团导游员协商,给予旅游者1小时时间整理行李、稍事休息,下午4时集中乘车返回广州。导游员随即宣布自由活动,在告知集合时间的同时,提醒大家不要下西江玩水、游泳。当日下午约2:30时许,七、八名旅游者擅自到沙滩戏水。约2:40时,三名游客走到水深处突然溺水,大呼“救命”,一名游客获救,两名游客失踪。旅游者向110报案。公安部门接报后,及时赶赴现场,会同海事部门、当地村镇人员搜救。10月6日上午8时许,在当地公安、海事、旅游及所在镇政府、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努力下,于事发现场下游2公里处找到两名失踪者遗体。经法医鉴定和公司领导现场确认,死者为该公司委托旅行社组织的赴肇庆旅游的团队成员。
事故发生后,肇庆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高度重视事件的处理。肇庆市旅游局及时启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领导等有关人员,赶赴事发地点,协调相关部门。事发地鼎湖区政府组成了由公安、海事、旅游以及所在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参加的工作小组,研究部署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在当地政府以及旅游、公安、海事等有关部门和组团社、组团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与死者家属友好协商,由组团单位代表旅行社、砚州村委会与死者家属签订协议,每位死者获得经济补偿10万元、旅行社为旅游团购买的旅游意外保险8万元。死者家属随后返回原籍,事故善后处理结束。(此案例由广东省旅游局提供)
专家点评:
点评人:韩玉灵,女,武汉生人,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为北京旅游发展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科研处处长、旅游法律与产业规制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旅游政策与规制、旅游安全、世界遗产保护、旅游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市局级政府和行业协会互动机制、旅游安全保障机制、旅游景区安全研究项目、课题多项;主编国家级教材等著作十余部;发表学术文章50余篇。
旅游安全需求是旅游活动的内在要求,决定旅游目的的实现与否。安全保障权是旅游者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为此,《消费者权益法》明确规定了包括旅游者在内的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一般而言,实践中侵害旅游者安全保障权较为常见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安全意识淡漠。旅游业者、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素质,或违反操作规程或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淡漠,或只注重经济效益,从而引发旅游安全事故,造成旅游者人身安全的侵权事故发生。本案旅行社组织的拓展旅游属于依托涉水场所的特种旅游,案发前曾降暴雨,江水泛滥;加之旅游者对水道又不熟悉,虽然设立了严禁下水游泳的警示牌,却没有相应的障碍物阻止游客下水;显然旅行社选择的区域存在安全隐患;自由活动期间,没有安排专人巡视并及时阻止要下水的旅游者。旅游业者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是事故发生的不容忽视的原因。
第二、盲目销价竞争。组团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组织旅游活动,服务质量、接待标准、住宿条件、交通工具大打折扣。低价格必然带来高风险:聘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使用带病上路的交通工具、提供简陋的住宿设施、缺乏安全保证的游览地等等,都为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伏笔。
第三、提供的旅游产品尤其特种旅游产品或者旅游环境不符合旅游安全要求。在旅游景区表现在游乐设施老化、质量不达标、缺少安全防护设施或警示标示、自然环境存在潜在隐患等。诸如雷雨天使游客遭雷击、迷路等。在组团旅游活动中,旅行社即是旅游产品的销售者,更是旅游要素的组合者。在设计旅游产品时,如何避免或者减少其安全风险?如何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是应当首先考虑的问题。
第四,旅游行程中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主要是指在旅游活动中,不法分子针对旅游者实施的抢劫、强奸、杀人、伤害等侵害行为造成的人身侵权。实践中,这类案件容易发生在开放性的、以自然景观为内容的旅游景区,具有事件发生突然、防范较为困难的特点。
第五,旅游者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和防范知识。如前所述,旅游安全以旅游本质为基础,旅游活动的异地性、空间的移动性又使旅游安全问题始终伴随着旅游活动而存在。实践中,旅游者的旅游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旅游安全知识缺乏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价格趋低的心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不良消费动机,导致一些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过多地考虑价格因素,忽略了对提供旅游产品者的资质和能力、旅游产品的安全性、旅游环境的可靠性的正确评估和判断;忽略了对自身行为所进行的必要约束和权利行使的必要限制;忽略了对自身利益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转嫁旅游活动中出现的非人为的风险。
此次旅游安全事故的出现,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从组团社和组织单位而言,不可谓不重视旅游安全问题,也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拓展旅游在双方的努力下进展顺利。然而,悲剧在旅游活动即将结束的不经意间发生了,两条鲜活的生命消失了。本案再一次证明:对旅游安全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旅游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本案引人思考、发人深省:
第一、确保旅游产品的安全性,降低直至消除不安全因素。鉴于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局限性,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是必然的。为此,旅游业者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暂时没有标准的,应保证符合人身健康和安全;对可能危及旅游者安全的旅游产品或者服务,要实现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发现提供的旅游商品和服务有严重缺陷的,即使旅游者采取正确使用的方法仍然可能导致损害发生的,要及时告知旅游者,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第二、开展新型的特种旅游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随着旅游者品味的提高,不断满足旅游者需求、推出新型旅游产品成为提高旅游经营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本案旅行社开展的拓展旅游,又称为体验式旅游,源于二战时期英国开展的拓展训练,是以团队的形式,让人们在享受自然风光的同时,通过体验利用崇山峻岭、瀚海大川等自然环境设计的富有趣味性、刺激性的项目,达到磨练意志、陶冶情操、完善人格、熔炼团队的身心的双重收获。开展类似的特种旅游活动在风险性及其防范方面的难度更大。这就要求旅游经营者在产品的设计、地点的选择、项目的安排、场所的安全系数、安全保障措施的采取等方面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第三,组织单位的团队旅游,在旅游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旅游过程中的组织指挥责任,并针对项目及活动地点的特殊性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旅行社接受单位委托组织旅游活动,是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团队旅游者的人身安全负有合理的保障责任。实践中,因为是单位组团,有关负责人往往会在活动中不顾合同约定临时动议,改变行程或变更活动内容,若随团导游员协调能力欠缺,极易引发导游员与单位带队人间的冲突。为此,签订旅游合同,应当明晰旅游过程中的组织权限和责任划分,避免发生事故后,责任分担困难给旅行社增加管理成本。其次,要针对开展活动环境的特殊性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贯穿于旅游活动始终。本案因公司负责人的意见而改变行程,且公司负责人带头违规与其属下员工下江游泳,与旅游合同对双方责任约定不明确有直接关系。
第四,利用公益广告、公益讲堂等形式,对旅游者进行必要的旅游知识的教育,尤其是旅游安全知识的灌输。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带薪休假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作为旅游目的地会产生越来越多的旅游者。培养成熟的、理智的、文明的旅游者,使其养成良好的旅游消费习惯,旅游者有责任,政府、旅游企业和全社会也有责任。政府有义务为旅游者创造学习旅游知识的条件,企业也应当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必要的旅游咨询服务、关于旅游项目的详细资料等真实信息,保证旅游者知情权的实现。
第五,政府部门应当承担培养旅游者、旅游企业的旅游保险意识,探索建立逐步完善的社会救援体系的新路径,确保旅游者旅游权益实现的责任。购买旅游保险,是有效转嫁旅游风险的手段之一。长期以来,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保险意识淡漠,旅游保险品种单一,旅游救援体系不完善、资金缺乏保障等等现状,为事故的善后的处理增加了难度。各级旅游部门应当引导、鼓励旅游者、旅游企业购买旅游保险,各级保险监督机构应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开发更多的旅游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