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客运安全运营
① 开旅游客运公司的条件
首先,这个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2号)文件来做就可以了。
其次,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道路旅客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班车客运标志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道路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
其中,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省际包车(二维码)(起点)——(讫点)(省简称)运包字号车牌号:
驾驶员:
主要途径地:运输企业(章):
企业签发人:
有效期:〖ZP)〗附件11
还有就是,道路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
一、班车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
(一)尺寸:1.600mm×300mm,用于大型客车;2.480mm×220mm,用于中小型客车。
(二)材质和工艺:底版为银白色铝质材料,正面底贴白色环保反光膜,背面底色为磨砂铝本色。
(三)“×际(县内)”视情确定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
(四)其它规范:
1.大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
第一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35mm×字宽35mm。
第二行字为红色黑体,字高130mm×字宽100mm—110mm,随字数多少而改变。横线为黑色,宽度20mm,长度随字数多少而改变。横线中间上方套印红色的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章。
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5mm×字宽18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
2.中小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
第一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8mm×字宽28mm。
第二行字为红色黑体,字高110mm×字宽80mm,随字数多少而改变。横线为黑色,宽度15mm,长度随字数多少而改变。横线中间上方套印红色的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章。
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0mm×字宽15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
3.班车客运标志牌背面。
左侧粘贴《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
右侧在磨砂铝底板上直接印制“遵章守法”和“安全优质”,分两行排列,黑色宋体,在大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上字高25mm×字宽25mm,在中小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上字高20mm×字宽20mm。
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制式规范
(一)尺寸:215mm×160mm。
(二)材质:白纸质,背后贴不干胶,正面填写后覆盖透明不干胶薄膜。
(三)底色:白色。
(四)字体:“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为黑色二号黑体字;“×客运班许字号”为黑色四号宋体字,其中编号为红色阿拉伯数字;框内其他字均为四号宋体字。
三、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
(一)尺寸:480mm×220mm。
(二)底色:白色。
(三)材质:不少于250克铜版纸。
(四)其他规范:
第一行字为红色宋体,字高35mm×字宽35mm。
第二行横线为黑色,宽度为12mm,长度为60mm,横线中间上方套印红色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章。起讫点为人工填写,应当字体粗大,便于辨认。
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0mm×字宽20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
背面为黑色小初号黑体字,签章栏和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背面说明栏内文字为黑色二号宋体字。
四、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
(一)尺寸:480mm×220mm。
(二)底色:淡蓝色暗花纹,花纹内容为省份名称首字母。
(三)材质:不少于150克白卡纸。
(四)其他规范:
第一行字为红色宋体,字高35mm×字宽35mm。右边的二维码为黑色,计算机打印。
第二行横线为黑色,宽度为12mm,长度为60mm。起讫点字为黑色黑体,字高90mm×字宽90mm—110mm,随字数多少而改变,为计算机打印。
左边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0mm×字宽20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字高20mm×字宽20mm。
右边第三、四、五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7mm×字宽7mm。冒号后面的字为计算机打印。运标志牌制式规范
(一)尺寸:480mm×220mm。
(二)底色:淡蓝色暗花纹,花纹内容为省份名称首字母。
② 从哪一年起,所有省级班线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客车必须实行安全告知制度
当然是交通管理部门的啦。
交通管理部门其实最主要的职责就是负责交通安全这一块的,希望能够帮助到你的啦。
③ 旅游车安全防范措施
我公司结合实际,通过分析研究,部署了压减交通违法行为的九项措施,实行以来确保了行车安全形势的稳定。
1、提升安全行车思想认识高度
把安全行车上升到构建和谐企业,迎奥运、创建文明行业的思想高度,引导全员充分认识到安全行车的极端重要性,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的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事关全局的思想观念。
2、强化安全行车意识和技能教育
举办违章驾驶员工作质量提高班、组织驾驶员参观事故展、聘请交通执法人员授课、以公布线路违章多发地点、摄像头和悬挂横幅、书写板报、张贴言语温馨的安全“小贴士”等宣教方式,营造良好的安全行车氛围,使驾驶员处处能接受到安全教育,时时想着安全,把安全行车落实在行动中,反映在效果上。
3、开展隐患排查和实时监控并举
每周六、日为安全行车隐患排查日,对所属线路实行营业时间内的全过程安全监控,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三个到位”的方法处置,即: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当事驾驶员受教育到位,其他驾驶员知晓并引以为戒要到位。
4、加大考核力度与加强组织督导并重
将原来的违章考核指标改为按件数考核,按上月违章的件数,每月必须递减1件,直至消灭违章,实行动态考核管理;按车队交通违法行为的件数,增加专业管理人员经济扣罚比重;对每月交通违法行为最多的车队,车队长、党支部书记在公司安全专业会上接受质询,提出整改措施;对交通违法行为超标车队,依据当月违章超标的比例,公司向其出具“黄牌”或“红牌”警示、惩戒。“黄牌”的车队队长要向公司做出深刻检查和递交整改报告;对“红牌”的车队,在除上述惩戒方式,还将派进工作督导组,帮助和督促车队进行有效整改。
5、建立安全行车激励机制
对于年度内消灭交通违法行为或在安全行车管理上有创新且有经验可总结的车队,进行通报表彰,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其好的工作经验及方法。
6、将贯标认证工作与安全行车有机相结台
运用ISO 9000科学的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安全行车管理,从编制作业指导书入手,按照策划、实施、检查、整改循环往复的工作程序,提高专业人员工作质量,强化安全行车管理。
7、把好驾驶员“入口关”和坚持教育培训
结合票制票价改革和线网优化调整工作,对于需要分流的驾驶员,采用公布用人单位信息,驾驶员自助择线路上岗的办法,使分流驾驶员在心态上能够保持舒畅、平和,从而保证安全行车。
8、制定新车安全行驶措施
针对大批量的更换新车,制定出台了新车安全行驶“七必须、七不准”措施,并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手段,使驾驶员知晓率、执行率达到100%,确保新车行车安全。
9、发挥组织优势查找行车安全隐患
以“查找我们工作中的安全行车隐患”为题, 召开团员青年和职工代表参加座谈会,从各个层次,各个角度深层次的查找安全行车管理中的隐患和问题,为强化安全管理谏言献策。
实践证明,通过上述措施的实行,我公司的安全形势迅速好转,安全行车的管理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④ 旅行社运营中有哪些危险源和如何加强安全管理
主要还是安全!游酷旅游从业十多年江西旅游,遇到最大的问题就是安全
⑤ 旅游客车营运证如何办理
必须要到车站相关部门办理。比如你需要购一辆客车,首先得到汽车站去把营运证以及线路牌购得,然后再购客车,这样比较稳当。
就以大连那边为例子:
一、工作时限:规定30个工作日。
二、本流程适用范围:拟经营客运班线为市域内跨县区班线。
三、责任部门:大连市道路客运管理处。
四、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3、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第10号)
4、交通部《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交公路发[2002]590号;
5、《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02]。
五、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班线客运经营应当提供的许可申请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其中包括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和操作的规程、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的制度、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制度、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制度等内容;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7.《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8.线路走行图1份;
9.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10、申请增加班次的客运班线近一年来的平均实载率证明;
11.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12.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13、经营者为乘客投保乘运人责任险证明及复印件2份;
14、车辆900角4寸彩色照片2张;
15、经营者、司乘人员彩色照片各2张。
六、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应当具备的条件
1、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
(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
(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
(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2、有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并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申请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⑥ 个人如何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以及旅游客运的工作
首先,这个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2号)文件来做就可以了。
其次,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道路旅客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班车客运标志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道路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
其中,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省际包车(二维码)(起点)——(讫点)(省简称)运包字号车牌号:
驾驶员:
主要途径地:运输企业(章):
企业签发人:
有效期:〖ZP)〗附件11
还有就是,道路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
一、班车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
(一)尺寸:1.600mm×300mm,用于大型客车;2.480mm×220mm,用于中小型客车。
(二)材质和工艺:底版为银白色铝质材料,正面底贴白色环保反光膜,背面底色为磨砂铝本色。
(三)“×际(县内)”视情确定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
(四)其它规范:
1.大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
第一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35mm×字宽35mm。
第二行字为红色黑体,字高130mm×字宽100mm—110mm,随字数多少而改变。横线为黑色,宽度20mm,长度随字数多少而改变。横线中间上方套印红色的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章。
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5mm×字宽18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
2.中小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
第一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8mm×字宽28mm。
第二行字为红色黑体,字高110mm×字宽80mm,随字数多少而改变。横线为黑色,宽度15mm,长度随字数多少而改变。横线中间上方套印红色的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章。
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0mm×字宽15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
3.班车客运标志牌背面。
左侧粘贴《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
右侧在磨砂铝底板上直接印制“遵章守法”和“安全优质”,分两行排列,黑色宋体,在大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上字高25mm×字宽25mm,在中小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上字高20mm×字宽20mm。
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制式规范
(一)尺寸:215mm×160mm。
(二)材质:白纸质,背后贴不干胶,正面填写后覆盖透明不干胶薄膜。
(三)底色:白色。
(四)字体:“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为黑色二号黑体字;“×客运班许字号”为黑色四号宋体字,其中编号为红色阿拉伯数字;框内其他字均为四号宋体字。
三、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
(一)尺寸:480mm×220mm。
(二)底色:白色。
(三)材质:不少于250克铜版纸。
(四)其他规范:
第一行字为红色宋体,字高35mm×字宽35mm。
第二行横线为黑色,宽度为12mm,长度为60mm,横线中间上方套印红色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章。起讫点为人工填写,应当字体粗大,便于辨认。
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0mm×字宽20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
背面为黑色小初号黑体字,签章栏和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背面说明栏内文字为黑色二号宋体字。
四、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
(一)尺寸:480mm×220mm。
(二)底色:淡蓝色暗花纹,花纹内容为省份名称首字母。
(三)材质:不少于150克白卡纸。
(四)其他规范:
第一行字为红色宋体,字高35mm×字宽35mm。右边的二维码为黑色,计算机打印。
第二行横线为黑色,宽度为12mm,长度为60mm。起讫点字为黑色黑体,字高90mm×字宽90mm—110mm,随字数多少而改变,为计算机打印。
左边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0mm×字宽20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字高20mm×字宽20mm。
右边第三、四、五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7mm×字宽7mm。冒号后面的字为计算机打印。运标志牌制式规范
(一)尺寸:480mm×220mm。
(二)底色:淡蓝色暗花纹,花纹内容为省份名称首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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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2009-07-29 23:57
#深海寻宝总动员 多重好礼任你选!#
提问者采纳
小弟,你慢慢参考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4号令)
2005年7月13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08年7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七条班车客运的线路根据经营区域和营运线路长度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地区所在地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二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三类客运班线:非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四类客运班线: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县境内的客运班线。
本规定所称地区所在地,是指设区的市、州、盟人民政府所在城市市区;本规定所称县,包括县、旗、县级市和设区的市、州、盟下辖乡镇的区。
县城城区与地区所在地城市市区相连或者重叠的,按起讫客运站所在地确定班线起讫点所属的行政区域。
第八条包车客运按照其经营区域分为省际包车客运和省内包车客运,省内包车客运分为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和县内包车客运。
第九条旅游客运按照营运方式分为定线旅游客运和非定线旅游客运。
定线旅游客运按照班车客运管理,非定线旅游客运按照包车客运管理。
第十条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他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本规定所称高速公路客运,是指营运线路中高速公路里程在200公里以上或者高速公路里程占总里程70%以上的道路客运。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
(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
(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
(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二)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而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本规定所称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四)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
(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200)的规定执行;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见附件2);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第十五条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三)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五)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第十六条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见附件3);
(二)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三)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四)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客运运力投放、客运线路布局、主要客流流向和流量等情况。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第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以及本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客运经营、道路客运班线经营和客运站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运经营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4),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范围、车辆数量及要求、客运班线类型;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告知被许可人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5),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主体、班车类别、起讫地及起讫站点、途经路线及停靠站点、日发班次、车辆数量及要求、经营期限;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见附件8),告知班线起讫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属于跨省客运班线的,应当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抄告途经上下旅客的和终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客运站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6),并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者名称、站场地址、站场级别和经营范围;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二十条受理跨省客运班线经营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后7日内发征求意见函并附《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传真给途经上下旅客的和目的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征求意见;相关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10日内将意见传真给受理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同意的,应当依法注明理由,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相关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跨省客运班线经营申请持不同意见且协商不成的,由受理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过其隶属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各方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报交通运输部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交通运输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受理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被许可人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实被许可人落实了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且车辆符合许可要求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属于客运班车的,应当同时配发班车客运标志牌(见附件7)。正式班车客运标志牌尚未制作完毕的,应当先配发临时客运标志牌。
第二十三条已取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按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申请。
第二十四条向不同级别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由最高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注明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经营范围,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再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上述要求予以换发。
第二十五条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形式投资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按规定向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第二十七条对同一客运班线有3个以上申请人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实施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相关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确定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实施跨省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可采取联合招标、各自分别招标等方式进行。一省不实行招投标的,不影响另外一省进行招投标。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在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对等投放运力等不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实施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第二十九条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本章有关规定办理。
客运班线的经营主体、起讫地和日发班次变更和客运站经营主体、站址变更按照重新许可办理。
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在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第三十条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十一条客运班线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暂停、终止班线经营,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申请。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的,应当在届满前60日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依据本章有关规定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客运经营者终止经营,应当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
第三十二条客运站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告知原许可机关和进站经营者。原许可机关发现关闭客运站可能对社会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采取措施对进站车辆进行分流,并向社会公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放机关。
第三十三条客运经营者在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后申请延续经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优先许可:
(一)经营者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
(二)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无特大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三)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无情节恶劣的服务质量事件;
(四)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无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五)按规定履行了普遍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 客运车辆管理
第三十四条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客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客运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客运经营者指定车辆维护企业;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不得作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路检路查项目。
第三十五条客运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客运车辆检测,车辆检测结合车辆定期审验的频率一并进行。
客运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并依据检测结果,对照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运车辆技术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第三十六条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营运车辆技术检测标准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测,如实出具车辆检测报告,并建立车辆检测档案。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
(一)车辆违章记录;
(二)车辆技术档案;
(三)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
(四)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车记录仪情况;
(五)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八条鼓励使用配置下置行李舱的客车从事道路客运。没有下置行李舱或者行李舱容积不能满足需求的客运车辆,可在客车车厢内设立专门的行李堆放区,但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必须隔离,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严禁行李堆放区内载客。
第三十九条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和交通部颁布的《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的要求实施。
第四十条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第四十一条客运经营者和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分别建立客运车辆技术档案和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客运经营者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类型及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⑦ 包车客运服务和旅游客运服务有区别吗
当然是有区别的,旅游客运服务的话肯定相对来说的话比包车客运服务的服务态度和各方面都会要好一点点的。
人际关系就是人们在生产或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会对人们的心理产生影响,会在人的心理上形成某种距离感。
是人们在交往中心理上的直接关系或距离,它反映了个人寻求满足其社会需求的心理状态。
社会学将人际关系定义为人们在生产或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心理学将人际关系定义为人与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联系。
中文常指人与人交往关系的总称,也被称为“人际交往”,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学友(同学)关系、师生关系、雇佣关系、战友关系、同事及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等。
人是社会动物,每个个体均有其独特之思想、背景、态度、个性、行为模式及价值观,然而人际关系对每个人的情绪、生活、工作有很大的影响,甚至对组织气氛、组织沟通、组织运作、组织效率及个人与组织之关系均有极大的影响。
1.介绍自己
以简洁得体又别出心裁的方式来做自我介绍。无论是在何种社交场合,想扩展人际关系的第一课就是要学会自我介绍。要设法出奇制胜。让对方牢牢地记得你,而且是记得正面的形象。
2.愉悦风格
培养开朗、活泼的个性,让对方觉得和你在一起是愉快的。
3.幽默风趣
培养幽默风趣的言行,幽默而不失分寸,风趣而不显轻浮,给人以美的享受。与人交往要谦虚,待人要和气,尊重他人,否则事与愿违。
4.寻找话题
为什么我们经常错过了许多广结人缘的机会?就是因为我们常把那些黄金时段用来绞尽脑汁,却还是挤不出一句合适的开场白。无论是主动或被动去打开话匣子都能得心应手。一旦你能达到这个境界,那无论把你丢在任何一个场合中,必都能迅速进入状况,随心所欲地去扩展人缘,为自己在生活与事业中,营造一个又一个绝佳的发展机会。
5.记住别人
记住别人的姓或名,主动与人打招呼,称呼要得当,让别人觉得礼貌相待、倍受重视,给人以平易近人的印象。
6.心平气和
不管有什么样的争论,要做到心平气和、不乱发牢骚,这样不仅自己快乐、涵养性高,别人也会心情愉悦。
7.完善自己
把自己打造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对他人有有利影响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