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简笔画
❶ 安全教育手抄报(有画有内容)怎么写
安全的呗
第一部分:交通安全常识
(一)、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指挥灯信号的含义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4)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电、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公共汽车、电厂、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
(4)机动汽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拦板上。
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3)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5)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6)骑三轮车不准并行。
(7)未满16周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赶畜力车。
(8)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二)水上交通安全常识
1、不乘坐无牌无证船舶。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4、不乘坐超冒险航行的船舶。
5、集体乘船应注意:要有老师带队,指挥,上下船要排成队,不得打闹、走动;要顺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船上秩序。
(三)铁路交通安全常识
行人和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
(1)行人和车辆在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处,发现或听到有火车开来时,应立即躲避到距铁路钢轨2米以外处,严禁停留在铁路上,严禁抢行超过铁路。
(2)车辆和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必须听从道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3)凡遇到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道口信号显示红色灯光,或道口看守人员示意火车即将通过时,车辆、行人严禁抢行,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钢轨5米(栏门或报警器等应设在这里)以外,不得影响道口栏杆(栏门)的关闭,不得撞、钻、爬越道口栏杆(栏门)。
(4)设有信号机的铁路道口,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稳定亮时,表示火车接近道口,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5)红灯熄白灯亮时,表示道口开通,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6)遇有道口信号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时,需停车和止步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7)车辆、行人通过设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了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
严禁在铁路路基上行走,乘凉、坐卧钢轨。严禁在站内或区间内铁路上逗留、游逛、穿越或捡拾物品。
禁严扒车、钻车、跳车和无票乘车。铁路桥梁和铁路隧洞禁止一切行人通过。
第二部分:消防安全常识
1、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有可燃物、有助燃物、有着火源。常见的火源有:明火、高温物体、火星、电火花、强光等。
2、生活中的因素引起的火灾主要包括:用火不慎、用电不慎、用油不慎、用气不慎、吸烟不慎、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3、学校及公共场所防火
(1)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2)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不要在现场存放。
(3)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4)不带火种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洒精等)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山林防火
(1)教师和家长带孩子外出野游、打猎、放牧、采药时不要带火种进山,更不准在山林地区吸烟。
(2)学校组织学生到山林地区旅游时,严禁组织野炊、篝火等活动。
家庭防火
(1)安全使用炉火
一是烟囱要远离电线、顶棚、木墙壁和木门窗等,至少相隔0.2米以上。
二是炉体周围应有防护或离开可燃物0.5米以上。
三是清除炉灰、炉渣时不要乱倒,不可接触可燃物,最好要有固定的安全地方,刮风天倒炉灰更应注意。
四是生火时千万不要用汽油、柴油和洒精等引火。
(2)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
一是液化石油气灶具不能放在卧室、办公室、阳台或仓库、礼堂等公共场所内,以防漏气失火。
二是正确掌握开关的使用方法,要火等气,不要气等火,用毕切记关阀门、开关,阀门坏了要及时更换。不要让儿童使用灶具或随意玩弄开关。
三是使用液化气时,要有人看管,不可远离,随时注意调节火头的大小,防止汤水外溢浇灭焰或被风吹灭火焰,引起跑气。
四是液化气罐应直立,不能倒放,更不能用开水泡或火烤。
五是如发现有气漏出,应立即采取措施:打开门窗,用扇子煽,以便通风换气(但不能用电扇吹),然后查找漏气部位。
灭火基本知识
(1)隔离法:这是一种消除可燃物的方法。
(2)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减少空气中氧气的含量,使火源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3)冷却法:用水或其他灭火剂喷射到燃烧物上,将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迫使物质燃烧停止;或将水和灭火剂喷洒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降低可燃物温度,避免火情扩大。
(4)抑制法。
报警
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打电话“119”向消防队报警,并立即组织人员扑救。扑救时要先救人后救物,先重点后一般,先断电后救火,并注意顺风救灾,特别是野外火场。灭火时一般就地取材,如用水、砂、土等灭火器材,特别要设法控制火势蔓延。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山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同时要加强不准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教育管理,遇有自发扑救森林火灾的情况,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及时加以劝阻,以防止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报警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说明失火单位或住户所在的区(县)、街道或乡、村。有重名时,要区别开来,以免找错。地名或单位名称有相似或易混的字,要加以强调,说得清楚明白。
(2)要报清、报全单
❷ 安全手抄报
[编辑本段]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国办发〔200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二月七日
[编辑本段]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纲要。
[编辑本段]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
(二)通过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三)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坚持专门课程与在其他学科教学中的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国家统一要求与地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相结合;自救自护与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相结合。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强化,养成习惯。
[编辑本段]二、主要内容
(一)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重点是帮助和引导学生了解基本的保护个体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正确处理个体生命与自我、他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的技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继续遵照教育部已经规定的相关要求实施。
(二)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必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做到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要把不同学段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有机地整合起来,统筹安排。对不同学段各个模块的具体教学内容设置,各地可以根据地区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加以选择。
1.小学1-3年级的教育内容重点为: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
(1)了解社会安全类突发事故的危险和危害。
(2)了解并遵守各种公共场所活动的安全常识。
(3)认识与陌生人交往中应当注意的安全问题,逐步形成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1)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常识。
(2)了解常见的肠道和呼吸道等常见疾病的预防常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健康行为及饮食习惯。
模块三:预防和应对意外伤害事故。
(1)学习道路交通法的相关内容,了解出行时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2)初步识别各种危险标志;学习家用电器、煤气(柴火)、刀具等日常用品的安全使用方法。
(3)初步具备使用电梯、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意识。
(4)初步学会在事故灾害事件中自我保护和求助、求生的简单技能。学会正确使用和拨打110、119、120电话。
模块四: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
(1)了解学校所在地区和生活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及其危险性。
(2)学习躲避自然灾害引发危险的简单方法,初步学会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我保护和求助及逃生的简单技能。
模块五: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1)与同学、老师友好相处,不打架;初步形成避免在活动、游戏中造成误伤的意识。
(2)学习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听从成人安排或者利用现有条件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方法。
2.小学4-6年级的教育内容重点为: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
(1)认识社会安全类突发事故或事件的危害和范围,不参与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
(2)自觉遵守社会生活中人际交往的基本规则以及公共场所的安全规范。
(3)学会应对可疑陌生人的方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4)了解应对敲诈、恐吓、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1)加强卫生和饮食常识学习,形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健康的饮食习惯。
(2)了解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危害、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
(3)初步了解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的危害,知道吸毒是违法行为,逐步形成远离烟酒及毒品的健康生活意识。
(4)初步了解青春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模块三:预防和应对意外伤害事故。
(1)培养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形成主动避让车辆的意识。
(2)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了解私自到野外游泳、滑冰等活动的危害;学习预防和处理溺水、烫烧伤、动物咬伤、异物进气管等意外伤害的基本常识和方法。
(3)形成对存在危险隐患的设施与区域的防范意识,了解与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
(4)学会有效躲避事故灾害的常用方法和在事故灾害发生时的自我保护和求助及逃生的基本技能。
(5)使学生初步了解与学生意外伤害有关的基本保险知识,提高学生的保险意识。
模块四:预防和应对网络、信息安全事故。
(1)初步认识网络资源的积极意义和了解网络不良信息的危害。
(2)初步学会合理使用网络资源,努力增强对各种信息的辨别能力。
(3)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防止沉迷网络游戏和其他电子游戏。
模块五: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
(1)了解影响家乡生态环境的常见问题,形成保护自然环境和躲避自然灾害的意识。
(2)学会躲避自然灾害引发危险的基本方法。
(3)掌握突发自然灾害预警信号级别含义及相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模块六: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1)形成和解同学之间纠纷的意识。
(2)形成在遇到危及自身安全时及时向教师、家长、警察求助的意识。
3.初中年级的教育内容重点为: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
(1)增强自律意识,自觉不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与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习惯。
(2)不参加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形成社会责任意识。
(3)理解社会安全的重要意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4)学会应对敲诈、恐吓、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1)了解重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生活水污染的知识及基本的预防、急救、处理常识;了解简单的用药安全知识。
(2)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与处理;形成维护生殖健康的责任感。
(3)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形成自我保护意识。
(4)学习识别毒品的知识和方法,拒绝毒品和烟酒的诱惑。
(5)了解和分析影响生命与健康的可能因素。
模块三:预防和应对意外伤害事故。
(1)增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主动分析出行时存在的安全隐患,寻求解决方法;防止因违章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正确使用各种设施,具备防火、防盗、防触电及防煤气中毒的知识技能。
(3)了解和积极预防在校园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公共安全事故,提高自我保护和求助及逃生的基本技能。
模块四:预防和应对网络、信息安全事故。
(1)自觉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抵制网络上各种不良信息的诱惑,提高自我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
(2)合理利用网络,学会判断和有效拒绝的技能,避免迷恋网络带来的危害。
模块五: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
(1)学会冷静应对自然灾害事件,提高在自然灾害事件中自我保护和求助及逃生的基本技能。
(2)了解曾经发生在我国的重大自然灾害,认识人类活动与自然灾害之间的关系,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意识。
模块六: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1)了解校园暴力造成的危害,学习应对的方法。
(2)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逐步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抑制自己的冲动行为。
(3)学会在与人交往中有效保护自己的方法,构筑起坚固的自我心理防线。
4.高中年级的教育内容重点为: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
(1)自觉遵守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行为规范。
(2)了解考试泄密、违规的相关法律常识。养成维护考试纪律和规范的良好行为习惯。
(3)自觉抵制影响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提高社会责任感和国家意识。
(4)基本理解国际政治、经济、宗教冲突现象,努力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与团结。
(5)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汲取其他国家文化的精华,抵制不良文化习俗的影响。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1)基本掌握和简单运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的相关技能,进行自救、自护。有报告事件的意识和了解报告的途径和方法。
(2)掌握亚健康的基本知识和预防措施,了解应对心理危机的方法和救助渠道,促进个体身心健康发展。
(3)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和措施,正确对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患者。
(4)自觉抵制不良生活习惯和行为,具备洁身自好的意识和良好的卫生公德。
(5)了解有关禁毒的法律常识,拒绝毒品诱惑。
(6)学习健康的异性交往方式,学会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当遭到性骚扰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模块三:预防和应对网络、信息安全事故。
(1)树立网络交流中的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利用网络习惯,提高网络道德素养。
(2)树立不利用网络发送有害信息或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以及窃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密信息的牢固意识。
模块四: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
(1)基本掌握在自然灾害中自救的各种技能,学习紧急救护他人的基本技能。
(2)了解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为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做贡献。
模块五: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1)自觉抵制校园暴力,维护自己和同学的生命安全。
(2)树立正确的安全道德观念,在关注自身安全的同时,去关注他人的安全,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编辑本段]三、实施途径
(一)学校要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各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要挖掘隐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与显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一起,与学科教学有机整合,按照要求,予以贯彻落实。小学阶段主要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中进行。
(二)对无法在其他学科中渗透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可以利用地方课程的时间,采用多种形式,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要充分利用班、团、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和演练等方式,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
(三)公共安全教育可以针对单一主题或多个主题来设计教学活动;通过游戏、实际体验、影片欣赏、角色扮演等活动,也可以运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教育手段进行教学,探索寓教于乐、寓教于丰富多彩活动的教学组织形式,增强公共安全教育的效果。公共安全教育的形式在小学以游戏和模拟为主,初中以活动和体验为主;高中以体验和辨析为主。
学校要建设符合公共安全教育要求的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安全意识,促进学生学习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生存技能,认识、感悟安全的意义和价值。
(四)学校要与公安消防、交通、治安以及卫生、地震等部门建立密切联系,聘请有关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根据学生特点系统协调承担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并且协助学校制订应急疏散预案和组织疏散演习活动。
公共安全教育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要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家长强化对孩子的公共安全教育意识,指导家长了解和掌握公共安全教育的科学方法,主动寻求家长和社会对公共安全教育的支持和帮助。
[编辑本段]四、保障机制
(一)学校要保证公共安全教育的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学段的课程方案和本指导纲要的要求,采用课程渗透和利用地方课程时间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完成本纲要中规定的教学内容,并要安排必要的时间,开展自救自护和逃生实践演练活动。
(二)各地要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积极开发公共安全教育的软件、图文资料、教学课件、音像制品等教学资源。凡进入中小学校的自助读本或相关教育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经审定后方可使用;公共安全教育自助读本或者相关教育材料的购买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解决,不得向学生收费增加学生负担。大力提倡学校使用公用图书经费统一购买,供学生循环借阅;重视和加强公共安全教育信息网络资源的建设和共享。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把公共安全教育列入全体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系列和教师校本培训计划,分层次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水平。
(四)各地要加强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把公共安全教育研究列入当地课题研究规划,保证经费,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研究成果。学校要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校本研究。
(五)要重视对公共安全教育活动的评价和督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科学的公共安全教育评价标准,并将其列入学校督导和校长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评价的重点应注重学生安全意识的建立、基本知识技能的掌握和安全行为的形成,以及学校对公共安全教育活动的安排、必要的资源配置、实施情况以及实际效果。学校要把教师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❸ 外出旅游需要懂得什么安全常识
1、旅途中尽量少带现金,不要将钱放在行李中,要贴身保管。贵重物品不要放在房间内。最好到正规商店购物,买了东西要发票证明。在试衣试鞋时,最好请同团好友陪同和看管物品。
2、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应当保存好一切可能用得着的证明材料,如旅游合同、旅游发票、景点门票、医疗单据等,不要仅凭口头承诺。必要时,消费者可将与旅行社进行商谈交涉的过程以录音的形式记录下来,以备用。
3、忌行李过多,旅行时带过多的物品是没意义的,它是我们旅行的累赘。带在身边,行动又不方便;放在旅馆,又不安全。所以我提倡一包政策:所有行李只须一个大背囊。

4、春节假期是出游旺季,旅客最好提前预订酒店、安排行程。中国驻斐济使馆建议旅客选择资质佳、信誉好的旅行社并签订正规合同。
如在斐期间由当地旅行社负责接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相关旅游产品,不前往非正规旅游景点,并建议出发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旅行期间,个别区域治安不佳,旅客更要注意个人财物及人身安全。中国驻斐济使馆提醒,财及贵重物品,夜间注意关好住地门窗。
开车外出时注意观察周边环境,锁好车门、关好车窗,人离开时勿在车内放置手机、手提包等贵重物品。
❹ 外出旅游需要懂得的安全常识;
1、参加团队旅游时,应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旅行社,签订详细的旅游合同;自助旅游时,最好结伴而行,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出行时,还应互相交换导游和同行人员的电话号码。 2、乘坐交通工具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勿随意更换座位,上下车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带危险或易燃品。 3、旅游时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贵重物品应放置饭店保险箱;行李物品不要脱离视线。 4、出入饭店房间随手关门,离开房间应切断电源,不在床上抽烟;不让陌生人进入房间。 5、出行在外要少抽烟、少喝酒;要慎吃生食、生海鲜,不要光顾路边无证摊点,防止暴饮暴食。 6、不可擅自脱队,如需单独离队,应征得导游和同伴同意,并记住集中地点、时间、所乘车号、所住饭店地址、电话。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白行外出,告知导游或团友。 7、水上活动必须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勿超越安全警戒线,勿独自下水;行走雪地、山路要小心谨慎;年迈和身体不适者勿参加剧烈或刺激性活动项目。 8、购物和娱乐消费要注意财物安全,保管好发票或凭证。 9、按不同季节、地区、出游方式,带好个人防护用品、常用药品和证件。 10、遇到紧急情况或安全事故,拨打导游或当地报警、救护、投诉电话,并保护好现场和物证。 11、外出旅游时遇雨天、山路、险坡等应注意行路安全。 12、景区(点)游玩时,应严格遵守景区(点)设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 13、旅途购买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卫生,防止发生旅途腹泻等疾病。 14、外出旅游发生意外安全事故,不要惊慌失措,应及时求助相关部门。 15、提倡文明旅游,注意自己言行举止,切忌惹事生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6、外出旅游期间发生危险,应迅速向当地公安机关求助。 17、外出旅游发生纠纷,需要投诉,请找当地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❺ 尼泊尔旅游安全吗
旅行途中会发生各种意外,不可预测,这个就请自已注意安全。尼泊尔,是南亚内陆国家,也是佛教的发源地。尼泊尔也是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之一。

世界和平塔也是游客必到之处,这里的日本的坐佛,尼泊尔的立佛,斯里兰卡的佛陀悟道和泰国的卧佛涅槃最为吸引人。
尼泊尔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都会停电,晚上最好不要单独离开酒店。碰到孩子缠着要钱,或者要其他吃的、用的,要加以注意。
最佳旅游时节大部分地区以10月-11月最佳。
尼泊尔点评:这里的自然风光十分优美,就像一幅幅美丽的风景画。除了饱览风光,这里还是佛祖释迦牟尼的诞生地,漫步尼泊尔的古城,穿梭在印度教与佛教融合的寺庙中,来到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会浓重的宗教色彩所吸引。
❻ 旅游安全小常识有哪些
1、事先一定要了解景点的情况,包括天气情况、饮食住宿等。
2、确定行进路线时,尽量考虑成熟路线。
3、路上交通,尽量选择火车,长途汽车相比之下不安全。
4、注意备药,如感冒、腹泻以及云南白药等常用药物。
5、不要携带太多的现金,不要将钱都放在一起。
6、出门要和气待人,尽量不要与人发生争执。如果遭遇抢劫,没有能力就不要反抗。
7、注意饮食卫生,在流行性疾病传播季节和寄生虫病流行地区,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
8、如果是自驾车游,准备好备用轮胎。

(6)旅游安全简笔画扩展阅读:
旅行社的选择:
1、不要只看旅行社的牌子,旅行社的门市部门基本都是加盟方式,一定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
2、考察选择旅行社的时候一定要多比较,不能只听单一的报价,一定要问清楚包含和不包含, 尤其是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保险和一些自费项目。
3、合同签字一定要认真阅读,把每一项条款看清楚。口头承诺永远是假的,有什么要求和问题必需写清楚,才能够作为事后证据。
❼ 近几年来国内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实例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吕安
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
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
专家点评: 郑向敏, 男, 1954年3月生,福建永春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华侨大学旅游学院院长、旅游科学研究所所长,旅游管理专业博士点导师组组长,中国旅游安全管理专家。主要从事旅游管理、旅游安全、饭店管理、区域旅游经济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完成国家级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奥运旅游安全研究项目3项,其他各类课题近50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20余篇(约150万字)。
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7.13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主要表现在:
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
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
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4月30日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辆旅游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翻入路边100多米落差的谷底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
此次事故的损失是十分惨重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需要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为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建议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旅游产品要素的安全评估。旅行社是组织旅游产品的龙头,要对所采购的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产品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估资料备案上报,严禁采购不合格、没有资质、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素产品。
二是加强对旅游者的安全教育。以零团费、负团费的危害为主题对旅游者进行全国性的大规模案例教育,使旅游者认识到零团费、负团费将给自身造成的风险与伤害,扫除零团费、负团费存在的土壤。
三是加大旅游保险投保力度。以宣传贯彻《旅行社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旅行社责任险的统保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增强旅游安全的保险保障能力。
四是在旅游旺季进行旅游交通事故的专项治理。在我国,旅游运营车辆管理不规范、司机疲劳驾驶、不规范操作、危险路段等是造成旅游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要排除以上安全隐患,应该向欧洲学习,对旅游车、旅游司机的准入资质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管,同时对旅游司机的单次行车时长、特定旅游线路的行车资质等进行限定,并积极鼓励游客对旅游司机和车辆进行安全投诉。
五是严厉打击零团费、负团费等恶性经营行为。对零团费、负团费的操作者和所涉及的旅行社,取消其相关的旅游资质,强化旅行社之间的连带监管。
六是加强旅游合同管理。对旅游格式合同进行严格监管,要求组团单位将旅游要素,尤其是旅游购物点、购物次数、发生额外行程的违约责任等条款内容明确列入合同,以提醒旅游者谨慎购买旅游产品,慎防陷入低价陷阱。
七是建立旅游暗访制度。通过暗访调查旅游企业的经营情况,对违反旅游相关法规和国家安全法规的旅游企业进行严厉的制裁与处罚,发现一家查处一家,规范和调整旅游行业的经营模式。
案例背景:
2008年10月4日,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砚洲岛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两名随单位组团参加拓展旅游的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时,违反旅游合同约定,擅自下西江戏水、游泳,在深水处突然溺水后死亡。
2008年国庆节前夕,广东省职工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接受郑州优德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组织该公司101名员工前往肇庆西江边的砚州岛开展为期两天的拓展旅游活动。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特别约定,旅游者不得擅自到西江游泳。开展活动前,旅行社团体部经理与公司负责人勘察了拓展旅游地,该区域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双方在签订旅游合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旅游行程、活动安排、注意事项、有关要求等合同附件。拓展旅游活动按照合同的约定进展顺利。10月4日上午,在游览鼎湖区砚州岛、用完午餐后,公司负责人与随团导游员协商,给予旅游者1小时时间整理行李、稍事休息,下午4时集中乘车返回广州。导游员随即宣布自由活动,在告知集合时间的同时,提醒大家不要下西江玩水、游泳。当日下午约2:30时许,七、八名旅游者擅自到沙滩戏水。约2:40时,三名游客走到水深处突然溺水,大呼“救命”,一名游客获救,两名游客失踪。旅游者向110报案。公安部门接报后,及时赶赴现场,会同海事部门、当地村镇人员搜救。10月6日上午8时许,在当地公安、海事、旅游及所在镇政府、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努力下,于事发现场下游2公里处找到两名失踪者遗体。经法医鉴定和公司领导现场确认,死者为该公司委托旅行社组织的赴肇庆旅游的团队成员。
事故发生后,肇庆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高度重视事件的处理。肇庆市旅游局及时启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领导等有关人员,赶赴事发地点,协调相关部门。事发地鼎湖区政府组成了由公安、海事、旅游以及所在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参加的工作小组,研究部署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在当地政府以及旅游、公安、海事等有关部门和组团社、组团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与死者家属友好协商,由组团单位代表旅行社、砚州村委会与死者家属签订协议,每位死者获得经济补偿10万元、旅行社为旅游团购买的旅游意外保险8万元。死者家属随后返回原籍,事故善后处理结束。(此案例由广东省旅游局提供)
专家点评:
点评人:韩玉灵,女,武汉生人,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为北京旅游发展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科研处处长、旅游法律与产业规制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旅游政策与规制、旅游安全、世界遗产保护、旅游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市局级政府和行业协会互动机制、旅游安全保障机制、旅游景区安全研究项目、课题多项;主编国家级教材等著作十余部;发表学术文章50余篇。
旅游安全需求是旅游活动的内在要求,决定旅游目的的实现与否。安全保障权是旅游者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为此,《消费者权益法》明确规定了包括旅游者在内的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一般而言,实践中侵害旅游者安全保障权较为常见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安全意识淡漠。旅游业者、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素质,或违反操作规程或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淡漠,或只注重经济效益,从而引发旅游安全事故,造成旅游者人身安全的侵权事故发生。本案旅行社组织的拓展旅游属于依托涉水场所的特种旅游,案发前曾降暴雨,江水泛滥;加之旅游者对水道又不熟悉,虽然设立了严禁下水游泳的警示牌,却没有相应的障碍物阻止游客下水;显然旅行社选择的区域存在安全隐患;自由活动期间,没有安排专人巡视并及时阻止要下水的旅游者。旅游业者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是事故发生的不容忽视的原因。
第二、盲目销价竞争。组团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组织旅游活动,服务质量、接待标准、住宿条件、交通工具大打折扣。低价格必然带来高风险:聘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使用带病上路的交通工具、提供简陋的住宿设施、缺乏安全保证的游览地等等,都为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伏笔。
第三、提供的旅游产品尤其特种旅游产品或者旅游环境不符合旅游安全要求。在旅游景区表现在游乐设施老化、质量不达标、缺少安全防护设施或警示标示、自然环境存在潜在隐患等。诸如雷雨天使游客遭雷击、迷路等。在组团旅游活动中,旅行社即是旅游产品的销售者,更是旅游要素的组合者。在设计旅游产品时,如何避免或者减少其安全风险?如何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是应当首先考虑的问题。
第四,旅游行程中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主要是指在旅游活动中,不法分子针对旅游者实施的抢劫、强奸、杀人、伤害等侵害行为造成的人身侵权。实践中,这类案件容易发生在开放性的、以自然景观为内容的旅游景区,具有事件发生突然、防范较为困难的特点。
第五,旅游者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和防范知识。如前所述,旅游安全以旅游本质为基础,旅游活动的异地性、空间的移动性又使旅游安全问题始终伴随着旅游活动而存在。实践中,旅游者的旅游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旅游安全知识缺乏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价格趋低的心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不良消费动机,导致一些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过多地考虑价格因素,忽略了对提供旅游产品者的资质和能力、旅游产品的安全性、旅游环境的可靠性的正确评估和判断;忽略了对自身行为所进行的必要约束和权利行使的必要限制;忽略了对自身利益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转嫁旅游活动中出现的非人为的风险。
此次旅游安全事故的出现,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从组团社和组织单位而言,不可谓不重视旅游安全问题,也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拓展旅游在双方的努力下进展顺利。然而,悲剧在旅游活动即将结束的不经意间发生了,两条鲜活的生命消失了。本案再一次证明:对旅游安全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旅游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本案引人思考、发人深省:
第一、确保旅游产品的安全性,降低直至消除不安全因素。鉴于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局限性,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是必然的。为此,旅游业者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暂时没有标准的,应保证符合人身健康和安全;对可能危及旅游者安全的旅游产品或者服务,要实现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发现提供的旅游商品和服务有严重缺陷的,即使旅游者采取正确使用的方法仍然可能导致损害发生的,要及时告知旅游者,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第二、开展新型的特种旅游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随着旅游者品味的提高,不断满足旅游者需求、推出新型旅游产品成为提高旅游经营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本案旅行社开展的拓展旅游,又称为体验式旅游,源于二战时期英国开展的拓展训练,是以团队的形式,让人们在享受自然风光的同时,通过体验利用崇山峻岭、瀚海大川等自然环境设计的富有趣味性、刺激性的项目,达到磨练意志、陶冶情操、完善人格、熔炼团队的身心的双重收获。开展类似的特种旅游活动在风险性及其防范方面的难度更大。这就要求旅游经营者在产品的设计、地点的选择、项目的安排、场所的安全系数、安全保障措施的采取等方面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第三,组织单位的团队旅游,在旅游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旅游过程中的组织指挥责任,并针对项目及活动地点的特殊性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旅行社接受单位委托组织旅游活动,是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团队旅游者的人身安全负有合理的保障责任。实践中,因为是单位组团,有关负责人往往会在活动中不顾合同约定临时动议,改变行程或变更活动内容,若随团导游员协调能力欠缺,极易引发导游员与单位带队人间的冲突。为此,签订旅游合同,应当明晰旅游过程中的组织权限和责任划分,避免发生事故后,责任分担困难给旅行社增加管理成本。其次,要针对开展活动环境的特殊性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贯穿于旅游活动始终。本案因公司负责人的意见而改变行程,且公司负责人带头违规与其属下员工下江游泳,与旅游合同对双方责任约定不明确有直接关系。
第四,利用公益广告、公益讲堂等形式,对旅游者进行必要的旅游知识的教育,尤其是旅游安全知识的灌输。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带薪休假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作为旅游目的地会产生越来越多的旅游者。培养成熟的、理智的、文明的旅游者,使其养成良好的旅游消费习惯,旅游者有责任,政府、旅游企业和全社会也有责任。政府有义务为旅游者创造学习旅游知识的条件,企业也应当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必要的旅游咨询服务、关于旅游项目的详细资料等真实信息,保证旅游者知情权的实现。
第五,政府部门应当承担培养旅游者、旅游企业的旅游保险意识,探索建立逐步完善的社会救援体系的新路径,确保旅游者旅游权益实现的责任。购买旅游保险,是有效转嫁旅游风险的手段之一。长期以来,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保险意识淡漠,旅游保险品种单一,旅游救援体系不完善、资金缺乏保障等等现状,为事故的善后的处理增加了难度。各级旅游部门应当引导、鼓励旅游者、旅游企业购买旅游保险,各级保险监督机构应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开发更多的旅游保险产品。
❽ 女生自己去旅游安全吗
问题不大。小心一点儿即可,旅游途中,会有陌生人搭讪,你的个人信息不要透露,或者也可以说马上和其他人汇合,假装打个电话之类的;他人给的饮料、吃的,尽量不要马上就吃,或者干脆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