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安全保障义务
❶ 公益性公园在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造成的人身伤害直至死亡的公园管理者应该承担多大责任
你说的这个问题,公益性的公园基本上没有什么义务可以承担的。95%以上还得是当事人自己来承担。
❷ 侵权责任法 安全保障义务是过错责任吗
您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损害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归责原则上,安全保障义务应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由受害方承担义务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❸ 出境游遭遇意外事故游客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护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法学院法学系主任、文化和旅游部法律顾问申海恩说,国内游客与国内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出海行程,游客在出海行程中遭遇意外事故时,游客与国内旅行社之间存在着包价旅游合同关系,船方是作为国内旅行社的履行辅助人,为游客提供出海有关服务。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规定,组团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应当包括旅游起止时间、行程路线、价格、食宿、交通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旅游合同由组团社和旅游者各持一份。《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还规定,组团社应当按照旅游合同约定的条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组团社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来源:法制日报
❹ 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范围如何界定
经营者是否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关键是要界定其是否履行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判断,
一是要符合民法“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达到一个诚信善良的经营者应当达到的注意程度,不允许经营者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懈怠履行对消费者人身、财产的安全保障义务;
二是要符合人们最基本的生活经验和交易习惯,达到同类经营者所应达到的通常注意程度。具体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要有效。是指一般情况下普通人所理解的有效措施,如经营场所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可疑人员的布控,最大限度地防止不法分子在经营场所伤害消费者的事件发生。二是要协助。是指在案发中及时制止不法分子的抢劫伤害行为,制止伤害结果的扩大,并在案发过程中协助拘拿不法分子。
❺ 《旅游法》实施:保险可以做什么
旅行社的职责
对于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旅行社的安全,旅行社是第一责任人,旅行社是游客安全保障义务的最有力的执行者和保障者。旅行社的职责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作合适的旅游线路
旅行社最大的职能和有事,就是优化现有旅游要素,把互不相干的要素组合起来,卖给游客享受,旅行社是旅游线路的制造者。因此,旅行社在组合线路时,首先要考虑线路的安全性,要对线路有实证,即腰有亲身体验,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具有探险性质的线路尤其如此,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其次,根据不同游客的年龄和身体状况,区别对待;再次,对于老年和未成年游客给予特别关注。
2、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实施
就组团社而言,为了确保游客的出行安全,首先要对游客进行安全教育(具体后文再述),其次是提升保险意识。一方面为游客按照规定办理责任保险,同时要培训业务员,弄清责任保险和意外保险的却别,在推销线路时,尽可能动员游客购买意外保险,降低因意外伤害的纠纷。再次,旅行社要重视旅游车的适用,因为许多旅游伤害和旅游车的安全息息相关。
3、选择合适的服务供应商
在旅游行程中,组团旅行社自身为游客提供的服务有限,绝大部分服务来自服务供应商。组团旅行社特别需要对于地接旅行社和交通供应商监控,选择了合适的地接旅行社,团队行程服务就成功了一大半,因为借助负责任的地接社能够把地接服务安排妥当,确保游客权益的实现,组团社可以高枕无忧。大交通问题的解决也是十分重要,尤其是春节黄金周期间,天气和运力都会给团队出行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
3、管理引导好游客
游客是需要管理的,也是需要引导的。这里所谓的管理,并不是行政管理,而是服务管理。旅游团队强调的共性,强调的步调一致,而不是个性,也不是各行其是。这是团队旅游的特点,也可以说是缺点。旅行社如何协调好整个团队游客的节奏,体现旅行社,特别是导游领队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引导游客行程中趋于理性也必不可少。比如特别不能任由游客前往不安全的地带、比如游客要参加危险项目,旅行社要及时进行劝阻、比如对于自由活动游客的告知等。
5、防止损害的发生
防止损害的发生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就是事先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预防第一,安全为主,已经概括了安全预防工作的全部要求。这句话大家都耳熟能详,关键是抓落实。其次,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采取措施,把损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不论该事故与旅行社的服务是否有关,只要是团队游客,只要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故,就要及时送医、报案,防止因为拖延而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的扩大。
❻ 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度范围,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虽未提及合理限度范围,或许是法律的漏洞也或许是立法者基于法律条文简洁的技术考虑,进行了简化,但深挖其文义,该条文实际蕴含了合理限度范围的内容。法律上规定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合理限度范围的义务,既是为了避免过分限制义务人的行为自由,也是为了衡平安全保障义务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利益。
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义务范围,仅仅提供了一个价值指引,未具体地进行细化。鉴于社会活动的复杂性、多样性,也无法进行细化。“合理限度范围”概念的抽象性、模糊性及不确定性,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同时,也易导致“同案不同判”,影响司法公信力与法律的权威。此外,社会公众与安全保障义务人基于各自利益的考量,对安全保障义务合理限度范围的理解与标准存
❼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行为负责,非结果责任,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评判标准是什么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行为负责,然后费结果责任我们一定要进行我们的责任进行的划分好。
❽ 什么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此处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特定情况下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所负有的以积极行为的方式尽力保障具有一定关系的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按照危险发生的不同阶段,安全保障义务体现为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危险预防义务、危险消除义务和发生损害后的救助义务。 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中,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在责任承担上存在直接责任和补充责任两种情形。在没有第三人行为介入的情况下,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遭受损害的,承担直接责任,由其自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有第三人侵权行为介入的情况下,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即在其安全保障能力和过错程度范围内承担责任。
❾ 法律有无规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怎么判责,比例是多少
法律没有如此具体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