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旅游局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Ⅰ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行的职责有哪些
一、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认真组织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并督促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二、 建立、完善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督查全区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 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建立辖区范围内企业及其安全状态档案,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与乡镇、街道安监站、社区安全专干、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形成全区安全监督管理、安全信息完整网络。
四、 组织对辖区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监督并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监督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 负责组织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组织并督促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六、 组织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七、 组织辖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许可证管理工作。
八、 组织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并指导企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并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参与全区公共应急事件救援工作。
九、 及时报告区域范围内发现的重大危险源、重点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十、 组织对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及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 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中长期和年度规划。
十二、 及时汇总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为区政府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参考。
十三、 完成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 接受市安监局的工作指导,及时完成市安监局布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 协调并组织区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 指导乡镇、街道安监站、社区安全专干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Ⅱ 永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编制全县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察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行业、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落实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三)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伤亡事故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复核结案工作,负责因工伤、亡事故认定;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协调和参与交通(公路、水运、铁路路外、航空)运输安全、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校园学生安全、危险物品安全、旅游安全、重大火灾、重大食品安全、重大职业危害等社会公共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特种设备除外,下同)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五)组织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县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作业人员除外,下同)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注册安全主任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企业依法落实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查处工作;指导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等工作。
(八)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九)负责县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Ⅲ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什么关系,两单位职责是什么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县安全生产监管的领导机构,成员单位会有政府办公室、安监局、公安、消防、工商、城建等等,上下级关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权限更高。
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
1、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3、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4、第七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5、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Ⅳ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哪些
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安委〔2015〕5号
以下单位均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教育部。
(三)科技部。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
(五)公安部。
,(六)监察部。
(七)司法部。
(八)财政部。
(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十)国土资源部。
(十一)环境保护部。
(十二)住房城乡建设部。
(十三)交通运输部。
(十四)水利部。
(十五)农业部。
(十六)商务部。
(十七)文化部。
(十八)国家卫生计生委。
(十九)国务院国资委。
(二十)工商总局。
(二十一)质检总局。
(二十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二十三)体育总局。
(二十四)国家林业局。
(二十五)国家旅游局。
(二十六)国务院法制办。
(二十七)中国气象局。
(二十八)国家能源局。
(二十九)国家国防科工局。
(三十)国家海洋局。
(三十一)国家铁路局。
(三十二)中国民航局。
(三十三)国家邮政局。
(三十四)全国总工会。
(三十五)安全监管总局。
(三十六)国家煤矿安监局。
(三十七)中国铁路总公司。
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总参谋部应急办、武警总部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管理的国家局,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部门“三定”规定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或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Ⅵ 旅游局监管什么
1、管理旅行社,导游人员、旅游景点。接受游客投诉,处理旅游投诉、安全事故等等。 2、负责旅行社年检、导游培训、考察,督察旅行社、导游、景点工作。 3、再有就是政策上的规划之类的。什么宣传活动。
Ⅶ 永新县旅游局的主要职责
(二)研究拟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的工作。
(三)培育、完善和发展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全县发展国内旅游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所属区域的旅游工作。
(四)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和行业规划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负责全县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以及旅游度假区行业归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度假村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审核报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推荐与复核工作;指导规范全县旅游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组织实施出国旅游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依法监管国外、境外在我县境内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指导全县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组织指导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八)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培训规划,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协会工作。
(九)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行风建设。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Ⅷ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
“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