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旅游景安全事故
⑴ 旅游安全事故的分级 及其级别标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名游客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业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名游客以上30名游客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业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名游客以上10名游客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业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名游客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业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⑵ 作为著名的旅游景点,华山还曾发生过什么安全事件
华山是我国著名的五岳之一,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去的人还是比较多的,但是你不知道,其实华山每年都会发生摔死人的事情,这个必须提一下,因为有“每年”这两个字,需要格外的注意一下,有的是因为头晕目眩掉下去的,有的是去华山自杀,第一跳、第二跳,都出自华山。
就算华山再美也没必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至少我不会,如果你觉得为了看美景就要赌一把,拿性命做赌注的赌资会不会有点高?不过既然是旅游区,那安全措施还是有的,就怕自己承受不了,这种危险既然不能承担就不要去,能承受,爱探险的,去看看还是很好的。
⑶ 2016年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有哪些
以下是安全事故的划分标准,旅游安全事故也是以此为蓝本的!希望对楼主有用!一般安全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较大安全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安全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大安全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参考相关资料的回答,希望对楼主有帮助!
⑷ 旅游安全事故中,三名旅者死亡是重大事故,还是特重大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
⑸ 旅游安全事故的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与有关人员应全力以赴,进行救援,采取一系列不可能的手段,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务损失,把事故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保护旅游者的基本权益,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 在旅游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中,应恪守保护旅游者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为第一位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要遵循下述基本原则:
(1)、迅速处理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2)、属地处理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原则上由事故发生地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3)、妥善处理善后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处理善后事宜,尽量避免事故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1)、立即报告。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带团的导游人员应立即向所属旅行社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报告后,要及时上报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保护现场。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定要配合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方面,严格保护事故发生地现场。
(3)、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查。当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地方旅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经营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救护等方面,查清事故原因,组织对旅游者进行紧急救援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4)、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旅游经营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导游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尽力保护事故现场并在领导指导下做力所能及的事。
⑹ 景区安全事故受伤,责任如何划分
十一期间华山爆棚,一滞留夫妻要求退票被捅数刀,江苏宜兴竹海景区滑道事故4死24伤安徽天柱山景区雷击事故台湾阿里山景区小火车翻车
⑺ 穷游导致的安全问题有哪些
最主要的安全就是疾病。因为住的比较差,吃的比较差。
一、犯罪
虽然对犯罪与旅游的关系学术界至今仍有争论,但由于给旅游者带来创伤的严重性和影响的社会性,犯罪成为旅游安全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表现形态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威胁到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内外学者对旅游与犯罪给予广泛关注,并把犯罪作为旅游社会文化影响之一。deAlbuquerque(1999)对加勒比海地区旅游犯罪的研究得出针对旅游地居民犯罪以暴力为主,而针对旅游者的则以财产性犯罪为主的结论。黄建军(2000)对昆明的个案研究证实了上述论点。
旅游活动中存在的犯罪现象数量众多(发生在昆明住宿场所与交通场所的1547起案件中就有980起旅游犯罪案件)(黄建军,2000)。在福建省旅游安全调查中,曾经遇到犯罪的游客共108人,占57.8%。而旅游部门中曾经发生或处理过犯罪问题的共49个,占44.95%。其中尤以侵犯公私财产类的偷窃和欺诈为最,分别为31个和9个,共占36.6%。
旅游活动中存在的犯罪现象大体分为盗窃、欺诈、暴力型犯罪三大类(图)。
调查中,曾经被盗窃、欺诈、暴力侵犯的旅游者分别为54人、40人、14人,分别占犯罪形态的50%、37%、13%。盗窃与欺诈犯罪均属财产类犯罪,犯罪数量较多,作案范围广,其核心目的就是非法获取旅游者的钱财。
暴力型犯罪是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与财产性犯罪的实施密切相关,即在侵犯财产的同时侵犯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其往往包括抢劫、侵犯人身自由、性犯罪等。例如2006年新年第一天,在泰国南部度假胜地苏梅岛,来自英国威尔士的21岁女游客凯特琳·霍顿被两名当地的渔夫奸杀。2006年9月1日,武汉一商务考察团到巴西考察时,下飞机乘小型旅游车前往里约热内卢市内宾馆途中遇到抢劫,包括现金和财物在内,每人平均损失约5000美元。2007年11月3日,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区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被害人薛某的肋部、胸部被三名歹徒猛刺数刀,薛某因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
当然,其他还有性犯罪和与毒品、赌博、淫秽有关的犯罪。应该指出,毒品、赌博、淫秽并不一定给旅游者带来直接的安全威胁。但毒品、赌博、淫秽本身是犯罪的温床,是威胁旅游安全的潜在因素之一。2000年6月,美国纽约中央公园发生了对游客的性侵犯,随之而来的还有财物抢劫。
二、疾病(中毒)
旅途劳累、旅游异地性导致“水土不服”和客观存在的食品卫生问题等可能诱发旅游者的疾病或导致食物中毒等。调查中,曾发生过的疾病或出现过食物中毒等问题的旅游者有40人次,占21.4%;发生或处理过疾病或中毒事件的旅游部门33个,占29.7%。食物中毒造成的影响面较大,对旅游者的危害相对疾病而言也较为严重。例如:2002年8月美国迪士尼乐园141名游客感染沙门氏病菌,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2005年10月11日,济南一旅游团141人,在北京旅游地某饭店午饭后,共有79位老年游客食物中毒被送往医院治疗。
三、交通事故
在旅游业运行各环节中,旅游交通是安全问题影响最大的环节之一。旅游交通事故往往具有毁灭性。调查中,34名游客曾遇到交通事故,占18.2%;共13个部门发生或处理过交通事故,占11.7%。
按照交通形式,旅游交通事故可分为:
(一)道路交通事故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交通事故50万起,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10万人,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2007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209起,造成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亿元。近年来,旅游交通事故也并非少见,相对而言,旅游交通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如2008年5月1日,一辆香港旅游大巴在西贡发生翻车事故,18人死亡。出事大巴载着慈云山凤凰村的61名乘客,由黄大仙前往西贡,驶至一转弯处突然失控侧翻,18名死者全部为女性,年龄在30岁至80岁之间。
(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
随着高速公路的发展,重特大交通事故呈急剧上升之势。2007年,全国高速公路事故导致5925人死亡。2008年也发生诸起重大交通事故,如2008年1月7日,渝湛高速公路洋青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一辆深圳开往南宁的卧铺大客车与一辆液体运输半挂车追尾后,冲过防护栏与迎面另一辆贵阳开往珠海的卧铺客车相撞。事故造成10人死亡,39人受伤。2008年9月4日,从福建莆田开往义乌的卧铺大客车,行驶至金丽温高速公路往金华方向俞庄隧道处时,车辆从正面碰撞隧道口挡墙,造成车上10人当场死亡,36人不同程度受伤,车辆严重损坏。
(三)航空事故
相对于其他交通方式而言,航空交通相对安全,但对民航客机而言,任何事故都可能是灾难性的。2002年4月15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29北京一釜山航班在韩国庆尚南道金海市坠毁。机上共有155名乘客和11名机组人员。确定死亡人数为122人,失踪6人,幸存者38人。2002年5月7日,中国民航北方航空公司的一架客机在大连海域失事,带走了103名乘客和9名机组成员的生命。2004年11月21日,由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起飞后不久在包头机场附近坠毁。机上47名乘客和6名机组人员全部遇难。2008年9月14日,俄罗斯一架波音737客机当天在乌拉尔山区中部城市佩姆附近坠毁,机上88人全部遇难。机上载有82名乘客,外加1名婴儿,5名机组人员。
(四)水难事故
指在水体中出现的安全事故,随游轮、竹排等水上交通和水上旅游项目的出现而出现,包括海难、内河(湖)安全事故等。水文景观是我国非常重要的旅游资源。我国不少水文景观旅游地,因地处海、河、湖滨,客观上存在不少水上游览安全隐患。1999年11月24日,“大舜”号客货滚装船,载客304人,汽车61辆,由烟台港出发赴大连,途中遇风浪于15时30分返航。调整航向时船舶横风横浪行驶,船体大角度横摇。由于船载车辆系固不良,产生移位、碰撞,致使甲板起火,船机失灵,经多方施救无效,于23时38分翻沉,造成28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000万元人民币,是迄今为止我国死亡最多的水难事故。2002年9月26日,塞内加尔“乔拉”号发生特大沉船悲剧遇难人数近千人,仅有64人有幸在海难中生存下来,这堪称非洲历史上最惨重的一次海难。“乔拉”号设计载客人数为600人,其中顶部甲板上限定载客人数为500人,而事发时船上载客的实际人数为1037人。严重超载是沉船事故的主要原因。
(五)缆车等景区交通事故
缆车索道虽然使旅游景区提高了区内交通的便力度,但容易使游客大量集中于容量有限的景区而引发安全问题。1999年10月3日,贵州马岭河峡谷国家自然风景区缆车坠毁,造成14人死亡,21人受伤。2005年9月5日,奥地利蒂罗尔州发生一起严重的缆车事故,一架直升机吊起的一个重达750公斤的水泥构件在缆道上方200米处突然脱落,并砸在一辆缆车上,致使缆车坠落,车内5人当场3死2伤。由于缆索失灵,水泥构件砸落处的前后2辆缆车也随之失控,一些乘客被从缆车中抛出,造成6死3伤。这起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10余人受伤。
四、火灾与爆炸
近年来火灾事故发生频繁。2008年1~6月,全国共发生火灾80057起(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死亡862人,受伤332人。虽然旅游业中因火灾与爆炸死亡的人数较低于旅游交通事故,但是火灾与爆炸往往造成严重的后续反应,如基础设施破坏、财产损失等,甚至造成整个旅游经济系统的紊乱。2004年12月30日,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家舞厅发生大火,造成183人丧生,其中多数是青少年。2007年12月12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路温富大厦(28层,1~3层为综合性商业经营场所,4~28层为公寓)一楼“朵朵鲜”花店(经营塑料花)发生火灾,造成二楼舞厅21人死亡。2008年9月20日,深圳龙岗区龙岗街道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事故,44人死亡87人受伤,住院59人。2008年9月20日,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的万豪酒店发生爆炸,53人死亡另有266人受伤,其中包括一些外国人。警方怀疑一辆装有炸药的汽车冲进酒店并引爆了炸药。当地媒体称,这是发生在伊斯兰堡的最严重的一起恐怖袭击。
五、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是旅游活动中相对于人为灾害,由天气、洪水等不可控的自然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是旅游安全的常见表现形态之一。由于自然灾害对旅游活动的破坏性及其对旅游者、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生命财产乃至资源的危害性而引起较为广泛的研究。吴必虎(2001)把旅游中的自然灾害划分为四个类型:
(一)威胁人类生命及破坏旅游设施的自然灾害
包括:飓风、台风、气旋和龙卷风、洪水、暴雪、沙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火山喷发、海啸、雪崩、泥石流等地质及地貌灾害;其他自然灾害如森林火灾。
(二)危及旅游者健康和生命的其他自然因素和现象
这些因素包括缺氧、极端气温、生物钟节律失调等。缺氧和高山反应多发生在海拔较高的旅游地,并可能由此引发肺气肿、脑肿等致命的症状。极端气温主要是指极端高温(如沙漠)和极端低温(如两极和高山)。生物钟节律则表现在航空旅行中,并可能伴随着疲乏、睡眠障碍、食欲不振现象的出现。其他还有航空旅行所引起的晕动痖等。
(三)旅游者与野生动植物、昆虫等的接触产生的危险
主要在于大型凶猛动物对旅游者带来的伤害与威胁。如热带亚热带海滨时常出现的鲨鱼咬伤旅游者的现象。其他如有毒昆虫、植物也容易导致旅游者的皮肤疾病或身体伤害。
(四)环境因素导致的疾病
主要指传染性疾病在旅游者中间发作的可能性及其对旅游者的危害。与旅游活动有关的环境疾病中最具威胁的多为热带地区的环境所特有的疾病如疟疾、登革热等。其他环境因素引发的问题还有水土不服等。2003年在我国出现的非典型肺炎疫情就对旅游者带来了很大的威胁,从而使众多旅游者取消行程。
六、其他意外事故
除了上述五种表现形态外,旅游安全表现形态还包括其他一些特殊、意外的突发性事件。例如2007年2月22日,在昆明圆通山动物园,一名6岁女孩在与老虎合影时,被兽性大发的老虎咬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又如2008年6月8日下午,在江西余干县乌泥镇铜鼓包村互惠河渔池湖段两岸,村民自发组织划龙舟庆端午活动,少数在岸上观看的群众凶下雨路滑不慎落水,导致9人死亡,2人失踪。在作者的旅游安全事故调查中,发生或处理过除上述形态外的其他安全问题的旅游部门有10个,占9.0%。
⑻ 近几年来国内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实例有哪些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
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
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
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
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7.13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主要表现在:
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
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
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
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4月30日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辆旅游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翻入路边100多米落差的谷底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
⑼ 景区和导游如何预防游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事故等级划分:
1轻微事故指事故中造成旅游者轻伤,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下;
2一般事故指事故中造成旅游者重伤,经济损失一万元~十万元;
3重大事故指事故中造成旅游者重伤致残或死亡,经济损失十万元~一百万元;
4特大事故指事故中造成旅游者多名死亡,经济损失在一百万元以上,且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
治安事故(如偷盗、抢劫)
1保护旅游者人身和财物安全;
2组织抢救;
3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案;
4及时向旅行社报告听取指示做出下一步处理;
5安抚旅游者情绪;
6 写出事故报告;
7协助做出善后处理。
一般急重病
1 在交通工具上应请求工作人员协助和寻求医生抢救,并通知下一站急救中心和旅行社准备抢救;
2在病患者身上寻找急救药物让其服用缓解病情;
3如在游览途中应马上终止活动迅速将患者送往就近医院;
4通知本组团社和当地地接社,请求帮助;
5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及抢救过程中应要求领队和亲属在场,如需动手术要征得亲属和领队的同意让其签字;如患者是国际救援组织的投保者,导游应提醒领队或亲属并协助与该组织的代理机构联系;
6 妥善保管有医生签字的诊治、抢救及动手术的书面材料,以便作为善后处理的依据;
7 如患者是外国公民还应及时通知该国驻华使领馆,并协助其办理延长签证、分离签证、更改交通票等手续;
8处理好善后工作如:探望患者、协助理赔、费用结算等;
9写出详细书面报告。
保险理赔
游客意外事故及疾病发生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是最后环节,分为:旅行社购买的旅游意外险和客人自己购买的商业性保险。旅行社购买的意外险由公司旅行社按照规定及程序与保险公司接洽办理索赔;客人自行购买的保险由客人或亲属直接与保险公司办理,旅行社应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流程说明:
1一般较轻微事故或失误可在分公司一级迅速解决;
2较大事故可由组团人或分公司经理直接向质检和营运总监反映共同解决;
3重大事故将由总监会同分公司经理向股份公司副总或总经理反映,由上级给予指示解决;
4发生重大事故对外口径统一由总监一级把关决定,导游或组团人员不允许擅自对外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