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Ⅰ 请阐述你单位如何落实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1、强化责任落实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的领导责任。要强化安全生产的主动意识,由过去被动抓安全变为自我主动抓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理念,充分认识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从高层管理人员到项目经理人员、现场操作人员,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过程的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形成人人抓安全的局面。企业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组织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制定者,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仅靠几个安全员管理安全是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现场管理。控制自身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最大隐患,只有加强对人的安全教育,不断强化人的安全意识,提高人的安全文化素质,增强人的防范意识,规范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才能筑起牢固的安全生产的思想防线。
单位领导要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负起责任,把"安全第一"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根据施工特点进行安全教育,针对不同工种和不同部位,告知他们本岗位存在哪些危险及危害因素,如何消除隐患,控制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现代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了很高的专业素质要求,他们不仅要组织开展风险防范工作,还必须了解本单位的施工生产,掌握并熟练应用系统安全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参与并指导,监督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高素质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变得越来越迫切。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把责任心强、具备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熟悉管理知识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管理岗位上来,让他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4、强化施工现场管理
企业生产施工现场是动态的,要结合施工现场环境,合理布置施工设备、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确保各项安全防护和用电设施到位,做到施工标牌化,材料堆放标准化、安全标志规范化、环境防治意识化、作业过程有序化,对施工机具和人的各种不安全行为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及时整改,认真排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加大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是企业和工人的“救命钱”,也是预防事故的最有力保障。安全投入减少,导致安全技术装备、防护设施不能到位,不安全因素不能及时消除,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因此,要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就必须持续有效地进行安全投入。购买新设备时,必须同时购买与其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使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操作人员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管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工伤保险是劳动安全的“保护伞”,企业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6、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企业各个部门和各个生产环节的系统工程,安全不是单纯哪一个部门的工作,单靠某个部门的努力是绝对不行的。这就要求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在履行好自身职能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如安全培训作为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的手段,是一项涉及面广而又复杂的工作,不可能也不应该由人力资源部单独完成。如果将安全工作看作是某个部门的事情,那么安全工作肯定做不好。
7. 严格奖惩,增强员工爱岗敬业的责任心
安全生产同时建立奖罚机制,目的在于奖勤罚赖、奖优罚劣。对那些提出重要建议,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要给予奖励。尤其对那些对认认真真、任劳任怨、在工地上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专兼职安全员,要给予必要的激励和奖励,使他们在安全管理的岗位干的更踏实、更有干劲。
Ⅱ 如何制定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6-5-17 点击:541
江西省旅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交通厅、建设厅、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化厅、气象局
(2005年10月8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江西省旅游安全监管职责,防止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适用于全省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治安、交警)、交通(运管、海事、船检、公路)、建设(园林、规划)、质量技术监督、气象(防雷)、文化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 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由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遵循“职责法定,依法行政”及“谁主管、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旅游安全生产的主体,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政府关于旅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和省政府有关文件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定,依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旅游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制定本地区旅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和实施对旅行社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负责监督旅行社制定旅游团队安全运营管理制度,监督旅行社对社内陪同人员(导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将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和交通事故现场自我救护知识纳入导游教育培训之中,提高导游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配合协助交通(运管、海事、船检、公路)、公安(交警)、安监、气象防雷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交通(含旅行社运车辆和船只)的安全管理;
配合协助公安(治安、消防)、质监、食品药品监督、气象(防雷)、文化、工商等主管部门加强对星级饭店和旅游购物、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负责所辖景区(点)的安全管理。配合建设、文化(文物)、宗教等部门所辖景区(点)的安全管理;
配合协助公安(治安、消防)、安监、质监、气象(防雷)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景区(点)的安全管理。
(六)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关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七)依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分析旅游安全形势,采取改进措施。
(八)建立定期旅游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及年终四个时间段)将旅游安全生产状况、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安全问题,向同级政府安委会书面报告。
(九)协同有关部门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对旅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依法监督检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业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二)协调解决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依法组织、指导旅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四)依法组织或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五)依法组织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组织安全专项验收。
(六)根据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旅游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及各级政府安委会的部署,依监督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旅游景区(点)和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组织专家对旅游景区(点)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旅游场所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对旅游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旅游设施的消防安全设计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及省政府对消防安全“三个一律”的要求,对旅游景区(森林除外)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依法对旅游场所(不含森林)火灾事故实施扑救并进行查处。
第七条 公安治安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的治安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强拉强买、敲诈勒索、殴打辱骂游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法加强对旅游景区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严厉打击影响景区形象的“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
(三)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旅游景区举办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批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规定,以及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个一律”的要求,严格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二)负责依法签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监督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按照国家有关检测标准对旅游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工作。
(三)负责涉旅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依法对事故直接责任者进行处罚,将违法行为和重特大事故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
第九条 交通(运管、海事、船可、公路)部门,分别依法对水上旅游交通安全、道路旅游运输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对道路、水路旅游运输业户经营资格的审查,核定经营范围和运行区域,禁止旅游客运车辆挂靠经营,严把旅游运输市场的准入关。
(二)负责旅游般舶安全质量的法定检验;督促企业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严把船舶(车辆)技术状况关。
(三)组织、指导对船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督促企业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
(四)依法监督检查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严格对景区(点)客运站(港)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五)负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管养的旅游公路养护,设置或完善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公路巡查,及时消除路障,消除塌方和飞石等公路安全隐患,保障公路的安全通畅。
第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景区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点)的规划、设计能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对旅游景区(点)新建、改建、扩建的游乐设施等各类建设项目及新开辟景区(点)的规划、设计审批时,必须综合考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依法组织实施对景区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旅游景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处并督促整改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气象(防雷)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点)防雷设施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和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其职责是:
(一)负责对旅游景区(点)防雷设施安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防雷安全违法行为。
(二)负责监督对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和文物古迹等旅游场所安装的防雷装置,按照国家防雷装置,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
(三)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设施的防雷装置,加强技术指导和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质量审查验收,确保安装符合标准。
(四)负责对新建旅游设施的雷击风险评估的督促和认定。
(五)加强对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负责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进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培训。
(六)负责及时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报警报。
第十三条 文化(文物)、宗教等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照职责切实加强所辖景区景点的文物古迹、革命遗址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安全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是:
(一)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要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为其保密,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有权进入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或旅游区(点)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三)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整改;发现旅游设备、设施存在威胁游客生命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被检查单位停止使用,待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及时通知企业恢复旅游经营。
(四)对不符合保障旅游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予以查封或扣押,并应该在十五天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对检查中发现影响旅游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五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设立并按核准的范围经营,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旅游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并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二)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生产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三)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四)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挠,并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五)重视安全教育,培育安全文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职工培训应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对新聘、转岗或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岗位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新开业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请对所使用的安全设施、及游乐设施、设备,防雷设施,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进行审查验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经营。
对已经营业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并保护良好运行状态。安全设施应每年经法定检测机构至少检测一次,合格后方可运行。
(七)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对用于接待游客的汽车、游船、缆车、游乐设备和其他设施,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在运行前例行全面的检查,保证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九)开展登山、驾车、漂流、探险、蹦极等特殊旅游项目时,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特殊项目,应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并经常进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搞好维护和保养,使其保持良好适用状态。
(十一)妥善处理旅游安全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第十六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经营使用,项目竣工时,应由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项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开业;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必经的安全评价。
第十七条 旅游管理部门与政府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通报情况,反馈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应当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在监督检查中,应互相配合,确需进行分别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抄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旅游安全形势和特点,确定督查重点,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未遂事故,提出整改措施;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应向同级安全监管部门抄报备案。
第十九条 旅游事故发生后,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一)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并同时报警,单位负责人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发生死亡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3小时内报至省级有关部门。
(二)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通缉现场抢救,全力救护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尽是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严格保护现场,不得故意破坏和毁灭有关证据。
(四)积极稳妥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二十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有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应急救援和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所需要资金投入,致使本单位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吊销有关证照。
第二十二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而未履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尚未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涉及旅游安全生产事项审批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批或验收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指省、市、县三级旅游管理局;有关部门是指省、市、县三级负有旅游安全生产相关监管责任的部门(如公安、消防、建设、交通、质监、气象、文化等部门)。
第二十五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单独注册的景区(点)、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旅游交通运输公司(车队)、旅游购物商店、旅游娱乐场所及旅游设备、设施项目经营者等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
第二十六条 本意见由江西省旅游局和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旅行。
Ⅲ 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工作总结怎么写
强调活动的意义、检查与管理的重要。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Ⅳ 安全生产信息怎么写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 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 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3条 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1、 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负责;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第5条 生产处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6条 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 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7条 生产处生产运行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第8条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第9条 企管部门安全职责: 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对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安全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安全否决权; 3、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素质。 4、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5、办理用工手续(含农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应在合同内有安全内容,会同有关单位执行; 6、组织对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工、电工、锅炉司炉工等的技术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考核,并办理操作证; 7、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8、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9、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内容; 11、负责组织新入厂职工的入厂教育工作; 12、负责ERP信息化管理,保证ERP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ERP系统信息数据的保密,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范工作; 13、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处室因特网和各应用软件的使用情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
第10条 化验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编写企业产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验的安全技术规程; 2、负责动火分析和设备容器内有害物质的检测和分析,并向用火单位提出分析报告; 3、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11条 科技部门安全职责: 1、在进行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保证有关安全、环保、工业卫生等技术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格执行各专业的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3、组织设计审查时,应有主管安全技术、消防、工业卫生、环保等管理部门参加; 4、加强防火、防潮、防虫害等工作,做好档案管理,确保各方面资料的完好。
第12条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l、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检查、管理和审批工作; 2、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3、加强管理,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维护正常生产秩序;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查堵进厂人员携带烟、火种情况; 5、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扑救厂区一切火灾; 6、加强战备训练,确保灭火车辆、器材、用具等齐全、完好;负责监督检查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8、对特殊危险动火进行现场备战; 9、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第13条 仓储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物资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 2、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按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3、贯彻《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4、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变卖工作,在降低库存、盘活资金的同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14条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4、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5、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6、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7、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8、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9、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10、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第15条 供销部门安全职责: 1、按“安措计划”、“劳保计划”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对订购的设备、配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2、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安全措施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3、负责辖区内铁路专用线和机车的维护保养,确保物资、产品运输渠道畅通无阻; 4、负责调车作业,做到安全、快速、准确。
第16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0、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第17条 车间副主任安全职责: 1、在组织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防火、劳动保护问题,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2、在讨论技术问题和做技术决定时,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3、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4、定期组织工人学习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护知识教育,取缔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第18条 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审查本专业(工艺、设备、计量等)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 3、在审查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同时考虑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考虑安全技术措施; 5、参加本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19条 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编制本专业(工艺、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并担任讲课任务; 3、在编制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生产; 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20条 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动; 3、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6、参加本单位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 7、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8、协助车间领导审批二级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9、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0、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21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第22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徽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第23条 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酶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第24条 公司安全机构: 1、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由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专责高级工程师及生产、保卫、企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车间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任担任;3、易燃、易爆、尘毒危害严重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他一百人以上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一百人以下的车间设兼职安全员,班组设不脱产的班组安全员。
或
Ⅳ 旅游局对景区怎样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1.是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2.是否具有事故应急预案,
3.危险部位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4.安全的定期检查是否实行;
5.各项消防措施是否到位;
Ⅵ 安全生产月工作信息专报怎么写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你可以在生产的方面进行安全的着重讲解。
在一些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如何避免事故的发生。
希望能够帮到你。
Ⅶ 求关于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信息
下面是我单位的具体情况,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署开展路政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根据市路政局《关于开展路政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署于6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已开工和即将开工实施的本年度市政大中修工程的管理人员进行宣传和发动,要求各施工单位以《通知》要求,与结合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相结合,围绕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制度建设、督导考核等方面,积极行动,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要求各施工单位近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每个工地制作一至二幅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氛围,二是各施工单位要组织施工作业和管理人员学习贯彻并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为贯彻《意见》打下思想基础。三是按照文明工地创建要求,认真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规范现场施工作业。四是按照本次活动的四个要求,积极开展相关活动。
我署在按照活动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宣传发动和培训的基础上,对目前3个在建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管理进行巡查和督导工作。截止6月14日共进行现场巡查30次,并每周召开一次工程例会,对活动开展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点评,督促施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和操作规范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如果可以的话给个好评哦,谢谢
Ⅷ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各单位开展了哪些特色活动
1、开展家属巡视活动。各基层单位结合各自专业的特点,组织员工家属参加班组巡视工作,家属亲身体验巡视工作,促进和谐企业建设。
2、开展安全诗歌征集和摄影作品、书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围绕安全生产,从不同侧面、视角展示安全生产的良好形象。
3、开展“微信”话安全活动。通过手机微信建立“安全生产月”讨论群组,使全体员工在工作之余,以此为平台,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谈感想、谈看法,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开展了互动式《安规》学习。打破一个人讲、大家听的学习方式,用两个团队PK的形式,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意识,把《安规》的具体条例和各自的工作经验结合起来,畅谈学习心得和体会,互相提问。
5、开展了以“我来查违章”为主题的安全活动。把安全活动现场搬到工作现场,不打招呼,跟踪一线班组,实拍两个现场工作过程,剪辑成片,各班组通过观看影片查找违章并形成活动总结。将对活动结果进行对比,汇总工作中存在的各类违章,下发到各班组进行学习,以避免类似违章发生。
6、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向社会普及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