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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五个月会丢下孩子去旅游吗

发布时间: 2022-01-12 06:32:02

㈠ 老婆丢下五个月大的孩子偷偷跑去和情人约会打电话也不接,怎么办

能够不管五个月大的孩子去和情人约会,这样的女人没有道德底线,不是一个好女人,她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也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不要为挽回老婆而做努力了,不值得你去爱她

㈡ 我老婆丢下五个月的孩子离家出走算不算遗弃罪

算遗弃罪,可以去法院起诉。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扶养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3)犯罪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的人。(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犯罪动机的不同不影响定罪,可作为量刑时考虑的情节。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形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公民对哪些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是由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了的。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
自子女出生就自然开始,是无条件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抚养义务,亦是如此,但这种抚养义务的产生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子女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在特定条件下,孙子女有要求祖父母抚养的权利,外孙子女有要求外祖父母抚养的权利,弟妹有要求兄姐抚养的权利。对另一方而言,则有抚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指向的必须是未成年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或弟妹,没有独立生活能为的子女亦在此列。
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方既有扶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因此,形成了一种扶养和领受扶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狭义的扶养关系。夫妻相互间的扶养关系必须是以夫妻关系为前提,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种夫妻人身财产关系,一旦这种婚姻关系终止了,那么这种扶养关系亦告终止。
至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亦是社会所赋予的义务,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自父母需要子女赡养之日起,这种义务就是无条件。在一定条件下,孙子女对祖父母、外孙子女对外祖父母、弟妹对兄姐的赡养义务,亦是如此。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一定条件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有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亦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的义务。但这种义务行使的前提条件是,因年老体弱或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或行动不便,需要人供养、照顾和关怀。
2、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行为人是否有能力负担,这就需要司法机关结合其收入、开支情况具体加以认定,这里所谓扶养,如前所述,应从广义上理解,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具体而言,所谓抚养,是指父母对子女,以及在一定条件下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生活供养、社会教养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关怀和帮助。所谓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以及在一定条件下孙子女对祖父母、外孙子女对外祖父母、弟妹对兄姐在生活上的供养及精神等方面的照顾和帮助。所谓扶养,是狭义的,专指夫妻之间生活上的供养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关怀和帮助。“拒绝扶养”即是指行为人拒不履行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义务,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义务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等等。具体表现为不提供扶助、离开被扶养人或把被扶养人置身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等。在行为内容上,拒绝扶养不仅指不提供经济供应,还包括对生活不能自理者不给予必需的生活照料。“拒绝扶养”从客观方面揭示了本罪表现为不作为的犯罪行为方式,即消极地不履行所负有的扶养义务,如儿女对失去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不承担经济供给义务,子女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不予照料等。
3、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法律不负有扶养义务的远亲属拒绝扶养的,不应认为是遗弃行为。但是,按照立法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为负有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法律上不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抚养成人的人,对抚养人应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长期生活中互相形成的道义上的抚养关系,如老保姆不计较待遇,多年帮助雇主抚育子女、操持家务等,雇用一方言明养其晚年,对于这种赡养扶助关系,应予确认和保护。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㈢ 一个扔下孩子的女人值得挽留嘛

首先我不懂这个女人到底值不值的挽留,你是单亲家庭长大的想让孩子有个完整的家,这很好,但是你的妻子确实是嫌弃你了,家庭完不完整并不重要,它的幸福感可以从别的地方取得,你妻子想摆脱这个家,但是你要找到她,向她问清楚离开的原因,她若是真的想要离开,就放她走,因为就算强留也不幸福,你关心你的孩子,那你就努力吧,给他你能给的,当然不能溺爱,至于家中母亲的角色,你要找也必须是好姑娘才行,要是没娘变成恶毒的后妈,那对孩子的成长造成的伤害更大,你要好好考虑

㈣ 孩子的妈妈把五个月的孩子丢下算不算犯罪

如果女方遗弃5个月子女的遗弃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就构成遗弃罪;如果未达到情节恶劣程度就不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公民对哪些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是由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了的。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
自子女出生就自然开始,是无条件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抚养义务,亦是如此,但这种抚养义务的产生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子女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在特定条件下,孙子女有要求祖父母抚养的权利,外孙子女有要求外祖父母抚养的权利,弟妹有要求兄姐抚养的权利。对另一方而言,则有抚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指向的必须是未成年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或弟妹,没有独立生活能为的子女亦在此列。
2、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行为人是否有能力负担,这就需要司法机关结合其收入、开支情况具体加以认定,这里所谓扶养,如前所述,应从广义上理解,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具体而言,所谓抚养,是指父母对子女,以及在一定条件下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生活供养、社会教养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关怀和帮助。所谓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以及在一定条件下孙子女对祖父母、外孙子女对外祖父母、弟妹对兄姐在生活上的供养及精神等方面的照顾和帮助。所谓扶养,是狭义的,专指夫妻之间生活上的供养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关怀和帮助。“拒绝扶养”即是指行为人拒不履行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义务,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义务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等等。具体表现为不提供扶助、离开被扶养人或把被扶养人置身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等。在行为内容上,拒绝扶养不仅指不提供经济供应,还包括对生活不能自理者不给予必需的生活照料。“拒绝扶养”从客观方面揭示了本罪表现为不作为的犯罪行为方式,即消极地不履行所负有的扶养义务,如儿女对失去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不承担经济供给义务,子女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不予照料等。
3、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根据网络相关资料,网址http://ke..com/view/83232.htm

㈤ 孩子出生五个月,孩子母亲单位组织出国旅游10天 ,大家说说,该不该去

小孩才五个月,这个时候可能还没有断奶,家人肯定是不愿意你去旅游的,因为离开了就是十天,孩子这么小也离不开你,你肯定也是很矛盾的 ;但是,这一次的出国旅游的机会也是很难得的 ,如果错过了,那下一次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所以你现在就是在两难之中 ,不知如何抉择 。
其实,如果你安排的好,可以照样去旅游,但是 ,你错过了小孩的成长期,那你是补不回来的 ,小孩成长的机会只有一次 ,出国游以后可以再有。这样子说, 那你心中应该有答案了吧 ?

㈥ 我该丢下孩子去上班吗

如果你不去干活,你可以带孩子,根本用不着他帮你带呀。自己带孩子。而且孩子都两岁多了,你也可以找一个幼儿园。然后找一个工作做,也未必去工地找一个没有危险的地方做工作。工作和带孩子根本就不冲突。我们城市里都是自己带孩子又工作的。我家孩子小时候一岁多就送幼儿园了,然后早晚接送,白天上班。根本没用过老人。

㈦ 孩子多大可以出去旅游

您好,我的答案希望能帮到您
一:旅游看年纪,专家和儿科医生一般是不建议4岁以下孩子出去旅游的,因为4岁以下的孩子个个器官都还没有发育成熟,出去旅行可能会因为水土不服而导致生病,甚至还有可能会在旅途中死亡,而且4岁以下属于幼儿期,幼儿期的孩子大脑基本上是没有发育完全的(孩子的大脑基本上得等到10岁左右才能跟成人一模一样,不过一般在5岁左右有记忆),基本上是没有任何记忆力的,该出去旅行在他们眼中也只不过都是纯属消遣的娱乐,没有学到任何知识(但您那孩子四岁了,如果他身体发育良好,记忆力好,那么带出去旅行完全没有问题)
二:根据不同年龄选择旅游地点:4到6岁的孩子最好不要进行长途旅行,因为他们的体力不允许,最好可以选择本地旅游景点,或者是到商场,超市,动物园,海洋馆,植物园等,六岁以后的孩子可以去别的城市或者是出国玩
三:交通工具的选择:很多家长出去旅行应该都会选择坐飞机,但是儿科医生建议,未满6岁的孩子最好乘私家车或者是火车去旅行,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耳膜还非常脆弱,在飞机起飞和下降过程中可能会导致耳膜受损,也很有可能因为高空辐射而导致生命垂危(坐飞机的辐射比在医院拍X光片还要大)
四:旅游必备品:如果是乘私家车,那么最好带上充足的食物和水,并且给宝宝准备一些零食,饮料,玩具,还要带上毛巾,口水巾,尿布(三岁之后可以不用带这些)如果是乘飞机或者是火车,那么最好不要托运宝宝的零食,饮料,玩具,到酒店后要确保给孩子带私人用品,因为酒店用品长时间无人用,会滋生很多细菌,私人用品更安全
五:错峰出游:最好不要在旅游高峰期带孩子出去,因为旅游高峰期的时候,各大旅游景点通常人山人海,十分拥挤,可能会导致旅游变得更加困难,而且人群之间会通过飞沫传播病菌,孩子抵抗力差,很有可能感染病菌导致生病
六:必备药物:由于孩子身体系统发育不成熟,旅行中往往比大人更容易生病,甚至有的孩子还会在旅途中去世,所以一定要具备感冒药,止泻药,通便药,止咳药

下面跟您说一下孩子未满7岁不能去的地方
一:医院,除非孩子生病,否则不要带孩子到医院去,因为医院里的气氛比较恐怖,会有消毒药水的味道以及血腥的场面,再加上医院里的细菌多,孩子可能会感染,所以孩子不到7岁最好不要带他去看望别的病人
二:游乐场,虽然说游乐场是孩子们很喜欢的地方,但是未满7岁的孩子胆子还非常小,游乐场里面的一些刺激项目可能会吓到宝宝,可能会导致宝宝产生心理阴影
三:葬礼,葬礼一般都是气氛比较悲伤,就连放的音乐都是比较悲惨的音乐,孩子可能会产生心理阴影,担心自己和爸爸妈妈有一天会离开人世,7岁之前不宜去悲惨的地方
四:寺庙,不到7岁的孩子不能去寺庙,因为寺庙里的佛像可能会吓到宝宝,而且里面烧香的烟雾也有可能会导致宝宝呛到窒息,所以最好不要去
不多说了,带孩子出去旅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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