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游交通安全案例
Ⅰ 交通安全的事例
一项统计表明,交通事故是造成4至14岁儿童非故意伤害的主要原因,已成为“头号杀手”。
据公安部统计,2003年,我国中小学生交通死亡人数高达4104人,占总数的3.9%;受伤人数为19196人,占总数的3.88%。
根据调查分析,我国中小学生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类型分别为:骑自行车违规、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校车车祸事故等。
现象1骑自行车违规
宝宝是个运动爱好者,骑独轮车耍特技堪称一绝,这也使得他在上学路上骑自行车时骑得飞快。一天,从胡同里飞速冲出来的小车将他撞倒在地,从此宝宝失去了双腿。像宝宝这样在路上飚车、飞速骑自行车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的,已成为城市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上学放学途中成群结队侵占路面、打闹、骑自行车搭肩、撒把、随意横穿公路,狭窄的路面、飞快的车速、互相追逐使越来越多的学生葬身在车轮之下。
对策:据统计,学生交通事故90%以上是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无序行走所致。笔者认为,必须加强全民教育应对汽车时代的到来。在我国,对于因此导致的交通事故,除了批评、教育、安抚以外,并没有强有力的措施加以保证。
点评:在美国对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有自己的规定和要求,由于美国涉及自行车交通的事故中,有60%的儿童是头部受伤。因此,许多州制定了配戴头盔相关法律。加州规定18岁以下少儿骑自行车必须戴头盔,阿拉巴马、佛罗里达、乔治亚、马里兰、田纳西等州规定16岁以下必须戴头盔。以上做法虽然没有起到杜绝事故的作用,却让死伤数明显减少。
现象2行人违反交通规则
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在我国相当普遍,这也是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诱因。一项在8省市进行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调查的结果显示,违反交通规则是导致中小学生受伤害的首要原因。而上、下学路上最容易发生安全问题。有对比表明,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意识较成年人要高,经常会看到过马路时大人拉着孩子横穿马路,多数孩子此时会制止家长的行为,但也有不少孩子跟着家长跑,可见家长对孩子起到了不良的带头作用。有关专家建议,进行安全教育时应当让家长与孩子共同参与。此外,尽管许多地方中小学生放学都有交警或教师负责护送,但学生在路上嬉戏、打闹并由此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不在少数。
对策:不久前山西沁源特大交通事故向人们敲响了警钟,由车祸引起的交通事故每年都会“残害”无数中小学生的生命。从某种角度而言,车速是事关生死的一个重要因素。研究表明,行人被行驶速度40mph(每小时车速40英里)的车辆撞倒,生还可能为85%。调查表明,校门口200米内是中小学最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点之一,而交通事故占了绝大多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近些年来,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在学校周边增设了许多禁速标志,画了人行横道线,优化了信号配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降低了校门口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点评:发达国家对于将儿童置于危险的司机都制定了予以处罚的相关法律。美国为了减少青少年驾车事故,许多州通过了逐级驾照颁发法律,根据此法,青少年要通过多个要求严格的步骤才能最终获得驾照。一些州还制定了更为严厉的法律,限制青少年驾车所载乘客的数量或是晚间禁止其驾车上路的法律。“上学安全路线”是一个卓有成效的项目,不仅在美国得到了推广,而且被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效仿。
现象3学校校车事故及车祸
22座车塞进58人,这是某报的一则报道。某日下午,南方某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两民警巡逻执勤至某路段时,发现一辆普通客车有超载迹象,拦截检查发现,核定载客量为22人的客车竟然实载有58人,其中有小学生55人,超载率达163%,同时,这辆客车的行驶证年审签章竟然是伪造的。后经查证,该客车系该市某小学的校车。
三次超载被查获。据报道,一学校校车在运送学生时,被交警查获,发现超载了7人。当时驾驶员称不知道临时号牌车不能载客,并因该校另一辆校车坏了,自己才代班去接学生。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继前两次分别超载11人、超载54人被查处后,该校出现的又一次违法行为。
以上只是笔者随意从媒体中撷取的片断。据统计,由于车辆超载造成的事故占到了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的绝大部分。记者在采访和暗访时发现,一些民办学校的校车存在着严重的“超载”现象:不少只能乘坐20多人的车里挤了三四十人,有的甚至乘坐了50人。一些民办学校这样解释,因为学生比较小,有些可以挤在一起坐,比如大人2人坐一排,学生就可以3个人。因此,虽然人多,但都有固定的座位,并不一定是站着的,并不能算超载。
不少学生家长指出,不少民办学校的校车基本上都是租来的,这些车辆并没有针对小学生身高、年龄等特点而设置低矮的扶手、靠背等。对于孩子来说,即使车辆轻微的晃动也可能让他们跌倒,甚至导致伤害,因此不适合小学生乘坐。但在一些地方,由于受经济的制约,学校交通安全存在巨大的隐患。如,在贫困地区由于路途遥远,坐农用三轮车等运输工具上学的学生非常多,许多孩子家长明知有危险,但为了求学,也不得不让孩子坐这种车。
对策:加大校车投入及管理。近年来,在我国政府的关注和支持下,各级各类部门在加强协作配合,保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北京市等地加大投入,为大多数学校配备了校车,并对校车司机进行了严格的考验制度,不合格者决不允许上路。由于新配备的校车车况较好,同时统一了对校车的管理,北京等地近些年的校车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点评:欧美以及日本等许多中小学生都是乘坐校车上下学,统计证明,这一交通方式也是最安全的。美国对校车的机械及内部结构的要求很高,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有35个机动车安全标准适用于校车。纽约和新泽西州最早通过有关校车必须安装安全带的法律,加州、佛罗里达、路易斯安那也通过了此类法律。在阿拉巴马,只有持CDL(商业驾驶执照)的司机才有资格成为校车司机,而且上岗前必须完成教育局规定的12个小时的安全教育课。
大量事实表明:要降低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关键问题还在于教育。记者通过对一些地区安全教育现状的分析发现,安全教育开展得好的地区和学校,安全事故明显低于未开展或开展安全得不好的地区和学校。有许多这样的例子:父子或母女同过马路,经常是父母要违反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被孩子拦住,并被告之要遵守交通规则,而一些孩子的违规,多数是受到父母行为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的同时,必须加强家长和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安全教育,通过增强全民交通安全的意识,提高抵御和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学生安全问题。
一项调查表明,尽管安全教育已经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展开,但不少流于形式,实效性差,效果并不理想。这一现象在县镇和农村学校中更加普遍。专家建议,安全教育应当联系实际,通过案例分析等引导学生讨论、分析和解决安全问题。(本报记者李小伟)
Ⅱ 交通安全案例分析
这里面有2个责任关系
一个是民事赔偿责任
因果关系为:过错 - 损害 - 赔偿
还有一个是违约责任
因果关系为:未尽合同义务 - 赔偿损失
1与客运公司构成运输合同关系,客运公司未尽到安全送达的义务,应当赔偿其损失。
2、3与客运公司不构成运输合同关系,不能追究运输公司的违约责任
但是2、3可以追究乘客王某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为是王某的过错导致事故,继而损害2、3的人身权利。
Ⅲ 求英文版的 旅游安全事故案例100分
Order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o. 405)
The Regulation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Road Traffic Safety was adopted on April 28, 2004 at the 49th executive meeting of the State Council. It is hereby promulgated and shall be implemented as of May 1, 2004.
Premier Wen Jiabao
April 30, 2004
The Regulation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Road Traffic Safety
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
Article 1 The present Regulation is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Road Traffic Safety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LRTS).
Article 2 All vehicle drivers, pedestrians, passengers, road traffic activity-related entities and indivials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hall abide by the present Law.
Article 3 The local people’s governments at the county level or above shall establish and perfect the road safety coordination mechanism, organize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evaluate the impact of urban construction projects on the traffic, formulate an administrative planning on road traffic safety, determine an administrative target and make an implementation plan.
Chapter II Vehicles and Drivers
Section 1 Motor Vehicles
Article 4 The registrations of motor vehicles shall be classified into initial registration, modification registration, transfer registration, mortgage registration and cancellation registration.
Article 5 When applying for the initial motor vehicle plate or driving permit, an applicant shall file an application to the traff
......
Ⅳ 关于交通安全的案例
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鲁莽驾车,祸害一生!
案例一
2000年4月18日5时30分,谭××在未经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某公路由北往南驶至某村路段时,摩托车撞向由东往西横过公路的冯××及自行车,造成冯连人带车倒地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4月24日死亡。事后,谭不但没有立即报案和积极抢救伤者和保护现场,反而驾车逃逸。谭于4月2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条"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之规定,应负事故全部责任。4月30日公安机关对谭进行刑事拘留。
案例二
2000年4月17日5时20分,吴××驾驶闽D-0326*号大客车运载39名乘客从A市往B市,以时速113公里行驶至B市环城高速公路左线12公里+400米时,吴超越前方车辆变道驶入右边主车道进程中,适遇右边主车道前方有唐××驾驶的粤A-0958*号半挂大货车(核载10吨)运载21吨货物以约30公里的时速慢行。吴见状取左方向避让不及,致车右前部碰撞大货车左后部。造成大客车乘务员林××当场死亡,乘客吴××和司机唐××受重伤、其他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及两车损坏(直接损失约20万元)的特大交通事故。由于吴××驾车超速行驶,没有和前车保持足够的行车距离,违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90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标记的规定。"及第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需要超越前车或者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再驶入需要进入的车道。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道的机动车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之规定,应负事故主要责任;由于唐××驾驶超载货物的车辆及低速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90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标记的规定。"之规定,应负事故次要责任。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已对犯罪嫌疑人吴××执行逮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三
1999年12月8日23时许,李××饮酒后驾驶桂N-3967*号摩托车(附载陆××、谢××)在某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A桥时,因摩托车与桥面围栏相撞,造成谢××被抛下桥底泥地,当场死亡,陆××与谢××不同程度受伤及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公安机关经调查认定李××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超载及忽视路面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第二十六条第(六)项"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及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之规定,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四
1999年12月26日2时0分,陈××酒后驾驶粤A-9894*号两轮摩托车,途经广州大道由北往南驶至某大桥桥面时,失控碰撞中心铁护栏后倒地,致使其本人倒地受伤送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及摩托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公安机关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情况认定,此事故是由于陈××酒后驾驶摩托车碰撞中心铁护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项"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之规定,应负全部责任。
案例五
1999年12月27日17时30分,冯××骑自行车在A路由东往西行至B路口时,由东往南左转弯横过机动车道,恰遇黄××驾驶粤A-4F52*号小客车由东往西驶至,但因距离过近,小客车头碰撞自行车致冯××连人带车倒地,造成冯××头部重伤,经送中心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公安机关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情况认定,此事故是由于冯××骑自行车在横过四条以上的机动车道没有下车推行及没有避让车道来车造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的规定,应负主要责任。黄××驾驶机动车行驶时忽视安全,措施不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后款"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规定,应负次要责任。经批准,对黄××罚款150元,吊扣驾驶证5个月,期满后复考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希望对你有帮助!
Ⅳ 旅游指南的目录
第一讲 旅游的积极意义
第二讲 旅游出行前的准备
第一单元 如何设计出行计划
第二单元 如何选择旅游方式
第三单元 如何签订旅游合同
第三讲 旅行的技巧
第一单元 外出的行李准备
第二单元 外出的着装选择
第三单元 外出的饮食选择
第四单元 其他携带物品的选择
第五单元 旅游社交礼节
第六单元 旅游购物注意事项
第七单元 避免出游事故注意事项
第八单元 购买超值机票技巧
第四讲 旅行安全常识
第一单元 旅行保健常识
第二单元 旅行常见疾病及防治
第三单元 旅行交通安全
第四单元 旅行防火安全
第五单元 旅行防盗常识
第六单元 野外生存常识
第五讲 出境旅游
第一单元 出境前的准备
第二单元 出境手续的办理
第三单元 出境购物指南
第四单元 出境旅游常识
第六讲 中国的世界遗产
第一单元 世界遗产相关知识
第二单元 中国世界遗产名录
第三单元 中国的世界自然、文化双遗产
第七讲 河南特色景点
第一单元 山水经典篇
第二单元 宗教遗存篇
第三单元 文化遗址篇
第四单元 其他
第五单元 河南特色旅游工艺品
第六单元 河南特产
第七单元 河南美食
第八讲 旅游出行常识
第一单元 民航出行常识
第二单元 铁路出行常识
第三单元 公路出行常识
第四单元 水路航运出行常识
第九讲 旅游维权
第一单元 旅游维权提示
第二单元 旅游维权支招
第三单元 国内旅游维权
第四单元 出境旅游维权
第五单元 旅游维权经典案例剖析
参考文献
Ⅵ 关于交通安全的事例
1、上海07年7月13日消息 6月22日下午,一名10岁的小学生突然冲出高架下的隔离栏,撞上飞驰而来的桑塔纳小轿车,路面顿时一片血迹,幸好被及时送至医院,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2、安徽07年3月16日下午4时30分左右,206国道安徽长丰徐庙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5名小学生在放学途中被一辆阜阳牌照的黑色奥迪轿车撞死,另有1名学生受重伤。
3、6月7日1 2时30分,房山区霞云岭乡银水村村民李兴明(男,8岁)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行至房山区房郑路潘家庄路口时,适有湖北省雄县小步村村民韩东辉(男,35岁)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驶来,两车相撞,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10日死亡。
4、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5、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7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6)出境旅游交通安全案例扩展阅读:
全球每年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人群中,行人(占22%)、骑自行车者(占5%)和摩托车驾乘者(占23%)的死亡人数总和占到了所有死亡人数的50%。
全球数据分析显示,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和不同区域之间这一数据比例具有显著性差异。相比高收入国家,在中低收入国家的行人、骑自行车者和摩托车驾乘者(包括两轮和三轮摩托车) 死亡比例更高,在部分中低收入国家这一比例甚至高达75%以上。
全球交通安全政策法规的颁布以及改善措施的实施,普遍忽视对非机动车使用者的约束和保护,只有79个国家实施或制定了将人行横道、自行车道与高速机动车道分开的保护行人和骑车者的政策或工程技术手段。全球范围内对采取必要措施保护非机动车使用者安全的认知度亟待提高。
Ⅶ 谁知道交通安全案例故事
在车轮下降生的大命女婴
大命女婴静静
这是一起人世间史无前例的交通事故,一对年轻的夫妇因车祸身亡,他们的女儿却因车轮的碾压,离开母腹来到了世界……
一
1998年12月17日上午10时零5分,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肇事处理科科长蔡玉谦、民警矫云峰,像往常一样,接到122出警指令后,立即驾驶交通事故现场勘察车,赶赴城区东10华里的石烟路牟平区大窑镇万家山路段出事点。
在现场,已有近百人在自觉地保护着事故现场,等待民警的到来。当警车由远而近还未停稳,就有人报告:现场死亡一男一女,还有一婴儿被抱到万家山村妇女孙士华家了,可能是从肚子里压出来的。蔡玉谦感到情况危急,立即向正往事故现场赶来的牟平公安分局副局长兼大队长矫树君作了汇报,矫树君指示立即拨通120急救中心,尽最大努力抢救婴儿的生命。随后,矫树君局长、交警大队王隆国、陈治梁副大队长先后赶到了事故现场。
不一会儿,牟平人民医院的一辆白色救护车急速驶到万家山村妇女孙士华家,只见孙士华焦急地坐在炕上,婴儿正被她揣在怀里取暖。医生迅速检查了婴儿的情况,决定立即送往医院救护,孙士华毫不犹豫与医生一道上了救护车。人们目送远去的救护车,祈祷着孩子的平安。
二
牟平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接到关于抢救婴儿的求助电话后,医院值班领导立即安排医生紧急出诊,同时向曹玉信院长作了汇报。院长当即指示小儿科尹华英主任做好抢救准备,入院的一切手续暂免,先救婴儿要紧。当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婴儿也顺利地到达医院,小儿科的医护人员迅速对婴儿进行了清洗、消毒、CT等项目的全面检查。婴儿为刚出生的女婴,头部受撞击或挤压有积血,肺部有炎症,如果不抓紧时间抢救,可能导致颅内出血、急性肺炎,情况万分危急。
经医生会诊后,立即制定了抢救治疗方案,一项项抢救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大家只有一个信念,救活这个小生命。因为女婴一时没有亲人在身旁,又是新生婴儿,故没有名字。尹华英为治疗方便,为女婴起名叫“路生”,将“路生”这个凝聚着无数人间情爱的名字填到了病历卡上。3个小时后,“路生”被送到了恒温控制箱进行了特别护理。
三
在交通事故现场,烟台市交警支队肇事处理科牟宏伟副科长带领市支队的民警也赶到了,经过市区两级的现场勘察与调查取证确认:1998年12月17日上午10时,在石烟路172公里109米处,烟台市福山区斗余镇卫家瞳村孙言义驾驶鲁F-41164解放大货车,由西向东行驶,去威海送货,因违章超车,将靠路右边前方正常顺行的烟台铁厂职工臧永强驾驶的鲁F-96418两轮摩托车及车上乘坐的将要临产的臧妻李亮连人带车撞出十几米远。
臧永强一头撞进路右边仅能容纳一人的小涵洞里,外面只露出永远不会动了的两只脚。李亮落在路右路边石上,随后无情的大货车右前轮、右后轮从其身上前后碾压而过,致其五脏六腑迸裂而出,同时一个小生命由此诞生。大货车肇事后,冲出路面20多米侧翻在路右的沟沿上,车上拉的豆柏散了一地。
一对即将为人父母的夫妇,就这样悲惨地离开了他们热爱的生活、亲人和他们热切盼望的孩子,至死他们也不知道他们爱情的结晶、幼嫩的女儿,竟在他们离去的瞬间,奇迹般地来到了人间!
四
在事故现场附近劳作的人们,听到意外的响声,意识到公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救死扶伤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们急忙涌向出事地点救人,但是这场事故太无情了,呈现在人们眼里的景象惨不忍睹:李亮被车轮碾压得支离破碎,臧永强露出涵洞的两只脚已无血色,俩人全都没救了。
这时万家山村妇女孙士华仿佛听到似有似无、似断似续的微弱的婴儿哭声,她鼓起勇气走近些,再走近些,顺着哭声寻去,发现离李亮约5米处,被车轮压出的车辙里,躺着一个婴儿!婴儿的四肢在动,全身沾满了血迹和泥土,小生命危在旦夕。
孙士华迅速脱下上衣,包在婴儿身上,抱着婴儿急速向不远的村里奔去,到村口急忙呼喊邻居找村里的赤脚医生。在医生和邻居的帮助下,消毒、结扎脐带,用烧开了的温水给婴儿做了全身的清洗,这些应急处理,对挽救小女婴的生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五
肇事驾驶员报案后,弃车离开牟平逃回福山,肇事处理科民警几经侦查,终于在当天晚上8点钟将驾驶员孙言义刑事拘留。另一方面,事故科据死者臧永强驾驶证的住址,通知了死者的父母。两位老人听到这个噩耗,当场昏了过去,后来听说惟一的儿子还留下一个小孙女,不敢相信这是事实。
此时已是晚上9点多钟,两位老人来到牟平人民医院小儿科病房,满脸泪水,泣不成声。当他们透过朦胧的泪眼,看着酷似自己儿子的小孙女,更是止不住一腔酸楚,悲怆的泪无尽地流。得知是眼前这位叫孙士华的妇女救了他们的孙女时,臧母拉着孙士华的双手说:“好心人,谢谢您的救命之恩,从今以后让失去双亲的孙女认您个亲妈吧!”孙士华含泪应允道:”行!行!”并劝老人回家,免得在医院过于悲伤,表示孩子暂且放在医院护理,请两位老人放心。
在事故发生的当晚10点钟,肇事处理科干警处理完公务,没顾上吃饭,就带着营养品、生活用品赶到医院看望了路生,对孙士华的生活做了安排,并资助了她吃饭的费用。第二天全科又自发捐助人民币1000元,交给了路生的爷爷奶奶。
六
小路生在医护人员的抢救下,在社会各界的关爱下,正逐渐康复。住院期间,由于家里惨遭横祸,亲人们思绪无章,又忙于办丧事,顾不上小路生,这时孙士华一直在医院,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不分昼夜地守护照料着小路生,好多天顾不得回家。
后来孩子惟一的有3个多月身孕的姑姑在照料孩子时,由于受到严重打击,悲伤、劳累过度而小产,孩子的奶奶由于受不了失去亲人的打击,一度精神恍惚。看到这种情况,孙士华毅然担起了照顾孩子的重担。孩子太小,年近半百的孙士华任劳任怨,昼夜连轴转,照料小路生顺利地度过了新生儿期。在这位农家妇女的身上,体现出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七
不幸的小路生牵动了无数人的心,深圳陈敏女士通过新闻媒体,得知发生在千里之外的悲惨故事,在新年这天带着幼小的儿子,长途跋涉,专程来到牟平人民医院,把深情厚意带给了这个灾难深重的家庭:捐助现金2500元、金质护身符及婴儿用品。同时陈女士表示:“孩子是社会的,是大家的,照顾抚养她成人是大家的责任。”并留下地址、联系方式,告诉路生的爷爷、奶奶:“需要的时候,请来信来电话,我会尽力资助路生,今后我还会来看望你们的。”是啊,小路生住院以来,社会各界人士纷纷打电话、写信询问路生的健康情况,并踊跃捐款捐物,他们献出的不是金钱,而是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由于婴儿出生特殊,脑部尚有淤血,肺部也有感染,身体非常虚弱。为使孩子早点强壮起来,小儿科许多孩子的母亲给自己的孩子少喂几口,把省下的奶水送到小路生的嘴里。小路生没有吸到母亲的奶水,没有享受到母亲温暖的怀抱,可是在这些不相识、不相亲的母亲怀里大口大口地吸吮着甘甜的乳汁,在不知名的母亲宽阔温暖的怀抱里甜甜地入睡。入院时孩子的体重3500克,短短的十几天便增加到了4100克。
八
1999年元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烟台市牟平人民医院,牟平公安分局、卫生局、医院等部门的领导、医护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百余人,为20天前来到人间的女婴举行了出院仪式,庆贺她康复出院。医院打出了“情系路生,奉献爱心”的横标,医院领导将全体医护人员捐助的4614.5元交给了路生的爷爷臧述抗老人,鼓励他扶养好孩子。
医院还给路生建立了健康档案,并承诺定期给孩子免费就诊检查。小路生由牟平人民医院小儿科护士长郑重交给了她的奶奶。载着小路生的救护车平稳地开出了医院的大门,许多人情不自禁地涌出热泪,人们衷心祝愿这个极不平凡地来到人间的孩子茁壮成长!岁岁平安!一生平安!
路生出院的当天上午,她的爷爷奶奶为使小孙女一生平安,为她取名为静静,大名叫臧静。
九
本故事没有结束,人们对静静的爱在伸延。春节前,山东渤丰集团公司领导送去慰问金5555元;烟台市福山区预备役炮团官兵,为静静送去1499元;烟台两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热心人,为静静捐款2000元;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几个村的十几名驾驶员协会会员,自发地捐助静静130元;烟台市牟平区交警大队民警带着礼品,前去臧家探望静静;烟台市莱山区公安分局的民警登门为静静上了户口,并送去慰问金400元;牟平人民医院的领导派医生登门为静静及静静的家人做了全面的身体检查,并留下了所需药品;来自北京一张只写粱晓新名字的500元汇款单寄到了臧家;北京市燕山石化公司化工一厂许弘女士寄给静静100元;天津日报社汇款1200元表示慰问;深圳陈女士又通过邮局寄给静静营养品和生活用品;还有许多热心人纷纷写信、打电话关心静静的成长情况,并表示愿意尽一个父亲、母亲的责任,长期资助静静,抚养静静长大成人……
十
大年初一,是静静奇迹般地降临人间满两个月,也是她迎来的第一个春节。腊月三十晚上,按当地风俗习惯家家户户应做一些可口饭菜,包上过年水饺,喜气洋洋地相聚,坐在电视机前观看春节文艺晚会,静听来年零点的钟声。
可是在这个残缺家庭里,静静的爷爷、奶奶每天舍不得儿子留下的亲骨肉哭一声,终日轮班抱在怀里,一天下来腰酸腿疼,哪有心思料理美酒佳肴,竟然连过年水饺都没有包,晚上简单地吃完饭便上了炕,照看着惟一可慰心的小孙女。
辞旧迎新的鞭炮阵阵爆响,声声震在两位老人的心田。往年这时一家人幸福相聚,如今儿子、儿媳走了,他们自然没有心情打开电视机。但是,车祸无情人有情,在小孙女身上,两位老人看到了政府以及天南海北素不相识的热心人的关心,真正体验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想起这些,老人又热泪盈眶,激动地告诉笔者:“这辈子也报答不完在事故现场抱小孙女回家并在医院一直看护小孙女的孙士华;报答不完牟平人民医院医护人员救护小孙女的恩情;报答不完牟平交警、医院领导和深圳陈女士等热心人对我们全家的捐助;报答不完许许多多不知名的‘母亲’……”太多太多的安慰、捐助、祝福像春天的阳光洒满了两位老人苍凉的心田。
爷爷奶奶期盼静静快快长大。
情侣车上亲昵 冲进水沟双双受伤
7月12日晚,在长乐市文武砂镇两港工业区,一对情侣驾乘一辆摩托车回家,途中在车上亲昵,由于注意力不集中,双双摔入路边水沟受伤。边防官兵及时赶到进行了救援。
据了解,情侣张某与林某均在长乐务工。12日晚,两人下班后一起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坐在后座上的林某在女友张某身上“毛手毛脚”,做出了亲昵的举动。张某一分神,车辆冲进了路边稻田水沟内。林某当场晕倒,张某摔得满脸是血。
路人见状,立即向长乐文武砂边防官兵报警求助。及时赶到现场的官兵们立即将二人送往医院抢救,现已无大碍。官兵们后来询问得知情况后,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Ⅷ 2012年交通安全事故的事例
1、2012年1月6日,景某驾小型客车,沿南滨河中路由西向东行至总医院东侧500米时,车辆撞上小西湖高架桥桥墩,造成驾驶员景某当场死亡、乘客李受伤,车辆受损交通事故。经鉴定,景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7.43mg/100ml,景某事故全部责任。
2、9月21日,宋某驾驶大货车沿京拉线由西向东行至红古区平安镇若连桥时,冲出桥面防护栏坠至桥下造成驾驶品宋基乖客巨其死亡车辆受伤亦通事故。超速是造成交通事故最主要原因之一。 长时间超速行驶,还会使驾驶员神经高度紧张,增加疲劳感,导致事故发生。
3、9月27日,石某驾驶无号牌轿车沿南滨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金港糖酒市场前时,将由北向南未按人行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唐某撞倒致伤,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行人横穿马路,图一时之便可能后悔终身。发生事故,不仅要承受伤痛之苦,还要承担相应责任,为损失"买单”。
4、9月28日22时许,施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载乘吕某沿连霍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榆中县甘草店镇三墩营村路段处时与钱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吕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事故。夜间行车时未降低车速,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同时车辆超限超载是造成事故发生原因。
5、2012年4月23日14时30分左右,在S220舞阳县孟寨镇段,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载货车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客车相撞,客车核载19人,实载23人。事故当场造成3人死亡,其余22名伤员被送往医院。事故发生后,舞阳县委、县政府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医疗救助组、
Ⅸ 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案例分析
交通肇事罪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