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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委托书

发布时间: 2022-01-16 19:20:44

1. 那位能给我提供一个旅游计划

1.挑选有信誉的旅行社
这一点很重要,旅游出行的好坏跟旅行社的关系很大,所以先要在各种报刊上找多家旅行社询问价格,索取行程表进行比较,因为虽然旅游路线一样,但各旅行社的费用、具体景点和承诺的条件都不一样,有时会有很大的差别。还有具出行人的数量的多少在费用上可以跟旅行社讲折扣。
在旅途中有信誉的旅行社是按行程表旅行的,对漏掉的景点应该及时向导游提出来,随时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2、出行前的准备
出行前要注意所要去的地方的气候温度,决定要带的衣物,如果是在夏季多带些替换的衣服,最好准备每天换一套,因为旅途中要频繁的换旅馆,洗的衣服不易干,,厚一些的衣服脏了只能带回家洗。
出国游还要准备拖鞋、洗漱用具、电器的插头等物品,插头最好是世界通用的,因为个各国家的插座不同,否则会延误你的相机等电器的使用。
出行时还要必备一些常用的药物以防不测,有些旅游景点较远偏辟,万一发生疾病可能买不到药,延误了治疗。
3、旅途中的注意事项
跟团旅游要跟紧导游,遵守旅途中导游在个各景点规定的集合时间,不要被丢掉,由其是在国外。
在游览景点时要注意安全,要遵守导游强调的注意事项,以免发生意外。
以上是我出游积累的一些经验,希望能给出游的版友们些帮助,希望旅游者高高兴兴的出游,平平安安带者收获和兴奋回来。祝出游者旅途愉快!

还帮你多找了一些,多多益善。多看看总是好的。
1、填写旅游报名单,内容要真实、准确。旅游票只限本人使用,如转让他人,应在出发前办妥变更手续。
2、旅游者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夫妇旅游须备结婚证。
3、未成年及年老体弱者参加旅游,必须由成年人陪伴。怀抱婴儿,恕不接待。携带1.2米以下儿童,付旅游票价的15%服务费,所发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4、凡遇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可视情更改或取消游程,超出原定费用的部分,由旅游者承担;缩减支出部分,退还旅游者。
5、旅游者因故申请退票,旅行社可按以下情况处理:离出发72小时之前,收取原票款10%的退票费;72~48小时之前,收取原票款20%的退票费;48~24小时之前,收取原票款30%的退票费;24小时内不予退票。旅游者误点未能成行,旅游票作废,票款不退。
6、旅游中,旅行社不得增收费用;有特殊要求者,旅行社可视情办理;按实收费,出具发票。
7、旅行社因故取消旅游班次,应在出发前48小时通知旅游者;48~24小时之前取消的,应按原票款的10%赔偿旅游者;24小时内取消的,应按原票款的15%作赔偿。
8、旅行社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所有线路的游览景点、交通工具、食宿标准均以一线一单形式具体地如实标明。团体旅游须签订委托书或协议书。旅行社因故在旅游中不能实现原定的项目,应退还该项目所收费用。
9、提倡文明游览,注意旅游安全。旅行社必须为旅游者投保旅游平安保险,旅游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按保险条款处理。
10、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旅行社对旅游者随身携带财物的损失或遗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 出国旅行办护照需要旅行社的证明材料吗

出国旅行办护照不需要旅行社的证明材料。
出国护照现在都是到户籍(户口簿)归属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直接申请:带身份原件、户籍证明(户口本),去了直接拍照申请就行。
办理流程:
1、领取申请表
领表地点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领取。
2、填写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升位后18位填写(如没有升位仍可填写15位);
“姓名”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
“婚姻状况”按实际填写;
“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户口所在地址”填写与户口簿一致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家庭现住址、邮编”请依照家庭现居住地如实填写;
“本人身份”须如实依项选择;工作单位填写全称,注明职务;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在的单位,在备注栏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档案在原单位填原单位;
“单位地址”须写清单位的具体位地址门牌号码;
“前往国家地区”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或中国台湾,不含过境国家;
“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填写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备注栏说明未被批准情况;出境事由只选择一项;
“申请证件种类类别”请按实际申请证件种类只可选择一种;
“原护照号码”选择护照延期、换发、补发的请填写此栏;
“家庭主要成员”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本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填起至今,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取证方式”请自愿选择;
“以下由申请人所在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是由单位负责人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名。
3、哪些人员需要单位出具意见并盖公章
1) 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 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 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
4) 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4、申请加急的条件
如果您遇到紧急情况,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可在提交申请时办理加急。申请加急的条件:
1) 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须提交境外医院开具的证明。
2) 出国奔丧,须提交境外医院或警察局开具的死亡证明。
3) 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须提交境外邀请函。
4) 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须提交录取学校入学通知书。
5) 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6) 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办理加急业务申请,外文材料须到沈阳市公安局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5、领取证件

证可由本人领取或通过邮政局速递,按照《取证回执单》上的日期领取证件。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持《取证回执单》,交费后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
领取的,须写委托书,受托人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后领取。制作完毕的证件保管期为三个月,过期不领取的予以销毁。
取证程序:
1) 凭《取证回执》到收费台交费;
2) 凭交费收据到领证台领取证件;
3) 领取证件时,请仔细核对护照内容,避免发生差错。
为减少您的往返次数,一次办结护照申请,建议采用邮政速递业务。愿意速递的人员,请在办结申请手续后,持《取证回执单》到邮政局设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的服务台办理邮政速递手续,护照邮寄费用直接交邮局柜台即可。
6、哪些出境事由需提交证明材料
1) 公派留学,包括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 请护照登记表》。
2) 收养儿童出国定居,须提交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书、领养人的护照或其它身份证件。
3) 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劳务项目的说明。
4) 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定的就业合同。

3. 委托别人打银行流水委托书怎么写

就写明谁委托谁谁办理银行流水查询就好啦,分别注明双方的身份证号码,然后办理的时候将双方的身份证号码都带上就行了。
例如:
银行流水委托书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姓名:蒲_ 性别:男 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姓名: 性别: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 我(委托人)(蒲 _占100%份额),拥有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新秀路新秀村瑞思大厦公寓楼32B的房产,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为我的代理人,在代理期限:XX年12月8日至2018年12月7日内, 受托人可单独以我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受托人可办理全部事项:
1.申请转按揭贷款(又称赎楼贷款或个人房产转让中转贷款)或消费贷款(也称房产抵押贷款),签署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划款委托书、贷款合同、房地产买卖补充协议等办理转按揭贷款及消费贷款所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到银行查询存折及银行卡有无开通上银行、电话银行的转帐功能,取消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办理吞卡及领取卡原件手续;签署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相关资料;到银行开立账户,开立或解除安心托管子账户并签署《二手楼(赎楼)贷款信贷资金托管协议》。
2. 收取与上述房产有关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款项、售楼款项、售楼方的赎楼贷款或个人房产转让中转贷款或购买方的银行按揭贷款等;指定按揭贷款及抵押贷款收款账户;将上述款项存入业主或受托人1指定的账户上;签署银行《按揭贷款存入帐户确认书》等明确收款帐户的文件;签收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代为签署银行抵押物价值确认函;到银行办理代扣印花税并签署相关文件;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转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拓展资料:
一,到银行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典当行申请及办理提前结清贷款及支票赎楼等相关手续、签署《提前还款申请书》;
二,收取安心账户的赎楼贷款或个人房产转让中转贷款并办理赎楼手续;打印贷款还款记录及未结清贷款清单;银行流水账单;偿还贷款逾期、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及代签可以 异地或跨行之间业务往来使用,业务类型勾挑“汇票申请书”,汇票申请书。然后加盖预留银行印鉴提交自己开户银行,开户行会根据票面内容签发与委托书内容一致的”银行汇票“,加押盖章后交与客户。客户可持票在异地进行结算。 有五个业务类型可供选择:现金汇款,转账汇款,业务类型勾挑“转账汇款”,然后加盖预留银行印鉴提交自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会根据票面内容通过实时清算系统或跨行支付系统把款项划转收款人账户。 汇票申请书: 客户需要使用银行汇票时,可填写业务委托书,本票申请书: 客户需要把款项汇往异地或非本系统银行时,其他。

4. 旅行社申请出境旅游业务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条件:
有实际经营场所并具备相应的办公设施
至少配备3名以上导游人员
注册资金满足30万元
营业场所面积不小于60平米
出资人必须是境内自然人

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
法人身份证明
导游人员资格信息
企业章程
营业场所产权或者使用证明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及回单

办理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的流程:

1、网上名称审核登记核准;
2、准备实际的场地证明和租赁合同(场地要求50平方米以上,且是办公或者工业用地,并且设施设备、消防、卫生等都要满足旅游局的要求);
3、申报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名称一般是:上海**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旅行社有限公司;
4、申请人向国家旅游局提交申请材料,旅行社管理处核准后确定是否受理,等待审核;
5、旅游局核准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办理旅行社需要的时间:

1、名称核准1-2个工作日;
2、执照审批5-7个工作日;
3、地址审查5个工作日左右;
4、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时间20个工作日左右;
5、印鉴章备案登记1个工作日;

5. 旅游合同范本有哪些

(一)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旅游者: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2)住宿费;(3)餐费(不含酒水费);(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6)导游服务费;(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7)自由活动的时间;(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5.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10.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1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旅游者的义务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3.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5.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7.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结束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共_____天,饭店住宿_____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_____元/人,儿童(不满14岁):_____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_____元/人;旅游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旅行社购买(旅行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自行购买;□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_______________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旅行社委托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履行合同;2.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3.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4.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__________旅行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6. 旅游中 什么样的行为可以向旅游局投诉

虚假宣传、退款退货、导游及旅行社服务态度,投诉涉及旅行社、导游、景区、在线旅游企业、星级酒店、航空公司等。

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旅游投诉集中在航空(38.9%)、酒店(26.9%)、旅行社(26.3%)、景区(5.4%)、和导游(2.2%)等五个领域,机票退改难、加价出票仍是投诉的重灾区。

从投诉对象来看,涉及在线旅游企业(OTA)的投诉主要集中在航空购票和出游报团方面,省份的投诉主要集中在购物退货方面。

(6)旅游安全委托书扩展阅读

2019年上半年涉及OTA的投诉达到365条,其中,去哪儿网234条,携程40条,其他投诉较多的企业依次还有同程、飞猪、途牛、马蜂窝、驴妈妈、美团等。9个在线旅游企业(OTA)进行了回复,除飞猪外,去哪儿、携程、同程、途牛、马蜂窝、驴妈妈、美团回复率均为100%。

2019年上半年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共为游客挽回损失1096408.63元,回复单位中,去哪儿为网友追回的损失最多,达514741.75元,其次为携程,帮助游客追回损失208228.38元。

7. 旅游单行法规

一、填写旅游报名单,内容要真实、准确,旅游票只限本人使用,
如转让他人,应在出发前办妥变更手续。
二、旅游者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夫妇旅游须备结婚证书。
三、未成年及年老体弱者参加旅游,必须由成年人陪伴。怀抱婴
儿,恕不接待。携带1.2米以下儿童,付旅游票的15%服务费,
所发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四、旅游交通途中的膳食自理。
五、凡遇不可抗拒因素,旅行社可视情况更改或取消游程,超出
原定费用部分,由旅游者承担,缩减支出部分,退还旅游者。
六、旅游者因故申请退票,旅行社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出发72
小时之前,收取原票款10%的退票费;72小时内48小时之前,
收取原票款20%的退票费;48小时内24小时之前,收取原票
款30%退票费;24小时内不予退票。旅游者误点未能成行。
旅游票作废,票款不退。
七、旅游中,旅行社不得增加费用;有特殊要求者旅行社可视情
办理,按实收费,出具发票。
八、旅行社因故取消旅游班次,应在出发前48小时通知旅游者;
48小时内24小时之前取消的,应按票款10%赔偿旅游者;24
小时内取消的,应按原票款的15%作赔偿。
九、旅行社必须明码标价,所有线路的游览景点、交通工具、住
宿标准均以一线一单形式具体如实标明。团队旅游须签订委
托书或协议书。旅行社因故在旅游中不能实行原定的项目,
应退还该项目所收费用。
十、提倡文明游览,注意安全。旅行社必须为旅游者投保旅游平
安保险,旅游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按保险条款处理。
十一、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旅行社对旅游者随身
携带财物的损坏或遗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须知已报上海旅游事业管理局核准,自一九九四年四月一
日起实行。

8. 日本旅游签证会被拒签吗

签证没有签发的情况:具有以下几种情形或有此嫌疑者一般不予签发签证。
申请人所持护照非真实且有效的
申请内容不真实的
曾被判一年以上徒刑的
曾涉及毒品、大麻、兴奋剂、卖淫等犯罪活动的
在日非法滞留被强制遣返后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
赴日目的与入国管理法规中规定的“被许可之活动”不相符的
赴日目的与入国管理法中关于入境许可的相关法令不相符的
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损害日本国利益或公共利益之活动的此外,关于被拒签的具体理由本馆不公开。因为考虑到回答个案的具体拒签理由,会让某些怀有不正当目的想让自己或他人进入日本的人,恶意利用这些信息打探审查情况,影响之后恰当的签证审查,甚至会给日本社会的安全和安心带来负面影响,所以敬请谅解。
另,被拒签后,6个月以内不得以相同目的再次提出申请。

9. 绍兴哪家旅行社代办港澳通行证

公民因私短期赴港澳地区申请须知

一、基本程序

(一)领取表格

申请人可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楼)领取《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也可登陆互联网(网址:www.whcrj.gov.cn)直接下载该表(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江岸、江汉、桥口、武昌、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还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领取该表。

(二)提出申请

江岸、江汉、桥口、武昌区的居民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分局申请办理。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申请办理。本市其他居民应当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江南受理点申请办理。

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

2、提交数码照片。为保证照片的质量和大小规格,申请人本人可以到受理机关进行数码照相也可以到我市5家照相点(名称及地点详见附表)进行数码照相。

3、特定身份人员提交其主管部门的意见(特定身份人员的范围见本须知第二条)。

4、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已持有有效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如证件遗失,需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但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

(3)申请人通过劳务经营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及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须由商务部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

(4)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代为申请。

上述情形中,受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等向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

6、提交与赴港澳事由相应的证明(详见第二条第三款)。

(三)领取受理回执

申请人在领取回执单时,须对其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并签名确认。

(四)交纳证照费

申请人领取回执单后,凭回执单在开票处打印《湖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商业银行交纳证件费。

(五)领取证件

申请人按回执注明的时间持身份证、回执单、交费收据领取证件。如本人确实不能前来领证,必须在申请时向受理民警申请办理委托代领手续,在《回执》上写明被委托人姓名,由受理民警确认签名,被委托人凭身份证、申请人《回执》和《湖北省公安出入境证件、签证(注)费专用票据》(领证联)领取证件。申请人也可自愿选择邮政快递,其证件费用由邮政快递人员代为交纳,交费收据随证件寄到申请人。

如回执单遗失,必须本人持身份证领取。

二、相关规定

(一)特定身份人员的范围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厅(局)级以上干部;

2、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副处)以上管理人员、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

3、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4、其他需要报送备案的人员,如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及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等;

(二)需提交的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探亲类:

(1)探望在港澳地区定居、就学或者因私应聘就业的亲属的,其亲属范围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2)此类申请须提交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被探望人在港澳定居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等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被探望人是在香港就学或因私应聘就业的,提交被探望人的中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复印件、特区政府签发的进入许可等证明复印件;被探望人是在澳门就学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的复印件。)

(3)亲属为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的,提交上述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

(4)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能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或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市级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以年度为限)。

(5)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或者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2、团队旅游类:

(1)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 交验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团队旅游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3、个人旅游类

(1)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2)个人旅游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4、商务类:

(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2)申请3个月或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的具体办法和审批条件,详见“企业申请赴港澳商务签证登记须知”)。

(3)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

(4)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受聘于受理范围规定的我市企业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省市暂住人员还需交验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6)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5、逗留类: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4)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在澳门就业,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进入许可批准的最长有效期签发多次签注。

(6)赴澳门就学,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多次签注,但最长不超过1年。赴澳门就业,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批准的期限签发多次签注,但最长不超过2年。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多次签注,但最长不超过2年。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6、其他类: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由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人除填写申请表及提交相应事由证明材料外,还须交验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经审核合格后,为申请人签发其他签注。

其他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三、注意事项

(一)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二)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或者损坏,应当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时须提交相应材料。遗失证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三)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四)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向逗留签注受理或者审批部门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申请时,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也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

(五)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在香港或者澳门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申请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申请人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

四、工作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即签发受理回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制发证件。申请人选择邮政快递方式或者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工作并制发证件(异地办证等特殊情况除外)。

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的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及所需材料:

1、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治病需提交病历,探望危重病人需提交境外病危通知书;

2、奔丧,需提交死亡证明;

3、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需提交境外邀请函及单位证明;

4、开学时间不足一个月,需提交入学通知书;

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依法加强公民因私出境管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骗取证件、签注的违法行为,如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企业单位弄虚作假的,取消该企业单位人员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活动的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代办不行的吧。你亲自去吧!

10. 中国驻安哥拉旅行社代办双认证

中国驻安哥拉旅行社待发双认证这个应该不是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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