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一辆汽车价值12万元
❶ 关于物权法的案例分析 求助
(1)乙、丙的抵押权都成立;因为这两个抵押合同都是有合同相对双方,在他们正确真实的意思表示下,以汽车抵押为标的,订立的书面合同,已经符合合同成立要件。
(2)若成立,丙优先。因为在抵押合同中,一般动产的以物品交付为生效要件,汽车作为特别的动产,物权要求进行登记,否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在这两个抵押合同中,双方都进行登记,所以以登记在先为优先。
(3)不能,因为在抵押合同中对抵押物所有权转移做预先约定的条款称为流质条款,该条款无效。
❷ 甲买了一辆车第一次付了12万元是汽车总价的四分之三这辆车的总价是几万元先画
甲付钱为其他两人的四分之一,说明甲付的钱是总价的五分之一,乙同理,也是总价的五分之一
所以,丙付的钱为总价的五分之三
设汽车总价为X,如果甲乙各再付3万,则甲乙分别付钱1/5x+3,
现在丙付的钱就是x-2(1/5x+3)比乙少0.6万,得出等式如下:
1/5x+3=x-2(1/5x+3)+0.6 解方程得x=21
所以,汽车为21万元.
❸ 帮忙分析一下婚姻法案例
说一点自己的意见
(1)司法实践中是以当事人购买房屋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题目意思,应该是不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的,不能分割。
(2)不能。《婚姻法》规定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继承、遗赠取得的财产,但当事人指定夫妻一方继承、遗赠的除外。所以属于陈大明的个人财产。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未做出离婚判决前或依法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二人夫妻关系继续存续。期间,肖志英继承的遗产当然为共同财产。
(4)不应支持。《婚姻法》规定的夫妻离婚时,一方给与另一方经济帮助仅限于对方有经济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肖志英辞去工作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后果应由自己承担,而不能成为请求经济帮助的理由。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当事人立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冲突的,以最后公正的遗嘱为准。小洋楼应按公正的遗嘱处理,即由乙继承。遗赠丙的遗嘱合法有效,即小汽车由丙接受遗赠、银行存款由乙丁按比例继承。其他金银首饰也由甲的合法继承人——乙、丁继承。 至于甲的口头遗嘱效力问题,《继承法》要求口头遗嘱需有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人签字及具体的时间日期,案例中的四名见证人,其中丁女儿、丁的合伙人都是丁继承的利害关系人,为法定的不具见证效力的人,此口头遗嘱因形式不合法而无效。
❹ 用益物权案例分析
1、《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轿车总价值25万元,故可以在向工商银行抵押后再向乙和丙设定抵押。
2、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以车辆抵押的必须进行抵押登记,未办理登记的,其抵押不生效力。故甲与丙签订的抵押合同还未生效,当然不得对抗第三人。
3、《担保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本案中,既然造成抵押物损失的全部责任在货车司机,甲并无可归责的过错,因此,银行无权要求甲提供新的担保。
4、保险公司支付的5万元作为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赔偿金,根据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效力以及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应认为属于担保。银行与乙都可以就5万元赔偿金主张抵押权。
5、根据《担保法》第五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这样在本例中,工商银行作为先获得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首先获得清偿,故可就重5万元的债权获得完全清偿,剩余3万元,由乙受偿,而丙由于抵押合同未生效,无法使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
❺ 乙欠甲债务十万元到期未还,丙欠乙11万元汇款也到期,乙一直未向丙主张,但拥有汽车若干辆价值20万元
当然不可以 甲不可以对丙行使代位权 虽然乙构成了怠于行使的要件,但是因为乙名下还有汽车若干辆足够偿还债款,并不影响乙偿还债款,所以甲不可以向丙行使代位权。需要注意的是,行使代位权中要件之一确实是有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但是是有条件的,债务人的财产足够偿还或者说是不影响偿还债务的除外。
❻ 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不知情的丙向甲表示
真事,还是法律考试题 ?
此车应当归丙所有。理由:
1、车辆属于准不动产,以登记为产权公示原则,也就是说:车辆转让时,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为产权变动的标准。
丙并不知道甲已经将车子卖给乙,所以丙属于善意第三人,虽然丙与甲的购车合同签定在乙之后,但甲与丙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所以丙应当取得车辆的所有权。
2、乙与甲签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但没有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所以虽然合同有效,但乙并没能取得车辆所有权。
乙不能取得车辆所有权的原因,是甲将车子一车二卖,违反了与乙签定的合同,甲是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乙的购车款,并赔偿因甲违约给乙造成的实际损失。
❼ 甲与乙预谋盗窃汽车,但是乙由于害怕没有去实施,甲单独盗窃了一辆价值15万的汽车。对于甲乙的行为如何定
甲构成盗窃罪,盗窃金额十五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乙虽然没有实施盗窃行为,但是没有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对甲的盗窃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心理帮助,引起犯罪故意),属于盗窃罪的共犯,盗窃金额十五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乙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
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❽ 明明家买了一辆价值12万元的小轿车,如果一次性全款付清,可享受车价九六折优惠。打完折后这辆小轿车的
综述
1、明明家买了一辆价值12万元的小轿车,如果一次性全款付清,可享受车价九六折优惠,打完折后总价款为11.52万元。
全款购车需要检查什么
1、检查外观,在光线较好的地方。耐心细心检查。看漆面是否有划痕。注意车的四个角,这个比较容易被剐蹭,同时看看防撞条粘贴,安装是否平整,挡泥板安装是不是牢固,接缝大小是否有不合理情况。
2、查发动机各种油液,机油、防冻液和刹车油,在凉车状态下的剩余量是否达到了标准值,看看剩余量,保证安全。电瓶的接头和玻璃水也很重要。这点也是外观检查。
3、电气系统,逐一检查下每个车窗,升起,落下,注意听有没有不顺畅的声音,检查一键升降等等功能,如果有防夹手功能,也要用物品试一下,除了车窗,先喷一些玻璃水,检查雨刮是否正常,各种档位的下的速度是否有变化,雨刮运行是否流畅。电动后视镜等。每个细节都不要漏了。
4、查各车门的密封条,用手顺着密封条方向滑动,稍微用点力,看密封条是否均匀,粘贴是否平整,每一块手感是否一样,按在上面是否有弹性。
5、看底盘有没有哪里有渗油的情况,而且,也要检查满足你购车时候的赠送礼包,比如底盘装甲、工具包、发动机护板、挡泥板等等。
6、最好能简单的试一试车子的情况,比如转向、刹车、换挡、发动机等等,都要进行简单的检查。
❾ 英语翻译 1、我知道你是对的 2、他们有一辆小汽车,价值15万元
I know you are right(我知道你是对的)
They have a car,worth 150,000 yuan(他们有一辆小汽车,价值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