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规则对改装车辆管理
⑴ 中国有关汽车改装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1)交通规则对改装车辆管理扩展阅读
汽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前后防撞装置,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需办理变更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身份证明名称、号码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登记审核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定的,受理变更登记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
(二)档案管理岗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变更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的,制作《机动车行驶证》。
第二十九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范第六条规定的格式和方法,在机动车计算机登记系统中录入下列事项,并签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登记栏:
(一)居中签注“变更登记”;
(二)改变车身颜色的,录入变更后的车身颜色,并签注“车身颜色:”和变更后的车身颜色。
⑵ 国家对非法改装车辆有什么处罚呢非法改装车辆又应该由那个部门来管理呢
1、政策法规角度:如果事先未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改装发动机的车是无法正常通过年检的。根据现行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条款,改变已领牌照机动车的车身颜色、车型、性能、用途和结构,更换车架、车身或发动机,车主都必须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改装发动机的行为,原则上不被允许。
2、技术角度:对于发动机的增压改装,绝不是安个涡轮就完事的,许多配套的零件也要一并更换,现在基本上都是电喷发内动机,所以还要复杂的电控系统调校,因此并不建议私家车改装涡轮增压装置,而且加装的成本远高于直接买涡轮增压发动机。并不是所有的车都适合加涡轮增压,比如压缩比过高的车或者原厂制造工艺就不算好的车,是不适合加装涡轮的。此外,一些自动挡的车在出厂前已经做过了最完善的整车性能匹配,这些容车也最好不改,因为自动变速箱很有可能会因为承受不了来自发动机的大扭矩而报废。因此,不经过考量地改装涡轮增压,即使短时间内能提升一些动力,但也只是在榨干发动机今后的寿命,十分不可取。
⑶ 擅自改装车辆将受到什么处罚
车辆需要取得年检合格证才能开车上路,如果非法改装车辆的,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影响公共道路安全,是需要受到行政处罚的。
这三种情况是允许的。除此以外的改变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改变已登记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都属于非法改装。
关于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有关规定
1、《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
3、(公告数据包括:车辆转向形式、车身规格尺寸、燃料种类、钢板弹簧片数、轴距、轮胎数、轮胎规格、总质量、核定载质量、环保达标情况、排量/功率、轴数以及车辆外观照片)
4、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3)交通规则对改装车辆管理扩展阅读
2008年10月1日起,新《机动车登记规定》出台,推出了简化办事流程、取消部分审批程序、延伸服务窗口、改进车辆号牌选取方式等22项便民措施。机动车车主如想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车架,可先行变更,10日内到车管所提交申请变更登记。
但是根据规定,不得同时更换发动机、车架,并且必须及时更换行驶证上的车辆登记信息。如果车主有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和车架的情况,可以尽快到车管部门申请变更,带上车身或车架的来历凭证、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等,经安检合格,就可以当场办理新的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对车体外观或动力系统进行改装升级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属于违法,更无法通过年检。年检验车时,车辆管理机关一旦发现车辆被违规改装,除要求车主立即改回原样外,还会给予罚款、扣证等处罚。
⑷ 改型,改装车辆属于违章交通法处罚条例第几条
改型,改装车辆属于违章交通法处罚条例第十六条和第一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一百零三条 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未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严格审查,许可不合格机动车型投入生产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4)交通规则对改装车辆管理扩展阅读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八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交通警察违反规定为被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办理登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经教育不改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按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予以辞退;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⑸ 车辆改装现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倘若您真对改装着了魔,而且已经或计划要将之付诸实践,请做好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的准备,因为与新交法配套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当您的改装属于上述第2或第3种项情况时,要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好象这一关并不好过,没准在您一愁莫展之际,那些以代人检车为生的“车托”们会从你身上大大地捞上一把,代办费要视汽车改装的程度而定,如果仅仅是大包围或者贴纸贴字,也就多花几百元钱,但要是改装已经“入骨”,那就听那帮哥们漫天要价了。当然以上四种情况变更登记时,您都要开着您的改装“杰作”,带上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和改装后汽车的标准照片。在办理手续前,你最好填写好《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⑹ 汽车改装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在用汽车轮胎规格、改装进气系统、排气系统都不是国家允许的变更项目。如在用汽车进行上述改装,可能会改变发动机功率,影响到行车安全,对进行非法改装的机动车所有人,将依法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关于汽车外观等变更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改变车身颜色的;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本规定 第九条第项、第项、第项、第项规定情形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载货汽车;
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6)交通规则对改装车辆管理扩展阅读
汽车改装的合法性:
汽车改装可以对车身颜色、发动机、燃料种类、车架号码等进行改装,但有三种颜色属于特种车专用颜色,不能使用。
红色为消防专用,黄色为工程抢险专用,上白下蓝为国家行政执法专用。而对车身、车架、发动机的变更,要在已经损坏无法修复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才能够进行。申请变更时,须同时出具修理厂的证明及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已注册登记汽车更换前保险杠,加装后雾灯。汽车进行改装后,不可以影响到行车安全稳定性。公安车管部门在年审中一旦发现违规改装,就会要求车主恢复原状。最好请根据您车辆的品牌类型详细咨询一下车管所。确保车主行驶性能安全,不影响正常行驶。
⑺ 交通执法处罚改装车辆有什么依据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对车体外观或动力系统进行改装升级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属于违章,更无法通过年检。年检验车时,车辆管理机关一旦发现车辆被违规改装,除要求车主立即改回原样外,还会处以罚款、扣证等处罚。
私车改装以三大块为主:一是外观的改装,包括更换标识、颜色、开天窗、增加前后杠、行李架、后尾翼及轮胎轮圈、底盘等的升级;二是车内部分的改装,包括方向盘、运动型座椅的改换和仪表设备及降音材料的增加等;三是动力系统的升级,包括排气管、涡轮等的改造,利用发动机设计功率和实际功率之间的差距,使瞬间排量增大
⑻ 中国对于改装车的法律限制
根据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
二、更换发动机(限同品牌、同型号);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8)交通规则对改装车辆管理扩展阅读:改装车登记手续材料
一、机动车变更手续
在《机动车行驶本》上,交管部门拍下的汽车照片真实地记录了汽车的车型、车身颜色以及牌号等,并对车的发动机号和车驾号有明确的登记,一旦变更都要到交管部门进行机动车变更登记。
二、机动车变更范围
三、申请变更需备齐材料
1、申请变更机动车所有人要先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2、然后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3、机动车所有人名称变更的,车辆归单位所有的还需要提交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批准变更的证明,或工商企业登记部门批准变更证明、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另外,车管所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将手续办理完毕。
⑼ 非法改装车辆怎么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车辆改装,擅自改变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违反以上规定处以50元到150元不等的罚款。
1、非法改装车辆即对车辆的外观、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进行非国家法律允许及厂商同意的超出原车设计负载能力及功能的改装。包括更换关键部件的行为。
2、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这三种情况是允许的。除此以外的改变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改变已登记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都属于非法改装。
3、关于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有关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
5、(公告数据包括:车辆转向形式、车身规格尺寸、燃料种类、钢板弹簧片数、轴距、轮胎数、轮胎规格、总质量、核定载质量、环保达标情况、排量/功率、轴数以及车辆外观照片)。
⑽ 车辆改装.国家规定改到什么程度
车辆改装,国家规定可以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但进行这些改装都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10)交通规则对改装车辆管理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未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严格审查,许可不合格机动车型投入生产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