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改装违法吗的文献
A. 汽车能改装违法吗
一是更改内饰,不违法,二是更改一些车贴只要没有遮挡号牌,没有超过车身面积的30%,基本上不需要向交管部门报备,如果大的更改如改变车的颜色就必须像交管部门报备。
B. 汽车改装违法吗
怎么说呢,简单的改动是可以的,只是颜色了,最多让你加上个尾翼。但是,发动机是坚决不允许改动的。
C. 汽车改装究竟是不是违法行为,哪些改装是允许的
涉及到汽车改装的主要法规是这样规定的: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D. 汽车改装违法么
加包围没问题.可是车外面不能装灯饰.
E. 汽车改装哪些违法,哪些不违法
现在国家对于汽车改装是有一些限制,但是具体哪些些地方能改,哪些些地方不能改呢?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这些法规!为了避免各位想改装的车友违规改装,今天我们就把汽车改装上哪些违法,哪些不违法的说清楚。
车身颜色是车友们比较喜欢改装的地方,而车身的颜色不管是用车贴改,还是喷漆改,都是可以的。只不过改之后要去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也就是登记备案,拿到新的行驶证后,就可以合法上路了。
车灯可以说是改装党的必改之处。有些人觉得原车的灯光不够亮,有些人觉得原车的灯光不够炫,总之就是要改得与众不同,一般来说卤素灯改成氙气和LED车灯是可以的,那种爆闪、强光和奇奇怪怪的灯源则不可以。
轮毂能改,但是不能随便改,因为轮毂事关行车安全。一般来说轮毂的尺寸不能变动,变了就算非法改装。改装轮毂时要注意轮毂的质量,别选到什么山寨产品,跑几下断了可还行!
内饰能不能改得看你想改成什么样,如果只是改装内饰的材质,比如把座椅包上真皮,把内饰颜色改正自己喜欢的颜色,氛围灯什么的都能改,但要是因为改装内饰使得车辆的用途发生了变化就不被允许了,比如买了一辆五菱宏光,本来是用来拉人的,但是你却把座椅拆了用来拉货,这是非法的。
小伙伴们大家现在都清楚了吧,法制之内的东西根据自己的喜好改起来吧?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F. 汽车改装是否合法
针对汽车改装,国家有规定汽车不同部位的改装合法性,在现有法律法规下可以合法改装的主要有:
1、加装尾翼
这种改装没有大规模改变车辆的外型,也没有影响到车辆的安全性,更加不会破坏车辆出厂性质的平衡。价格炫酷的尾翼还是有着十足的拉风感觉。
2、改装前保险杠
更换前保险杠属于改变汽车外形,经过审批后是可行的。不过也不能改得太过分了,毕竟还要审批,太过夸张有可能导致人工审批不过。
3、车辆颜色
改变车辆的颜色只要通报审批就行,所以不喜欢现在的颜色完全可以自己申报更改。但有三种颜色属于特种车专用颜色,不能使用。红色为消防专用,黄色为工程抢险专用,上白下蓝为国家行政执法专用。
4、车架号的更改可以,但是车架型号不能改
车辆出现事故或车架已经损毁无法修复、以及出现质量问题情况下才能更换车架。更换了车架,自然车架号就改变了。不过车架型号不能改变,不然跟换了一辆车没有区别。
5、内饰
在不影响安全行车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以改装。但是,座椅不能取走,车内结构不能改变,在车管所机动车登记的车辆结构特征,也不能擅自更改。
6、发动机该转是允许的,但是不能改变发动机的型号
发动机的变更,要在已经损坏无法修复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才能够进行。申请变更时,须同时出具修理厂的证明及更换发动机的来历凭证。最好不要给车辆换上拉风的发动机,不然有关部门有权力扣车,严重的甚至可以强制报废的。
7、若想改成双燃料车型,需要在合法改装厂改装,同时申请燃料种类的变更——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区车管部门并不支持这种业务变更,需要提前咨询
禁止改装的有:
1、升高底盘
2、轮胎尺寸不能任意加宽或改成很夸张的样子
3、进气系统和排气系统的改装
把排气系统改装成火箭似的肯定不行,如果把单边排气改成双边排气也是不行的,总之影响车辆基本布局和参数的改装大多是都不可以。
除了这些之外,其他的都是没有明文规定禁止或者允许的,根据各地的情况具体而定,像是灯光改装,理论上,用户也能对车辆的灯光进行改装,但是必须满足强度、色温、光束照射光轴及偏移量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检测条件,自己随便搞一套大灯来显然是不可行的。
G. 汽车改装什么属于违法行为
涉及到汽车改装的主要法规是这样规定的: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