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车肇事率
⑴ 私自改装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什么责任
一般责任的认定是交警才有权利;事故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对半责任、次要责任、无责等五种;如果是已经定责,首先要保存好事故责任书;如果对所定的责任有异议,可以有行政复议的权力; 发生事故后除了联系交警(如果能够自行快速解决,就不用通知),同时还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一般是在事故当时,最长应该不超过24小时);如果当时来不了工作人员定损,记住保险公司告知的编号,而且还要问清楚那些费用是公司承担;不要轻易支付费用(像在医院顾工护理费等,都是有规定的);如果有去医院的费用,而且是你负担的,那么就要保存好单据; 处理程序一般是交通部门调解两次,调解不成就要诉讼,所以原始单据一定要保存好; 事故不涉及人员,一般不会暂扣车辆;也不会扣驾驶本;所以对驾车没太大的影响;但是本人一定要调整好心态,方可上路。 间隔一段时间后,就要询问一下有关人员(一般是交通队即可);北京的规定:交通事故定责后在一年之后就结案(如有异议的也过了诉讼的时效期)。
⑵ “百车事故率”是什么意思啊
事故率这个概念你应该明白吧,就是出事故的车辆占统计车辆的比例,一般要换算成百分比,即事故率乘以100%,即是你说的“百车事故率”了。
⑶ 驾驶改装车上路,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如何确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条规定:“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该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4)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由此可见,擅自改变机动车的构造从而导致车辆的安全系数降低,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由擅自改变车辆结构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⑷ 2018机动车男女事故肇事者比例
一般交通事故都是由借车的肇事人自己赔偿的,如果赔偿数目比较大的,那么受伤者一方向车主提出追加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车辆属于有租赁关系的,那么车主的连带责任要大些,如果无偿借的,那么连带责任少或无的。但不管有没有在租车上有经济来往,如果借车肇事者逃逸没有办法找到或者没有逃跑但又确实没有钱来赔偿或者肇事者亡了,没有办法追究到的话,那车主必须要承担相应比例(大概30%以下)的赔偿的。
⑸ 我国这几年的汽车事故率
2005年,中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比2004年减少67635起,下降13.1%;造成98738人死亡,同比减少8339人,下降7.8%;造成469911人受伤,同比减少10953人,下降2.3%;
通报显示,05年中国交通事故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同比减少5.1亿元,下降21.2%。万车死亡率为7.6,比2004年减少2.3。
一、29个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
2005年,全国有29个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2004年相比下降。其中,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西、河南、贵州6个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降幅超过10%。湖南、新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二、年末年初月份交通事故较多
2005年,下半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上半年的1.2倍。全年月平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228人,各月事故呈“鞍型”分布,即年末年初月份事故较多,中间月份事故相对较少。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是11月(死亡9458人),最少的是3月(死亡6856人)。
三、下午至晚间时段交通死亡事故多发
2005年,全国发生于日间的交通事故共272715起,导致51125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0.6%和51.8%;夜间发生177539起,导致47613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9.4%和48.2%。下午至晚间时段(14:00~22:00)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比例较高,共死亡44835人,占总数的45.4%。
四、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肇事减少
2005年,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肇事417355起,造成9106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2.7%和92.2%。因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及行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20090起,造成420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4.5%和4.3%。
因超速行驶导致16015人死亡,比2004年下降13%;疲劳驾驶导致2566人死亡,同比下降16%;违法超车、会车导致6871人死亡,同比下降11.8%;违法占道行驶导致4488人死亡,同比下降19.8%。超员客车交通事故导致3039人死亡,同比下降 19.5%。
五、大货车、小客车和摩托车肇事突出,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减少
2005年,大货车肇事造成21505人死亡,占总数的21.8%;小型客车肇事造成20340人死亡,占总数的20.6%;摩托车肇事造成20774人死亡,占总数的21%。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肇事共造成9874人死亡,占总数的10%,同比下降12.1%。
2005年,营运车辆肇事135114起,导致3875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0%和39.2%,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16.3%和 6.1%。其中,营运客车肇事51247起,导致1056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11.4%和10.7%,同比下降19.9%和10%。另外,2005年发生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403起,导致268人死亡,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3.2%和15.1%。
六、低驾龄驾驶人肇事减少,但所占比例较高
2005年,全国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共导致31534人死亡,占全部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导致死亡总人数的31.9%,比2004年下降7.6%。其中,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造成12674人死亡,同比下降16.1%。
从交通方式看,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大货车肇事较多,共造成829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6.3%;其次是驾驶小客车肇事,共造成766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4.3%;驾驶两轮摩托车肇事,共造成4198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 13.3%
七、二、三级公路交通死亡事故突出
2005年,全国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72840起,造成7668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0.6%和77.7%。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77414起,造成2204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9.4%和 22.3%。
从公路技术等级看,二、三级公路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47448人死亡,占总数的48.1%。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造成6407人死亡,占总数的6.5%,比2004年上升2.8%。从公路行政等级看,国道、省道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52982人死亡,占总数的53.7%。
八、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所占比例较大
2005年,全国县道、乡道等农村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01757起,造成2370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22.6%和24%。全国农业人员及农民工因交通事故死亡28035人,占总数的28.4%,比2004年下降3%;受伤107792人,占总数的22.9%,比2004年上升2.3%。
九、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
2005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7起,造成807人死亡、705人受伤。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8起,下降14.5%;死亡人数减少45人,下降5.3%;受伤人数减少172人,下降19.6%。(据中国网文字直播)
⑹ 求汽车交通事故统计
据《2004中国汽车工业年鉴》资料表明,我国属于汽车交通事故严重发生区,从每万辆车辆保有量死亡的人数来看,我国高达到44.58人,美国仅1.83人,全球平均约4人。从1998年至2003年,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累计达57.51万人,受伤人数253.03万人,直接经济损失165.03亿元。其中:
年份 事故次数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
(次) (人) (人) (万元)
1998 346129 78067 222721 192951
1999 412860 83529 286080 212402
2000 616971 93853 418721 266890
2001 754919 105930 546485 308787
2002 773137 109381 562074 332438
2003 667507 104372 494174 336914
⑺ 非法改装车上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定责
定责和改装没关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就是看双方在道路行驶上有那些违法行为,像逆行,超速,压线,随意变道,闯红灯,不礼让行人等等,这些违法行为是划分责任的主要依据,谁有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非法改装汽车的,交警会另行处罚,罚款2000元以上,暂扣车辆,或者要求改回来等等,就看具体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