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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车专利侵权

发布时间: 2022-03-06 14:21:16

Ⅰ 中国改装车犯法吗

中国改装车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1)改装车专利侵权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未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严格审查,许可不合格机动车型投入生产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所列违法行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Ⅱ 专利自用自已车上侵权吗

首先,申请专利并且取得专利权,都无侵权之说,侵权指的是商业行为. 如果你的发明专利公开了,别人在你的技术上进行改良,只要这个改良是具有新颖性(与你的技术不同)和创造性(能够解决你的技术中的问题),就是可以去申请专利的,包括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同时如果,这个人按照他的改良制造出了产品,制造出的产品仍然落在你的权利范围中的(假使你已经取得专利权),即使他能够取得改良后的专利权,仍是侵权的;如果改良后的产品已经不在你的专利权利范围中,就不是侵权. 举个例子,或许你就会清楚: 你的专利是说 杯子加个把手,别人看到后,进行改良,加个盖子,同时保留把手,加了盖子后的杯子,是可以申请专利的,但如果他做一个有盖子的杯子,是侵权的. 如果你的专利是杯子加个把手,别人看到后进行改良,把把手去掉,直接加盖子,这个时候,还是可以取得专利权,同时生产出来也不侵权. 明白?

Ⅲ 改装车为什么违法

1、安全方面的问题。拼装车在安全性上存在很大的隐患,这些制造拼装车的,技术手段不仅原始而且落后,从业者大多数都是文化水平不高的“野师傅”凭经验在照猫画虎,不要说汽车改造必须具备严格的检测手段,他们甚至连使用的材料、配件都是从报废车上生拼硬凑来的,更不用说用建筑用的非标槽钢来焊制车架、大梁这些关键部位了。在技术原始、设备落后、材料没保证、人员不负责的情况下,这样粗制滥造、胡乱拼凑的汽车根本没有安全保证,所以就成为交通隐患,也是制造一幕幕血淋淋惨剧的“马路杀手”。用低价等手段来吸引人。2、改装车隐患。为了追求速度而改装过的汽车,车主上路行驶时很容易发生超速行为,而改装车超速后也更容易失控。而在去年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双超”(超速、超载)是引发交通事故频率最高、事故后果最为严重的两种违法行为3,是违法的,因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个人或是企事业单位以任何名义私自改装车辆!别说你现在的这个想法了,就是个卡车加高护板也是要去交管部门做申请的!你这个想法明显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你要是想偷偷的改装,除非你改装的车子没有出现事故,否则你就难逃“一死”了!索然说的夸张了,但是这是真的!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现在的改装车市场还不成熟,出的新车还处处问题呢,改装的就更一样了!而且咱们国家现在的改装水平不是很发达,国家不让也是很正常的!建议兄弟你还是不走这条路为好!

Ⅳ 汽车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由于该规定缺乏操作性,很难在司法实践中简单适用,2001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规定》中,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以下计算方法。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
(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2、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
3、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

Ⅳ 自行改装品牌汽车侵犯他人商标权吗

商标侵权是指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同意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利益的行为。从表面上看,涉案车辆的车主李某涉嫌侵犯了保时捷汽车制造商的商标权,因为他在相同的汽车类别上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相同标识。但是,在我国,目前终端消费者一般不被认定为侵权主体。
第一,终端消费者的行为一般不被认定为商标“使用”行为。要构成商标侵权,首先要构成对他人商标的“使用”。而所谓的商标“使用”,一般理解为对他人商标的经营性使用,即用来表明商品来源、吸引潜在的消费者或者达到某种商业性的目的。但是对于一般的终端消费者来说,并无经营性的目的,而仅仅是自行消费,因此在身份上并不符合商标侵权的主体内涵。
第二,是否可能导致消费者发生混淆即“混淆可能性”,是商标侵权的基本判断标准,而终端消费者的自行“改装”行为,只会导致“售后混淆”,而我国目前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并不认可“售后混淆”。对于一般意义的商标“混淆”而言,是指消费者在买卖商品过程中因为他人商标侵权而对商品来源产生的混淆,而在前述新闻中,改装者自己就是消费者,自然非常清楚汽车并非来自保时捷公司,因此并未误解商品来源,不会产生一般意义上的“混淆”。但是,改装者的行为,却会对除改装者之外的其他汽车消费者产生国外商标侵权理论中的“售后混淆”。例如,汽车改装者自己清楚知道所购买的商品并非某种知名品牌,但在其擅自改装后,因改装后的汽车的外观、款式和知名品牌汽车会产生近似,导致汽车改装者之外的人会产生混淆,从而给知名品牌的权利人造成损害(例如降低商誉)。必须指出的是,售后混淆是从美国判例中发展出来的商标混淆理论,适用的范围主要是奢侈品类商品,但在我国立法和司法中尚未得到承认。
然而,这种对高档商品的擅自改装行为亟待引起各界重视和规制。如前文所述,尽管目前终端消费者难以被认定为商标权的侵权主体,同时我国尚未认可商标侵权包括“售后混淆”的情形,因此,对于一般的汽车爱好者的私自改装行为,尚难以被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但是,对于那些为牟利而提供各种品牌汽车“改装”服务的经营者,却无疑完全符合商标侵权的主体条件,因此涉嫌侵权。

Ⅵ 卡尔本茨是怎么取得第一辆汽车专利权的

卡尔?本茨生于德国西部的卡尔斯鲁厄,在卡尔斯鲁厄读小学直至从工业专科学校毕业。

1864年,卡尔?本茨从学校毕业后,进入卡尔斯鲁厄机械工厂。1866年又进入福尔兹海姆的文基塞尔蒸汽机公司。1871年,由里特尔投资,利用本茨的技术建立了建筑五金工厂。但—心想制造发动机的本茨与里特尔意见不合,决定离开该厂专心研究煤气发动机。

1877年当他得知奥托四冲程发动机的专利已获批准之后,便转换到二冲程固定式发动机研究,并于1878年完成了第1号试制样机。1879年,他制造完成可付诸实用的发动机。1882年,又取得了蓄电池点火方式与调速器的专利。1882年,他移居曼海姆,创建了曼海姆煤气机公司。1883年,他被延聘到洛兹与埃斯林格尔公司,并把该公司改组成奔驰?曼海姆煤气机公司。1884年,奥托四冲程发动机的专利中止。1886年,很快又取得了磁点火式四冲程煤气机的专利。1885年,本茨在比利时的安特卫普世界博览会上展示了该发动机,并获得好评。自此,他满怀信心,对汽油机进行改装,开始制造汽车。

1885年秋天,本茨在曼海姆工厂内成功地进行了实车试验。三轮汽车专利于1886年1月29日取得,标志着世界上第一辆汽油发动机汽车的诞生。在100年以后的1986年,梅赛德斯?奔驰汽车公司举行了100周年纪念活动,邀请世界各地工程技术人员会聚一堂,欢庆百年盛典。

Ⅶ 为什么在中国改装车也是违法的

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下不违法,法律法规对改装汽车作出了限制。汽车的型号、发动机型号、车架号不能改,不能破坏车身结构;汽车改变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必须交验汽车。

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要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贴面积不能超过车身总面积的30%,超过了就必须去相关部门报批。

(7)改装车专利侵权扩展阅读:

改装汽车不违法情况

1、给爱车换个颜色可以,但是切记不能改成迷彩色、消防专用红、工程抢险专用黄和执法专用的上白下蓝,最重要的一点是千万记得在十日内到车管所办理变更手续,换新的驾驶证,想贴花的朋友,注意拉花面积不要超过车身的30%。

2、在不影响安全行车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以改装。但是,座椅不能取走,车内结构不能改变,在车管所机动车登记的车辆结构特征,也不能擅自更改。

3、发动机、车身、车架只能更换原型号,而且需出具修理厂证明和来历凭证,申请变更。改造单排气管改双排气管;将排气管改装为大口径且声浪惊人的排气管等,都属于非法改装。

4、若想改成双燃料车型,需要在合法改装厂改装,同时申请燃料种类的变更——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区车管部门并不支持这种业务变更,需要提前咨询。

5、理论上,用户也能对车辆的灯光进行改装,但是必须满足强度、色温、光束照射光轴及偏移量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检测条件,自己随便搞一套大灯来显然是不可行的。

Ⅷ 汽车改装是否合法

针对汽车改装,国家有规定汽车不同部位的改装合法性,在现有法律法规下可以合法改装的主要有:

1、加装尾翼
这种改装没有大规模改变车辆的外型,也没有影响到车辆的安全性,更加不会破坏车辆出厂性质的平衡。价格炫酷的尾翼还是有着十足的拉风感觉。

2、改装前保险杠

更换前保险杠属于改变汽车外形,经过审批后是可行的。不过也不能改得太过分了,毕竟还要审批,太过夸张有可能导致人工审批不过。

3、车辆颜色

改变车辆的颜色只要通报审批就行,所以不喜欢现在的颜色完全可以自己申报更改。但有三种颜色属于特种车专用颜色,不能使用。红色为消防专用,黄色为工程抢险专用,上白下蓝为国家行政执法专用。

4、车架号的更改可以,但是车架型号不能改

车辆出现事故或车架已经损毁无法修复、以及出现质量问题情况下才能更换车架。更换了车架,自然车架号就改变了。不过车架型号不能改变,不然跟换了一辆车没有区别。

5、内饰
在不影响安全行车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以改装。但是,座椅不能取走,车内结构不能改变,在车管所机动车登记的车辆结构特征,也不能擅自更改。
6、发动机该转是允许的,但是不能改变发动机的型号

发动机的变更,要在已经损坏无法修复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才能够进行。申请变更时,须同时出具修理厂的证明及更换发动机的来历凭证。最好不要给车辆换上拉风的发动机,不然有关部门有权力扣车,严重的甚至可以强制报废的。
7、若想改成双燃料车型,需要在合法改装厂改装,同时申请燃料种类的变更——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区车管部门并不支持这种业务变更,需要提前咨询

禁止改装的有:
1、升高底盘
2、轮胎尺寸不能任意加宽或改成很夸张的样子

3、进气系统和排气系统的改装
把排气系统改装成火箭似的肯定不行,如果把单边排气改成双边排气也是不行的,总之影响车辆基本布局和参数的改装大多是都不可以。

除了这些之外,其他的都是没有明文规定禁止或者允许的,根据各地的情况具体而定,像是灯光改装,理论上,用户也能对车辆的灯光进行改装,但是必须满足强度、色温、光束照射光轴及偏移量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检测条件,自己随便搞一套大灯来显然是不可行的。

Ⅸ 如果我在别人的产品上改装了,自己生产,这样会侵犯别人的专利吗

侵犯的

Ⅹ 汽车的外形设计也有知识产权吗少量改动也能说是侵权吗

如果申请了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专利,则可能有专利权。
如果你做了少量改动:
去申请专利,不侵权,而且只要符合授权条件即可授权。
但如果做成产品销售就可能会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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