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法改装空调
Ⅰ 关于三包政策 空调
空调三包”包换政策: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在包修期内符合下列条件,而且用户拒绝维修时,可以换机。1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主要性能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换机;2 按国家规定的3包期限,在包修期内,主要性能故障连续维修二次,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换机,并按国家三包规定,重新起算包修期限(仅限更换部分)。包退政策: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在包修期内符合下列条件,而且用户拒绝维修时,可以退机。1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0日内,发生主要性能故障,如压缩机故障,换热器内漏等,可以退机。 2 自售出之日起一年以内,连续二次以上仍无法修好(指主要性能)用户坚持退机的。像你的情况,问题是促销员误导消费,你需要去找商场上层管理人员协商解决。至于保修卡没有填写,空调保修一看保修卡和发票,如果没有日期,维修人员可以看机器出场日期,每台空调都有出场日期,你不用担心这点。
Ⅱ 汽车改装还可以保修吗
相信很多朋友买了新车后除了首保次保在4S店免费保养后,在国内有4成用户都不再选择回4S店做保养,那么部分朋友问起汽车如果还在保质期内,不去4S店做保养还会享受质保吗?有没有其它影响?这是部分人顾虑的问题。
对于汽车三包政策,在此还是得详细说一下,三包政策即指包退、包换、包修。一般汽车三包手册上都有说明。
包退:2年或5万公里先到为准,汽车存在严重的安全性故障,发动机、变速箱、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故障连续更换2次以上都不能正常使用,可申请退换。
包换:新车在60天内或者3000公里之内,发动机、变速箱、制动系统失效,燃油故障漏油等可申请更换。
包修:一般国内家用乘用车都是三大件发动机、变速箱、底盘为主,不同品牌的车可能会提供3年十万公里或者终生质保。此类视不同品牌汽车而定。
常规的易损件像雨刮条、刹车片、轮胎、灯泡等一般只提供3个月或者1万公里质保,不同的汽车品牌三包服务的时间长短不同,大家请记住此类。
很多人担忧汽车不在4S店保养享受不到汽车质保问题,其实如果车主们在非4S店正常保养,如换机油,机滤、刹车片等,但是汽车转向系故障、空调压缩机故障等,两者互不关联,不存在因果关系,一样可以享受质保,国家质检局有明文规定的。
以及大家在买车的时候都喜欢到外面改装店改装汽车轮毂、汽车导航、音响等,如果汽车是因改装轮毂引起的刹车系统故障,或者汽车导航引起电路电压故障是不能得到质保的,此类关联性较强的改装比较难以鉴定,因此建议改装时候还是选择有保障的改装店或者4S店做更好。
作为营运汽车、政府公务车是不享受三包政策,以及汽车发票如写公司名下同样不享受三包政策,三包政策只适用于家用汽车。
最后关于汽车三包问题,其实还是建议在4S店做保养保障性更可靠,因为每个品牌4S店都会有一个维修记录系统,如金碟EAS系统之类的。汽车的每一次保养都会被记录,以后二手车估值率更高。
@ABC:砖叔你好,我过几天就要去提车了,原厂没有导航和倒车雷达,是不是这些东西一定要在4S店里加装?4S店的销售跟我说,这些东西最好在他们店里装,这里的都是原厂件,你要自己在外面装,属于私自改装,整车保修就没有了。
@砖叔:像导航、倒车雷达这这类加装件,4S店说的所谓“原厂件”,其实绝大部分是4S店在外面采购的,和你自己到外面的维修厂或汽配城加装是没有区别的,由于这些加装件在4S店的价格比较高,为了让你接受高价,所以会他们通常会把保修这事给搬出来,这只是他们的一种销售策略。
不过在保修规定上,确实是有这样的限定,如果车主对汽车进行改装或加装,那以后汽车在改装或加装部分要是出现什么问题,是不能得到保修的。但像导航、倒车雷达这类加装件是基本不会对汽车有影响的,一来,本身功率就很小,不会大幅度增加电路方面的负担,二来,不用改变其他系统的线路。
换句话说,假如你的车在保修期内变速箱漏油了,不会因为加装了一个导航,而让你自己负责变速箱漏油的问题。
Ⅲ 空调三包新规定
国家新三包规定 (包含适用于空调三包):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第三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第五条 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 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
(二)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 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第八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九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第十四条 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列换章。
第十五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应当进行三包的大件产品,修理者应当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然后依法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或者按合同办理。
第十六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提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上门提供三包服务。
第十七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四)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五)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第十八条 修理费用由生产者提供。修理费用指三包有效期内保证正常修理的待支费用。
第十九条 销售者负责修理的产品,生产者按照合同或者协议一次拨出费用,具体办法由产销双方商定。销售者委托或者指定修理者的,其修理费的支付形式由销售者和修理者双方合同约定。专款专用。生产者自行选择其他方式或者自行设置修理网点的,由生产者直接提供修理费用。
第二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倒闭、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 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第二十二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委员会等8部委局发布的国标发(1986)177号《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Ⅳ 汽车三包法
汽车三包法中规定,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等情况可以退车。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4)汽车三包法改装空调扩展阅读: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换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更换家用汽车产品证明。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并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退货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车辆登记等相关手续。
Ⅳ 汽车三包有效期内空调不制冷加氟收不收费
汽车三包有效期内空调不制冷加氟不收费的。但是不要盲目加氟。
汽车空调不制冷情况主要是由以下几种因素造成的:
第一、氟的品质与纯度。氟的品质与纯度在汽车空调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般品质低劣的氟容易造成空调运转效率降低。
第二、冷凝器与水箱。冷凝器与水箱散热的状况也易对空调运行造成影响,长期不清理容易造成冷凝器与水箱被异物灰尘所覆盖而影响散热。
第三、错误使用氟。许多车主觉得空调加的氟是越多越好,其实不然。而在加氟过程中,氟的量时有标准的,不可多加也不可少放。少了易造成空调管内压力不足,多了则导致压力过大。在上述状况下,空调都将无法正常运转制冷。
第四、膨胀阀质量。膨胀阀是汽车制冷系统的一个重要零件,通常装于储液筒和蒸发器间。质量差的膨胀阀会导致制冷剂不起作用,而影响制冷系统正常运转。
Ⅵ 汽车三包政策的三包内容
内容是实行“包修、包换、包退”。
汽车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在汽车三包政策规定实施之前购买的车辆(即2013年10月1日规定的正式实施之前),不能按照三包规定的条款主张相应的权利。
所以建议消费者如果要想享受到汽车三包政策规定的这种权益的保护的话,一定要在汽车三包政策规定实施之后再去购买相应的车辆,这样才能取得汽车三包政策规定的相关权利。
(6)汽车三包法改装空调扩展阅读
汽车三包政策 消费者应注意的规定有:
1、不能私自改动车辆。汽车三包政策规定中显示,“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
2、必须在指定维修站做保养。汽车三包政策还规定,“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经营者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这意味着,消费者如想被汽车三包政策保护,就必须在汽车三包政策期限内去官方指定维修站进行定期保养。
3、汽车三包政策的第十七条中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Ⅶ 三包政策的汽车三包
汽车三包政策具体详情出来了,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今天(15日)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新规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历经8年漫漫长路,家用汽车产品“包修、包换、包退”,终于照进现实。
新规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灯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规章规定,保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
对于最受关注的退换货条件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在新规中列出四种具体情形:
一是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就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
二是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计做两次修理仍然没有排除故障,或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或换货;
三是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或它们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可以选择退货或换货;
四是,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条、车身当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也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除此之外,新规还规定了因修理时限的原因引起的换货情形以及因换货不成而引起的退货情形。
什么情况会被免除三包
家用车在三包有效期内有任一下列情况,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不承担三包责任,但应提供合理的收费修理:
1、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的,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后造成损坏;
2、发生故障后,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造成损坏;
3、消费者购车时,以书面形式被告知车辆存在瑕疵;
4、因消费者未按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维护、修理车辆而造成损坏;
5、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
6、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7、发票或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与要求三包的车辆不符。
8、不是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对于所涉及部分不承担三包责任,但应提供合理的收费修理:
Ⅷ 空调三包法规定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产品范围
1.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1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
2.新三包规定中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
3.随着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等4种产品加入,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2种产品被纳入“三包”范畴。
4.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
5.未纳入新三包规定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销售者均应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Ⅸ 空调的三包规定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一年,主要部件(液晶屏、背光模组)为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9)汽车三包法改装空调扩展阅读
消费者购买空调等电器商品后若出现问题,要先对照商品说明书或相关协议,了解是否在“三包”期限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同时,为确保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消费者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购买,购买家电时要主动索取购物发票,并保管好,一旦事后发现问题,发票是商品维修及发生质量问题时索赔的重要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