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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车辆导致超载

发布时间: 2022-05-18 08:36:00

1. 谁能解开道路运输超载死结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这是道路运输司机中普遍奉行的“默认原则”,超载超限带来的额外利润几乎没有人愿意主动拒绝。

北京大兴区三江物流园,从事货运行业多年的“老司机”告诉凤凰网国际智库记者,在运输过程中,一路同行的不是安全,而是侥幸心理。“一边庆幸避开了执法部门对超载超限的检查,一边告诉自己只要仔细一些驾驶,就不会出安全事故。”一位不具名的司机如是说。

即使颁布了“史上最严治超令”,各地钻空子的屡见不鲜。据相关媒体报道,在山东一些地段,交“小费”就让超载车辆过路,几乎是公开进行。在湖北,非法超载货车“犯案”更显隐蔽,在湖北随县的一处沙场,货车装运在晚上进行。有时一台货车因为装得太多,只能靠着铲车推着上坡。

实施新规必然给依靠超载超限提升收益的货运车辆带来冲击,从业者的经营会面临更大的挑战。货车司机是一个高危、辛苦,甚至风餐露宿的行业,往往一辆车就承载着一家人的经济收入。德意志国际合作机构交通行业高级研究员李静竹告诉凤凰网国际智库,由于道路货运行业是一个吸纳了大量就业人口的行业,在新规定实行可能在短期对从业者的经营情况构成影响时,部分城市出于稳定的考量,的确存在没有完全严格执法的现象。

在《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实行一年之后,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再次于2017年11月9日联合发布了《两部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总结了自2016年9月21日起的新一轮超载超限治理,在公安部与交通运输部专项行动中试行了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部分地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多头执法、重复罚款、以罚代管等问题。

过去的超载超限治理方式,往往限于道路现场执法。被确定超载超限的车辆缴纳罚款后,可以继续行驶,甚至一些执法不严的情况下都无需将超重的货物卸下,这种“以罚代管”的做法限制了治超工作的成果。《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强调了在治理超载超限时,货运车辆生产、销售、使用等全环节监管,并提出了“一超四罚”的政策,即发现超载货车,要追责车主、直接承运人、货运企业和货主。相比于过去的现场执法和处罚,全面的监管对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范的综合管理体系,将会成为更加高效的治理方式。在某种意义上说,“史上最严治超令”考验的还是各地方的“史上最准执行力”。

以综合的管理体系来治理超载超限,代表了国家推进精细化、规范化行业管理的趋势。作为吸纳了大量零散就业人口的道路货运行业而言,超载超限的治理已经超越了完善标准严格执法的工作层面,触及到了更深层的行业结构调整、从业人员结构性调整、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深层问题。期待治超工作能作为一个抓手,促进货运行业可持续发展。

严格的治超行动,看似阻断了通过货车超载获取额外利润的手段,实则通过规范道路货运行业,促进运价稳步提升,保障行业经营者的盈利预期。当“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种道路货运行业“默认原则”成为明日黄花,当“遵纪守法,安全到家”成为每一辆货运车辆的“新共识”,中国道路货运行业将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迈向全新的旅程。

2. 有公司就可以挂营运车吗

可以的。

如果不挂靠公司,你的车不可能有营运资格,因为营运资格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发给挂靠单位的,而不直接发给任何一台车辆的,再由车辆挂靠在其有营运资格的挂靠单位,你才能有《道路运输证》,这是要通过挂靠企业的。

如果不挂靠,那你只有行驶证,而没有《道路运输证》,只有取得了《道路运输证》你才能驾驶货车从事货物运输工作!对货车而言,光有行驶证是没用的。

营运车驾驶员应注意的交通事项

1、车辆超限超载

大家都知道,如果车辆越重、速度越快,那么在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刹车制动的距离就越远,也越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下雨天情况特殊,车辆超载超重更容易导致车辆打滑失控,所以下雨天更要注意车辆的载重情况,不可超载行驶。

2、非法改装货运车辆

非法改装车辆一方面会容易造成超限超载的情况出现,导致压坏路面甚至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另一方面在非法改装车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驾驶员的视线,增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为了保障货运车辆在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货运车辆的车主不可以私自对车辆进行改装。

3、车辆未安装防护装置

如果货运车辆没有安装防护装置,那么当货运车辆与小轿车事故发生时,小轿车内的驾驶员生还的可能性将十分渺茫,如果防护装置安装不到位,也同样会造成安全事故,例如保险杠高度设置高过了轿车引擎盖,会导致小轿车钻入。所以每一辆货运车辆都应该正确到位的安装防护装置。

3. 非法改装车辆和严重超载车辆可否上路行驶

不可以,可能面临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及扣留机动车处罚。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相关规定。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4. 关于江西超载客车发生事故致7死7伤一事,你有何看法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2021年1月26日,事故现场真的是惨不忍睹,而且事故程度十分严重。当时一辆搭载务工返乡人员的客车在行驶途中,发生了追尾货车的迹象,随后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当场导致客车上所有人员当中7死7伤的惨状。至于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就是那辆搭载乘客的客车司机不应该追尾,最终判决结果,想必大家也都能想象而知。

最后在这里告知大家:黑车不可乘,生命诚可贵!

5. 交警查获非法改装及超载超限车辆,应当如何处理

分开处理,合并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 举报面包车改装拉货严重超载警察会管吗

你放心,警察一定会管的,对于非法改装还超载的车主会严厉处罚的,不会让那些违法行为危害大家的安全。

7. 汽车脱审改装超载上路怎样处罚

32"1、汽车脱审的话,在三个月以内,直接补办就可以,会收到口头警告,不罚款。2、汽车脱审超过三个月但是不到两年的话,需要缴纳罚款,50到200元不等,而且要扣3分。3、如果汽车超过两年都没有进行年检,那么车辆档案会被注销,恢复档案相对复杂。一般会交纳罚款才给予恢复的。

8. 轿运车行业存在的非法改装超载超限问题,现在治理的怎样了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是指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矿山、水泥厂、钢铁厂、沙石料场、建筑工地、港口、火车站、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物集散地、装卸场地。
第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货运源头单位,并与货运源头单位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环节的监管,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信誉档案,并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货运源头单位的强制检定称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移送的违法行为案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确定相关部门在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面的职责。
第六条 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货物装载工作制度,明确货物装载、开票、计重工作人员职责。
(二)在货物装载场地安装称重设备,并确保称重设备计量性能准确。使用强制检定称重设备的,应当定期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报检定。
(三)维护本单位视频远程监控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四)对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登记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非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登记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的驾驶证。
(五)对货运源头装载情况登记、统计,建立货物装载台帐。
(六)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9. 最高罚3万!两轴车首当其冲!多地严查货车超载 “大吨小标”

【第一商用车网 原创】
不知不觉间,距离去年“5·21”事件已经过去了一年多,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大吨小标”现象,在这一年间是否有所改善?
前不久,在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计划2年内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和百吨王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国务院发话后,各地政府纷纷响应。近日,宁夏、河北、广东、湖南等全国多个省市的交管部门先后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针对货车“大吨小标”现象的超限超载治理行动。
北京:两轴车按行驶证查核载 超载一次罚1800元扣6分
6月8日起,北京延庆区开展治理两轴车超载超限工作,引起广泛关注。
据悉,此前,北京市延庆区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告知书显示: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消除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造成的安全隐患,按照交通部相关规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两轴货车车货总重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延庆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6月8日9时起,延庆区严查所有京籍或过境两轴货车,两轴车按行驶证核查超载,超出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一次罚款1800元,扣6分。
宁夏:开展专项行动整治货车“大吨小标”
自6月1日至8月31日,宁夏开展为期3个月的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大吨小标”、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把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向纵深推进,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3月1日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货物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货运车辆驾驶人驾驶违法超载货运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违法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不满30%的,处200元罚款,一次记3分;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不满50%的,处500元罚款,一次记6分;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不满100%的,处1000元罚款,一次记6分;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处2000元罚款,一次记6分。
河北:基本消除货车“大吨小标”等突出问题
6月1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暨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4月26日印发实施,成为全国首个印发实施相关方案的省份。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方面,河北省要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快国省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一灯一带”建设,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完成1900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突出问题。
山西大同:就货车“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收集线索
5月29日,大同市交管部门发布《关于收集货车非法改装问题线索的通知》,按照公安部、山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开展货车非法改装联合整治行动要求,现就货车“大吨小标”、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收集线索。
广东:加强“大吨小标”轻型货车的打击力度
近日,在广东省道安办5月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针对全省货运行业乱象问题整治工作进行通报并决定从5月起至今年年底(即8个月),以国务院督查室暗访曝光的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货车超限超载现象严重、货车非法改装、非法贩油肆虐、执法部门包庇纵容等货运行业5大乱象问题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货运行业乱象问题集中整治。
5月20日,深圳交警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道路货车交通秩序管理,深圳交警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整治行动。此外,深圳市将加大力度查处货车非法改装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大吨小标”轻型货车的打击力度,着力从源头预防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5月6日起至12月31日,中山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车严重超限超载,非法拼装、改装、“大吨小标”,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行为。
湖南: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杜绝“大吨小标”车辆上路
日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自今年5月10日至8月31日,在全省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措施主要有九项,即开展车辆生产、改装企业源头治理、落实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货物装载地以及货物单位责任、健全完善路警联合执法协作机制、落实高速公路入口联合治超、落实非法改装联合执法、稳步推进科技治超、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宣传引导相关企业主动履行治超职责。
其中,各地要切实把好上牌、年检关,杜绝“大吨小标”车辆上路,加快推动存量问题车辆退出市场。要严厉打击从事车辆非法改装的维修企业和地下窝点。要督促年货运量20万吨以上的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按规定配置符合标准的货运计量称重和监控设备,并于6月31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和检定。
青海:杜绝“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登记上牌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减量控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切实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期,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各项措施,全力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紧盯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企业、事故多发路段等安全隐患,集中开展排查整治。紧盯机动车登记查验、驾驶人考试两个关键,深入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坚决杜绝为安全性能不达标、“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登记上牌。针对2019年度事故多发路段,会同养护、路政等部门深入分析事故多发原因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管养权限,分级报送,督促整改治理,持续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治理。
结语
距离5·21事件已经过去一年,此次,国务院要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大吨小标”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各地政府也纷纷做出响应,加大对各地交通运输行业违法现象的整治力度。除了上面提到的省市之外,安徽、河南、山东等地,也在严查货车非法改装、超载超限的行为。不知道这次,“大吨小标”这一顽疾能否得到根治?
责任编辑:韦伊琳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10. 大货车非法改装,牵扯到驾吏证,车又被公司收回去了,车又不肯我开去处理驾驶证违章怎么办呢

摘要 对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前不得上路从事运输;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立即停运;有违法未处理的,及时处理;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予以强制报废。督促货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货车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货运场站做到“三不进站、三不出站”:非法改装车辆不进站、安全配置不达标车辆不进站、未检验车辆不进站;超限超载车辆不出站、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不出站、驾驶人未受教育不出站。还将联合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汽车改装和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从事货车、货箱改装企业,发现从事非法改装的,依法严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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