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的经营设备和经营状况
1. 汽修行业现状
(1)传统经营模式相对落后。在西方一些国家,汽车维修行业是获利指数最大的行业,更甚者一度成为国家支柱产业,对国家GDP增长率提供巨大的贡献。但纵观我国汽车维修行业,状况不容乐观。仅凭维修而获得经济收益,难以在经营汽车维修项目的时与维修技术有机融合。这些成因,就容易导致我国汽车维修行业,难以达到汽车产业体系提出的高速发展要求。
(2)维修技术、设备落后。
我国汽车维修行业发展至今,已进入一个稳步发展的阶段。当前从业人员达已达240多万人,年维修产值达到300亿元。国内较多厂家在自身研制的基础上,能产出一批有一定技术含量高的检修设备。但总体水平相对国外发达国家而言,仍较为落后,主要表现为:虽有成果,但精品不多。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不强,只有少数汽车维修厂家能够按照相关要求的护理和检测设备,这是起义。其二,售后与服务的模式较为落后,而造成这个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的汽车维修从业人员中,真正能够具备诊断汽车故障能力的汽车技术人才不足百分之20。由此可见,我国在维修技术、设备上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也就决定了我国汽车维修行业的低效率。
(3)人力资源基础薄弱。
据了解,维修从业人员学历水平多是初中、中专水平,多是90后、农民工居多。这一弊端显而易见,学历水平有限,所掌握的技能也相对较少。技术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培训才能真正上岗操作,真正能掌握维修技术的不到百分之10。这样的从业结构,就决定了维修企业的高度。同时,这样也是导致该行业得不到应有的发展的重要原因。
以xxx汽车维修中心为例,维修过程简单、技术装置单一、技术含量不高。很多时候维修人员都是以师傅带徒弟的帮带模式进行传授修车技术。加上传统的就业观念,以80、90后为主流的就业群体,怕苦怕累,认为维修汽车工作又脏又累没好的发展前景,所以大多都不愿从事这一行业。所以,这就造成了从业人员大多数以文化不高、素质偏低者居多,导致维修企业人才匮乏,青黄不接。更不可思义的是以北京吉普212等为代表的教科书,至今仍然在使用,致使大专院校汽车专业的高才生,在维修企业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反而被修理厂的师傅冷眼相看,故而这些高者生大多数另选其它行业。直到今天,这种局面仍然没有摆脱,所以维修企业技术人员的现状与汽车工业飞速发展极不协调。
(4)缺乏规范的行业行规。“无规矩不成方圆”,各行各业都需要有自身的行业行规来约束行为。与国外汽车维修行业相比,我国在这方面尤为欠缺。尽管有专门的行业协会,但实际上形同虚设,难以真正起到规范作用。正因为我国汽车维修行业没有有效的、规范的行业标准,所以导致我国汽修行业运行过程中,往往容易出现虚报维修价格、以次充好、劣质产品居多的维修零部件的情况出现。
2. 现在汽车修理厂的管理和经营模式
1. 员工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2. 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 3. 新员工进厂必须厂部批准,要由介绍人和担保人,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4. 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厂内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接待室闲谈,不准在厂内会客。 5. 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不准乱动车内开关,不准上班时间作私活。 6. 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 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出厂,要登记报告,未经批准不准带进带出。 8. 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属个人责任的零件、设备损坏要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 加强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班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责任到人,定期维修保养。由厂部保管的设备要设专人保管,定期检验维护。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车钥匙要专人保管,下班要锁好车门,防止丢失。属个人责任的丢失,要视情况予以赔偿。 10. 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责任个人承担。 11. 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内容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3-5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情况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12. 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配件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3.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返修不计工时,而且要视情况予以处罚。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质量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出厂车要有保用制度,出厂后要做好跟踪服务。 14. 要严格执行工期管理制度。从接车开始就要向客户交代完工交车时间。在作业过程中,从配件供应、维修、加工等各个方面保证工期,必要时组织加班加点,保证车辆按期交给车主。对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的,应提前通知车主并做好解释工作。 15. 要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车间及车场的卫生要划片定点落实到班组,作业区要保持干净整洁,经常打扫,不准地上有油污、垃圾,废油要倒置在指定的地方。 16. 在修理过程中发生的追加项目,应首先申报,经厂部与车主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继续加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生了质量事故,如损坏丢失了零配件等情况,班组应首先报告,厂部经调查落实后,根据责任大小予以处罚。 17. 全体员工要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法纪,严禁在厂内及宿舍内赌博。 18. 以上各条除注明罚款比例外,其他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在5~200元处罚,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予以辞退或除名。
3. 二类汽修厂得经营范围有那些
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汽车维护是指为维持汽车 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汽车小修是指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 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拓展资料: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企业也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 专项修理生产。
三类汽车修理企业。指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或维护)。 二类只是可以更换,不可以拆解。一类修理厂和二类修理厂有什么区别?一类可以有总成维修,如发动机、变速箱等二类只是可以更换,不可以拆解。
4.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从1978年的136万辆到2003年已达到2000万余辆。增加了14.6倍。据汽车工业发展规划预测到2010 年,中国的汽车数量预测可达到7167万辆,其中轿车的数量可达到2070万辆,快速增长的汽车保有量为汽车维修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汽车维修业正迅速崛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在新形势下完善和发展汽车维修市场体系,发挥服务经济的作用,使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每年需要支付的汽车维修保养费、车辆抛锚后的救援费、维修配件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粗略算来,每辆车每年平均的固定消费是 1 万元以上。中国的汽车维修市场将伴随着汽车市场快速发展,成为人们公认的朝阳产业,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和利润空间。
新能源也是发展的趋势。
5. 开汽车修理店要具备哪些条件
汽车修理作为中国未来的潜力市场,近年来受到各界关注。那么,要开办汽车修理店,要具备哪些条件?应该设置哪些人员岗位?又需要哪些通用设备?此文详细为您解答。汽车维修属于汽车服务业的一种。汽车服务业还包括:汽车养护和汽车用品销售。本文涉及的是汽车修理。首先,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需要到交通委审批汽车整车维修经营许可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小修、汽车维护及符合相应条件的专项修理生产的企业。汽车维修: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开业条件:指进行各类汽车维修作业必须具备的人员、设施、设备、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特殊技术认证等条件。汽车小修: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汽车维护:为维持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专项修理:是指对汽车单项或几项附属总成、附件、零部件、专用装备、电器仪表、轮胎、漆皮、装修涂饰等项(件)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专业性的修理修配、工艺加工、技术服务,以及对汽车的技术状况检测、技术改造、改装等类型的作业。其次,需要配备哪些人员,具备汽车修理行业相应的人员条件。企业厂长(经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汽车维修行业经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或经济(技术)管理工作四年以上。技术人员:至少有一名汽车专业或机械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质量检验人员:至少有两名经过行业培训,取得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资格的人员,负责质量把关工作。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经过培训的财务结算人员,有一名经过培训的统计人员。上述人员均应具有本专业任职资格证件。技术工人:企业工种设置应与其从事的生产范围相适应,各工种技术工人人数符合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的要求。企业维修工人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生产工人应经行业培训,持证上岗。设施条件(生产厂房、停车场地)及硬件设备条件也是必不可缺的。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地。其面积、结构和设施应与承修车型、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并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各项要求。地面坚实平整,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车。汽车维护、修理、检测诊断作业均应在厂房内进行,各主要设备设置在厂房内。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200平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平米。租赁的生产厂房、停车场地均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配备的各种设备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安全防护装置,能够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主要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通用设备 a)电焊设备 b)气焊设备 c)空气压缩机。专用设备 a)零件清洗设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b)汽车举升设备 c)喷(烤)漆房(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允许外协) d)车身车架校正设备(事故车维修必备) e)燃油喷油器清洗及流量测量仪 f)汽车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 g)充电机 h)机油加注器 i)齿轮油加注器 6.7 试验与检测设备及仪表 a)汽车电控系统检测仪 b)汽车废气分析仪 c)前照灯检验仪 d)点火正时仪 e)烟度计(柴油车维修必备) f)转速表 g)真空表 h)轮胎气压表 i)气缸压力表 j)电工万用表 k)电液比重计 6.8 主要计量器具 a)外径千分尺 b)游标卡尺 c)前束尺 d)厚薄规。
6. 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范围
快速解答:
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详细的解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第六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第八条 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第九条 获得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工作。
第十条 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除可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 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3.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二)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摩托车维修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的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 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至少有1名质量检验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摩托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摩托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摩托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按照其经营业务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摩托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3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摩托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
(二) 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
(三) 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
(四) 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查验申请资料齐全有效后,应当场或在5日内予以许可,并发给相应许可证件。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经营许可项目应当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许可项目的范围内。
第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务和一类摩托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从事三类汽车维修业务、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3年。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第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的,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 维修经营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维修服务。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见附件1)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由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统一式样和要求自行制作。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托修方要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查看相关手续后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其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一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资料和工时定额。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格式和内容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的,托修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资料。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当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价格的要求,建立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加强对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管和约束,杜绝不规范的商业行为。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自行处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承担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或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有关标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设备,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如实提供检测结果证明,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见附件2);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和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禁止伪造、倒卖、转借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二年。
第三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和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及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可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机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示承诺的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受理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积极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纠纷。
第四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拆检情况。
第四十二条 对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经营者基本情况、经营业绩(含奖励情况)、不良记录等。
第四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档案。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机动车维修诚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
第四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在机动车维修经营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 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
(二) 查询、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台帐、票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 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 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设备及相关机具的有关情况。
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四十八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相关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转让、出租的有关证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
(二)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
(三) 伪造、转借、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
(四)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
(五)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的;
(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的;
(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超出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
(八)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和报送统计资料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外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形式投资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等相关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同意,1986年12月12日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1991年4月10日交通部颁布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仅供您参考。。。如有不是,请指正。。谢谢。。
7. 汽车修理的经营管理范围有哪些
现在随着很多人家中都备有一辆汽车后,汽修行业也变得很广泛了,那么在这时你知道汽车的修理经营范围有哪些吗?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汽修的经营范围,希望能帮到你。
汽修的经营范围
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企业也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 专项修理生产。
2、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汽车维护是指为维持汽车 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汽车小修是指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 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3、三类汽车修理企业。指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或维护)。
汽车维修行业三大发展趋势
1、品牌化经营
主要分为汽车制造商和专业汽配维修商两类。大汽车生产商往往也是售后市场的主力。这类维修厂规模较大,生产设备精良,维修人员受过统一培训,在技术上具有权威性,服务对象主要是定点维修品牌车。而专业汽配维修商则通过连锁店,自创服务品牌,整合各品牌汽车零配件的资源,打破了纵向的垄断,在价格服务透明化的基础上,为车主提供一站式服务。
2、高科技不断渗透
随着技术的发展,汽车的电子化水平越来越高,汽车保修越来越复杂,大批高科技维修设备应用于汽车维修行业。
随着汽车维修网络技术的发展,随时可以在网上获得维修资料、诊断数据、电路图、修理流程等,缩小了不同规模的维修企业在获取技术信息方面的差异。
3、从修理转向维护
随着消费者汽车维护理念的转变,汽修业将主要以汽车维护为主,护养的总次数将会增加,这将有效延长汽车的寿命。私家车的车主将更多地把目光投向那些能够保证自己汽车维护全过程,能够为车辆建立档案,并且提供定期服务的维修公司。这些公司将以便捷的服务和过硬的质量而取胜,做到有效增强汽车后期使用的质量,起到了为汽车厂家维护品牌的作用。
汽车维修十个基本常识
1、怕“脏”
燃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液压油滤清器及各类滤网等零件如果过脏,会导致滤清效果变差,过多的杂质进入油路汽缸内,加剧机件的磨损,增加故障发生的可能性;如果严重堵塞,还会导致车辆不能正常工作。水箱散热片、风冷发动机缸体和缸盖散热片、冷却器散热片等零部件过脏,会导致散热不良,温度过高。因此,对于这类“怕脏”的零件必须及时进行清洁维护。
2、怕“热”
发动机活塞温度过高,易导致过热烧熔而发生抱缸;橡胶密封件、三角胶带、轮胎等过热,易过早老化、性能下降、缩短使用寿命;起动机、发电机、调节器等电器设备的线圈过热,极易烧毁而报废;车辆轴承应保持适当温度,如过热,会使润滑油很快变质,最终导致轴承烧毁,车辆损坏。
3、怕“串”
柴油机燃油系统中的各种偶件,驱动桥主减速器内的主从动齿轮,液压操纵阀块与阀杆,全液压转向器中的阀芯与阀套等,这些配合偶件在制造时经过特殊加工,成对研磨而成,配合十分精密,在使用的寿命期内始终成对使用,切不可互换。一些相互配合件,如活塞与缸套、轴瓦与轴颈、气门与气门座、连杆大头瓦盖与杆身等,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作用,相对配合较好,在维修时,也应注意成对装配,不要相互“串门”。
4、怕“反”
发动机汽缸垫在安装时不能装反,否则会导致缸垫过早烧蚀损坏;对一些特殊形状的活塞环也不可装反,应根据不同机型的要求进行装配;发动机风扇叶片安装时也有方向要求,风扇一般分排风和吸风两种,不可弄反,否则会导致发动机散热不良、温度过高;对有方向花纹的轮胎,如人字型花纹轮胎,安装后的地面印痕应使人字尖指向后部,以保证具有最大的驱动力。对于并装的两只轮胎,不同的车型也有不同的要求,不可随意安装。
5、怕“缺”
在维修车辆时,有些小件可能会因疏忽而漏装,甚至有些人认为装与不装无所谓,这是十分危险和有害的。发动机气门锁片,应成对安装,如漏装或缺失将导致气门失控而撞坏活塞等件;发动机连杆螺栓、飞轮螺栓、传动轴螺栓上安装的开口销、锁紧螺丝、保险片或弹簧垫等防松装置,一旦漏装,在使用中将有可能导致严重的故障发生;发动机正时齿轮室中用来润滑齿轮的机油喷嘴一旦漏装,会导致该处严重泄油,使发动机机油压力过低;水箱盖、机油口盖、油箱盖丢失,会使砂石、尘土等侵入,加剧各部机件磨损。
6、怕“油”
发动机干式空气滤清器纸质滤芯,吸湿性较强,如沾上油液,易使浓度较高的混合气吸入气缸内,使空气量不足、油耗加大、发动机功率下降,柴油机还可能引起“飞车”;如果三角胶带沾上油液,将加速其腐蚀老化,同时易发生打滑,导致传递效率降低;制动蹄片、干式离合器的摩擦片、制动带等,如果沾上油液,易发生打滑、工作不良,从而威胁行车安全;起动电机和发电机炭刷等处,沾有油污是会因接触不良而导致起动电机功率不足、发电机电压过低。轮胎橡胶对油类的腐蚀十分敏感,与油类接触会使橡胶变软或脱皮,短时间的接触就会导致轮胎的异常损害甚至严重损坏。
7、怕“洗”
一些初驾车或初学修理的人员,可能会认为所有零配件都需要清洗,其实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对于发动机的纸质空气滤芯,在清除其上的尘土时,就不能用任何油类清洗,只需用手轻轻拍击或高压空气由滤芯内向外吹通即可;对于皮质零部件,也不宜用油类清洗,只需用干净的抹布擦干净即可。
8、怕“压”
轮胎外胎如果长期堆压存放且不及时翻动,就会因挤压而发生变形,影响使用寿命;空气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的纸质滤芯,如发生挤压,会产生较大的变形而不能可靠的起到滤清作用;橡胶油封、三角胶带、油管等也不能挤压,否则同样会发生变形,影响正常使用。
9、怕“近火”
轮胎、三角胶带、缸套阻水圈、橡胶油封等橡胶制品,如果靠近火源,将容易老化变质或损坏,另一方面还可能引起火灾事故。尤其是一些柴油汽车,冬季严寒难以启动,一些驾驶员常用喷灯加热,一定要防止烧坏线路、油路等。
10、怕“重复”
8. 汽车维修服务现状与分析研究
中国汽车市场呈现高速增长势头,当年被许多业内专家公认为中国开始进入汽车社会。在汽车消费结构方面,家庭购买比例越来越大,已经成为市场需求的主体,中国从此将开始进入稳定增长的良性的汽车市场。与去年相比,虽然今年汽车市场的销售涨幅有所回落,但市场需求潜力并没有缩减,只是由于汽车频繁降价,以及汽车消费和使用环境等存在诸多不利因素,使得消费者持币待购,需求暂时得不到释放。当然,随着竞争的激烈汽车销售越来越走向微利时代,而汽车后市场则随着汽车消费结构的变化和消费者消费理念的成熟而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美好的前景。目前,国内的汽车后市场比较混乱,还处于初期的调整和扩张阶段。但巨大是市场潜力和快速的增长速度,都给商家带来了很好的市场机会。市场开放后,多方力量在角逐国内汽车维修保养市场。随着国外汽车服务巨头的进入,汽车后市场竞争的激烈愈演愈烈。
第一部分:维修市场状况
一、国外汽车维修行业状况
国外汽车维修业已基本以小型化企业为主。在美国,目前约有30多万家营业性的汽车维修企业,这个数字与我国汽车维修企业数量基本接近。其维修企业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方法也与我国汽车维修企业类型很相似,但美国的汽车维修企业则明显呈小型化特征。据调查,美国平均每家汽车维修企业有专职雇员(管理人员)4.5名,专职维修技工24人,维修工位6个;这些企业中有62.7%属个人所有,6.2%是合伙经营的,31.1%则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营业额在5—10万美元(约合41—83万元人民币)之间的个人所有小型企业占85.8%,而年营业额超过40万美元(约合330万元人民币)的大型企业,则大多数为股份有限公司。
对比国内汽车维修行业,国外该行业的做法对发展来讲更有促进作用。先进的维修养护连锁网络,完善的汽修服务体系以及健全的汽修行业标准,必将为国内的汽车维修行业带来新的思路。
1、美国汽车维修:连锁经营唱主角
专业连锁维修店是美国人为驾车维护的首选,许多人把它形象地比作汽车售后服务行业中的“麦当劳”。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美国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第一汽车大国,除了一些大规模的汽车制造公司在汽车制造方面的巨大贡献外,汽车连锁业的逐渐完善可谓功不可没。
从19世纪二十年代开始,美国汽车维修行业的连锁经营模式就已经开始了它的首航,其着眼点放在专业性和广泛性上,在美国的50个州随处可见这种连锁经营模式的汽车维修保养店,并且其将主要的公路和高速路沿途都布满这类连锁店。所以通常美国人都会到这种连锁店来为他们的驾车进行保养或维护,在那里他们可以得到专业的服务,从而节省了他们本来就比较繁忙的时间。
总体来讲连锁经营的优势在于:
首先,连锁经营的规模化确保了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的优势。连锁网络成功地将分散零落、规模不大的区域市场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巨大而稳定的用户市场,确保了巨大而稳定的经营额,从而以独立经营者所不可能具备的强大实力获得价格优势。
其次,管理现代化、集约化有效地兼顾了经营成本和市场需求。连锁经营网络的仓储配送和库存调配绝非一般独立经营企业所能企及,它利用信息系统充分调动总部、分中心和连锁店库存,科学利用仓储流动资金,有效地减少物资储存和资金占用,降低运营成本。
再有,品牌统一化树立了整体信誉。连锁经营将各连锁店的有限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巨大的行销投资。这种投资规模足以使连锁网络的总部集中专业的市场策划人员负责策划工作,组织多种媒体参与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从而快速、有效地提升整体品牌的知名度。
2、加拿大汽车维修:行业标准有特色
加拿大的汽车修理已成为一种产业,而专业的汽车技工需要为车主提供汽车性能评估、汽车维修以及保养维护的服务。
为了规范汽车维修市场,加强驾车者和汽车服务商之间的联系,解决双方的纠纷和常见问题,加拿大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了国有的非赢利性机构——“驾车者安全担保计划”(MAPC),为汽车驾驶员和服务商提供有关汽车维修养护方面的培训,并制订了严格的行业标准,监管全国的汽车零售商、销售公司团体和维修服务商。加入“驾车者安全担保计划”的汽车维修厂都会悬挂着醒目统一的MAPC标识,这个标识在加拿大如同“绿色环保标志”、“纯羊毛标志”等标识一样家喻户晓,也是车主选择汽车维修地点的根据。悬挂这个标志意味着汽车维修厂家是通过国家维修技术鉴定的服务商,它必须遵守“驾车者安全担保计划”规定的所有行业标准,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并接受该计划的监督。“驾车者安全担保计划”的成员资格只授予那些诚实可信,严守职业道德的服务商。在加拿大,要想获得这个资格,必须通过“驾车者安全担保计划”全方位的鉴定。
在“驾车者安全担保计划”的加盟维修厂里,消费者享有整个维修过程的控制权,服务商必须与顾客进行全面、诚实的沟通,不能对汽车状况和维修内容有所隐瞒或扭曲,必须为顾客提供最适当的维修方案,以提高车辆的可靠性能、保障车主的安全。服务商必须在店面的明显位置悬挂“驾车者安全担保计划”的服务标准和担保承诺,并严格遵守。
3、日本汽车维修:尽享人性化服务
日本汽车市场的兴旺带动了汽车维修领域的蓬勃发展。多年来,日本汽修领域形成了完善的服务体系,人性化的服务,这使得日本有车族们安心享受着完美的“车居生活”。
在日本,几家大型汽车公司同时也是汽车维修厂的主要供应商。为完善售后服务,同时也看好汽修领域巨大的经济利益,许多直营或加盟的特约维修站应运而生。由于有配套的技术、品牌的质量保证、统一的标准等因素,使得许多日本人愿意将车送到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和保养。特约维修站有一整套专业的车辆技术资料支持,维修人员经验丰富,当汽车进行维修时,运用这些技术资料可以快速查找出故障原因,设计出最佳的排除故障方案,而且在维修站里使用的都是与自己车型相匹配的原厂件,能够保证汽车维修的质量,让人放心。
二、 国内汽车维修行业状况
1984年以来,交通部提出了“有路大家行车,有水大家行船”的方针,道路运输业迅速发展,社会汽车保有量急剧增加,1978年至2003年的20多年间,增长10多倍,总数达到2000多万辆。与之相伴,汽车维修迎来快速发展时期。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逐渐成熟和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大,整车销售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利润空间的进一步萎缩,汽车维修行业将成为汽车产业链上利润最大的一块“奶酪”。
(一)汽车维修行业经营和销售模式分析
1、“四位一体”和“连锁经营”
“四位一体”和“连锁经营”,是目前国际汽车售后市场的两大经营模式。
“四位一体”即目前已传入中国的“4S” 形式,目前国内主要的轿车生产企业基本都采取这种方式。这种模式源于欧洲,即整车销售、配件供应、维修服务和信息反馈。欧洲在汽车保有结构方面的特点是车型集中,每种车型有较大的保有量,故“四位一体”的经营模式得以存在和发展。
而以美国为代表的连锁经营模式,最近20多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这种连锁方式如同人们熟知的“麦当劳”和“肯德基”,它整合了各品牌汽车维修保养的资源,打破纵向垄断,在价格服务透明化的基础上,提供汽车保养、维修、快修、美容和汽保供应一条龙服务,车主可以一站式解决问题。
2、“特约服务站”
“特约维修站”须得到厂家授权,它们只负责给特定品牌的汽车提供服务,维修中使用的专用维修设备大多由该品牌汽车制造商提供,零部件也都是原厂件。由于特约维修店垄断了新车保修业务,每一家维修店的客户因此也是相对稳定的。这类模式虽然有比较固定的客户,但是同时也降低了新客户的增长率,其客户的增长与生产厂家的销售量是成正比的。随着这类经营模式的增多,势必导致客户的减少和激烈的竞争,同时现在国内的大部分车主在驾车过了厂商承诺的保养期后,多数不会再到指定的服务站进行维护,这也造成了客户的相对流失。3、 “独立经营”
以前的汽车维修基本都采用这种模式,随着市场的竞争,部分独立经营的维修厂发展成为品牌4S店,部分维修厂区的厂商的授权成为品牌特约维修店,也有相当一部分坚持独立经营的特点,坚持多品牌经营,而且取得比较好的业绩。与前两种模式相比,他们往往具有一些特色的优势,可能是维修技术、客户服务或者价格等方面。同时这种模式有其灵活、易于管理等优点,虽然面对的竞争对手越来越强,还是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但如果失去了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这种经营模式在以后的竞争中将会处于不利地位。
第二部分 我国汽保行业的主要问题
我国汽保行业目前正处于发展时期,和国外成熟的同行业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示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缺少核心技术、产品质量及服务意识淡薄
汽车制造业水平的大幅度提高,让汽车修理企业不得不投资购买先进的维修检测设备,这同样也给汽保企业迎来了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在实际门槛低、市场竞争无序。由于低价的设备市场空间比较大,汽保设备商们纷纷压低价格以获取市场份额,打价格战成了营销的主要手段,而价格降低的背后必然会对质量产生影响,同时会间接对品牌的树立带来负面效应。而国外同类产品的特点是质量稳定,品牌意识很强,加工工艺精良,返修率低,外观设计美观大方,使用寿命长,某些设备甚至可以使用终生。比如说日本生产的电子调漆系统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过去各国的电子调漆设备都是通过汽车车架编号查找汽车油漆颜色和配方,而日本研制的新型调漆设备,则用扫描仪在汽车车身上扫描,扫描仪与计算机联网,通过计算机快速显示出车的厂牌、型号、油漆颜色及配方,并自动打印出结果。
而国内产品性能不够稳定,故障率低,外观设计存在抄袭,许多的企业都没有自己的品牌,只能靠低价格来销售,最终很难长久得到市场的认同。
我国汽保设备厂家必须打破地域、行业、所有制的局限,实现强强联合,发展大批量、高质量、低成本、生产适销的设备产品,引进国外技术,生产出自己的优质产品,只有这样在竞争中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人才发展无序 ,高级人员欠缺
随着近年汽保厂商们加大了对人员的培训以及引进高级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培训等措施,从业人员总体素质有大的提升,但和国外相比,高级研发人员还很缺乏,且人员素质的提升跟不上整个行业的发展。
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对于专业人才的要求也逐步提高,加强相关专业人才的培训是整个行业的当务之急。
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提升整个行业的运作水平,市场要求有名牌,而品牌的创建是离不开高层次的人才。没有强势的品牌和强大的技术资源,会很容易引起众多企业的模仿与跟进,容易模仿、没有自己独特品牌价值的连锁企业是走不远的企业。
在这种竞争中要不断完善组织结构,提高人才素质,适应市场变化,随着他们在产品质量与管理服务方面的水平不断提高,才能真正推动我国汽保行业的全面上升。
第三、市场营销策略和方法不多
随着汽车技术的发展,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汽车维修和保养设备也成为具有很多高技术水平的产品,在市场营销上,很多传统的方法可能不再适合。在汽保行业,绝大多数场上非常重视每年在各地举办的各种展览会,这固然没有错,但是很多企业因此不重视平时的宣传和推广,有的甚至没有自己的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计划。
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人们已经可以通过很多渠道获得各自所需的信息了,各种成功企业的经验不数次证明:只有持续的、有针对性的、多样化的品牌宣传和推广,才能使自己的企业长久不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平台,这是一个高效、便捷和廉价的平台,重视互联网的作用,并利用它来为企业的经营服务,可以说网络营销必将极大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第三部分 我国汽保行业的营销渠道分析
一、选择适合自己的营销渠道
目前国内多数汽车连锁服务企业过度注重于发展加盟网点,而往往忽略了自身的服务质量与自身的品牌建设,陷于低层次的竞争之中。随着国外汽保厂商加大对国内市场的投入,汽车后市场竞争的将越发激烈,处于低层次竞争的企业就难免遇到生存的威胁。
国内汽保行业的很多厂商在规模大的汽配城有自己的专柜或代理商,但是都比较分散,而且产品种类不是很齐全;另外一种比较多的是厂商在主要区域市场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进行销售。以上这些方式一直以来成为市场的主要销售模式,但从长远来看,这些模式值得商榷。例如现在上海开始规划的汽保城,通过集中的方式给客户带去更大的便捷,同时对于厂商品牌的建立起到很大的帮助。对于企业来说不管采用何种方式进行销售,汽保企业不仅要合理选择自己的销售渠道,更要从总体上设计、构建营销网络。
一是对构成营销网络的网点、网线、网面和网员四大要素的布局要合理;
二是对营销网络中的信息流、促销流、商流、物流、服务流、资金流的业务流程管理要有效可行;
三是推动营销网络中“6流”的畅通要有能动性。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建设,必然会给企业带来良好的品牌效应,对于企业的销售有更大的促进作用。
二、加强对销售渠道的管理
渠道的选择和建设固然重要,没有管理或管理跟不上,渠道的作用就不能完全发挥出来。在渠道管理方面,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规范和考核标准,明确经销商的职责和利益,给予经销商大力的支持和服务,包括产品技术方面、人员培训方面等等,保证渠道正常高速运转。
第四部分、我国汽保行业的发展趋势
一、市场前景广阔
与整车市场相比,汽保行业市场具有更强的成长性,这是因为:
第一, 汽保市场增长更多来自于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即使整车市场销售增长出现停滞,只要售后市场整车保有量还在增加,则汽保行业增长就有保证;
第二, 行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成本控制能力在不断加强。即使在2003年整车企业价格下降8-10%的基础上,整个汽保企业利润率依然保持在20%以上。
2003年,中国汽车产量达到444.4万辆,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的数据表明,2003年1-11月,汽车行业累计完成的工业总产值为8549.0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717.85亿元,同比增长65.4%。
按照一个完全成熟的国际化的汽车市场的利润测算,2003年中国汽车后市场的利润总额应为2153.55亿元。除了汽车电子领域1000亿人民币的市场,汽保行业仍有超过千亿元人民币的市场。中国的汽保行业在未来的5-10年中有着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企业只要有完善的经营决策和充足的准备,完全可以在这个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二、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加快
汽车电子技术和产品的广泛应用必将带来汽车维修保养技术的升级换代,越来越多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将出现在汽车维修保养行业。同时,在汽车维修保养中,车型和零部件专用设备将会更广泛应用,厂家投放市场的车型越多,专用设备需求随之也会增加。单靠模仿和仿制,以后将难以在市场上生存,国内汽保设备厂家必须加大自己的技术和产品开发力度,不断推出新产品。
三、国内品牌强大以及国际品牌本土化生产的趋势
专家预测,汽车维修保养设备与汽车和汽车零部件一样,未来也将会出现国际品牌本地化生产的趋势。在市场上,国内品牌与国际品牌将形成长期共存和竞争的局面。而在竞争中,只有那些产品技术领先、质量过硬、注重营销和服务的厂家,才是最后的赢家。
9. 国外汽车维修行业现状如何
一般而言,汽车维修是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指对出现故障的汽车通过技术手段排查,找出故障原因,并采取一定措施使其排除故障并恢复达到一定的性能和安全标准。
近两年全球汽车产业低迷 产销量均出现下降
纵观汽车发展史,根据汽车动力的不同,全球汽车工业可分为六个发展阶段,如下图所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度融合,全球制造业集中度逐步从欧美等发达地区向亚太、南美以及非洲等欠发达地区转移。汽车工业的全球化生产近些年体现的格外突出。中国近些年经济增速、经济体量增长明显,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给汽车制造业提供了优质的生产环境,促使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产销市场。但是受近两年中国汽车产销低迷,全球汽车工业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降。
2010-2017年,全球汽车产量呈逐年增加态势,但在2018年开始出现下降,截至2019年全球汽车产量9178.69万辆,同比下降3.77%,降幅相比2018年扩大了2.53个百分点。
2010-2017年,全球汽车销量不断上升,但增速波动变化。2018-2019年全球汽车销售明显遇冷,增速出现负值。
截至2019年全球汽车销量9129.67万辆,同比下降3.96%。全球汽车销售下降,主要由于中国和印度等亚洲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居民汽车消费意愿下降,同时中国电动车补贴标准提高,其柴油车购置税补贴取消等因素,进一步抑制了汽车销量增长。
全球汽车保有量逐年增长 中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低
根据OICA数据,2010-2018年全球汽车保有量呈稳步增长态势,截止2018年全球汽车保有量为14.19亿辆,假设2019-2020年保持3.0%的增速,则至2020年全球汽车保有量将达14.91亿辆。不断增长的保有量为汽车售后市场提供了一条强劲的新业务渠道,意味着未来有更多的服务和维修机会。
2019年8月,世界银行公布了2019年全球20个主要国家千人汽车拥有量数据,榜单中美国位列第一,千人汽车拥有量达837辆,是中国的近5倍;排在第2-10名的国家分别是澳大利亚、意大利、加拿大、日本、德国、英国、法国、马来西亚、俄罗斯。
在这份榜单中,中国每1000人拥车量为173辆,位列榜单第17名,中国千人汽车拥有量不仅不敌欧、美发达国家,甚至也比不上伊朗(千人汽车拥有量178)和南非(千人汽车拥有量174)。
从原因上看,影响千人汽车拥有量的主要维度是人均GDP水平。总览上述榜单,排名前十的国家人均GDP均超过10000美元,而中国则为9201美元,与欧洲、美国等发达地区或国家仍有一定差距。
欧美国家汽车老龄化程度高 中国平均车龄相对较低
高车龄车辆车主对维修和保养的需求相对新车用户而言更高,也即对零配件的需求更高,从而将推动整体售后配件需求提升。目前全球乘用车平均报废年限约15年,具体来说,美国约15.6年,日本约12.8年,英国约14年(数据来自美国商业资讯(Business
Wire)及日本汽车制造商协会(JAMA)等)。
在欧盟市场,根据ACEA(欧洲汽车工业协会)的报告,欧洲在用车辆中,各个车龄的分布极为平均,且大于10年的车辆占比达50%,整体的平均车龄也达到10.5年,远高于目前国内的平均车龄(4.5年),是典型的成熟市场。
根据美国商业信息提供商IHS
Markit发布的美国最新的乘用车研究数据,2019年,美国乘用车(包括轻型卡车)平均车龄从2000年的9.8年上升至2019年的约11.8年。平均车龄的增加导致每年维修保养支出增长。
调研发现,2005年,美国道路上行驶的轻型汽车的平均年限为9.8年,2008年至2013年期间,美国车龄增速迎来了“高峰”,达到12.2%。此后5年,平均车龄增长了4%。增速高低背后跟美国整体经济息息相关。
相比而言,我国汽车平均车龄相对较小,这与我国汽车产业发展起步较晚有关。F6汽车科技大数据研究院、同济大学汽车市场与行为数据研兖所联合发布的《2019中国汽车后市场维保行业白皮书》显示,2020年我国社会平均车龄将达到6.06年。
对照国际市场用车经验,车龄超过5年后将迎来大型维修保养高峰期。同时随着中国汽车制造业逐渐走向成熟,耐用性和汽车质量的改善也不断延长了车辆平均生命周期,“车龄+保有量”双效驱动中国汽车后市场高速发展,成为汽车产业的新增长点。
全球汽车维修服务规模不断增长 未来增长潜力巨大
根据全球细分行业调查的领导者QYResearch的数据,全球汽车维修服务规模由2014年的5619.2亿美元上升到2019年的6973.9亿美元,伴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持续上升、车龄老化趋势以及消费升级和服务价格上涨,全球汽车维修服务规模未来仍会保持继续增长态势,预计到2025年达8660.6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CAGR)达3.68%,未来增长潜力巨大。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市场运行状况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