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假一赔三
『壹』 汽车假一赔三是指什么范围
汽车假一赔三的条件是经营者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同时消费者还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赔三的规定如下: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贰』 汽车退一赔三需要什么条件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可知,退一赔三消费者需要提供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证据,相关条件如下:
1、消费者应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有存在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2、骗取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3、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
4、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5、有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证据。
『叁』 售卖假汽车配件的处罚是什么
法律分析:如汽车配件的经营者贩卖假冒伪劣产品的,有关部门会责令其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肆』 买车首付10万厂家假一赔三退多钱
买车首付10万厂家假一赔三是赔30万。
1、“退一赔三”就是指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根据新车三包法律法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2)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3、如果我们在4s店购车时,4s店对车辆的实际情况有所隐瞒,把二手车当新车卖或把维修过的车辆当新车卖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4、退一赔三的过程比较复杂,首先就是我们手头上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在交易中4s店故意隐瞒了自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例如,车辆如果是二手车,则消费者需要提供车辆过户情况等可以证明车辆为二手车的证据才行。
5、在购物时,关于退一赔三要注意几个问题:
(1)是购买商品或服务是为了满足“生活消费需要”。比如有人购买汽车主要用来进行“黑车”运营,这种情况就不是“生活消费需要”,因而不能主张加倍赔偿。但也有例外,如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2)是消费品的价格没有限制。小到针线、铅笔,大到汽车、名表,只要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是为了满足自身生活消费需要,就可以适用。最后是欺诈的定义。欺诈主要指的是以次充好、以劣充优,故意告知虚假情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做出购买的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买车也不是件小事,一定要在购买之前做足功课。
『伍』 我的定损早完了,但是车没修好怎么办啊!
保险公司定损不合理,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1、该更换的配件没有给予更换;2、该按原厂配件价格赔偿的却按略高于副厂件的价格赔付,迫使修理厂使用副厂配件进行维修。如果是以上两种原因造成车辆没有保质保量维修,编者认为,主要责任在于保险公司,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该主要找保险公司算账并进行维权,同时,修理厂也有一些责任,它们没有完全承担汽车修理的质量保证责任。下面,就介绍,如何处理和应对上述问题,但在进行维权前,车主务必做到一些事情,否则,维权过程会非常艰辛。因为,车主,永远是相对弱势的群体。
1、对于“该更换的配件没有给予更换”的情况。这个配件是修还是换,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家保险公司都是自己判定标准的,而且同一家保险公司,每个工作人员的标准也不同,总之,保险公司对配件是修是换,是以协商为主的,不是保险公司说了算的。但不管是什么标准,编者认为,保证安全是一项毫无争辩的第一要求和准则。可是,在一些理赔案件中,保险公司为了减低赔款,没有更换一些配件,把安全隐患暗暗的留给了车主,使车主无形中离事故更进一步,甚至离死亡更进一步。关于这种情况,编者建议,车主将关键配件拍照,让2家以上的修理厂进行评估。(其中不在那里维修修理厂的意见更加客观、合理、安全)然后,如果保险要求不更换的,车主一定要态度强硬,并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书面保证,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其他赔偿事项,否则,千万不要同意做修复处理。或者,车主可以向中国银保监局进行投诉举报。
2、对于“该按原厂配件价格赔偿的却按略高于副厂件的价格赔付,迫使修理厂使用副厂配件进行维修”的情况。车主在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时,个人认为,车主务必要在保险公司的申请单证上注明:“本人要求保险公司按车辆原厂配件价格赔偿”的字样。这样,只要保险公司没有按原厂配件价格赔偿,车主后续就有了维权的证据和依据,这点非常重要。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对配件质量进行审核检验(否则,修理企业可能私下换成差的低价格配件),这样,车主的利益得到维护的可能性大增,否则,一般出了问题,保险公司和修理企业都会推诿、扯皮,这样的案例举不胜举。此外,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车主要可以对配件进行鉴定,如果不是原厂的,所有费用都有保险公司或修理厂承担,还可以主张按“假一赔三”的要求主张赔偿,同时,可以分别向当地的中国银保监局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要求按法规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处罚。这样,车主的权益就可以得到很好的维护。
在这个过程中,车主要保存好证据,将所有谈话和沟通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并保留书面等各种形式的材料。以上就是保险公司定损不合理的维权方式。
『陆』 汽车配件假货怎么处罚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柒』 汽车退一赔三需要什么条件
退一赔三消费者需要提供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证据
1、消费者应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有存在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2、骗取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3、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
4、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5、有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捌』 假一赔三法律条款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玖』 车辆假一赔三赔车还是赔钱
车辆假一赔三,赔的是钱。
在汽车消费中,经营者若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三倍赔偿,在实际案件中,若仅涉及配件、外观,不涉及核心部件时,通常不撤销合同,无法要求退一赔三,只有当经营者确实存在欺诈行为,且该行为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有质量缺陷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拾』 国家三包法规定假一赔几
假一赔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另外,针对食品三包法规定假一赔十。《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假一赔三”适用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与此同时,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严重后果的,受害人除了可以获得法定的赔偿外,还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假一赔十”则专属适用于食品安全领域,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况下,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10)汽车配件假一赔三扩展阅读
三包范围: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时间:
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 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