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仓库安全知识
Ⅰ 物流库房安全隐患管理
一、物质仓库必须设立一名防火、防盗安全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必须认真学习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要学会使用各类灭火器材。 Dq6#nK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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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即货物进仓检查制度,明火管理制度、安全用电制度、安全防盗、防火值班检查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等。 ;A#aiU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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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仓库内除保持必要的通道外,同时要注意顶距、墙距、灯距、柱距和堆距,货物分类,库房保持清洁,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更衣室,不准住人,闲人不得入内。 =KjA^H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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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仓库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要熟悉储存物质的性质,参加消防业务知识培训。 Lx_^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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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仓库管理员必须做到“五要”、“五不准”。 \&Z#u"\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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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 RYucj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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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GA +%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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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仓库电源要装分闸,电源开关要装在库外; t7u 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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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线要穿管、敷设; rBkN$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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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班要切断电源; 1& KE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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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电器设备要经常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C"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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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准: Wk)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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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准在仓库内使用碘钨灯或大于60瓦的灯泡,在储存易燃、可燃物资或建筑耐火等级在三级以下的仓库内使用日光灯; 4R6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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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PTEo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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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准使用不合规定的保险装置; [`o-7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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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准在仓库内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 c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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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准在化学危险品仓库内安装普通电器设备。 p 64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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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格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在库内吸烟及动用明火,仓库内应设立禁火标志。 ; >Y:c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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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并作一次检查。 -m_M8k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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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法规所造成经济损失,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或惩处,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Ⅱ 汽车配件库管员好干吗
无论是汽配仓库还是其他仓库管理,都有共同点。仓库管理是一项繁琐复杂的工作,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文档数据。为了及时结算每一笔业务,检查库存和货物流向,保证企业生产物资和货物的安全,仓管员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进行数据记录和统计,但熟悉了就容易上手。
1.汽车配件仓库的工作一定要了解汽车结构的基本理论,这可以帮助你以后判断配件的类别。这在安排货位号时非常重要,也有助于判断配件的消费频率,帮助制定配件计划。
2.掌握本单位专项维修品牌所拥有的车型、发动机、变速箱型号,有助于做好计划,提高报价和挑料速度。
3.常用车型的配件价格可以快速报价,给别人很专业的感觉,增强客户信任。4.熟练使用我公司的仓库管理软件,能制作各种报表,能快速电脑入库和领料开票,能检查电脑账目是否与人工账目相符。
5.熟悉仓库备件库存的分配,建立和完善库位编号。
6.了解事故车的业务流程。
7.对配件索赔的旧件有一定的识别能力,能够说服供应 商 进行索赔,能够判断人为损坏。
8.对季节性强的零件和批量索赔的零件提出库存建议。
9.认真进行入库检查,定期检查库存质量,找出不合格零件和型号错误零件,为公司减少损失。
10做好卫生,注意防火防潮。汽车零部件仓库工作仓库管理的基本任务:
1.及时准确维护库存管理制度,确保仓库物品账、卡、物相符,仓库区域划分清晰,物料标识清晰,卡片保管记录连续、清晰;
2.管理仓库物料的收发存,严格按照流程要求收发物料,及时跟踪作业物料的交付情况,协助财务成本管理团队对物料采购和车间生产成本进行控制和监督;
3.与车间领料团队、采购员密切配合,对生产物资进行调度,认真履行物资储备和配送的物流职能,及时将生产物资短缺或超量采购等异常情况反馈给生产部门;
4.对材料管理的有序性、安全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对部品和材料负责。
实施分区存储管理,确保存储容量的外观;或定期或不定期向财务部报告零件库存质量和呆滞积压材料的发放情况,并按要求定期填写和提交呆滞报废材料处置申请表。
5.仓库内各种原始文件的转移、保管和归档;
仓库经理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1.熟悉仓储操作和仓库管理的方法、规范和操作程序;
2.熟悉仓库管理系统及相关管理流程;
3.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财务知识;
4.懂电脑操作。
收货验收
1.货物进入仓库时检查订单。待入库货物的项目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订单相符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①严禁无单收货;因生产紧急、人员外出等特殊情况。,需要咨询上级和订单管理部门并获得授权和同意才能灵活办理,但订单管理部门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订单;
②严禁超订单收货。因合理损耗领料或计量或多或少条款或机器最小生产量而收到的少量超订货物应在合理范围内,并符合相关管理规范或规定。
2.当货物进入仓库时,必须通过适当的方法进行精确的测量和计数。散装接收可以采用一定比例的开箱和抽查。抽查时实际数量少于标注数量的,应按最小抽查数量接收该批货物。
3.货物进入仓库时,需要经过质量检验程序,包括:
①外购、外购材料/产品必须填写《检验申请表》,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其他供应商提供的发货凭证或临时填写的暂收凭证,暂收数量只能由仓管员签字,不能加盖代表公司的公章。
(2)特别是抽样检验不合格,生产部门要求回收或选择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相关程序和审批程序,库管员签收时必须注明“不合格回收”或“选择使用”字样。
(3)自产成品、备品备件必须凭当批质检文件办理入库手续。有些客户的产品还需要客户认可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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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而制定的。下面是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 ,欢迎参阅。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 总结 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方法 ,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 措施 。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汽车、 拖拉机 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 修理 。
第三十二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 保险 装置。
第四十二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奖惩
第五十七条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现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视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
1目的
为了加强工厂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范围内所有仓库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管理规定
3.1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2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6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3.7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8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9物料的存放
3.9.1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3.9.2库管员应根据物料 说明书 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3.9.3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3.9.4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10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3.11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3.12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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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汽车库,修车库,修理厂防火的规范是什么
汽车修理厂主要防火对策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要按照《消防法》第14条的规定,督促落实汽车维修企业,认真履行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自身消防监督管理,抓紧制定规章制度,明确、细化和规范具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经营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预防火灾能力。
(二)各类车间设置宜设置应不低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严格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厂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进行防火设计、施工到竣工消防验收,保留必要的防火间距,根据需要设置门、防火墙、窗通风孔、机械排风系统和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等,严格消防审核、消防验收,把好源头关。
(三)按行业标准配置防爆电气设备,规范敷设室内电线,特别是甲、乙类物品运输车修理车间以及修理厂内的喷漆间、电瓶间、乙炔间等室内的电气设备均应按国家标准《爆炸和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根据场所配置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具体应参照修车库灭火器配备数量标准配置,修理厂从业人员应建立培训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否则用人单位不得采用。
(四)、对车间设置有职工宿舍、厨房的修理厂强行迁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行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公安消防部门一经发现应责令强行迁出,减少火灾隐患。对于存在火灾隐患拒绝整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严格处罚。
(五)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紧密配合,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督。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遵循防火客观规律,督促、指导好基层派出所对此类场所的三级消防监督管理,明确三级管理责任和单位,防止失控漏管,协调好本辖区内职能部门对此工作配合管理。
Ⅳ 论述配件仓库防火和灭火工作如何实施
仓库是出口商品储存的基地, 必须搞好以防火为中心的仓库安全工作,以保证出口商品的安全, 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防火安全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 做到与业务生产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 把防火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1980年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和外贸部1981年修订的《外贸仓库消防安全工作条例》, 坚持经常做好广大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警惕, 自觉做好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仓库的安全管理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仓库和商品的安全管理; 二是对职工的安全管理。 (一)对仓库知商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1.消防 要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 要建立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仓库要设置专业或兼职的防火干部, 建立专职消防组织与义务消防组织;建立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扑救方法;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保持完整好用;要有健全的消防制度,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定点、 定人、定措施;要建立防火档案和制定灭火作战计划,以预防火灾, 或发生火警和其他事故时能及时防止灾害和造成更大损失。 2.警卫 要加强仓库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 仓库应有一位领导主管安全保卫工作, 建立保卫部门或配备专职保卫人员, 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 建立门卫检查、警卫执勤、巡逻、值班等制度,以确保仓库安全。 3.安全检查 为了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仓库应采取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 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实行逐级负责的检查制度。 仓库检查应以防火安全为中心,但应根据不同季节和具体情况, 确定检查的重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做出记录,及时研究解决, 逐项落实,以保证仓库和商品安全
Ⅵ 汽车配件库工作怎么样好做吗
一、汽车配件仓库管理的基本任务:
及时、准确维护库存管理系统,确保仓库物品的帐、卡、物三者一致,仓库区域划分明确,物料标识清楚,存卡记录连续、字迹清晰;
做好仓库物料的收发存管理,严格按流程要求收发物料,并及时跟踪作业物料的发送,协助财务成本管理组对物料采购与车间生产成本的控制和监督;
与车间领料组及采购员密切配合,做好生产物料的调度工作,切实履行物料储备和配送的物流职能,并及时向生产部反馈生产物料的短缺或过量采购等异常情况;
对物料管理的有序性、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对部品物料的实行分区存放管理,确保库容库貌;定期或不定期向财务部报告部品存货质量情况及呆滞积压物料的分布,按要求定期填制提交呆滞报废物料的处理申请表。
做好仓库各种原始单证的传递、保管、归档工作;
熟练掌握出入库作业及库房管理的方法、规范及操作程序;
熟悉仓库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流程;
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财务知识;
懂电脑操作。
二、仓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三、收货验收1.货物进仓,需核对订单(采购订单和生产订单)。待进仓物品料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订单相符合方可办理入仓手续。
① 严禁无订单收货;因生产紧急、人员外出等特殊情况需请示上级和订单管理部门并获得授权、同意可变通办理,但订单管理部门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下订单;
② 严禁超订单收货。因合理损耗领料或计量磅差或机台最少生产数量等原因导致的少量超订单收货,应在合理范围内并符合相关管理规范或规定。
2.货物进仓,必须采用合适的方法计量、清点准确。大批量收货可采用一定的比例拆包装抽查,抽查时发现实际数量小于标识数量的,应按最小抽查数计算接收该批货物。
3.货物进仓,需办理质量检验手续,其中:
① 外协、外购物料/产品必须填报《报检单》,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入仓手续;其他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凭证或临时填写的暂收凭证均只能由仓管员签名暂收数量,且不得加盖代表公司的任何公章。
② 特别地,对抽检不合格而生产部门要求“回用”或“挑选使用”的物料,必须符合相关流程和审批手续,而且仓管员必须在签收时注明“不合格回用”或“挑选使用”字样。
③ 自产成品、零部件,必须凭当批次质检合格文件(或单证)办理入仓手续。部分客户的产品还需有客户确认合格的文件。
现在仓库管理一般流行“6S管理法”:
1、整理(SEIRI)——将工作场所的任何物品区分为有必要和没有必要的,除了有必要的留下来,其他的都消除掉。目的:腾出空间,空间活用,防止误用,塑造清爽的工作场所。
2、整顿(SEITON)——把留下来的必要用的物品依规定位置摆放,并放置整齐加以标示。目的:工作场所一目了然,消除寻找物品的时间,整整齐齐的工作环境,消除过多的积压物品。
3、清扫(SEISO)——将工作场所内看得见与看不见的地方清扫干净,保持工作场所干净、亮丽的环境。目的:稳定品质,减少工业伤害。
4、清洁(SEIKETSU)——维持上面3S成果。
5、素养(SHITSUKE)——每位成员养成良好的习惯,并遵守规则做事,培养积极主动的精神(也称习惯性)。 目的:培养有好习惯,遵守规则的员工,营造团员精神。
6、安全(SECURITY)——重视全员安全教育,每时每刻都有安全第一观念,防范于未然。 目的:建立起安全生产的环境,所有的工作应建立在安全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