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汽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A. 请问公司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公司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维修汽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B. 交通部对汽车维修行业下达的安全生产规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物流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制度
一、领导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安全法规:
2、执行车队章程,全面负责车队的经营管理,并为车队安全第一责任人;
3、组织和制定车队的年度生产、经营、发展、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计划,并督促实施;
4、代表车队对外签署合同和安全协议;
5、任免车队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安全人员等;
6、组织车队职工的安全先进考评,决定车队职工的奖惩、加薪、招聘、雇用和解雇辞退;
7、签发日常行政、业务、财务等文件;
8、负责处理企业其它相关事宜。
二、副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领导工作,并对领导负责;
2、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车队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4、领导不在时,受领导委托代理行使职权和安全职责。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职责
1、安全组长是车队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对车队的安全负全责;
2、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
3、制定落实安全措施,主持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上发生的重
大问题;
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组织安全学习,路检、路查及各种安全演习;
6、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
援工作;
二、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岗位职责
l、负责拟定和修改车队各类文件资料,规范和健全规章制度;
2、负责驾驶员岗前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3、受车队委托代表车队参加民事诉讼和调解;
4、负责好人好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组织安全学习和先进考
评;
5、督促检查车辆的二级维护、保险、年审工作的落实;
6、按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积极开展工作。
三、内勤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负责车队内车辆安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2、负责办理车辆证照的年检、年审手续和二级维护工作的验证登记;
3、负责货运车辆报班,停班手续的填写和登记;
4、负责安全基金和驾驶员台帐的管理;
5、负责车队文件的校对和文书档案的管理;
6、负责重特大事故的上报和现场调查处理;
7、协助外勤安全员处理交通事故;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二、管理计划。
1、制度建设:结合公司营运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驾驶员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根据车辆矿山运输实际,每月对车辆进行详细检查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低于1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出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驾驶员学习,以提高安全运输整体水平。
5、安全台账:分车、分驾驶员建立安全台帐。
6、奖惩考核: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违规作业人员,给予严厉批评处罚;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加强公司车队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车队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劳动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和货运资格证,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司机及其他员工,分成二个学习小组,交叉组织学习,任何一个员工,不得连续三次缺席,每月参加学习不得少于二次。
三、每周星期二晚上20:30—21:30,为安全教育学习时间,车队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一个小组学习,内容包括:上级有关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条例、安全制度、总结目前的安全工作、纠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四、车队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建立完善车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设施,负责车队的各项安全规则的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负责做好车队每月安全工作报告。
五、安全教育应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实践操作,作好现场讲解,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险、排险能力。
六、不按时参加学习的员工,每缺席一次罚款5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车队员工三次以上无故缺席,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罚款200元;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作停岗处理。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十八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法定代表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安全管理部门根据车队生产施工指标及在建工程的情况及时编制资金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设施费用、职业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先进奖励费用项目等。
3、计划应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批,同时抄报公司管理人员。
4、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车队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5、工会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按制度贯彻执行。通过民主渠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提出合理建议并采纳的职工予以奖励。
6、各部门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车队内负责人进行审批, 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7、车队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工会应了解资金是否有效实施,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
8、各部门应参照车队的年度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编制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年底做出统计、汇总。
9、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10、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必须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11、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专款专用于急需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
12、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车辆等设施、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1、应保持车辆清洁,行驶正常,经常检查车辆,及时处理一般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车队汇报,并要求送修。
2、司机应经常检查车辆线路是否出现火花,检查车辆其它部位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必须向车队汇报,并要求维修。
3、车队车辆由车队指定有资质的修理车队进行维修、年检,司机不得随意到指定以外的车行维修车辆,但车辆在运输途中出现故障,经请示车队领导同意后,可就近维修。
4、车辆送修期间,相关司机不能离开车辆,应在场做好辅助工作。
5、车辆维修先请示车队领导同意后,将车辆送到指定车行,并按要求处理,相关司机应向领导说明故障情况和费用估算,然后送检维修。
6、所在车辆定点维修,实行记帐办法,司机修车完毕后签名确认,然后出车,由车队财务按期结算付款。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车队员工和车辆保险制度
一、员工离退休养老保险:
1、车队内职工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2、实行企业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3、养老金的计发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部门文件规定。
我车队具有较好财务状况时,可为职工办理补充性养老保险,所需费用从车队自有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支付。鼓励并协助职工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
二、员工医疗保险:
1、当地有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时,应按规定参加,为全体职工办理相应的手续。
2、当地总工会组织大病、重病统筹时,应积极参加。
三、车辆保险:
1、根据国家运输行业的车辆有关保险制度,统一按时足额投保。
2、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3、理赔时,应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保险理赔所需的一切手续,并督促保险公司及时赔款。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2、货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并取得货运资格证后,方可独立驾驶货。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接打手机,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4、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后视镜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5、严禁在山区及陡坡地带脱挡熄火滑行。
6、装料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依次有序装料,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作好装料指挥。
7、卸料时,应检查车上方和车旁有无电线、光缆及障碍物,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8、向坑洼地带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塌陷翻车。
9、严禁在坡上横向停置卸料,以防车箱顶起后重心偏移,造成翻车。
10、自卸车车厢内严禁乘人。
11、必须在车箱落下就位后方可起步、不允许在车箱停留于倾卸状态下行车。修理保养倾卸装置时,应用撑杆顶住车箱。
12、汽车在起步,出入厂区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13、汽车在厂区(矿区)内行驶,宽9米以上的干道上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14、在矿区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号、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15、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2米)、超宽(车身左右0.2米)、超高(从地面算起4米)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16、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17、货车载人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汽车开动时,应待人员上下稳定,关门起步。严禁抢上跳下。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18、在矿区内和车间行驶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19、用起重设备装卸车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营运实际,为切实搞好安全综合管理,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 驾驶员每日出车前,例行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车队,联系处理。严防病车上路,确保营运车辆车况良好。
2、 行使过程中,车辆出现异常,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上报车队联系处理,排除异常后,方可行车。
3、 装、卸货场所、运输道路存在不安全因素,驾驶员因立即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或上报车队领导,待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营运,切不可报侥幸心理,涉险行车。
4、 驾驶员精神状态的检查,严禁驾驶员生病、疲劳驾驶。
5、 车队领导定期组织安全员、修理负责人,对各台车辆保养情况、整车完好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限期予以整改,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6、 定期对公司停车场、修理场地、职工住所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灭火装置是否完好可用,用电线路架设是否规范,修理人员作业时是否穿戴劳保用品,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等。
7、 重大节假日前的特别检查,重点是防火 、防盗等相关检查。
8、 每年汛期的专项检查,及时排除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无洪涝灾害发生。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车队停车场按消防部门的设计要求安装水龙头和灭火器械,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车队安全员每周定期检查一次,确认设施完好并做好登记,如发现问题,及时向车队领导汇报。
2、车队内车辆按要求安放灭火器,安全员或司机应经常检查,灭火器械应安放在司机和安全员最容易拿取的部位。
3、车辆在运输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立即报警,司机和安全员在现场必须冷静、果断,对能够控制的情形,必须立即合力排除,如果事态严重或有重大危险,必须立即疏散人员,确保人身安全。
4、险情出现时,安全员即为现场指挥员,司机为副指挥员,负责指挥现场救护工作,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指挥。
5、现场指挥员在紧急情况下,有权作出避险的决定,确保人身安全。
6、当出现突发事件需要立即调派车队车辆时,需听从政府部门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调用。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单车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一、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二、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为加强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关于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报告
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群伤事故,车队在接到报案的1小时内,须将事故的发生地点、时间、伤亡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报告公司,并在1小时内形成正式的事故快报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五)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抢救方案及控制情况;(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安全事故统计
安全事故统计时间为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安全员是事故统计工作的责任人,专门负责统计安全责任事故。
三、安全事故的统计报送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按时将事故统计表报送相关部门。
四、安全事故档案管理
安全员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人。档案管理的内容包括:上级领导对事故的批复、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快报和应急救援处置报告、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每月各类事故统计报表等。
第二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一、行车中发生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枳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和公司财产,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公司。驾、乘人员应主动同公安交警和有关公司提供车辆肇事的一切情况,以便查证该实。发生事故一律不准私撤现场,私撤现场除承但全部责任外,要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急需抢救伤员、但又无法找到车辆时,要做好车辆、伤员位置的标认,按所学到的卫生救护知识进行抢救,并有证人证实,找人看好现场,驾驶员在发生事故之后一定要积极协助交警部门参与现场拖救和处理事宜,未经同意不得擅目离开。
二、对损失较小的轻微事故,未伤人员的、经济损失在1000.00元以内属对方责任的可经双方协商解决,但必须收够足额的赔偿现金,不得收白条子,属自己责任的必须经当地交警和保险公司认可,否则由当事人自己负全部经济损失。
三、因违章、肇事被扣证,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违章、肇事经过原因,听从安排,肇事驾驶员除按规定处理外,凡未在安全会上做检查、认识、吸取教训的一律不得批准上车。
四、各类行车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肇事者除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外,根据交警部门划分的责任,按合同规定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法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车队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车队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二、车队长对车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掌握全车队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2、负责驾驶员的车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4、负责全车队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编制全车队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6、负责全车队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车队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车队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以予行政处分。
三、车队付队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直接领导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
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四、车队安全员对车队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车队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车队领导,积极协助车队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3、定期对车队内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4、认真填写安全记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5、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6、定时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
7、严格控制事故费用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车队行政处分的种类:
1、警告;2、严重警告;3、撤销职务调离岗位;4、开除留用;5、除名。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车辆消防、运输、储存、防灾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条 车辆消防工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协助各车辆驾驶员执行。
第二条 车辆的消防设施、灭火器必须齐全。
第三条 车辆停放设有固定停车场,实行24小时安全巡查制度,注意防火、防盗。
第四条 对停车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和整治,使之达到环保要求及防火要求。
第五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
2、组织制定对车辆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车辆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车辆及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4、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车辆驾驶员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六条 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七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车辆及人员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对车辆进行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八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等。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驾驶员“五统一”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由车队指定人员负责管理,车队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车队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车队指定驾驶员专人驾驶,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罚款一百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者从严处罚。
4、车辆装卸货物,均要遵守货场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司机每天按时上班,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经车队领导批准。
6、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车队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车队管理人员。
8、司机报销过路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C. 你好,我想要一份有关汽车维修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谢谢了
汽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厂区内不准吸烟,发现吸烟者必须立即制止,各清洁管辖区不得有烟头、油污、垃圾和影响安全生产的杂物。
2、按规定的地方存放油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间,工作间不得存放。
3、板金车间不准用油,其他车间不准用火,却须交*作业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后,保持安全距离,作好防范错施,方可作业。
4、焊接带油污的部件,压力容器、油箱和其它危 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按规定挂放在明显位置,定期检查、保养,失效的应及时申报更换。
6、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及各种机机件设备。 7 、须维护和增加用电设施的,必须先申请同意,指派专业人员施工作业,严禁私拉乱接。
8、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义务和权利制止、拒绝和揭发违反安全生产的一切行为。有义务积极参加灭火、救灾、应急突发事件。
9、严禁少年儿童进入工作场所,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公司概不负责。
处罚: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100元,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赔付一切经济损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作出名处理,并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D. 汽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2、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3、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4、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6、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维修汽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扩展阅读: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规范和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公开的维修技术信息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通过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等维修作业,使机动车通过排放检验。
E. 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
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根据历史资料,我们发现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三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确定的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目标而确定的一个时期的指导原则。从1949-2009年的60年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在逐渐演变,这种演变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在渐进。
安全生产本质
第一、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是安全生产最根本、最深刻的内涵,是安全生产本质的核心。
第二、突出强调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所谓最大限度的保护,是指在现实经济社会所能提供的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尽最大的努力,采取加强安全生产的一切措施,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第三、突出了在生产过程中的保护。生产过程是劳动者进行劳动生产的主要时空,因而也是保护其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的主要时空,安全生产的以人为本,具体体现在生产过程中的以人为本。
第四、突出了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保护。这个一定的历史条件,主要是指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
F. 汽车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一、机构与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有效地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2、厂长(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建立以厂长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全厂的安全工作;车间主任(部门经理)负责本车间(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班(组)长直接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管理,企业和车间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企业年、季、月底安全管理计划列入厂长(经理)年度信誉考核目标管理之内。
3、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4、厂(公司)、车间领导在指挥生产时,须做到先安全后生产,生产服务安全,严禁强迫命令、瞎指挥的恶劣行为发生。
二、生产(工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管理
1、非本工种的员工,未经批准不擅自上岗。严禁在厂区无证驾驶车辆,严禁上班时穿拖鞋、高跟鞋、穿裙子、打赤膊,机具设备在运转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岗。
2、承接整车总成修理和底盘车身焊修等作业的车辆,在进入修理车间后,应首先拆下油箱,并放置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存放,修理结束后方可装回。
3、生产、服务区和公共场所不得存放汽油及其他易燃品,更不准使用汽油,清洗零件在具备安全条件的专门场地进行。生产区内严禁抽烟,严禁使用明火。
4、电气设备和路线须定期检修,压力容器须定期检查,严防漏电、漏气和爆炸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及有毒物品必须存放在符合安全标准的专用库房内,并派专人保管,严格执行领发规定。有毒物品的领发须经厂长(或总经理)签字,并及时报政府安检部门备案。
5、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消防安全规定,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配齐、配足各类灭火机及砂箱、消防器材等灭火设施,备足消防水源。安全管理员须定期检查更换失效灭火机,教育职工学会使用灭火设备。
6、工厂门卫室是工厂安全保卫的重要窗口,门卫人员应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每天按时巡逻检查,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三、检查与考核
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企业安全管理员及车间安全员应每天检查厂区安全生产状况1-2次,做好记录指导整改,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检查当月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2、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考核办法,对各部门、车间、班组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日常考核工作,山安全管理员和车间安全员执行;厂(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
G. 汽车站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站第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生产必需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行一岗一责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总站及下属各组室。第二节 客运总站安全生生产职责
第五条 站长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针、政策、法规和建筑行业,地方政府的各项安全规定及指令。
2、负责制定总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3、督促所属组室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明确安全工作职责。
4、组织开展全局性的安全活动。
5、组织开展“三类”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
6、负责总站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
7、组织工伤死亡、群伤等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8、组织对各组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年度安全业绩考核,并实施奖惩。
9、负责生产性事故的统计,报告。第三节 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 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健康安全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8、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
安全生产办公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订出一套适合安全生产特点的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预防措施、求援预案等实施办法,直接向总站领导以及上一级机关汇报工作。
1、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对站各组室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纠正、处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和事。查找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正确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和《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记录》
2、安全生产办公室建立机关与组室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填写登记表,及时向总站上报。
3、按规定作好事故报告与处理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4、定期组织对专职安全生产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协助各班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
5、定期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工地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查验。
6、安全管理资料必须齐全,并严格按照本省、市规定的统一表格形式填写。
7、确定安全管理资料收集、记录、编目、规档、储存、处理的人员。
8、安全管理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并做到收及时、编制认真、填写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9、授理有关违反安全生产情况的举报。授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提出落实整改的措施,报经有关负责人批复并督促落实。
10、在各项目部设有驻地安全员
第八条 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宣传和教育本室员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法律、条例、标准、规定。
2、制定本室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好督促落实。
3、对总站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事档案等做好安全管理和“三防”。
4、配合安全领导部门的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和检查,协助安全领导部门处理安全事故,做好宣传,上传下达,通讯、交通工具,接待服务工作。
5、做好安全管理部门分配给的工作任务。第四节 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 站长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每季度组织站安全生产领导人员和机构负责人召开一次专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听取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所发生的问题,处理安全生产违章的事件。
2、认真学习国家和省部级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条例,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学习班。
3、认真督促检查本站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及负责人的工作情况,参与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机构建立,并批准执行,监督落实。
4、批准安全生产技术保障预防措施、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计划、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资金投入计划,并监督落实。
5、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担任指挥,领导救援组织,减少损失,负责善后处理的组织与领导。
6、认真审核站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 副站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术防蓖措施计划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3、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主持本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应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和有效落实。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按规定检查、落实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计划“安全生产保证基金” 的使用管理。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机构和专职人员审定本站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组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站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对本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持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定、制度等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生产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4、支持群众性的劳动保卫护监督和安全生竞赛活动。
5、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安全生产状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6、参加站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物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8、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机关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现直接责任。
3、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防静电、防腐蚀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4、正确分析,判断睡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
5、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如何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十三条 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在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组室的领导下,对本行业工作进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配合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检查和登记本站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完好程度、数量、配置和使用地点、库存多少,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缺少的要补齐,损坏的要更换,并监督落实。
4、熟悉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给站长,并参与救援、事故原因调查和总结防范措施。
5、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日志,每天做好记录。
6、认真填写《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记录》、《事故隐患通知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记录单,并签字齐全。
7、协助组室负责人做好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长是协助站长搞好安全生产的助手,模范遵守总站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熟知本站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标准,对本的安全负责。
2、根据安全纪律要求和安全检查技术以及现场安全生产环状况,坚持开好班前、岗前安全生产会议,向职工交待清楚,使班组织工人人心中有底,保证做到上岗作业的安全防护、操作要求和自我保护。
3、时刻检查、督促、指导本班组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和正确使用、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并纠正职工违章作业,不遵守劳动纪律的表现,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4、对在岗生产中的违章危险作业者,经指出屡教不改,应停止其作业并给予教育、处罚,保证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实现。
5、对班组出现的伤亡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各工长及上级报告,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对未遂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站长。
6、接受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 贺驶员安全生产职责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和行车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驾驶证。
2、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3、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准驾驶。
4、严禁酒生驾车、严禁疲劳驾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不准驾驶安全设施不完善或带病车辆作业。
6、不准驾驶超载的车辆。
7、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听从交通民警指挥。
8、遵守职业道德不开风头车、情绪车、霸王车、英雄车、赌气车。
9、严格做到对车辆的使用与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H. 求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制度
发个邮箱吧,有空给你发过去一份挑着参考使用
目录
1、汽车维修企业工作流程图. 4
2、服务承诺. 5
3、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6
4、顾客抱怨受理制度. 7
5、维修车辆进出厂登记制度. 8
6、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9
7、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0
8、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1
9、计量器管理制度. 12
10、检测仪具和设备管理制度. 13
11、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14
1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5
13、安全生产制度. 16
14、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17
15、计算机服务管理系统制度. 18
16、压床安全操作规程. 19
17、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20
18、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21
19、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22
20、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23
21、乙炔气瓶安全使用守则. 24
22、氧气瓶使用安全技术要求. 25
23、汽车维修机工安全操作守则. 26
24、汽车维修钣金工安全操作守则. 27
25、汽车维修漆工安全操作守则. 28
26、汽车维修电工安全操作守则. 29
27、汽车维修胎工安全操作守则. 30
28、汽车维修检验试车安全操作守则. 31
29、气焊作业安全操作守则. 32
30、经理(厂长)岗位职责. 33
31、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34
32、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35
33、业务员岗位责任制. 36
34、结算员岗位职责. 37
I. 简述汽车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何履行
汽车维修工履行安全责任制的具体做法:
1 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3 正确穿戴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听从安全管理人员正确指导。
4 自觉接受并配合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检查工作。
5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7 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
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8 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投入到事故抢险中去。
J. 汽车维修行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什么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确保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辖区内取得经营资质的各类别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本规范,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范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及做好相关实施记录。
第四条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管理责任。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各区、县级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行政区内机动车维修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定期组织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政府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
第五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企业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以及其他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须与各安全生产岗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
第七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八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生产配套资金的落实,规范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持证上岗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九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当配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改进措施和整改意见,应当严格落实。
第十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时,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