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配件维修 » 汽车维修动用电火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动用电火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2-12-13 10:32:51

1. 车辆维修中安全用电有哪些基本规定

仅供参考:
1, 电气操作属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 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得随便乱动。如电气设备出了故障,应请电工修理,不得擅自修理,更不得带故障运行。
3, 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
4, 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
5, 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
6, 使用手电钻、电砂轮等手用电动工具时,必须安设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防护性接地或接零;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板上;不得将重物压在导线上,以防止轧破导线发生触电。
7, 使用的行灯应用安全电压,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
8,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遇到不清楚或不懂的事情,切不可不懂装懂,盲目乱动。
9, 一般来说应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按规定时间拆除。
10, 进行容易产生静电火灾、爆炸事故的操作时(如使用汽油洗涤零件、擦拭金属板材等)必须有
良好的接地装置,及时消除聚集的静电。
11, 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测试设备等,必须先切断电源。
12, 在雷雨天,不可走进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20米以内,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13,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砂、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水或
泡沫灭火器灭火,因为它们有导电的危险。

2.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内容

就是企业对电气焊、使用明火、吸烟等和使用临时用电、用电设备、用电器具等方面安全所规定的制度。如;
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试行)

根据国家安全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鉴于公司多数单位都属于消防重点单位,消防不安全因素多等潜在的危险因素,安全生产难度较大,尤其在生产、抢修、检维修过程中,如有丝毫防范措施不到位,就极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引起群体伤害事故。
因此,安全动火(各类火源)是我们选煤企业最重要的安全消防管理内容之一。为了加强管理和有效防止不安全动火而引起火灾和爆炸群体伤害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规定。
1、安全动火的基本原则
1.1 各类动火应严格执行安全消防相关技术要求;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批准的动火许可证不动火,安全监护人不在作业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1.2 在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凡是可动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律拆下来,移到安全区域动火。
1.3 凡在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关闭阀门,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后,才可动火。
1.4 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动火证。一张动火许可证只限当日一处作业地点有效,不得涂改。
1.5 动火操作人和安全监护人在接到动火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防火措施不落实或监护人不在场,操作人有权拒绝动火。
1.6 生产设备(装置)进行大、中修时,因动火工作量大,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都应彻底清除,按规定进行处置并管道加盲板隔离。
1.7 厂区内禁止流动吸烟;吸烟者可到指定吸烟处。
1.8 生产作业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地点吸烟。
2、动火分级管理
根据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将动火分为三级进行管理。
2.1 一级动火(禁火区):
2.1.1 变电所、配电室、空压机室、集控室、捕收罐区域、燃油炉锅、药剂库区(泵房)及所属设备设施,乙炔和氧气存放处,原煤准备(返煤地道)、原煤至筛分破碎栈桥及筛分破碎工房内,矸石、煤泥、中煤和精煤栈桥等危险性大的设施设备动火。
2.1.2 仓库等场所动火。
2.1.3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动火项目。
2.2 二级动火:
2.2.1 除一、三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于二级动火。
2.3 三级动火:
2.3.1 没有火灾、爆炸、伤害(中毒)等危险项目的动火。
2.3.2 固定动火区设在机修工房内指定位置,可不办理《动火许可证》。。
2.4 凡可拆卸并有条件移到动火区焊补的物件,必须在固定动火区焊补,尽可能减少在禁火区动火次数。
2.5 动火区内应设有数量足够的灭火器具,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3、动火审批的管理
3.1 一级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动火地点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动火操作人、安全监护人、安全部、设备部人员等,共同拟定、并现场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申请动火作业单位负责填写动火许可证,报公司设备部、安全部、厂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并在公司安全部登记备案。
3.2 二级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动火操作人、安全监护人、安全部设备部人员等,动火单位负责拟定、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单位负责填写动火许可证,报公司设备部安全部审批;并在公司安全部备案。
3.3 三级动火:由动火人员负责制定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填报动火许可证;并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公司安全部备案。
4、常见事故的原因
4.1 动火设备内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没有进行全面吹扫、置换、蒸煮、清洗等程序处理,或虽经处理而达不到动火条件。
4.2 气焊气割动火所用的乙炔氧气都是易燃易爆气体,焊炬、胶带、减压阀、回火防止器等器具不完好,出现泄漏。
4.3 在动火作业时,无论是气割、气焊或是电焊,都要使金属在高温下熔化,熔化的金属熔液易到处飞溅,引燃周围的可燃物质、煤尘、电缆槽内电缆等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4.4 气焊气割时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都是压力容器,如果使用不当,或离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不够10米,或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安全距离不够5米,当乙炔瓶、氧气瓶受热或漏气时,都易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4.5 电焊时,焊机不完好或地线、把线绝缘不好,造成与在用设备、管线发生打火现象,甚至有的焊工在附近其它设备、管线上引弧,造成设备、管线击穿,或是设备管线损伤,留下隐患。
4.6 电焊作业时,工具绝缘不好发生漏电,或焊工不穿绝缘鞋,在容器内部或潮湿环境作业,造成人员触电。
4.7 监护人员脱离岗位或没有人监护。
5、作业前的主要准备工作
5.1 焊割人员、接线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5.2 检维修或危险性大的动火项目,要制定出完整的安全作业方案。要向参与作业人员进行“五交”,即交作业任务、交安全措施、交安全检维修方法、交安全注意事项、交应遵守的有关安全规定。
5.3 要落实项目负责人、监护人,落实各种防范措施。
5.4 动火前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并经审批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动火。要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动火许可证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5.5 动火人拿到批准的动火证后,应检查动火部位和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如果没有落实,动火执行人应拒绝动火。
6、作业现场的检查及管理要点
6.1 审批人员检查要点:
6.1.1 动火执行人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6.1.2 动火设备本身是否残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监测结果是否合格,是否加好了盲板等进行了有效隔离。
6.1.3 动火周围的可燃物、暗沟、煤尘等环境是否按要求采取了清理封堵等安全消防措施。
6.1.4 审批人员必须亲临动火现场查看,确认无火险后方可批准。
6.2 管理要点:
6.2.1 安全监护人的资格、职责和权限
6.2.1.1资格:必须由动火单位(一级动火:动火单位同时)指派一名了解动火区域或者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会使用灭火器材、防毒器材的人员担任监护人。
6.2.1.2职责:动火前要按照动火许可证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开现场。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其他人清理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6.2.1.3权限:对动火部位与动火证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动火;发生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动火许可证,并向领导报告。
6.2.2 电焊作业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6.2.2.1 电焊工所用焊把必须绝缘良好;电缆线、地线、把线必须绝缘良好,防止受外界高温烘烤。
6.2.2.2 过路要加保护套管,防止被过往的车辆轧坏;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环境作业,应采用绝缘垫以保证焊工与焊件绝缘。
6.2.2.3 电焊工不应携带焊把进出金属设备;禁止将接地线连接于在用管线、设备及钢结构上,以防产生静电;禁止在设备和无关的管线上引弧。
6.2.3气割和气焊时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6.2.3.1要注意氧气瓶及器具不得沾上油脂、沥青等物质,避免与高压氧气接触发生燃烧。
6.2.3.2严禁乙炔与铜、银、汞类物质接触,以防发生爆炸。
6.2.4 必须杜绝本规定第4项所述的常见事故原因的情况发生。
6.2.5进入受限空间内部动火,必须遵守相应安全消防要求。
6.2.6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进行安装与拆除;并符合国家《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要求。重点注意:电源线绝缘必须良好;其接线头处不许与厂房金属部位接触,防止漏电。
6.2.7食堂用液化气罐、灶,应经常检查是否有漏气现象。
6.2.8其它动火项目,应符合相应安全消防技术要求和规定。
7、奖罚
7.1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应说服教育或停职培训(减发工资),待培训合格后重新上岗;同时根据违章情况,给予一次性50——300元处罚。
7.2违反本规定酿成事故的单位及领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7.3厂内危险区域流动吸烟者,给予50元/次处罚。
7.4任何员工都有权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对有效制止非法动火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8、附则
8.1本规定与上级相关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8.2安全动火管理范围:各种焊接、切割作业、危险场所内其它产生火花的作业,电炉子、火炉、液化气罐灶,喷灯,流动吸烟等易造成火灾危险的一切火源。
8.3本规定未尽事宜和有争议事项,根据实际情况由安全部设备部裁定。

3. 汽修厂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
一、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带工作帽;
二、工作时禁止吸烟;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光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始一切机动车辆;
七、严禁开努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的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汽车维修竣工检查制度
一、按照维修协议合同内容检验;
二、按成都市汽车大修竣工技术标准检验;
三、检验所修项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技术标准;
四、作外观检查应完好清洁;
五、整车外观检查和试车;
六、路试后要填写试车技术卡存档;
七、按维修协议内容和技术标准向用户交车。

汽车电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装卸汽车发电机和起动机时,应将汽车电源总开关断开,切断电源后进行,未装电源总开关的,卸下的电线接头应包扎好;
二、需要起动机检查电路时,应注意车底有无他人在工作,预先打招呼、拉手刹、放空档,然后发动,不熟练人员及学员不得随便发动;
三、汽车内线路接头必须接牢并用胶布包扎好。穿孔而过的线路要加胶护套;
四、装换蓄电池时,应有用蓄电池攀带;
五、蓄电池架发现损坏时,应立即移工修理,不得凑合使用;
六、装蓄电池时,应在底部垫以橡皮胶料,蓄电池之间以及周围也应用木板塞紧;
七、电池头、导线夹应装可靠,不准用铁丝代用;
八、配制电液时,应将硫酸轻轻加入蒸溜不内,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达到散热迅速的目的。严禁将水注入硫酸内,人员应穿戴胶水鞋和橡胶手套,戴防护眼镜;
九、蓄电池维修、装配间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备,防止人员铅中毒及发生火警。充电池工作间空气要流通,室内及存放蓄电池地方4米内严禁烟火。
十、切实执行电池在新装及大修后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好坏直接影响蓄电池的寿命。初充电后至少应以相当于蓄电池容量的1/10的放电率放电一次,直至单电电压降至1.7V为止。再以初电的充电率充足,充足后安置24小时后方能使用。
十一、充电时应将电池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0C。
十二、蓄电池应用放电叉测量,不可用手钳或其它金属试验,防止发生爆炸。
十三、工作时,如不慎有电液落在皮肤或衣服上,应立即用5%苏打水擦洗,再用清水冲洗。
十四、清洗发电机、起动机及其他电器设备应使用不带添加剂的工业汽油,并注意防火。

4. 你好,我想要一份有关汽车维修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谢谢了

汽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厂区内不准吸烟,发现吸烟者必须立即制止,各清洁管辖区不得有烟头、油污、垃圾和影响安全生产的杂物。
2、按规定的地方存放油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间,工作间不得存放。
3、板金车间不准用油,其他车间不准用火,却须交*作业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后,保持安全距离,作好防范错施,方可作业。
4、焊接带油污的部件,压力容器、油箱和其它危 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按规定挂放在明显位置,定期检查、保养,失效的应及时申报更换。
6、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及各种机机件设备。 7 、须维护和增加用电设施的,必须先申请同意,指派专业人员施工作业,严禁私拉乱接。
8、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义务和权利制止、拒绝和揭发违反安全生产的一切行为。有义务积极参加灭火、救灾、应急突发事件。
9、严禁少年儿童进入工作场所,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公司概不负责。
处罚: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100元,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赔付一切经济损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作出名处理,并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5. 汽修厂消防安全守则

汽修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3、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7、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3、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4、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5、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6、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5、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2、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3、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4、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2、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2、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十三.电、气焊防火制度
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措施加以保护。
4、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作业。
6、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8、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十四.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0、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6. 汽车维修有何用电安全规则

一、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戴工作帽。
二、在进行工作时禁止吸烟。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械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带保用品,不准光着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动一切车辆。
七、严禁开动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等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热点内容
高端房车专用冰箱 发布:2025-08-16 00:07:58 浏览:125
宝马3系9月火山红内饰 发布:2025-08-16 00:07:01 浏览:917
瑞安至赣州的客车价格 发布:2025-08-16 00:05:14 浏览:5
适合五个人住的拖挂式房车 发布:2025-08-15 23:42:33 浏览:394
德里到斋浦尔火车价格 发布:2025-08-15 23:29:25 浏览:820
去河南省内自驾游最佳路线 发布:2025-08-15 23:29:12 浏览:37
大型拖挂房车需要什么驾照 发布:2025-08-15 23:28:32 浏览:485
美国硬折叠尖顶拖挂房车 发布:2025-08-15 23:12:09 浏览:757
最新锐腾越野视频 发布:2025-08-15 22:55:00 浏览:23
美国最牛的越野车 发布:2025-08-15 22:44:15 浏览: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