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汽车维修纠纷
㈠ 汽车维修纠纷怎么处理
汽车维修纠纷处理方式如下:1、协商:协商是首选的处理方法因此可以节省时间和维权成本。消费者可直接向修理厂提出汽车维修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提出返修、换件或赔偿损失的要求协商时可将依据或证据告知或出示修理厂但原件和重要物证一定要自己保存好。2、调节: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承托双方因维修质量和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如果承修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道路运管机构申请组织技术鉴定和调解。调解是消费者申请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调解此时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都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3、鉴定:汽车维修质量纠纷如果需要通过技术分析或鉴定进行责任认定技术分析和鉴定由汽车维修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质量检测或技术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拆检车辆有关部位时当事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一致证实拆检情况质量纠纷调解过程中拆检、技术分析和鉴定的费用在责任认定后由责任方按责任比例承担。4、诉讼:诉讼是车主直接向法院起诉可以不经鉴定程序、在调解失败后直接起诉。如果用户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户也可以不经过鉴定程序调解失败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可以请求法庭适用"举证倒置责任""即由承修方承担主要举证责任承修方应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按照正确的技术和工艺进行修理而且修理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㈡ 消费者在汽车维修过程中如何维权
消费者在汽车维修过程中维权分为三步,首先应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协商不成可向汽车厂家投诉请求解决办法,如最终还是无法解决可可向消费者协会与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维权办法:当汽车出现故障,车主确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建议车主首先和购车或固定修车处的4S店取得联系,因为一般问题都能在4S店处得到解决。
维权流程:首先准备好翔实、充足的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然后在与经营者协商的过程中,车主要简单阐明问题发生的事实经过并提出合理的要求,必要时可指明赔偿要求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以达成问题的尽快解决。与此同时还要注意汽车维权的最佳时效性,不要被经营者的拖延而错过了投诉时间。但如果在证据确凿、事实明确的情况下,经营者还故意推诿、逃避责任,车主就要果断地采取其它方式来求得问题的解决。
二、向汽车厂家投诉请求解决办法
维权办法:如果车主的爱车遭遇的问题比较严重,在多次辗转经销商处仍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车主可以直接拨打汽车厂家的投诉热线,以期厂家出面协调解决。
维权流程:车主可选择拨打汽车厂家的投诉热线,将问题反映到厂家的相关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厂家一般会记录在案,并后续跟进。一般而言,厂家会将问题“踢”回经销商,并给经销商施压。如果到厂家之后,经销商的态度还是没有改观,那说明问题基本没有妥协余地了。
三、可向消费者协会与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维权办法:当4S店与汽车厂家都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时,或是汽车已过保修期,在维修厂维修仍不能得到解决时,建议车主向消费者协会及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维权流程:当车主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后,消费者协会及有关行政部门会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以调解为主的形式处理案件。具体的办理流程是车主先立案,然后消费者协会及有关行政部门开始受理案件,接着消协与有关行政部门会就事件展开调查,最后对争议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车主可以提起诉讼,走法律程序。
㈢ 汽车维修纠纷去哪投诉修理厂最怕哪个部门投诉
汽车维修是一门技术活,市面上的修理厂质量也参差不齐。部分黑心修理厂会给消费者漫天报价,部分对车不太熟悉的朋友就很有可能会被宰。那么当我们出现汽车维修纠纷的时候我们应该去哪里进行投诉呢?修理厂最怕交通运输管理处和消费者协会,这两个政府机关都能对修理厂进行监督。交通运输管理处可以进行主动监督和消费者协会则可以被动监督。其次如果你所指的修理厂包含4S店的话,当我们需要维权的时候也可以拨打汽车厂商的服务电话,汽车厂商对于旗下4S店会进行监督,如果旗下4S店出现违规行为,汽车厂商也会对其进行处罚。
㈣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汽车维修行业正常秩序保护双方合法权益规范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及汽车维修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机构依照本办法负责纠纷调解。争议双方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由修理方所在地的道路运输代理机构负责。第三条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是指汽车维修经营者与修理者在汽车维修质量保修期内或者汽车维修合同期内因整车维修质量发生纠纷双方自愿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调解。第四条汽车维修质量纠纷(以下简称纠纷)的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公平的原则。道路运输机构应当将调解公开做到以事实为依据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公开调解公平负担。
㈤ 修车修坏了产生纠纷怎么解决
1、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维修店。
2、开始二次维修前与原维修店沟通解决方案。
3、维修后保存好有问题的零件,作为维权证据。
4、不要纠缠于“为什么坏掉”的技术细节,被维修店的套话绕得找不到回家的路。抓住“本来没故障,修完就坏掉”的关键据理力争。
5、关键中关键,是防范于未然,不要随便听维修店忽悠换零件,尤其是你看不到也感觉不到的他们说“换了会更好”的零件。需要更换的消耗件如火花塞、正时皮带,在车辆手册里也都有明确列明更换里程和更换时间。
(5)调解汽车维修纠纷扩展阅读
例如:
事件:因车辆空调无热风和热车再启动时很难送风,雷先生到某维修店维修。提车次日,车辆出现故障不能行驶,后被拖回修理厂。经检查,修理厂发现车辆发动机已损坏,未经车主同意,该修理厂擅自将损坏的发动机更换为另一台二手发动机。车主认为维修厂第一次修理时将发动机损坏,后又未经同意擅自更换,要求车辆报废,赔偿损失。
解决方式:接到投诉后,调解中心调解员向车主和维修店核实具体情况,维修店认为,更换发动机经过车主同意,且有车主签字同意的相关维修清单。车主表示,维修工期过长,且未提供备用车,应当支付交通费用赔偿。经调解员多次沟通和调解,维修店愿意支付交通费用1000元,补偿给车主,双方达成调解。
案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维修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提供备用车或补偿交通费用,根据长沙本地的相关经济水平,合理确定金额。
汽车维修经营者在汽车维修前应当对汽车进行全面检修,做好标记和记录,与车主核实需要维修的项目以及需要更换的零件等,减少风险避免纠纷。
车主应当合理维权,应当保留外出因无车使用产生的交通费用损失,在无票据凭证的情况下,按照当地经济水平确定交通费用补偿金额。
㈥ 汽车维修纠纷去哪投诉
汽车维修纠纷可以找当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因为汽车修理厂是归道路运输管理处开展管理方法的,因而在我们发生汽车维修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就可以拨通道路运输管理处投诉热线开展投诉。道路运输管理处投诉热线为12328,自然你还可以可以直接拨通所在城市的道路运输管理处电话。
次之假如汽车修理厂因涉嫌损害消费者权利得话,大家还可以拨通12315开展检举,坚信能取得很好的事件处理。
㈦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汽车维修业的正常秩序,保障承、托修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汽车维护质量纠纷调解工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及有关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道路运政机构依据本办法负责纠纷调解工作。纠纷双方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的,由承修方所在地道路运政机构负责。第三条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系指在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或汽车维修合同约定期内,汽车维修业户与托修方因维修竣工出厂车辆的维修质量生产纠纷,双方自愿向道路运政机构申请进行的调解。第四条汽车维修质量纠纷(以下简称纠纷)调解,应坚持自愿、公平的原则。道路运政机构进行调解应当公开,做到依据事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公开调解、公平负担。第二章纠纷调解申请的受理第五条纠纷调解的范围是在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或汽车维修合同约定期内当事人双方所发生的争执。在质量保证期内,托修方遇有汽车维修质量问题或者发生机件事故,应首先与承修主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当事人各方可向当地道路运政机构申请调解。第六条申请调解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调解方(当事单位或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单位、地址、电话;
(二)当事人的名称、单位、地址、电话;
(三)纠纷的详细经过及申请调解的理由与要求的书面报告;
(四)汽车维修合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费用结算凭证等其它必要的资料。第七条申请调解方(当事人)应如实填写《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申请书》(附件一)。道路运政机构应在接到申请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答复意见。
同意受理的,道路运政机构应将《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申请书》自接到申请书后十个工作日内转送另一当事方。另一当事方同意调解的,应在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书所涉及的内容写出书面答辩材料,并做好参加调解准备。另一当事方不同意调解的应及时表明态度,道路运政机构则不予受理的程序处理。
道路运政机构不受理调解的,应在自接到申请书后或另一当事人不愿调解的答复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方。第八条参加调解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举证责任,并对举证事实负责。第九条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拆检车辆有关部位时,当事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一致证实拆检情况。第十条托修方或驾驶操作人员认为维修质量造成车辆异常,应保护好车辆原始状态并找承修方进行拆检。如承修方拒绝派人或事故现场不在本地的,托修方可向车辆停驶地道路运政机构提出拆检申请。
车辆停驶地道运政机构接到拆检申请后,应及时组织拆检,填写《汽车现场拆检记录》(附件二)。并及时车辆现场拆检记录与有关证据送达承修方所在地道路运政机构。第三章技术分析和鉴定第十一条技术分析和鉴定由各级道路运政机构组织有关人员或委托有质量检测质量检测资格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参与技术分析和鉴定工作的人员必须经道路运政机构审定并聘用。参加鉴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第十二条技术分析和鉴定人员应依据现场拆检记录、汽车维修原始记录和《汽车维修合同》、车辆使用情况以及其它有关证据,分析原因,做出结论,并填写《技术分析和鉴定意见书》(附件三)。第十三条技术分析和鉴定是进行纠纷调解的基本依据,出具技术分析和鉴定的部门应对所做的结论负责。第十四条技术分析和鉴定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需要做专项试验分析鉴定的,其费用按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第四章责任认定第十五条承修方不按技术标准、有关技术资料和维修操作工艺规程维修车辆或不按使用说明规定选用配件、油料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修方负责。
承修方因装配使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油料或装配使用托修方自带配件、油料且未在维修合同中明确责任的,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修方负责。第十六条承修方在进行总成大修、小修和二级维护作业时,未对所装(拆)配件进行鉴定或虽发现相关配件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但未与托修方签订责任协议,在质量保证期内确因该零部件质量引起的质量事故由承修方负责。
汽车维修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合同规定的责任确定。
㈧ 修车引起的纠纷归哪里处理
一、修车引起的纠纷归哪里处理
1、修车引起的纠纷归交通运输管理处进行处理。由于汽修厂是归交通运输管理处进行管理的,因此当出现汽车维修纠纷的时候就可以拨打交通运输管理处投诉热线进行投诉。如果汽修厂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话,也可以拨打12315进行举报。
2、法律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消费者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㈨ 如何调解汽车维修质量纠纷
一、托修方应该与承修方签订书面维修合同
合同中应确定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如约定修理项目、修理费用、质量要求、竣工时间、验收标准等,这样一旦发生了纠纷,处理起来也有依据。
二、维修质量纠纷发生后的维权步骤
1.调解。先与承修方协商,要求对方承担补修、返工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省时、省钱,还可以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申请有关机构鉴定。
2.鉴定。汽车维修质量鉴定的受理机关是各级汽车维修管理站,这一机构隶属各级交通局。如果车主对汽车维修管理站所做的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车主也可以不经过鉴定程序,在调解失败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诉讼中可申请举证责任倒置
汽车维修纠纷属于产品质量纠纷范畴,诉讼中,用户可以请求法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由被告(承修方)承担主要举证责任,承修方应该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按照正确的技术和工艺进行修理,而且修理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承修方提供不出这种证明,则可以推定维修质量不合格。作为原告的车主,也应该向法庭提供损坏实物、损失清单、发票等证据。
四、要找准正确适用的法律依据
汽车维修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修理、定做、测试、检验等工作。”在这里,“定做人”是指托修的用户,“承揽人”是指承修的修理厂,“工作成果”是指修理好的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