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法律讲座
A. 中国汽车4s店应该采取怎样策略
连锁模式。套餐
B. 国家对外汽车4S店的法律法规
1. 4S店不是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部门管理。
2. 4S店是生产企业单位,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
3. 事业单位的定义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4. 企业单位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C. 4s店强制店内上保险,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4s店强制店内上保险,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店内强制购买保险是没有依据的没有这条规定,不但没有依据而且还违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强制”。
法律规定根据《 汽车 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 汽车 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 汽车 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经销商销售 汽车 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违反以上情况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说白了如果出现经销商捆绑销售(保险/金融/延保等)的情况,你可以举报...
经销商说辞如果贷款购车
贷款购车需要签很多合同的,店内买保险可能是包含在金融合同里边的,不签了合同就代表你认可双方协议,这里就不属于强制买保险,这里属于双方合同协议不违法。当然这样的方法前几年购车的时候较多,而现在购车一般很少会捆绑保险合同..
如果是全款购车
店内是必须购买保险,这是因为销售会说车辆没有交强险不能上路(这个是实话);而且现在购买 汽车 后4S店内会有多家保险公司入驻,不再是单一的捆绑销售,保险价格由你自行协商,说白了与你在外面购买保险是一样的完全没区别。
其实购买车辆店内首次上保险也没有多大的区别,只是相对情况更贵了一些,不如不再店内上保险很多4s店会告诉你车型没有优惠没有现车。在者就是等待提车的时间太长,这些说辞在法律面前也也能说得通...
结语现在购车多数4S店都不再捆绑你的保险,保险的内容及金额都是由你自行与保险专员协商的。但是如果你在店内买保险你是开不走车辆的。没有交强险不能上路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就这一句话就能让你的辩驳变得苍白无力。
再者说就算在店内上保险和店外上保险以10万元车型为例,两者保险差价也就1000-2000元左右嘛,反正首年保险都没有什么折扣的何必去折腾呢!
算违法,是强制消费的一种。
如果你觉得不能接受,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外地4s或者在本地找一家 汽车 贸易店买车。让 汽车 贸易店帮你找外地4s或者本地4s的车源就行了。
市民刘女士在一家 汽车 4S店购买 汽车 ,缴纳了首年保费和续保押金。因4S店提供的保险价格太高,前不久, 刘女士不想在4S店续保,却被告知,续保押金不予退回。 双方争议无果,刘女士到船营工商分局越北工商所投诉。12月11日, 经该所执法人员调解,4S店负责人同意将2000元续保押金退还给刘女士。
据刘女士讲,去年12月8日,她在我市一家 汽车 4S店购买了一辆 汽车 。当时是贷款购车,贷款手续是在4S店办理的,贷款期是两年,首年交保费8866元并缴纳2000元“续保押金”。如今,一年保险即将到期,刘女士认为这家 汽车 4S店提供的保险价格太高,不愿在4S店续保,要求退还押金。
但该 汽车 4S店的工作人员告诉刘女士,按照规定,贷款 汽车 没有在4S店连续续保的,押金不予退还。刘女士认为不合理,遂来到船营工商分局越北工商所寻求帮助维权。
越北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那家 汽车 4S店负责人取得了联系。经调查,刘女士所讲述的情况属实。
据执法人员讲, 该 汽车 4S店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损害了刘女士的合法权益。不仅如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明确规定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该 汽车 4S店这种强行搭售保险,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刘女士有权拒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执法人员的耐心讲解,4S店负责人同意向刘女士退还续保押金。工商执法人员提醒, 卖车搭售保险是不合理的,“续保押金”更是一种强制消费现象,违反了消费自愿原则,消费者有权拒绝。 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具体内容,同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做什么生意都要挣钱,运营成本摆在哪呢,20万的车你买在店里买保险,给你优惠2万,你不买给你优惠1.8万,不一样吗?优惠政策是商家结合厂商促销政策和自身情况定的,没有规定说必须给你优惠多少。买车事件开开心心的事,计较多了,花钱买罪受,得不偿失。你愿意买他愿意卖,就这么简单。
四儿子店的各种坑太多,深受其害。
D. 中国汽车4S店应该采取怎样策略
中国汽车4S店应该采取关爱儿童成就未来的策略。
1、“关爱儿童成就未来”,由XX汽车与大型社区携手举办的互动活动,吸引了社区众多小朋友热情地参与。
2、“品位生活共鉴非凡”“XX车品质生活尊贵夜”,与业主们一起共鉴非凡,品鉴生活,共同分享品质生活带来成功与喜悦。
3、“试乘试驾实现梦想”——XX车完美驾乘分享活动,为期一天的从化道路深度试驾及寻宝体验,让客户在体验车辆性能的同时,加入更多的轻松元素。
4、精彩电影与您共赏播放了各类影院大片,受到社区各业主的喜好及欢迎,开放式的电影带给大家很温馨的感觉,虽然没有电影院的那种震撼,但更多的带来的是回忆及一家人在一起观看的乐趣。
5、汽车安全公益讲座。嘉宾将专业的汽车知识化解为容易让人接受和理解的真实案例传递给业主,纠正驾乘者日常生活中常犯的错误。
E. 汽车必须要在4S店保养才能保修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吗
(1)汽车没有必要在4S店保养才能保修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2)必须要在厂家认可的维修店进行保养(但是通常都是4S店),这样才能保修,这个在维修说明书上,都有明确的说明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这个也是合法的。
汽车保养项目:
(1)润滑系统的深化保养,汽车每行驶5000km-10000km时就需清洗保养一次,在遇到发动机噪音过大,加速无力,水温过高时也需清洗保养一次。
(2)燃油系统的清洗保养,也就是常在汽修店看见的清洗喷油嘴,清洗节气门积炭,常规情况下,汽车每行驶10000km-15000km时需清洗保养1次,或当你发觉引擎喘抖,迟滞和加速不良,冒黑烟,无力、费油时清洗保养1次。
(3)冷却系统的清洗保养,一般情况下,汽车在冬夏换季时应清洗保养一次,正常行驶中每6个月至8个月清洗保养一次,或者遇水温过高、漏水、开锅时清洗保养一次。(4)变速箱的清洗保养(自动变速波箱),常规情况下,汽车每行驶20000km-25000km时清洗保养一次,或遇变速箱打滑、水温偏高、换挡迟缓、系统渗漏时清洗保养一次。
(5)动力转向系统的清洗保养,汽车每行驶40000km-45000km清洗需保养一次,或遇转向困难系统渗漏,更换动力转向机配件后,也须清洗保养一次。
(6)制动系统的清洗保养,汽车每行驶50000km清洗保养一次,或遇ABS反应过早,过慢时清洗保养一次。清除系统中有害的油泥漆膜,清除超高温或超低温时工作失灵的危险,有效防止制动液变质过期,彻底更换旧的制动液。
F. 4s店服务营销方案
伴随着全球汽车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中国汽车销售市场的主流营销模式——4S店的竞争也日渐显著。4S店的营销必须考虑厂家、经销商、客户三方面利益的综合均衡,而厂家和经销商的利益主要来自于客户,更好的为客户服务,得到客户的认可才能够持续长久的获得利益。那么接下来我跟读者一起来了解一下4s店服务营销方案吧。
4s店服务营销方案一
一、汽车4S店服务营销存在的问题
1.服务营销观念落后
汽车服务营销首要的任务是超越传统意义上服务营销的框架,在品牌与一切所能带来的利润以及客户的自身价值为基础,建立商家和客户之间的信任度,取得互赢互利的双赢关系。在过去几年中的供不应求的汽车销售市场,4S店的总销售毛利率销售毛利率和总远远高于汽车售后服务,汽车销售有良好的前景。在供不应求的市场,客户都不重视产品的售后服务,可以买一辆车已经知足,导致4S店的最高管理层将大部分资源集中在销售,对于售后服务只要没有问题可以。同时,汽车销售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利润,所以,必须把汽车销售作为一个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来看待。
2.售后服务水平较低
现在汽车4S店的售后服务观点落后,在一些电视新闻上经常会看到一些4S店因为服务不好而被顾客投诉。大部分品牌汽车4S店因建立不久,以快速增长的销量和服务的数量,很多企业都选择一个人的工作准则,许多工作人员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知识的学习,整体服务质量不好,缺乏系统的培训和教育。另一方面汽车配件在企业中有着重要的关系,担负着客时间短、效率高、品质好的相关服务的功能,对于 4S店汽车零部件高效管理,有一个深层度的提高。4S店将如何进行对种类繁多的配件进行高效管理如何强化掌握对配件价格管控力度,增长配件的业务收入,是在汽车行业配件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3.物品的精品服务的管理水平较低
目前,汽车物品精品服务管理水平较低。近年来,随着产业发展汽车太阳膜、封釉、底盘保护装甲、真皮皮套之类的汽车基本配饰,成为汽车4S店的经营的重要内容之一,也为汽车4S店带来了不少的利润。随着汽车4S店利润的增加各项业务迅速扩展,提高汽车精品的管理水平,提升汽车精品的管理效率,成为汽车4S店之间竞争和提高客户满意成度的主要服务营销策略。服务人员往往以顾客在4S店提供汽车保养服务时,为其介绍品种繁多的汽车的物品,其原因是4S店的指定配件只能使用原厂配件,可原厂配件有价格制约,利润空间小。可是养护的产品不同,在市场条件下,价格是相当便宜的,那学没有任何技术,和质量保证的汽油或机油等产品,在是否对汽车带来负面的评估是非常困难的,个别汽车美容店和汽车4S店在利益的驱动下,选择低质量,低价格的产品。这些厂家因为一味地追求利润,没有品质保障,由此发生的质量纠纷多如牛毛,造成消费者对养护用品和企业品牌的信任感下降。
二、加强汽车4S店服务营销的策略
1.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如果服务的顾客感知水平等于或高于预期水平,则满意度高,而认为企业具有较高的服务质量,反之,可以认为企业服务水平较差。从这个方面来说,服务质量在服务营销中占据了不可估量的位置。顾客一般对服务质量的期望较大。预期服务质量受四个因素:市场沟通、企业形象、客户信誉和客户的需求。市场营销包括广告、公共关系和宣传活动,受企业的直接控制。如果企业在广告上,夸大自己的产品和服务,那么提供给客户的心理预期质量就会高,一旦客户联系业务,发现真实的服务质量比不上宣传的服务质量,感知服务质量将大大降低。
2.建立维护并促进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汽车4S店要取得利益的最大方法是要开展客户资料信息,挖掘客户信息,因此要注意的是,时常更新顾客的资料。对此汽车4S店要专门成立一个信息部门,保证客户关系管理的正常运作。以便更为有效地赢得客户和保留客户。提供各种情感服务如:①提醒服务,像天气路况、车险续保、车辆保养、驾驶证件年检等服务要时常提醒顾客。②沟通交流服务,现在随着电子智能的发展,汽车4S店可以通过微信,飞信,短信,微博,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企业所举办的各种营销活动传递给顾客,邀约顾客参加活动等。但是服务营销策划部门一定要根据不同层次的顾客举办不同的活动。例如,对于开车的新手来说,需要的是各方面比较全面的服务,小到驾驶,车险等,大到故障应急处理。使顾客与汽车4S店的关系一直保持平稳,带来更多效益。
3.增强售后服务质量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汽车4S店想要有长久的发展,取得一席之地。首先,质量上要有严格的标准,把产品质量作为首任。其次要制定一套全方位的售后服务体系,积极解决顾客所购买的产品出现的问题。最后,把所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以防有下次问题产生。为了使顾客的受益最大化,汽车4S店需制定一套保障体系来完善顾客的权益,以保障企业的信誉度:
(l)增强出厂前质量检验,将问题最小化。通过技术作业人员清晰掌握安全防护措施,通过强化检修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加强检修过程控制,确保汽车机组设备正常运行。
(2)跟进售后服务。顾客所购买的产品出现故障,要第一时间跟进,并解决。信息要做到及时反馈,以防问题再次出现。找出故障的最基本原因,对负责人进行处罚。
(3)建立质量监督部门。购车的顾客由汽车4S店集中起来,组成一个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各方面的监督检查,以便企业有一个大的提升。
4s店服务营销方案二
汽车4S店在服务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一) 服务意识淡薄
国内很多4S店经理都把赚取最大利润作为首要业绩指标,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就出现了很多问题,如在市场形势较好、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他们不是加大安全库存和积极备货,而是提价或者预收高额的定金延期交车,从而导致了客户的不满。
现在汽车4S店的售后服务观点普遍比较淡薄,在一些电视新闻上经常会看到一些4S店因为服务不好而被顾客投诉。大部分品牌汽车4S店因建立不久,以快速增长的销量和服务的数量,很多企业都选择一个人的工作准则,许多工作人员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知识的学习,部队的建设,仍然通过严格通过要求放宽,整体服务质量不好,缺乏系统的培训和教育,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意识。
对于汽车的维修、服务质量、汽车故障的排除都没有足够的重视,也不尽人意,整体评价我国汽车4S店或汽车经销商的员工服务意识淡薄,轻服务。
(二) 员工服务综合素质不高
汽车4S店员工服务的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4S店经营的成败。这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不好,个别4S店的服务人员,例如态度僵硬,向顾客提出的问题,回答不诚实;当顾客进店服务汽车,他们相互聊天,插入有趣的对话,置顾客不理;汽车维修时间长,效率低,少有4S店可以免费为客户提供代步车服务,造成严重不便的顾客等等。
另一方面是服务人员的水平低,很多服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对顾客汽车的问题不能及时正确的“对症下药”; 一旦作为甚至出现汽车再次修理修理,问题仍未有解决方案的现象。
在这个问题上,主要是因为我国汽车维修人员培训方面的投资,和国外的汽车服务人员将被介绍到高等职业教育的做法有所不同,我国汽车服务的员工往往源于从老师到培养学徒这样,更有个别个性化的服务人员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一边工作和学习。此外,我国还缺乏教师,科学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
(三) 汽车售后服务标准不明确,法律法规不健全
对于国内汽车行业的发展,政府和相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政策,以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但汽车的发展相对于汽车行业,售后服务是慢,长期以来,汽车售后服务行业有没有统一的服务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在汽车售后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低,企业管理水平不正常,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目前,汽车市场上的品牌和车型种类繁多,售后服务本身有很多种,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造成4S店售后服务方式有很大的差异化,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出现只顾公司的短期经济利益,而忽视客户的损失的现象。但是却对自身的品牌造成了伤害。
为了推动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大多是在汽车制造业上的,但缺乏汽车售后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也缺乏强大的政策指导和完善的法律法规约束监督,因此造成的汽车售后服务行业,有很多问题,行业的发展已经受到限制。
(四) 投诉热线冷人心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对于中国汽车消费者来说,年年“3.15”,年年盼“维权”。与成熟汽车市场相比,中国汽车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措施无论是从政策的制订层面还是现有政策执行层面都不给力,汽车投诉也呈逐年上涨趋势。如何使汽车消费者维权不再成为一句空话,已成为业界和广大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汽车作为大宗商品,如果对质量问题处理不当,会给用户带来财产和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巨大损失,最近发生的上海大众途观再现起火门或存碰撞起火安全隐患,日产逍客爆胎酿惨剧、泉州交通事故五死一伤的惨状令许多人心悸。
据中消协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投诉1.6805万件,同比增长19.2%,投诉量再创新高。汽车投诉中,涉及质量安全问题的超过半数,占到了54.7%。投诉的问题日趋复杂,解决起来难度很大,已经成为当前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突破1亿辆大关,跟不上的汽车售后服务成为消费者和媒体关注的焦点[5]。目前汽车投诉除了汽车产品质量问题投诉外,售后服务投诉也越来越多。汽车售后服务的水平参差不齐,是引发投诉最主要的原因。2011年服务环境收费引发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服务态度、配件管理上。目前通过各种渠道流入4S店的假件非常多。服务质量方面存在很多差别,同样一个问题,在同一个城市,检测出的问题及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收费无标准,全凭4S店评估,从200元到上千元不等。
屡修不好的问题也是很多投诉最难解决的。目前售后服务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屡修不好没有合理的解决办法。另外,信息沟通渠道不通畅,有70%以上的企业不掌握客户的投诉信息,不能主动联系用户。综合类问题所占比例的激增也说明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合理地解决。
(五) 服务流程不完善
售后服务,是现代汽车维修企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售后服务,不仅关系到本公司产品的质量、完整性,更关系到客户能否得到真正的、完全的满意。在售后服务的工作流程中,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都需要有很好的售后服务态度及流程的进一步完善。
4S店的一个基本流程其实可以简单的总结为约访、记录客户资料与情况、检验、维修、结算、跟踪回访等等几个步骤[6]。看似很简单、重复的一个过程,但是这其中却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在约访中,电话铃响三声之后无人接听或长期占线;信息或故障描述记录不全;不对故障进行诊断;不按车间维修能力安排预约;客户不知道谁会接待他;预约情况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备件部门没有为预约客户预留备件;准备工作不充分;客户已经前来才通知不能履约;没提前确认准备工作和客户履约情况;客户前来时,负责接待的服务顾问不在场等。在维修中,车间技工不按委托书内容进行工作;擅自修改委托书内容;发现问题不报告;不按照维修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不使用专用工具和检测仪器;不爱护客户财产,不使用保护装置;遇到困难不向有关人员求助;车间技工完工后不进行自检;车间技工不写维修报告,不签字。在跟踪回访方面,也出现如低的回访比例;只记录满意的意见,不记录不满意的意见;不对回访结果进行分析;不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发现抱怨不进行处理;没有回访分析报告等等问题。
这些问题都会出现在4S店的服务流程中,服务流程的不完善不仅会影响到4S店本身的品牌信誉,致使品牌信誉度降低,同时也会影响在客户心中的地位,使客户满意度大大降低,因此,优化服务流程是每一个汽车4S店在进行服务营销中必须面对并且重视的一个问题。
(六) 售后服务质量不高
1 忽视检查,更换低质配件
汽车送去保养时,一般都是很简略地目查一下灯光,测试一下轮胎气压,紧固一下底盘螺丝……对于需要深入检查的项目,除非顾客亲自提出车辆故障现象,才可能会深入检查。由于可以显著提高企业收入和增加维修工工时费,很多4S店维修人员不考虑顾客车辆的这些辅料和配件是不是真的需要更换。譬如刹车片,很多厂家的要求是20000-30000公里需要更换刹车片,但是由于不同的顾客驾驶习惯的不同,经常驾驶的路面路段也不同,可能会有部分顾客车辆即使达了到这个公里数,刹车片仍然可以完全不需要更换的,但是很多店为了提高企业收入,大多数都以厂家质保的政策做为更换配件的幌子,要求顾客更换[7]。造成很多顾客过了质保期以后,再做保养都不会再次选择4S店,对4S店品牌自身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也因此流失很多客户。去年,天津市消保委就组织开展了一次2011年汽车4S店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然而,调查显示,消费者对4S店的服务满意度并不是很高,超过五成的消费者表示4S店不能完全诊断、排除故障,还有50.75%的消费者遭遇服务站使用伪劣零配件。这些问题都反映出目前4S店在服务质量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2 养护用品质量难保证
目前,中国的汽车养护用品市场的现状可以用几句话来概括:产品品质参差不齐、品牌鱼龙混杂;竞争加剧,利润下降,重价格、轻质量大行其道。
在许多4S店提供汽车保养服务,服务人员往往以任何可能的手段为客户销售这样那样的维修产品的推广,其原因是4S店的配件只能使用工厂的原厂配件,配件的售价也有工厂的价格限制,利润空间并不大,但养护的产品,在市场条件下,价格是相当便宜的,一瓶瓶保养产品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汽油、机油中,实际上是否对汽车带来负面的评估是非常困难的[8]。在谋求高利润的利益驱动下,一些汽车美容店及4S店等就会选择最低价位的产品。这些产品因为一味地追求低价,品质难以保证,由此发生的质量纠纷屡见不鲜,造成消费者对养护用品的信任度下降。现在因为竞争加剧,利润逐渐下降,维修业务相对单一,美容养护产品及服务因其利润可观渐渐受到重视,此外,优质的产品需要良好的施工及后期服务来完成,而大部分4S店把美容服务外包,承包的企业及产品良莠不齐,质量难以保证。
三 推进汽车4S店服务营销的对策
(一) 树立以服务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只有服务才是汽车4S店真正的产品。选择汽车品牌由汽车厂家的努力决定,但选择在哪家经销商购买则由该汽车4S店的服务决定。
在国内市场具有代表性的几家汽车制造商通过在汽车销售市场的激烈战斗中吸收海外的汽车制造商的成熟经验,提出了大量切实可行的销售服务宗旨和理念。
如上海大众多年来实施了“用户满意工程”,提出“卖品更卖服务”的口号等;一汽轿车的“管家式服务”,认为用户是“主人”,厂方、销售服务人员是“管家”,“管家”处处事事要替“主人”想在前面,做在前面;一汽大众提出了“一个中心,六个支撑”的理念,即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领先的技术、国际水平的质量、有竞争力的成本、最佳的营销服务网络和最佳的合作与交流力;东风雪铁龙提出坚持一个服务理念:“麻烦自己,方便用户”[9]。从上述宗旨和理念可以看出,要树立良好的品牌,除了对产品技术和质量的要求外,在汽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用户至上”将被提到更为重要的位置上来。按4S的模式,实现四位一体进行销售和售后服务,对进一步贴近用户,全面服务好用户,不失为一项重要举措。
(二) 加强培训,实现员工素质的提高
为提高汽车4S店或汽车经销商售后服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就要对整个售后部门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
首先,要针对直接面对客户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是服务工程师和销售人员,对他们的培训可以大大提升售后服务的质量。
其次,对汽车4S店或汽车经销商的管理人员进行提升顾客满意度的培训。作为汽车4S店的管理人员需要顺应我国的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从提高售后服务的理念和提高顾客服务管理能力入手,帮助其明确提升顾客满意度对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最后,汽车4S店应重视服务人员的后期培养和培训。随着汽车行业地迅猛发展和日益成熟,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很快,新的一些维修、检查、以及保养等等工具产品纷纷引进了汽车售后服务行业,这必然要求对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以及新技术的培训以适应技术革新的需要。
此外,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也应予以提高,无论是工作装还是语言规范,都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只有这样具有专业化水准的人员才能在顾客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所有的工作人员只有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个人素养的提高,才能保证服务质量和顾客的满意度。要尽力做到统一、规范的服务标准,加深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树立顾客对品牌的信任。
(三) 完善售后服务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必须建立健全完备的汽车售后服务法律和监督体系,才能使4S店售后服务稳步健康地发展。我国4S店的售后服务应制定国家强制性汽车售后服务标准,或者由国家或各地区汽车相关售后服务行业协会出台汽车售后服务业的行业规则,规范汽车售后服务行业的活动[11]。一旦制定统一标准后,不但要规范,而且对待恶性竞争、不法经营者,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还要从严处理。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监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4S店的欺诈行为,对汽车维修、配件更换的服务质量有一定的保障,还可以对汽车价格、质量及售后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起到警慑作用。另外对违法经营、竞争对手的恶性竞争行为可以依法严格处理。因此汽车售后服务法律法规的建立势在必行,任何活动都有章可循,才能让4S店在汽车服务市场更健康地发展。只有让汽车4S店售后服务的所有行为都有章可循,在汽车保养维修、配件经销等环节都以守法为底线,才能建立科学、标准、透明、诚信和可监督的最佳秩序,汽车售后市场这个朝阳行业才能够健康发展,才能有光明前景。
(四) 加强顾客关系管理
汽车4S店应建立或完善己有的客户服务中心,建立有水平的客户服务队伍。开展客服人员内训,提高业务水平,最终建立完善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完善硬件、软件的建设,虽然一次投入较大,但从长远看是必须的。
1 完善客户资料信息,深度挖掘客户信息
顾客资料信息是4S店开展顾客关系管理的基础,所以首先注意完善顾客的资料库。4S店应成立专门的客户服务中心,组织专门人员来集中管理客户信息,保证客户关系管理的正常运作。通过使用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工具对客户信息进行细分,分析客户对汽车产品,以及服务的反应,分析客户满意度、忠诚度和利润贡献度,以便更为有效地赢得客户和保留客户。
2 建立有效的顾客回访制度,认真倾听顾客的声音
通过互访,4S店会与顾客沟通,倾听客户的意见,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服务信息及时反馈,传递的信息反馈数据表相应的责任部门,从而提高了工作生活中的服务,最终使顾客满意,并每月产生服务的月度报告,对服务因素进行分析,给出了改进意见。
真诚才能将业务关系维持长久。同客户交往,一定要树立良好形象,以诚待人,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古训。售后服务应从客户利益出发,以客户满意为目标调整工作,广泛征求客户意见,考虑其经济利益,处理客户运作中的难点问题,取得客户的信任,从而产生更深层次的合作。
3 提供各种情感服务
情感服务是维护客户关系有效的方式,对于提高客户满意度非常有效。如:
①提醒服务,定期提醒客户进行车辆保养、车险续保、驾驶证年审、车辆年审、交通违章处理、恶劣天气预防等服务。②亲情服务,在顾客生日、买车纪念日送去礼物及慰问,在各个节日送上公司的温馨祝福,也可以采取为当天过生日的客户进行价格优惠和赠送小礼物等活动③座谈交流活动,4S店可以将各种服务或营销活动等信息通过客户服务中心电话、短信、直邮、Email等方式传送给客户,邀请其参加活动、座谈会等。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客户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如针对新客户,提供汽车驾驶、汽车保养、简单故障应急处理、驾驶技巧等知识讲座针对女性客户开展驾车防盗防抢培训等服务[13]。让客户在各种活动中增加与4S店的联系,从而增加顾客对4S店的忠诚度,最终实现保持终身客户的目的。
中国的汽车市场正处于一个高速成长期,竞争非常激烈。“顾客满意”不仅是一个口号,它应该是采取“顾客为导向”的战略定位,并根据这一战略定位,以客户服务为中心,对于中国大多数汽车4S店,在建立这一导向运营模式路上的顾客,也有一个很长的路要走,但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国内汽车销售服务行业的蓬勃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4S店选择建立以顾客为导向的经营模式,将进行不断完善。
(五) 优化服务流程
在4S店可立呼叫中心,为客户提供多种信息咨询手段,可以很明确的找到所需信息,减少了中间环节,也减少了人为的参与;从4S店的角度,在明确了客户的需求之后,可以直接进行解答,或者将客户请求转移到相关服务部门,无需再进行其他操作[14]。这样,无论是从客户还是4S店的角度,中间环节都大大减 少了,服务流程更加明确清晰。
服务过程中,顾客既是消费者,同时又是服务的生产者,在汽车服务,特别是汽车的售后服务上尤其如此。在汽车服务过程中,前台与顾客的对话、沟通,维修顾问和顾客进一步详细地交谈维修技师同顾客的相互沟通等建了汽车4S店售后服务流程的优化效果,将顾客置于整个服务的中心位置。这一位置上的改变有助于让所有员工重视顾客,形成以顾客为中心的理念。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强调了各个关键工序与顾客的互动。员工与顾客的充分互动有助于服务快速地、准确地产生,消费,这不仅提高了顾客满意度,同样也提高了员工的满意度。
(六) 售后服务实打实,提升服务质量
大部分顾客对自己爱车的定期保养检修非常重视,甚至不惜花费自己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当顾客将自己的车辆交到4S店的服务人员手中的时候,就给予他们最大的信任,服务人员应认真负责地严格按照汽车制造商要求消费者车辆进行检查项,尽一切努力,消除故障车辆的安全隐患和不容易实现的“盲点”防止事故发生前,使消费者的车辆,以保持整个条件的安全性。
服务质量是顾客评价服务的主要因素,顾客根据服务质量及其体验到的总体满意度来感知服务。在无形服务与有形产品混合在一起提供给顾客的情况下,服务质量是决定顾客满意的关键因素。
同时,服务人员应真正视顾客为“上帝”,不要认为顾客缺乏车辆专业知识,对顾客不尊重或欺骗。在维护保养车辆时服务人员应让顾客明明白白消费,制定维修方案时,服务人员应根据顾客车辆的实际来制定,不要一味为了利润换件;保养车辆时,不要把养护产品当“补药”,需要不需要,只要不坏车都给消费者使用,让消费者修车养护放心、安心。
通过销售战略、业务基本素质、销售流程,销售技巧、促销手段和方法等相关培训,使每一个员工详尽了解服务营销的运作,以及他们在与其他员工及其他职能部门和顾客相联系时的角色来进行人员开发,保证服务质量。同时将员工纳入公司的愿景之中,激励并使员工对追随和支持公司目标感兴趣,就必须让他们理解和分享公司的愿景。留住最好的员工,才会提升企业综合的服务质量。
G. 汽车4s店少收了钱是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 而且是出于故意或意外失误,而非双方协商。如果有证据,可以先和顾客协商补交,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H. 汽车4S店逾期客户提车,违约 法律怎么处理
如果你有证据可以证明,当时的口头约定好象也可以。前提是你已经交了定金。
I. 关于汽车的法律问题
购车需注意的八个法律问题:
【问题一:合同条文不完整】
现实中,部分购车合同简单到只有几条条款,甚至是仅以购车交接单代替合同的简易合同,除了客户信息外,关于车型、交车时间等只是片言只语,既不说清责任,也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更加缺少诸如质量、交付及验收方式、保险、上牌及修理、更换、退货、争议解决方式等一系列重要条款,完全不符合《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法律条文要求。
【问题二:合同约定减轻经营者责任】
如某些购车合同约定:“买方在接到卖方提车通知后七日内须与卖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其预付款作为违约金没收,并且卖方有权将该车另行销售。”又如,“本协议生效后,如因厂家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时交付车辆的,则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上述条款中,经营者首先免除了自身违约责任,同时也将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经营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明显是加重消费者责任。更何况的是,预付款不同于定金,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约定逾期交接没收预付款,没有法律根据。
【问题三:新车约定“只修不赔”不合理】
“只修不赔”,是汽车销售行业内一种比较典型的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的不公平约定,完全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二十四条及《合同法》、《民法通则》相关规定。
【问题四:车价随意定,增加消费者风险】
据了解,很多购车合同规定:“若遇生产厂家调整产品配置及价格,则按提车时的新的配置和价格执行”;或规定:“在提车时如遇相关国家政策调整(如高消费税)或因汇率变化,影响交付价格时,甲方调整销售价格额度以当时厂方指导价格调整额度为准”等。
此类条款对于汽车价格的变化作出了所谓“特别约定”,使消费者的购车价格处于不明确的状态。当汽车价格行情上涨时,经营者以厂家调整价格为由随意涨价;当汽车价格行情下跌时,经营者则要求按原价销售。但实际上是消费者承担了政府调税、厂家调价的风险,明显违反了《合同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也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
【问题五:故意混淆定金、订金和预付款性质】
不少合同规定:“经销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订单人的预订金。在经销商确认收到预订金后,此订单合同开始生效。订单合同生效后,因订单人原因要求变更或取消订单时,经销商不予接受,预定金不予退还”。
此类条款中同时出现“预订金”和“预定金”字眼,当消费者违约时,将“订金”转化为“定金”,而经销商违法则不负有赔偿责任。这违背了“定金罚则”,不符合《担保法》规定,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对等,明显有失公平。
【问题六:提货时验收无异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不少合同规定:“消费者应于提货当日对所购车辆仔细验收,有异议当场指出,经甲方确认后做出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事实上,消费者根本都难以当场发现车辆存在的问题。此类条款排除了消费者在“三包”期内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时,要求销售者修理、更换或退货的应有合法权利。
【问题七: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经营企业】
不少购车合同约定:“卖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有最终解释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据此规定,当对厂家指定的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时,“最终解释权归厂家”,就会做出有利于厂家的解释,有可能对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这显然是违背上述法律规定的。
【问题八:合同内容表述有歧义】
不少汽车合同条款语义表述不清晰、存在多种解释,或者用语不够规范、详尽、具体,不能给消费者在理解合同条款上带来相对稳定的预期。合同约定不明,或同一份合同中出现多重标的物质量标准,合同履行地点、期限表述不明确,具体条款内容表述存在歧义等,势必给合同履行造成困难,也为日后可能引发的争议留下很大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