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标准
北京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可以进入主城区,国六排放标准实施之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将会被限制进入主城区,将会有一部分车辆面临无法使用的境地。
所以在国六标准未实施之前,北京国二排放是不能上路的。当然,有一部分国三车型也可以通过改进三元催化器、OBD、ECU等系统进行升级排放标准,从而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继续上路,但无法升级排放标准的车辆将无法继续在主城区继续行驶。
实际上,国六标准较国五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
首先,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排放限值和国五相比分别加严了77%和67%,并新增了粒子数量(PN)的限值要求。
其次,发动机测试工况从欧洲稳态循环(ESC)和欧洲瞬态循环(ETC)改为更具有代表性的世界统一稳态循环(WHSC)和世界统一瞬态循环(WHTC)。
第三,在型式检验中增加了循环外排放测试的要求,包括发动机台架的非标准循环(WNTE)和利用车载排放测试系统(PEMS)进行的实际道路排放测试,并增加了实际行驶工况有效数据点的NOx排放浓度要求。
② 汽车之家描述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上写国4(国五)具体标准到底是国四的车还是国五的车或者说是京五
这种情况是国四的车子。但是也符合国五的标准,到北京等大城市也符合要求。
环保标准 国IV(国V)是已达到国五标准,但是因为没有国五标准,只能标记国四标记。京Ⅴ标准是北京在国Ⅴ标准出台前正式实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京Ⅴ标准,此标准相当于欧Ⅴ级别。
国四和国五的区别:
一 、标准汽油的含硫量不同,考虑环保要求逐步降低硫含量。
1、国IV标准汽油的含硫量上限为50mg/kg
2、国V标准汽油的含硫量上限为10mg/kg。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同
1、国Ⅳ标准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PM(微粒)等,通过更好的催化转化器的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以及带有冷却装置的排气再循环系统等技术的应用,控制和减少汽车排放污染物到规定数值以下的标准。 相当于欧四标准。
2、国Ⅴ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标准。欧盟已经从2009年起开始执行,其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制更为严苛。从国Ⅰ提至国Ⅳ,每提高一次标准,单车污染减少30%至50%。
三、发布时间不同
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抄标准发布时间是2005年12月30日。
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时间是2013年9月17日。
③ 污水处理国家标准都有哪些
比较常用的水处理标准如下:
一、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四、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北京地标)
五、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
六、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18921—2002
七、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
八、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九、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
十、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
十一、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
十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
十三、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
十四、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
十五、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
十六、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
④ 污水处理标准是什么
污水处理标准往往是指: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最高允许排放标准,那么最高允许排放标准是如何确认的,这就要查地域、行业、直排还是纳管排放所执行的DB、GB等。到当地环保局查一下即可。
⑤ 废气vocs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生态环境部2019年6月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以及生态环境部2020年6月印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中均规定:“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的相应界定标准如下:
对于涂料产品,执行《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中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的规定。
对于油墨产品,执行GB 38507-2020中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的规定。
对于胶粘剂产品,执行GB 33372-2020中水基型胶粘剂、本体性胶粘剂的规定。
对于清洗剂产品,执行GB 38508-2020中水基清洗剂、低VOC含量半水基清洗剂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十三条 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
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
前款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第十四条 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五条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⑥ 国家怎么样对工厂排放污水处理
我们国家于2015年1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部门也陆续发布了各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针对工厂的污水排放有非常明确的排放标准,各个工厂都必须执行。
1、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北京地标)
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
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18921-2002
7、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
8、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9、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
10、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
11、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
12、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
13、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
14、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
15、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
16、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
⑦ 全国汽车排放标准包括哪几个
我国的汽车排放标准:具体实施至今主要分为六个阶段分别是国I、国II、国Ⅲ、国IV、国V、国VI。汽车排放标准的目的是为了贯彻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减少并防止汽车排气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证人体健康。以下是中国汽车排放标准详细介绍:1、国一排放标准: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包括《汽油车怠速污染排放标准》、《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以及其测量标准至此我国汽车排放标准才开始一步一步建立。直到2001年7月1日国一标准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2、国二排放标准:在这一阶段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以及检测体系北京率先开始实施国二排放标准。国二排放标准中对于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至2004年7月1日全国实施。3、国三排放标准:2005年12月30日北京开始实施国三排放标准也正是在这个时候OBD设备开始被大量使用。具体实施时间为:轻型柴油车2009年7月1日;重型汽油车2010年7月1日;重型燃气车2008年7月1日;重型柴油车2008年7月1日。4、国四排放标准:2008年元旦国四燃油在北京上市随后北上广等多地开始实行国四标准。全国范围内推行的具体时间为:轻型柴油车2013年7月1日;重型汽油车2013年7月1日;重型燃气车2011年1月1日;重型柴油车2013年7月1日。5、国五排放标准:2017年7月1日开始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五排放标准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量比国四标准降低了25%并且新增了PM的排放限制更加严格。6、国六排放标准:“国六”标准是对国五标准的升级跟“国五”标准相比“国六”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限制它会成为全球最严格的标准之一。“国六”实际落实下来就是汽油车的一氧化碳排放量降低50%总碳氢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制下降50%氮氧化物排放限制加严42%。
⑧ 机动车尾气排放,国Ⅲ标准具体数值是什么
国Ⅲ标准具体数值是最大总质量≤3500kg。
根据国家环保部规定,2008年7月1日起,将对国家发改委车型公告核定的最大总质量≤3500kg的车辆,开始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
如果已经购买了国二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在2008年7月1日前办理新车上牌手续,否则7月1日后在本市就无法办理包括沪C号牌在内的所有新车的上牌手续。新标准实施后,对现有在用车的使用没有任何限制和影响。
(8)北京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扩展阅读:
国家第三阶段的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III号的排放标准,尾气污染物含量相当于欧iii的含量,不同的只是新车必须安装一个OBD车载自诊断系统。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要稳定达到国III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必须装备使污染物排放达到国Ⅲ标准的技术措施,同时使用达到欧III标准的油品。
以尾气污染物含量为标准的话,国III相当于欧III,而欧III标准里没有装OBD,国Ⅲ标准里强制要求安装OBD,就是说只要想达到国III标准就必须装OBD,即使尾气中污染物含量的数值你达到了欧III的标准,如果没有加装OBD也不符合国III标准。
⑨ 北京市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1997修正)
第一条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本市大气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和制造(含改装,下同)、销售、维修、使用的各种机动车辆(电驱动车辆除外,以下简称机动车)、车用发动机和机动车排气净化装置(以下简称排气净化装置),均按本办法管理。第三条市、区、县环境保护局是本市对防治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对机动车进行初次检测、年度检测和道路行驶中的检测(以下简称初检、年检、路检)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检测和监督管理。
市经济委员会、市交通局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机动车制造、维修行业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的防治和管理工作。第四条加油站必须销售无铅汽油,禁止销售含铅汽油。第五条凡制造、维修机动车、车用发动机和从国外进口机动车,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排放标准)。
本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市环境保护局制定。第六条机动车、车用发动机和排气净化装置的新产品鉴定,必须由市环境保护局参加;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车用发动机和不合格的排气净化装置,不准投产。
经销外地生产的新型机动车、车用发动机,经营单位必须将该产品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的技术资料报市环境保护局审核,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不准在本市销售。第七条机动车、车用发动机的制造、维修企业和排气净化装置生产企业,应严格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制度,出厂的产品应分别符合本条第二、三、四款的规定,机动车、车用发动机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和排气净化装置不合格的,不准出厂;已经出厂的,在下列规定的期限内,按《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
制造出厂的机动车、车用发动机,应保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在二年或者行驶五万公里内不超过排放标准。
维修出厂的机动车和车用发动机,应保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在一年或者行驶二万公里内不超过排放标准。
制造出厂的排气净化装置,应保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在二年或者五万公里内不超过排放标准。
从国外引进机动车生产线和生产技术,应当同时引进排气净化技术。第八条机动车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加强在用机动车的保养和维修。机动车数量较多的单位,应当配备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设备,定期对本单位的机动车进行检测,发现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的,应当及时保养和维修。安装排气净化装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安装使用。第九条建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登记制度。机动车检测厂(站)、维修企业以及机动车数量较多的单位,必须按照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对机动车污染物的检测情况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并定期将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的检测情况报告市环境保护局。第十条机动车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车辆检测,并在规定期限内妥善保管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检测记录单》。车辆初检时排放污染物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不予核发车辆牌照;年检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不予核发年检合格证。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市环境保护局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的路检,路检时,对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警告、20元以下罚款或者吊扣一个月以下驾驶证的处罚,由市或者区、县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治理或者限期安装排气净化装置。
对机动车的路检,凡不超标者不收检测费。第十一条环境保护部门对制造、维修和在用的机动车、车用发动机、排气净化装置,应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检测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的检测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排放标准和检测方法。机动车检测的单位从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业务的,须经市环境保护局审核批准,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销售含铅汽油的,由市、区、县环境保护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局处以1000元至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
⑩ 中国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法规起步较晚、水平较低,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八十年代初期开始采取了先易后难分阶段实施的具体方案,其具体实施至今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83年我国颁布了第一批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这一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汽车尾气法规从无到有,并逐步走向法制治理汽车尾气污染的道路,在这批标准中,包括了《汽油车怠速污染排放标准》、《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三个限值标准和《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测量方法》、《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测量方法》、《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测量方法》三个测量方法标准。
第二阶段
在1983年我国颁布第一批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我国在1989年至1993年又相继颁布了《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个限值标准和《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二个工况法测量方法标准,至此,我国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态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体系;值得一提的是,我国93年颁布的《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采用了ECER15-04的测量方法,而测量限值《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则采用了ECER15-03限值标准,该限值标准只相当于欧洲七十年代来的水平(欧洲在1979年实施ECE R15-03标准)。
第三阶段
以北京市DB11/105-1998《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台和实施,拉开了我国新一轮尾气排放法规制订和实施的序曲,从1999年起北京实施DB11/105-1998地方法规,2000年起全国实施GB14961-1999《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等效于91/441/1EEC标准),同时《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也制订出台;与此同时,北京、上海、福建等省市还参照ISO3929中双怠速排放测量方法分别制订了《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法规,这一条例标准的制订和出台,使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达到国外九十年代初的水平。
在我国新车常用的欧Ⅰ和欧Ⅱ标准等术语,是指当年EEC颁发的排放指令。例如适用于重型柴油车(质量大于3.5吨)的指令“EEC88/77”分为两个阶段实施,阶段A(即欧Ⅰ)适用于1993年10月以后注册的车辆;阶段B(即欧Ⅱ)适用于1995年10月以后注册的车辆。
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的内容包括新开发车的型式认证试验和现生产车的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从欧Ⅲ开始又增加了在用车的生产一致性检查。
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的计量是以汽车发动机单位行驶距离的排污量(g/km)计算,因为这对研究汽车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比较合理。同时,欧洲排放标准将汽车分为总质量不超过3500公斤(轻型车)和总质量超过3500公斤(重型车)两类。轻型车不管是汽油机或柴油机车,整车均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试验。重型机由于车重,则用所装发动机在发动机台架上进行试验。
世界汽车排放标准并立,分为欧洲、美国、日本标准体系。欧洲标准测试要求相对而言比较宽泛,是发展中国家大都沿用的汽车尾气排放体系。并且,由于我国的轿车车型大多从欧洲引进生产技术,中国大体上采用欧洲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