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税收典型案例
『壹』 请教:汽车4s店要交哪些税种
汽车4s店属于一般纳税人,办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就要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贰』 4s店税务风险都有哪些
风险点一:未开票收入没申报
实践中,汽车4S店的客户主要分为公司(法人)客户和自然人客户。公司(法人)客户出于财务报销的需要,办理汽车维修、保养等业务后,都会及时索要增值税发票。相应的这部分收入,由于有开票记录,汽车4S店一般都会按照实际情况入账,如实申报纳税。而自然人客户在汽车4S店的日常经营中,占比很大。这部分客户在办理业务后,往往没有索取发票的习惯,导致汽车4S店存在未开票收入,这部分收入,极容易成为汽车4S店的税务风险点。
近期,税务部门对汽车经销4S店甲公司(以下代称甲4S店)开展专项检查。在核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数据时,税务人员发现,甲4S店申报的数据中,未开票收入的月均水平在2000元左右。这与行业平均水平相差甚远,引起了税务人员的关注。
经调查取证,税务人员发现,甲4S店的客户构成情况中,自然人客户占比达85%,对应的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78%左右。经核查,该4S店在确认收入时,并未将所获得的未开票收入,全部填列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未开票收入”栏次进行申报,导致少缴增值税10余万元。
目前,一些在汽车4S店办理业务的自然人客户,尚未养成主动索要增值税发票的习惯。在日常工作中,汽车4S店财务人员尤其要注意这类业务背后隐藏的税务风险,关注开票收入和未开票收入是否已全部申报,从源头上防范少缴增值税的风险。
风险点二:促销回馈漏处理
据统计,深圳市现有大大小小汽车4S店700多家,数量较多,彼此间的竞争也比较激烈。为提升销量,许多汽车4S店常会举办促销活动,在消费者购买汽车时赠送车膜、真皮座套、地胶板等礼品。按照增值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促销活动赠送的实物礼品,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税务人员在查看甲4S店的商品台账、银行对账单、发票往来等资料时,发现其销售收入中,并未包含视同销售行为对应的收入,这显然与税务人员掌握的客观事实不符。
在对甲4S店账务资料进行检查,逐笔核实具体业务和相关数据明细,比照会计账簿、发票往来以及银行对账单后,税务人员发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甲4S店在账务处理时,将采购实物礼品的支出,计入了企业销售费用,且未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这导致甲4S店需补报不含税销售额近百万元,补缴增值税税款约15万元。
促销送礼品是当前很多企业都会采用的一种销售方式。在日常工作中,汽车4S店财务人员要重点关注本公司有无视同销售行为,如有,则要合规进行相应处理,如实计算缴纳增值税,防范偷税漏税风险。
风险点三:关联交易不合规
据悉,为适应汽车市场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汽车4S店的经营模式也推陈出新,实行集团式经营管理。在深圳市,集团公司在全市范围内设有多家汽车4S店,并经营多种汽车品牌的情况比较普遍。
税务人员在核查甲4S店的会计账簿时发现,甲4S店将与另一家汽车4S店(以下代称乙4S店)之间的交易资金往来,计入了“其他应付款”科目,且交易双方是同属于一家集团公司的关联企业。
通过逐笔核查甲4S店近两年的账册,并比对其往来款项及详细订单,税务人员发现,甲4S店将自家代理的汽车,以低于成本价12%的售价,销售给乙4S店,然后按照高于市价6%的价格,购进乙4S店代理的汽车,而乙4S店当前又处于亏损状态,存在隐瞒营业收入、转移利润的风险。最终,甲4S店需补报营业收入近650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约160万元。
『叁』 汽车4S店涉及哪些税收
汽车的税费包含的内容:
1、一般来说非进口小轿车就是购置税和车船税,还有一系列的保险,一般新车都要全险。
2、但是现场买车4s店会有一定的优惠幅度,这个幅度视季度可大可小,这个也就不好说。
3、网上的指导价一般你再自己多加个1w5-2w,然后去现场看优惠,讨价还价一下。
4、买车时要缴纳的购置税,从新车第一年起每年都要缴纳的车船税(在购买交强险时由保险公司代缴),上牌的些许手续费(如委托4S店办理,还有给4S店报牌服务费),每年的车辆商业保险和交强险。
『肆』 税收案例分析
方案一:分开纳税。如果张女士与甲企业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计算征收。这时,工资、薪金所得没有超过基本扣除限额2000元不用纳税,而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2500-800)元×20%=340元,因而张女士1月份应纳税额为340元。
方案二:合并纳税。如果张女士与甲企业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由甲企业支付的2500元作为工资薪金收入应和单位支付的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1500+2500-2000)元×10%-25元=175元,因而张女士1月份应纳税额为175元。
『伍』 汽车4s店如何缴税
销售车辆和修车都交增值税!
车辆购置税有一个特殊规定:汽车厂家一般要在新车上市时向国家税务总局申报新车的官方指导价格,并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这个价格也就是汽车业界俗称的“光盘价”。该价格也是消费者缴纳新车购置税的最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所以即使购车优惠幅度再大,车辆购置税将不按发票价格收税,而是按照国家税务局的最低计税价格。因此当顾客要求开两张发票来逃避车辆购置税时,要和客户讲清楚税务政策,以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陆』 税收案例
A:让利20%销售;B:赠送20%的购物券;C:返还20%的现金。
假如以销售一万元的商品为基数,分析其具体商业运作过程中的涉税问题,具体计算如下:A方案:让利20%销售商品。
因为让利销售是在销售环节将销售利润让渡给消费者,让利20%销售就是将价值10000元的商品作价8000元(购进成本为含税价7000元)销售出去。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税利情况是:应纳增值税额=8000/ (1+17%)×17%一7000/(1+17%)×17%=145。3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 [8000/(1+17%)-7000/ (1+17%)]×33%=282。05(元)
企业的税后利润=8000/(1+17%)-7000/(1=17%)-282。05=572。65(元)
B方案:赠送价值20%的购物券。
也就是说购满价值10000元的商品,就赠送2000元的商品,该业务比较复杂,将其每个环节作具体的分解,计算缴税的情况如下:销售10000元商品时应纳增值税=10000÷(1+17%)×17%一7000÷(1+17%)×17%=435。90(元)
赠送2000元的商品,应作视同销售处理,应纳增值税=2000×(1+17%)×17%一1400×(1+17%)×17%=87。18(元)
合计应纳增值税=435。90+87。18=523。08(元)
由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获得购物券居于偶然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发放购物券的企业应该在发放环节代扣代缴,如果企业末代扣代缴,则发放企业应该赔缴。因此该商业企业在赠送购物券的时候,应该代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税额为:2000÷(1-20%)×20%=500(元)
账面利润额=10000÷(1+17%)-7000÷(1+17%)-1400÷(1+17%)-500=867。52(元)
由于赠送的商品成本及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因此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10000÷(1+17%)一7000÷(1+17%)×33%=846。15(元)
则税后利润为:867。52-846。15=21。37(元)
C方案:返还20%的现金。
增值税=[10000÷(1+17%)-7000÷(1+17%)]×17%=435。90(元)
应代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1-20%)×20%=500(元)
账面利润额=10000÷(1+17%)-7000÷(1+17%)一2000-500=64。1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846。15元(理由同B方案)
则企业的税后利润为:64。10-846。15=-782。05(元)
表6-8 各方案的税收负担比较 (单位:元)
方案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企业税后利润A 145。30
282。05 572。65B 523。08 500
846。15 21。37C 435。90 500 846。15
-782。05在规范操作的前提下,通过对照政策进行具体的测算,我们不难发现各种方案的优劣:A方案,企业通过销售l0000元商品,可以获得572。65元的税后净利润:B方案,企业销售10000元商品实际支出价值12000元的货物,企业的税后净利润只有21。37元;C方案,企业销售10000元的商品,另外还要支出2000元的现金,结果亏损782。05元。显然,该方案最不可取。
『柒』 哪里有汽车4S店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大全
一、整车销售
1、预付车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采购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预付账款
(有些厂家会将折扣、银承贴息等开到发票上,但是有些厂家会单独在厂家设立虚拟账户,所以还要针对你企业的情况做这块的账务处理)
3、销售
(1)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代收客户验车费和购置税及保险费)
(2)开具机动车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汽车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代客户缴纳保险费和购置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库存现金
(4)代客户付保险费(一般保险费都是和保险公司联网,如果客户自己有银行卡可以直接刷卡,如果没有就需要用公司的卡刷,公司可以去开户行办理商务卡)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银行存款
二、计提交纳税金时
(1)小规模纳税人: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缴款—教育附加费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缴款—教育附加费
贷:银行存款
(2)一般纳税人:
应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捌』 有关于税收的事例吗
我曾听过这一则故事:有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店老板,小店的利润并不丰厚,但他每个月都缴120元左右的税费。有人问他:“为什么要纳税,这么大的利润缴出去,你不觉得亏吗?”他的脸上流露出由衷的微笑,说:“我的小店之所以生意好,多亏国家把我们缴上的税款拨下来修路。以前通往小店的路不好走,小店的生意不好做。说到底,这税款还是用在我们纳税人身上了。”他还说他女儿在一个条件好的学校读书,学校建设的其中的一部分钱也许就是他缴的税款。“你说亏不亏?”他反问。这位小店老板是一个平凡的人,仅这一句短短的话语,就说明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是啊……中国是我家,依法纳税靠大家!如果没有了税收,我们便看不到“神州6号”和“嫦娥1号”那遥远的太空之旅;没有了让我们深圳人民引以为豪的“地王大厦”,更没有了让我们中华人民心中就神圣的“天安门广场”;没有了税收,也就没有了学校、少年宫、公园……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积极交税,为我们的祖国做出一丝贡献,那我们的祖国的经济发展就不用愁,我们的生活条件就能越来越好……
小的时候我只知道要交农业税。每到春秋两季收割后,开始用拖车,后来用拖拉机去交公粮,交完公粮回到家,还没有把钱捂热,小队会计就来收农业税了,有时候大概是直接有粮管所代扣了,遇上好年景,也许还能多下几个钱。当时也不用想太多,认为税对我来说是多么遥远的事,后来粮食不用交了,但农业税却逐年增加了,再加上村提留,费搭税车,每人每年要交一笔不小的费用,我家五口人,我们姐妹三个都在读书,母亲身体常年不好,只有父亲是劳动力,生活很是艰辛。村干部收农业税来了,没钱交,怎么办呢?村干部就很生气地自己找来簸箕,装了几袋稻谷就运走,用来抵税,父母只能无望地看着他们扬长而去。看到这些,我幼小的心灵对于“税”这个东西就没有什么好感。而且我经常听到什么“国民党的税”之类的话,认为“税”肯定不是什好东西。
1988年,我从师范毕业到一所村校工作,因为我们学校有一个校办厂,所以我才对于税收有了一些初步的认识 ,原来我国税收种类很多,有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房产税等二十余个税种组成,各个税种详细规定了税收的开征、税率、征税范围、计征方法;才知道农业税也是一种所得税形式,而且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农业税早已经成了昨日黄花了,再也不用交了。为了保护弱势群体,国家还逐年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在我们的工资单的最后第二项里写着的“所得税”三个字表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共和国的纳税人,想到自己也能为国家的建设出一份微薄的力,心底也会油然升起一种自豪感。
再后来,税收的知识被编到了小学数学教材上,使我对于税收有了更加深切的认识,并且把这种认识在课堂上和学生一起交流,使学生从小就对税收有着正确的认识,从小就养成一种纳税意识,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深入人心,让每个学生都懂得,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