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公章
① 到工商局打印公司章程盖有工商局的公章的需要带哪些材料
注册公司完毕后会领到5枚公司用的印章,这个印章是要到公安局去备案的印章,所以印章把控一旦出了问题可是每个公司都觉得糟心的事情。那么今天企盈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公司注册成功后有关公司印章的那些事,希望大家喜欢。
一、公司印章的种类:
(1)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事需要加盖。
(2)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3)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4)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 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5)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二、印章被盗、抢或丢失了怎么办?
首先因为公章在公安机关有备案,所以丢失后第一步应该由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然后就是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
经过上述程序后,如果确属印章被盗(抢) ,则该因印章的使用而发生的纠纷,企业不承担责任。
三、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案是有效的,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公司,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
四、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对外进行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凭证,公司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后,只是印章暂时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公司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应由该公司来承担责任,而不应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担责任。公司自愿将公司印章外借他人使用,应视为公司授权他人使用公司印章,该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该公司承担。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公司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五、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认定合同有效,相关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② 汽车私人配件店刻公章样本
要要单位的介绍信才可以帮你刻
③ 汽车配件合同范本
汽车配件经营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加强和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维修费的管理,保证行车安全,节减行政开支,克服分散维修带来的各种弊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投标标书内容,经协商就甲方统修的车辆现委托乙方为更换轮胎的供应方,丙方为拆装方,并达成协议如下:一、协议履行期限协议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暂定一年。二、甲方承诺1.甲方将统修的公务用车车辆更换的轮胎委托乙方供货,丙方拆装。2.公务用车车胎属于正常行驶磨损必须更换的,由统修单位提出,经定点修理厂家同意,附有关中介鉴定书,再经财政局行事科按投标书中标通知认可的车胎品牌确定后进行更换的,可按照投标标书内容另行计算补贴费用。3.甲方车辆用户凭单位出具的汽车轮胎更换申请表由驾驶员在丙方更换轮胎。(轮胎更换申请表应注明产地、品牌、规格、型号、价格,并加盖甲方公章)4.甲方将按照交与乙方的有效汽车轮胎更换申请表,一个季度与乙方结清货款。5.甲方承诺乙方为其招标确定的单一品牌所需轮胎的唯一供应商,其供应品牌为:________________。6.轮胎供应价为:投标标书中标通知认可的价格,其中轮胎报价中应扣除安装平衡费用_______元/条交给丙方作为安装平衡费用三、乙方承诺1.乙方应按照标书要求提供经营轮胎的许可资格证明,对出售给甲方的轮胎应实行质量三包,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及时提供技术服务或更换新轮胎(以厂家质量鉴定书和有关部门签定书为准)。2.所供应的新轮胎保证为原厂(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的)纯正轮胎,杜绝假冒伪劣轮胎装车(以丙方收货验证之前为止)。3.保证轮胎库存充裕,随时供应。不及时提供轮胎,视情处理。4.每季度在收到甲方货款后五日内结清丙方拆装轮胎费用(拆装费_________元/条,其中_________元由甲方汇给乙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丙方)。四、丙方承诺1.甲方委托车辆在办理汽车轮胎更换申请表审批后,随到随换,且更换轮胎必须在丙方修理厂内更换,不允许在服务门市部进行更换,如有违约,一经查实,且连续违规三次,甲方扣减其事前发生的所有安装费用。2.保证24小时服务,不分上、下班、节假日,随时有人值班更换;3.建立用户单车更换轮胎人工和微机两种档案,用户可随时查阅更换轮胎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提供统修车辆更新轮胎有关情况;4.凭借甲方出具的更换轮胎申请表到乙方领取新轮胎。5.负责验收乙方供应的新胎外观、品牌、胎号和型号,验收合格收货后,轮胎出现问题自行负责。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投标标书中内容执行或双方届时另行商定。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④ 汽车哪些东西可以索赔
汽车索赔------是指购买的新车在质保期范围内的,每个车型的质保期都不一样,一般的车辆都是2年6万公里 ,维修站以先到的为准,在索赔时,需要代上购车发票的复印件和行驶证,什么样的情况不可以索赔,易损件,还有车辆必须从购买新车开始,全部要在特约维修站维修。汽车保险索赔基本程序第一步 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井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 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第三步 赔付规定: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四步 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 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 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 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五步 赔付时间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 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车险索赔实务 1.哪些情况下可以去索赔? (1)车撞墙(树木、水泥墩、栏杆、电线杆等物体)。 (2)和别人的车相撞了。 (3)车撞人。 (4)车挡风玻璃碎裂。 (5)事故中司机或乘客受伤. (6)车自燃。 (7)车丢失(或被抢)。 2.撞墙事故索赔程序 (1)报案 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2)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赌部定损人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定员后,会给您一张《定损单》。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3)修车 把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 《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4)开事故证明 若损失不大,可任意找人写一个《第三方证明》;若损失很大,索赔时保险公司有可能向您要交通队或安委会出具的事故证明。 (5)递交单证 将《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第三方证明》、《赔款结算单》统统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6)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3.擅墙索赔所需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托修单》,保险公司提供,修理厂填写并盖章。车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3)《定损单》:保险公司提供井填写,修理厂使用后交回保险公司。 (4)《修车发票》:修理厂提供. (5)《施工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6)《材料单》:修理厂提供、填写井盖章。 (7)《第三方证明》: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8)《赔款结算单》:由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4.撞车事故索赔程序 撞人后您应该立刻做什么 立即停车,查看伤情,向交通队报案,保护出事现场等侯交警处理。若对方伤势轻微,可等交通队来人后再做处理;如果对方伤势严重,则应立即送医院治疗抢救。出事后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因为交通法规规定:擅 自移动现场者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情况特殊必须移动时应当在现场标明车辆与行人在出事时的位置。 在交通队处理完现场、安顿好受伤人员后,再抽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只要在事发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 撞人索赔程序 (1)报案 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2)交通队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分清双方的责任, 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赔偿对方损失同时一定要索要有关单证,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医疗费(需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 误工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 残疾补助费(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死亡补偿费(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 《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 (3)递交索赔单证 《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误工证明》、《事故证明》、《赔偿执行凭证》、《赔款通知书》,均应交保险公司。 (4)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去领赔款。 撞人索赔所需的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诊断证明》:医院提供并盖章. (3)《医药费发票》:医院提供并盖章。 (4)《误工证明》:受伤者所在单位提供并盖章.写明其误工时间及月工资. (5)《事故证明》: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证明双方应付责任。 (6)《赔偿执行凭证》: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证明赔款已付给受伤者。 (7)《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汽车自燃的索赔程序 (1)报案 ●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车到保险公司,若车已不能开,则要保护好现场。 ●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2)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人员,把其中的一联给他们。如果车辆损失属于自燃损失险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将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并给您一张《定损单》。要留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 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车时不够用. (3)修车 ●送车并拿上《定损单》,一并交修理厂。修理厂会给您一张《提车单》作为提车证明. ●提车。修好后,凭《提车单》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4)交单证 《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赔款结算单》,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5)领赔款 交完单证,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汽车自然索赔所需的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托修单》:保险公司提供,修理厂填写并盖章。车主是单位的需 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3)《定损单》;保险公司提供并填写,修理厂使用后交保险公司。 (4)《修车发票》;修理厂提供. (5)《施工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6)《材料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7)《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⑤ 开一个汽车配件店需要准备什么 详细一些
1、想做配件生意的话首先是租房、签租赁合同(房主得给您提供房屋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公司或个体名称、到银行开临时验资账户、回工商办理营业执照(个体或公司)、刻公章和2枚银行支票用的印鉴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回银行开基本账户。
2、具体选择做什么车型配件的选择您可以根据资金量或您所在城市的所选车系的车辆的保有量来定。
3、汽车配件的分类多为车身件、车身覆盖件和内饰件、底盘件、电子元件、发动机件等;也有专门做一个品种或项目的(比如做喷漆、做钣金、做修理、做洗车、做用品和美容等;再比如有卖汽车音响的、汽车水箱及风扇风叶的、汽车灯具灯泡的、汽车球笼、支架、保险杠、轮胎等等;还有只做大众、丰田、通用、奇瑞等等)。
⑥ 开一个汽车配件店,需要怎么联系业务
1、想做配件生意的话首先是租房、签租赁合同(房主得给您提供房屋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公司或个体名称、到银行开临时验资账户、回工商办理营业执照(个体或公司)、刻公章和2枚银行支票用的印鉴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回银行开基本账户。
2、具体选择做什么车型配件的选择您可以根据资金量或您所在城市的所选车系的车辆的保有量来定。
3、汽车配件的分类多为车身件、车身覆盖件和内饰件、底盘件、电子元件、发动机件等;也有专门做一个品种或项目的(比如做喷漆、做钣金、做修理、做洗车、做用品和美容等;再比如有卖汽车音响的、汽车水箱及风扇风叶的、汽车灯具灯泡的、汽车球笼、支架、保险杠、轮胎等等;还有只做大众、丰田、通用、奇瑞等等)。
⑦ 办理汽车维修许可证需要什么证件
审批项目服务内容简要说明
汽车修理企业许可经营项目包括:汽车大修、汽车总成大修、汽车维护、汽车小修。
所需资格、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一部分”(国家标准GB/T16739.1-1997)严格执行。
办事流程
所在地修管所受理→书面审核→实地察勘→审批→符合开业许可条件的,发许可证、标志牌;不符合开业许可条件的,书面告知。
注:
审批时限:自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审批决定。
审批权限:市交通局立项审批:外商投资经营车辆维修。
各区县修管所审批:1、汽车修理;
2、汽车维护;
3、汽车专项修理;
4、摩托车维修;
5、车辆配件经营。
车辆配件经营的审批有待于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后实施。
办事所需申领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车辆维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业务申请书;
4、厂址方位图、工间布局图(比例1:500或1:200,单位毫米)规格 2#标准图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住所以及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包括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等,房屋租赁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6、企业设备和量具明细表及来源证明、允许外协设备协议;
7、企业从业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来源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及维修技工的有效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8、资金证明<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证明等);
9、环保承诺书;
10、有关管理制度;
PS:第七条:三类维修我好像记得只需要两本中级证书 2类维修的话最少就需要2本高级4本中级
⑧ 我和朋友一起搞汽车配件,请问具体怎么写合作协议书
合伙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3、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备注: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⑨ 就业协议上盖汽车配件商店的公章可以吗
商店不是法人单位吧,最起码得这家商店的上级主管单位,如某某商业集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