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汽车维修质量管理规定
⑴ 汽修厂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经理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公司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 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 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⑵ 汽车维修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有哪些
汽修管理制度
一、汽车维修质保及服务承诺制度
1
、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
、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汽车竣工合格证。
3
、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
、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
2000
公里或者
10
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
5000
公里或者
30
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休息质量
保证期为汽车行驶
20000
公里或
100
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
者为准。
二、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
下制度。
1
、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售后经理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
负责。
2
、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
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
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
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
1
)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
2
)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
3
)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
4
)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
5
)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
6
)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⑶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维修工作人员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任何人不得违反。2、各维修工种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3、生产工人必须按照规定使用、戴好防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5、各工位应加强灭火器材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6、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7、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8、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9、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照消防规范和设备安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10、易燃、易爆、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并具备响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和设施。
⑷ 汽车维修管理规定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汽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4、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5、汽车进厂检验制度6、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7、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8、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9、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10、汽车维修作业各环节检验制度11、汽车维修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12、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13、汽车修理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14、车体矫正架安全操作规程15、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16、轮胎拆装机、平衡机操作规程17、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18、四轮定位仪操作规程19、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20、制冷剂回收充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21、汽车修理作业环境保护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