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维修店里拍视频违法吗
A. 两女子坐后备箱兜风拍视频被举报,汽车没上路算违法吗
在开车的时候,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一些犯法的事情,人们一定不要去干。虽然那些事情可以给自己带来便利,但是总会影响着人们的生命安全。现在不少的人为了能够剥夺他人的眼球,于是就做出一些危害自己生命健康的事情来。他们做的这些大跌眼镜的事情,无疑是不是在触犯国家的法律。贺州交警他在短视频的平台上看到了网友的举报,当时是两名女子,她们坐在车的后备箱里面。
小车正在进行行驶,他们坐在后备箱,双腿悬空,很可能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危险。于是就有很多的网友举报了这个事情,网友们认为他们的这种行为实在大有不妥。汽车正在进行驾驶,她们直接坐在后备箱里的,这种情况完全就是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这段视频火了之后,这两名女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是就去公安机关进行自首。她们也承认了自己的行为,这种做法可能会影响他人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面对她们诚恳的道歉,警方也非常的宽容,只是对他们进行警告,并且要求写承诺书,自己以后不再犯了。警方将她们的承诺书发布到网上,给群众一个交代。如果车子没有上路,只是进行摆拍的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在后备箱坐着进行兜风,实在是不应该。这样是不把自己的生命放在眼里,是应该进行惩罚的。
B. 豪车换牌子拍视频不是上道行驶违法吗
车牌是一辆车唯一的识别标志,就像人的身份证一样。无论任何情况,都不能私自更换车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会受到严厉处罚的。
C. 在自己店里装了个视频监控违法吗听人说是违法的,但不知道是违反哪个法
这个不违法,没有侵犯任何人权利。
D. 未经允许随意拍摄他人视频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1、是侵权行为。
2、未经允许严格意义上就是偷拍,即便公众场合,法律拟制为个人隐私。
3、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构成侵害制作肖像的专有权,是一种侵权行为。
肖像制作专有权:就摄影而言,即通过照相将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胶片、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肖像的全部过程。
肖像制作专有权内容包括:
一是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
二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
在理解“肖像制作权”时,经常是以为只要不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就不构成侵权行为,这是对法律的一种误解。
严格意义上的理解应当是:是否侵害肖像制作专有权,取决于制作人在制作时是否取得了肖像权人的许可,未经许可进行制作的——即使是以私藏为目的,不会侵害肖像权人直接的利益,那么,同样构成侵害制作肖像的专有权。
以摄影人来说,你只要拿着照相机对准了自然人进行肖像摄影,如果肖像权人不同意而强行拍照,就是一种侵权行为。
(4)在汽车维修店里拍视频违法吗扩展阅读:
认定构成肖像权,应当排除合理使用的情形:
目前肖像权的合理使用情形,理论界一般认为:
(1)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读者了解、认识事实真相等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暴光者的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即使新闻报道的内容失实或者不当,有可能构成侵害被暴光者名誉权或隐私权,也不会构成侵害肖像权。
(2)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如公安机关在通缉令中使用被通缉者的肖像;国家在建国50周年成就展中使用他人的肖像。
(3)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4)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的。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5)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肖像权的合理使用范围包括公共人士、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E. 一个同行在我没有在店里的情况下然后来到我店里面拍照属于违法吗
2016年12月8日讯,有了手机之后,拍照变成了一件容易的事情。不用像过去一样举起相机,只要从兜里掏出手机,就可以拍下自己喜欢的画面。但举起手机之后,镜头前总会出现一只遮挡的手。“禁止拍照!”这样的提示语,曾经只出现在博物馆、电影院等很有限的场所,目的仅在于维持公共秩序、保证著作权。但如今,这种规定却在不断地被泛化。地铁站、商场、餐馆,甚至大马路边、过街天桥上,只要你用相机或者手机拍照,就会有工作人员上前阻拦,“这是我们的规定!”
拍照,又成了一件并不容易的事情。民法专业律师表示,拍照权是基于人权的一种民事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尤其是作为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比如地铁的员工、商场的保安,他们并非被拍摄者,更没有权利阻止别人拍照。
事件
上天桥拍街景 还要发函申请?
站在四惠交通枢纽的过街天桥上,可以将CBD东段的繁华景象尽收眼底。可若是想在这里给城市“拍张照”,马上有人过来制止:“先生,不允许”。这是市民小张最近的经历。
前不久的一天晚上,小张走过这个天桥。看到下面的的车流和夜景,他就想拍张照片。可刚要拍,天桥上的保安员就过来阻止了。保安员先用身体挡住了镜头,看见小张并不配合,干脆想要上手把相机摁住,并说要带他去保安经理办公室“了解情况”。
“按我们的规定,就是不让拍,如果您想拍,就给我们公司发函,批复了才可以拍”。保安经理进一步解释说,四惠交通枢纽的天桥,位置是异常关键。因为站在天桥上能看到国贸,“不是你想拍就能拍的”。
听了保安经理这样的解释,小张吃了一惊。他说,北京有那么多的天桥,他也曾多次在天桥上拍照,有时候用单反相机,有时候用手机。他只是拍景色,只要不是引起围观,或者在天桥上停留太久,保安员都不会干涉。
记者来到这座天桥上发现,的确有“禁止拍照”四个大字。记者查阅得知,四惠这座天桥是四惠交通枢纽的配套设施,归属于公联公司所有。记者询问公联公司后得知,公司并没有禁止拍照的规定,这应该是四惠枢纽自己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