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汽车电子需要道路运输
『壹』 汽车电器维修(三类汽修),去交通局怎么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都需要什么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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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详见: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jiaotongbuling/200709/t20070926_410904.html
『贰』 开汽车维修店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吗
上海这边是不需要的,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工商局窗口当面咨询比较好。 需要办理证件有: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国税、地税登记证 a先到当地的工商所去核准个字号名称,(你从事经营的地方)字号名称多起几个,因为有重名的你就没法用。《经过工商局核准的字号名称的有效期是自核准之日起半年以内有效〉。 b准备好一寸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及批准的字号名称核准书,即可办理营业执照,现在工作提速了,大概10分钟就办出营业执照。 d拿着工商营业执照,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很简单。
『叁』 汽车维修行业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吗
到运输管理处,拿上你的企业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证、条码证、税务、、、、) 到那里都办理了,很快!!
『肆』 个体汽车维修保养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吗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四十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持许可证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由此可见,从事个体汽车维修的应当取得《汽车维修许可证》。具体的条件请见交通运输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伍』 汽车维修店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如何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流程 1.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 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 提交材料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流程 1.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 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 提交材料 4. 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 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 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A.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
『陆』 汽车维修店要每年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吗
通知公告 根据《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市运管处沪运管货[2011]338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运)车辆审验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决定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止,对注册在本区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开展年度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内容 1、车辆《道路运输证》与经营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行驶证》中单位名称是否一致(本次审验应以经营业户为单元); 2、货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和技术等评情况; 3、货运车辆的“车辆技术档案”情况; 4、冷藏运输车辆技术等级是否达到二级及以上,冷藏车制冷性能是否具有有效的《测试报告》; 5、货运车辆的违章记录情况,违章未处理的,须处理完毕; 6、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情况; 7、《道路运输证》的领取年份属于2009年6月1日之前的,本次年审时须换发新证; 8、对2012年11月30日之前到期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次年审时换发新许可证。
二、年审须提供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原件; 3、2009年6月1日之前申领《道路运输证》的车辆,须带好1张车辆的3寸彩照(45度角拍摄); 4、公司所有货运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和与其相对应的货运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5、公司所有货运车辆的“车辆技术档案”本,如车辆做了二级维护、技术等评后还未在“车辆技术档案”本上记录并由运管部门盖章的,则车辆单位须提供2010年下半年车辆的二级维护检测报告和2011年上半年车辆的技术等长稜拜谷之咐瓣栓抱兢评报告; 6、《货物运输经营业户信息登记表》(该表格向本署领取并填写); 7、5辆(含5辆)车以上单位须提交《企业基本情况表》(该表向本署领取并填写; 8、专业运输企业须提交2011年的每月度的运输报表(该表向本署领取并填写); 9、专业货运企业中,从事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运输的,请先到货运科(407室)办理初审,初审接待时间暂定为每周二、周四。
三、审验注意事项 1、根据市运管处年审工作要求,在审验期间,暂停办理新增车辆、报废更新、车辆过户或转籍等手续,待审验通过后正常办理。
2、专业货运企业中,从事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运输的,请选择周二或周四的时间到我署办理年审手续。
希望这个对您有用!这个是上海地区道路运输年检的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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