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火灾危害等级
㈠ 火灾的危险等级
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火灾危险场所只有一类,但由于在这个区域内火灾危险物质的危险程度和物质状态不一样,又将其分成三个不同危险程度的区。
21区:指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在火灾危险环境中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可燃物质分为下列四种:
1.可燃液体:如柴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
2.可燃粉尘;如铅粉、焦炭粉、煤粉、面粉、合成树脂粉等。
3.固体状可燃物质:如煤、焦炭、木等。
4.可燃纤维:如棉花纤维、麻纤维、毛纤维、木质纤维、合成纤维等。
轻危险级编辑
建筑高度为24m及以下的旅馆、办公楼;仅在走道设置闭式系统的建筑等
中危险级编辑
Ⅰ级
l)高层民用建筑:旅馆、办公楼、综合楼、邮政楼、金融电信楼、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塔)等;
2)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医院、疗养院;图书馆(书库除外)、档案馆、展览馆(厅);影剧院、音乐厅和礼堂(舞台除外)及其他娱乐场所;火车站和飞机场及码头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的商场、总建筑面积小于 1000㎡的地下商场等;
3)文化遗产建筑:木结构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等;
4)工业建筑:食品、家用电器、玻璃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等;冷藏库、钢屋架等建筑构件。
Ⅱ级
1)民用建筑:书库、舞台(葡萄架除外)、汽车停车场、总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的商场、总建筑面积1000㎡及以上的地下商场等;
2)工业建筑:棉毛麻丝及化纤的纺织、织物及制品、木材木器及胶合板、谷物加工、烟草及制品、饮用酒(啤酒除外)、皮革及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制药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
严重危险级编辑
Ⅰ级
印刷厂、酒精制品、可燃液体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车间等
Ⅱ级
易燃液体喷雾操作区域、固体易燃物品、可燃的气溶胶制品、溶剂、油漆、沥青制品等工厂的备料及生产车间、摄影棚、舞台“葡萄架”下部
仓库危险级编辑
Ⅰ级
食品、烟酒;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仓储式商场的货架区等
Ⅱ级
木材、纸、皮革、谷物及制品、棉毛麻丝化纤及制品、家用电器、电缆、B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钢塑混合材料制品、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仓库等
Ⅲ级
A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沥青制品等
㈡ 火灾事故等级共分几级
火灾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个等级。无人员伤亡,损失20000元左右属于一般火灾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汽车4s店火灾危害等级扩展阅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㈢ 火灾按照危害严重程度是如何划分的 麻烦知道告诉一下
火灾一共分为六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乙炔、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等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如变压器等设备的电气火灾
F类火灾:指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㈣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1)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危险级。
2)中危险级,包括Ⅰ级和Ⅱ级。
3)严重危险级,包括Ⅰ级和Ⅱ级。
4)仓库危险级,包括Ⅰ级、Ⅱ级和Ⅲ级。
(2)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度后确定。举例见表5-1。
【3标§】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举例表5-1
注:A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缩醛(聚甲醛)、聚甲基丙燃酸甲酯、玻璃纤维增强聚酯(FRP)、热塑性聚酯(PET)、聚丁二烯、聚碳酸酯、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氨基甲酸酯、高增塑聚氯乙烯(PVC,如人造革、胶片等)、苯乙烯-丙烯腈(SAN)等。丁基橡胶、乙丙橡胶(EPDM)、发泡类天然橡胶、腈橡胶(丁腈橡胶)、聚酯合成橡胶、丁苯橡胶(SBR)等。
B组:醋酸纤维素、醋酸丁酸纤维素、乙基纤维素、氟塑料、锦纶(锦纶6、锦纶66)、三聚氰胺甲醛、酚醛塑料、硬聚氯乙烯(PVC,如管道、管件等)、聚偏二氟乙烯(PVDC)、聚偏氟乙烯(PVDF)、聚氟乙烯(PVF)、脲甲醛等。氯丁橡胶、不发泡类天然橡胶、硅橡胶等。粉末、颗粒、压片状的A组塑料。
(3)当建筑物内各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灭火难度存在较大差异时,宜按各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系统选型与火灾危险等级。
㈤ 汽车库属于什么火灾危险等级
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布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分类,汽车库应该是中危险Ⅱ级场所。
㈥ 汽车总装厂房的火灾危险性是属于那一类
车辆装配车间按防火规范3.1.1为戊类。 汽车维修车间一般算甲类,特殊情况除外。有关其具体设计,建议还是按汽车防火规范GB50067-2014的好。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要小于5%或者油漆工段要小于10%,且防火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用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20%。 如果说满足以上要求,可以按丁、戊类的火灾危险性来划分厂房等级。具体依据详GB50016-2014-3.1.1和3.1.2的条文说明。
㈦ 火灾等级五个等级是什么
1、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的通知》,新的火灾等级标准调整为一般火灾、较大火灾、重大火灾与特别重大火灾。
2、 一般火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进行调查。责任单位如何处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较大火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进行调查。责任单位如何处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重大火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进行调查。责任单位如何处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特别重大火灾。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责任单位如何处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㈧ 汽车检测棚的火灾危险性等级
火灾危险等级可以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
火灾危险等级 - 轻危险级
建筑高度为24m及以下的旅馆、办公楼;仅在走道设置闭式系统的建筑等
火灾危险等级 - 中危险级
Ⅰ级
l)高层民用建筑:旅馆、办公楼、综合楼、邮政楼、金融电信楼、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塔)等
2)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医院、疗养院;图书馆(书库除外)、档案馆、展览馆(厅);影剧院、音乐厅和礼堂(舞台除外)及其他娱乐场所;火车站和飞机场及码头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m2的商场、总建筑面积小于 1000m2的地下商场等
3)文化遗产建筑:木结构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等
4)工业建筑:食品、家用电器、玻璃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等;冷藏库、钢屋架等建筑构件
Ⅱ级
1)民用建筑:书库、舞台(葡萄架除外)、汽车停车场、总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上的商场、总建筑面积1000m2及以上的地下商场等
2)工业建筑:棉毛麻丝及化纤的纺织、织物及制品、木材木器及胶合板、谷物加工、烟草及制品、饮用酒(啤酒除外)、皮革及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制药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
火灾危险等级 - 严重危险级
Ⅰ级
印刷厂、酒精制品、可燃液体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车间等
Ⅱ级
易燃液体喷雾操作区域、固体易燃物品、可燃的气溶胶制品、溶剂、油漆、沥青制品等工厂的备料及生产车间、摄影棚、舞台“葡萄架”下部
火灾危险等级 - 仓库危险级
Ⅰ级
食品、烟酒;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仓储式商场的货架区等
Ⅱ级
木材、纸、皮革、谷物及制品、棉毛麻丝化纤及制品、家用电器、电缆、B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钢塑混合材料制品、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仓库等
Ⅲ级
A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沥青制品等
㈨ 怎么判定汽车4S店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这个判断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做出的,主要是看厂房中是否使用和产生易燃可燃物,4s店一般是丙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