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电器维修费明细
㈠ 我司是汽车修理,开具的发票明细全部为维修费,我需要把结算明细单与发票一起粘贴在凭证后面吗
可以把结算明细单与发票一起粘贴在凭证后面,不是必须粘贴在后面。
销售的原始单据过多,可以另行保管,不用全部钉入凭证。
㈡ 汽车维修怎么收费,要详细的价目表。
··你修什么车 要修哪里 打算怎么修 准备去哪修? 你都不说清楚 怎么告诉你啊
修车去经常去的地方 然后一直都在那个地方维修 保养
如果没修过车 可以找个离家近的 最后找朋友常去的地方
修车 学问大着呢 有时候很简单的事情 修理厂要是害你 给你换这个 换那个 就狠了··
你那到底什么车啊? 货车还是轿车?
㈢ 汽车维修行业的发票——维修费必须附维修工料明细吗没附不能入帐吗
安规定明细不清的不能入账,但是若项目少虽未附清单但是发票上写明了就可以不要清单了.
㈣ 汽车电器维修包括哪些
你好,汽车电器维修这些包括很多,只要是和电、仪表有关系的都是电器维修
㈤ 汽车维修费入管理费用里面的哪个明细科目啊
如果汽车是单位固定资产,那修理费就入:管理费用----修理费
㈥ 汽车维修清单
什么车?有什么问题?你什么都不说,哪来的清单
㈦ 维修能不能有明细收费标准 ,另外维修完了有检查单子
汽车修理有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实施说明
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
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
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
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 2、 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
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
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
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5、带有轮边减速器的车辆,减速器的修理,按原前后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6、前驱动装置的车辆,驱动装置大修按其同类车前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7、方向机装有液压助动装置的车辆,其液压助动装置大修,按同类车型前桥工时另增不超过20%。
8、大梁断裂(复加),更换二跟以上横梁的,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9、装有独立机组装置的车辆,独立机组大修时按相应发动机总成大修工时结算。
10、装有空调装置的轻型客车大修时增加不超过50工时,中、大型客车增加不超过100工时,货车增加不超过40工时。
11、全车喷漆工时按硝基漆工艺测算,需烘烤漆的增加不超过原全车喷漆工时10%;金属漆(烘烤)增加不超过20%。
12、凡三桥以上的车辆大修时,四桥以上每增加一桥按同类车型的后桥与轮胎的工时增
加不超过40%。
13、厢式货车厢视情况按同类车型车身工时增加不超过30%。
14、自卸车6t(含6t)以上的汽油车,二级维护工时按4-5t汽油车工时增加不超过50%结算。
15、摩托车大修工时定额中已包含机加工工时,结算时不得另加工时。四冲程发动机大修另加不超过20%工时,电系项目中若用电起动另加3工时,车身如配驾驶室另加不超过10工时,二缸及以上进口的摩托车大修或发动机大修及小修工时另加不超过20%。含有冷却系的国产摩托车大修另加不超过10%工时。
16、凡二缸及以上进口摩托车,发动机二级维护工时另加不超过10工时。四冲程发动机另加不超过20%工时,电系项目中若用电起动另加不超过2工时。含有冷却系的国产摩托车,二级维护工时另加不超过8工时,一级维护另加不超过3工时。
17、二级维护前根据检测诊断确定的附加作业项目,按本标准《汽车小修分项收费》累计后一并结算,并在合同中写明。
18、各类小修项目不实行工时定额收费,直接按项目实行维修费综合结算。根据优质优价原则,小修项目综合收费标准以一类维修企业收费标准为基准,二类维修企业按一类企业收费标准乘以0.8系数收费,三类维修业户按一类企业收费标准乘以0.5系数收费。有相关拆装的工时另加。
各地区小修项目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20%,具体由市(地)交通、物价部门确定。
19、在同一总成件、基础件中,有两项(含两项)以上及附加小修作业同时进行时,该总成件、基础件的拆装工时只允许计算一次。
20、单一总成更换时,按小修收费结算;大修过程中如需更换总成,应征得托修方同意后,按该总成大修工时定额的50%结算。
21、汽车小修收费=小修各项目收费+材料费。其中:小修各项收费按前述第18条计收,材料费按本标准规定收费。
22、汽车小修中所列“拆装”,是指某一总成或零部件就车拆下和装上后调试的作业;所列“检修”,是指除拆装外完成检查、修复、换件和装车调试的全部作业;项目中带“☆”号的,是指不包括相关件的拆装费用;未注明的不得重复计费。
23、维修企业应按核定经营范围承接小修项目。小修项目需机加工的可另加机加工费。
24、承修事故车辆维修企业需严格执行本《标准》收费。事故车的最高修理费用不得超过车价的50%。
25、事故车修复中的“轻微”是指车辆损坏不太严重,不需拆装,可在车上直接修复;“一般”是指车辆损坏,必须拆卸修复;“严重”是指车辆损坏程度接近换件,维修费用在该件零售价50~60%。
26、凡维修企业所属车辆配件门市部购的材料不加收材料服务费,本县(市、区)内购进的按不超过实际购进价5%结算,省内购进的按不超过实际购进价10%结算;省外购进的按不超过实际购进15%结算;特殊情况或紧缺材料,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维修合同中详细规定。
27、托修方自备配件,材料服务费由承托修双方按不高于5%协商确定,并在维修合同中注明。
28、承修方使用自制配件和修复的旧件,必须事前检验合格,征得托修方同意方可使用,配件价格按不超过当地同类新件零售价50%收费,并不准收取材料服务费。
29、汽车二级维护前和作业过程中的诊断检测、过程检验、竣工检验、调试,以及汽车大修作业过程中的人工检验、竣工检验和调试工时,除维修竣工出厂前送综合性能
检测外,均已在维修分项工时定额中。未进行相关的诊断、检验,不得收取该项目的工时费。
30、车辆总成修理时需采用检测设备、仪器进行故障诊断的,其检测费用可由托修方承担,但维修企业应事先征得托修方同意。
31、车辆单项性能检测按本标准中《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分项收费标准》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企业可根据具体车辆检测工作难易程度适当下浮收费。经省交通厅认定,取得相应资质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开展的车辆大修、二级维护竣工、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等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收费的项目、标准由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另行制定。
32、事故车辆施救起步费,拖吊车作业费等按本《标准》中《事故车辆施救收费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22233、汽车维护、小修及事故车辆维修的补漆收费,如小于1m按1m计算,大于1m
不足2m2按2m2计算,以此类推。
34、农用客、货车辆按同类车型工时定额结算。
七、其他规定:
1、严禁拖修方将车辆(含事故车)送到不符合维修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维修。承修方必须按《浙江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定的维修类别、范围承修车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2、为确保维修质量,汽车大修、二级维护竣工后,按规定应上线检测的,必须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重新修理以后再次检测的费用由承修方承担。维修车辆在质保期内,确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的,由承修方无偿修复或赔偿。
3、承修方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虚报冒领、以旧充好、少修多收、质价不符、代开发票、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只收费不检测或不按实际检测项目计收检测费等,由交通、物价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
4、二级维护(含二级)以上或维修费用预计在2000元以上的车辆维修,承、托修方应签订维修合同,并按合同实际发生的维修作业项目计费。
5、车辆维修竣工后,承修方应出具有效发票,其工时费、材料费、材料服务费、外加工费等,须开列清楚。并附工时清单、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托修方,一份存档。
6、一、二类维修企业必须配备汽车维修价格结算员,持证上岗,负责结算和单据归档工作,并接受和协助交通、物价部门监督检查。
7、承、托修方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产生纠纷,可由市(地)交通、物价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依法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㈧ 汽车电工维修收费标准
你好,维修是要看维修的复杂与简便来收费的,工时越长自然就高了,这个没有具体的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收费都是不一样的。
㈨ 汽车维修费没有维修清单可以报销吗
严格来说发票应附明细表才能入账,不过这个问题会计高兴了会帮助你
㈩ 汽车保养维修报价单
车修理厂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我厂汽车维修业务按省、市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正常进行,提高管理水平,保证修理质量,维护用户的权益,以优质创信誉,特制订本制度。
一、车辆交接制度
1、凡送修车辆需出具单位介绍信、肇事车辆必须持有交警部门,保险公司证明。
2、送修车辆进厂时,检验员会同本车驾驶员共同进行修前检验, 做好验收工作。
3、送修汽车除肇事或特殊情况必须保持行驶状态,车辆装备齐全不得缺少。
4、车辆修竣后,应及时通知用户单位接车。有关修理技术资料(修理工具,材料明细,出厂竣工检验单,发动机总成修理检验单)和合格证随车移动,办理出厂手续。
5、接车人员对修竣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承修单位应立即复查解决。
二、工时定额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省汽车维修业工时定额收费标准结算方法》的规定,不得多收费或另立名目。
2、严格执行《各级保养工艺规范》不得漏保,或高保低做。
3、按本企业修理范围接洽业务,不得超类别承接修理业务。
4、开票工作由厂部专人负责并对各修理项目的工时定额进行复核严格把关。
三、各级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厂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法规,端正经营作风,优质修车,优质服务。
2、组织全厂的生产活动,以企业的生产行政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主持厂务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制定全厂的各项管理制度,检查和督促职能部门对制度的实施,做好部门之问的协调工作。
4、组织贯彻质量管理,加强质量检验工作,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在质量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要支持质检人员的工作。
5、抓好职工的培训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文化技术素质。
6、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
(二)业务接待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接待修车业务,与用户签订修车合同,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2、安排生产任务,签发派工单。协调车间,工种间的移工衔接工作,掌握生产进度。
3、参加厂部生产会议,抓好生产计划的实施,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4、严格控制生产周期,修车中的待料问题及时通知供应部门负责联系修理中的外协加工。
5、负责贯彻工时定额管理,努力降低生产消耗,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6、办理车辆进厂手续,及时安排返修车辆。
(三)总检验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国际,部际和企业标准(见附则)把好质量检验关。
2、在车辆修理过程中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的三级检验制度。
3、做好车辆出厂检验,填写汽车修后检视路试表,汽车修竣检验表,修复的车辆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出厂,并需有总检验员签章的出厂合格证。
4、检验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 认真填写质量检验原始记录,收集和整理好有关的数据,为改进修车质量提供可靠依据。
5、参加修车质量分析会议,对质量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
(三)过程检验员岗位责任制:
1、积极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技术质量检验制度和各项技术检验标准。
2、在车辆修理过程中按技术标准认真做好零部件的分类检验,将零部件分为可用、可修和保废三类。
3、按车辆维修工艺规程规定的必检项目和过程检验单规定的项目,严格检验,认真记录,对安全部件更要严格把关。
4、按产品质量的技术标准及有关工艺技术要求,做好汽车配件和修复件的入库检验工作。
5、积极采用新的检测手段,不断提高检验技术和水平。
6、管好、用好本岗位检验用量具、仪表、仪器和检测设备。
7、及时填写各项技术检验表格,积极反映有关质量和工艺方面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
(五)采购员岗位责任制:
1、根据下达的生产任务,制订年度配件订货计划。
2、及时了解仓库的库存情况,急需配件优先采购。
3、在采购工作中不假公济私,不收受回扣。采购配件要掌握“优质,价廉"的原则,提货时认真检查不发生货损货差现象。
4、做好材料的入库交验手续。
(六)仓库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做好配件的验收入库手续,一定要把好数量、质量和单据三个关,坚持对凭证不全,手续不全,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的材料执行“四不收"制度。
2、物资保管要求摆放科学,数量准确,质量不变,消灭差错,做好防锈、防尘、防潮工作。
3、严格执行材料领发制度,做好有色金属交旧回收工作,未用完的材料办理退库手续。
4、及时掌握仓库物资变动情况,避免短缺丢失和超储积压,保持帐、卡、物相符,定期进行清仓盘点工作。
5、向有关部门反映各种配件材料的使用质量情况。
(七)财务会计岗位责任制:
1、监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筹集和提高资金,保证生产经营的需要,节约开支,降低成本,加速资金周转。
3、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财经纪律,保护国家财产。
4、遵守行规、行法,做好票证管理,按规定填开发票,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5、不得为其他单位、个人代开发票。
(八)统计员岗位责任制:
1、统计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如工时定额统计、燃材料消耗情况出勤率、设备完好率、修车返修率等等)及其他所需数字的填报工作制度。
2、统计员要对数据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3、按期上报和公布实绩。对每月统计的数据认真分析,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4、统计人员必须从理论、政策、文化、技术等方面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文化水平,以适应各种情况的需要。
5、定期向行管部门上报规定的统计报表,做到准确及时。
(九)计量员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法令等。
2、制订企业各项计量管理标准,管理制度及发展计划。
3、负责配备并管理各类计量器具,保证量值传递的可靠和准确,负责企业的有关计量工作。
4、做好量具的发放、调配、保管、报废审定工作。
5、严格遵守计量操作规程,对在用量具实行抽查制度,做好计量器具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
6、制订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表,严格执行量具送检规定。
7、做好计量仪具技术档案的保管工作,并执行借阅制度。
四、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一)修理工岗位责任制
1、工作任务:根据派工单和维修定额完成修理任务,如有待料待工现象必须及时向厂部汇报。
2、维修质量:按各级保修规范,各道工序符合技术,工艺标准要求,协助做好车辆进出场的鉴定和核料工作。
3、材料消耗:主要原材料,燃油料和零配件以及清洗、润滑控拭等材料,严格按定额执行。
4、劳动纪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不迟到、不早退。
5、认真填写各类报表:根据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填写。
6、安全文明生产:搞好环境卫生,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杜绝重大机械事故发生。
7、设备、工、机具的保管、使用:正确使用、保管、安全、定期保养。
8 、班后工作:设备、工、机具擦拭干净,收拾整齐,存放妥善,工作场地卫生整洁。
9、协作关系:搞好工种之间,组与组协作配合相互团结。
(二)钣金工、电焊工、喷漆工岗位责任制:
1、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厂技术员下达的派工单的各项任务。
2、工作质量:按技术标准和工艺要求加工,符合质量要求,达到用户满意。
3、材料消耗:根据项目规定整理下料,充分利用边角料,严格香蕉水、油漆及一切消耗性材料使用,杜绝浪费。
4、安全生产:按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杜绝事故,做好防毒、防燃、防爆安全防范措施。
5、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6、设备,工、机具的保管使用:正确使用,保管妥善,定期保养。
7、协作关系:搞好工种之间,组与组之间协作配合,团结协作。
(三)直流电工、充电工岗位责任制:
1、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厂技术员交派电气方面工作任务。
2、负责安装维修的电器设备,蓄电池充放优质符合要求。
3、工具、设备、仪表的保管作用:爱护保养,正确使用,不丢失,充电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材料消耗:所需材料按规定领取,合理使用。
5、安全生产:懂得安全用电知识,掌握安装维修电器设备,对工具、仪器以及防护用具经常检查,不违反操作规程,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
6、文明生产:工作场地清洁卫生,存放有序。
7、协作关系:搞好工种之间,组与组的协作配合,团结互助。
五、技术工艺管理及标准
(一)修车标准及工艺管理:
1、按省市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在汽车维修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省市行业标准,并根据本企业特点制订企业标准《汽车发动机大修工艺规程》、《发动机各主要零件修理、检验工艺卡片汇编》。
2、修理标准、保养、维修的工艺规程由各组检验员负责实施。
3、公司机务部门负责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引起推广应用。修理厂由检验员负责实施。
(二)修车技术档案管理:
1、凡承接所修竣的车辆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2、车辆技术档案所包括的内容:修车合同、派工记录、修理项目、主要零配件的更换情况、各总成件的过程检验记录、出厂竣工检验记录、试车记录、车辆修竣后的结帐工时清单和材料清单。
3、在用户提车时应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修理技术数据。
4、在承修车辆发生事故,需要技术鉴定和仲裁时,负责提供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5、修理厂保存的技术档案资料,保存期为五年。超保存期限可定期销毁,销毁时主管部门要审核并共同参与。
六、计量管理制度
(一)计量管理制度计量管理工作由厂部负责,计量员具体负责计量工作。
2、计量员对各部门承包纽使用的量具进行登记,造册编制周期定检日程表。
3、 各承包组视生产检验需要添置的计量器具应由厂计量员统一管理。
4、各承包组设专人使用计量器具,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5、计量员对各组各部门使用的量具进行循回检验或收检,负责其降级报废,检修定额的管理。
6、 由计量部门规定的强检计量器具必须由计量员按检定周期计时 送检。
(二)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1、根据量具使用频率和检测精度的要求,制定周期检定计划。
2、严格执行周期检定计划,在用量具周检率应达100%。
3、量具的使用人必须按周期检定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将量具及时送交计量员,转计量部门周期检定。
4、量具不允许超期使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送检的量具,须办理周期计划调整手续。否则作不合格处理。
5、检定人员应按检定规程进出检定,完整记录技术数据,认真核对量具编号及使用人,并签发检定合格证书。无检定能力的单位应送地主计量部门检定。
(三)计量器具维护、保养、使用规定:
1、在用计量器具,使用完毕应及时清洗上油做好防锈、防腐工作。
2、在用计量器具不得任意堆放,不得与腐蚀物、磁性物等其它物品存放一起。
3、严禁不停车用量具测量加工工作,不得用精密量具测量毛坯件。
4、计量器具应严格照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使用,量具的零部件不得任意拆卸,发现量具失认,应及时送计量部门检修。
5、对封存量具做好一年一次的清洗上油工作。
6、由于量具使用保管不善,造成遗失、损坏时,应根据情况及使用年限,酌情赔偿。由计量部门填写“赔偿通知单"统一销帐。
7、报废计量器具由计量室封存或销毁。
(四)过程检验制度:
1、汽车修理的过程检验遵循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检验的程序。
2、修理厂专职的检验员负责对汽车拆散清洗的过程检验、主要零部件修理过程的检验,以及总成组装、调试过程的检验工作。
3、零件的检验万法采用检视、测量、探测的方法对主要安全部件一定要采用探测方法进行检验。
4、水冷或发动机大修必须进行水压试验。
5、零件的形位公差由厂检验员进行。
(五)进出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检验员会同生产调度进行交接验收,对保持行驶状态的车辆进行路试,掌握技术状况,对不能运转的车辆要向用户进行详细询问,作好记录,以便确定修理项目。
2、车辆竣工后,总检验员应按“车辆竣工出厂技术条件"、“一、二、三级保养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
3、对总检不合格的项目,总检验员提出书面返修意见,责成车间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复检合格后,签发技术合格证。
4、过程检验与总检验所记录的有关修车技术资料必须归档。(“车辆大修竣工出厂主要技术资料"、“车辆三级保养竣工出厂主要技术资料" )。
七、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广大职工健康,安全地从事生产劳动,更好地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如下。
1、工作中安全规定:
(1)工作前检查好所用的设备、安全装置、工作及环境,佩带好防护用品。
(2)操纵机器时,开动后严禁清扫或注油,不许隔着转动部分拿东西。
(3)不得随意拆卸或移动机器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
(4)起重设备,钢丝绳不准超负荷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磨损不能使用时要更换。
(5)工作完毕,清理好现场,整理好工具部件。
2、电气安全规程:
(1)非电工严禁修理和安装电气设备。
(2)一切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支架和配电盘等均须有可靠的接地。
(3)在检修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指定专人管理,在电门上挂警告牌本。
(4)使用电钻时要用绝缘,手灯要有防护。
八、消防管理制度
1、在禁止烟火区域,禁止吸烟和明火,并调协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2、在非禁止火区吸烟不要乱扔烟头,现场油棉纱,纸屑等易燃物要随时清楚出去。
3、熟悉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发生火险时上抢救并报告有关部门。
4、氧气瓶、乙炔瓶要按指定地存放,搬运时防止碰撞等。
九、环境保护制度
1、成立由厂长挂帅,副厂长具体负责的安全,卫生包干区。
2、厂区内设卫生包干内,责任人,并订标志牌,一、二、三修理组在各自范围内做好清洁工作。
3、修理车问做到卫生整洁,禁止地摊作业,修理工具,摆放整齐。
4、垃圾不乱堆,污油不乱泼。
5、厂内电器照明线路不得任意更改,造成后果追究责任。
6、厂区内车库、油库、配电房、漆工间、钣金作业问、修理厂工作间内属禁烟区,一律禁止吸烟。
7、生活区、办公室外,一律禁吸游烟,厂区内禁止乱扔烟头。
8、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以利于提高汽车修理质量。
9、制订环境卫生值日制度,每天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进行一次清扫, 每星期要对车间进行一次大扫除。
10、在修理过程,更换废润料及报废零件要有指定地点堆放。
11、废机油、清洗用剩工业汽油要做好回收工作,放在指定容器内,不得影响工作场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