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好但对方不过来付款
❶ 汽车维修好了,对方不付款怎么办
可以留置。
当债的一方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的一方有权扣留物品并享有对该物品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留置的财产应当与债务金额相当。
《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而且,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同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❷ 出了交通事故车修好了,对方全责,但不来买单多久可以起诉对方
去交警那复印对方的交强险单,直接去那报就可以,不给您才起诉要把肇事人和交强险的保险一起告,一万以下起诉费为五十元
❸ 车辆出险维修后对方不付钱怎么办
如对方不予配合,只能起诉维权,或者申请代位求偿。
可先从保险公司那儿拿到修车钱,而追讨赔偿的事儿就交给保险公司去办——“代位求偿”这一车险理赔规则无疑是无责方车主理赔的“尚方宝剑”。但在现实中,很多车主并不清楚车险中的这一“隐形”规定。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由于追偿的成功率很低,它们也不大愿意从无责车主那儿“接手”索赔权。
四步读懂“代位求偿”
PART1
“代位”适用于财产险,车险中只针对车损
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规定,投保车主遭遇车祸,如果对方是全责,可对方车主投保额度不足或是拒不赔偿,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不过,并非所有的险种都可以请保险公司“代位求偿”,这一权利通常只适用于财产险。记者查阅了一些车险、家财险、责任险的条款,其中在“赔偿处理”的部分有与“代位求偿”相关的说明,本文主要以车险为主。
在车险当中,“代位求偿”只针对车损,如果事故涉及到人员伤亡,这部分的赔偿就无法通过“代位求偿”来实现。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代位求偿发挥不了作用,如车辆停在路边被人砸了或者划伤了,不知道是谁干的。在没有明确责任方的背景下,保险公司也不会轻易接手代位求偿权。碰到这种损失,车主只能走常规的报案途径去争取赔偿金。
PART2
“求偿权”自赔付日起,但追偿成功率较低
保险公司取得“代位求偿”的权利并不需要经过被保险人(车主)授权或者第三者(责任方)同意。一旦保险公司向车主给付了赔偿金,这项权利便自动转移给了保险公司。在申请“代位求偿”时,车主要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相关情况,比如第三方(责任方)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
“代位求偿”的确解决了车主的烦心事,但获得了“追偿权”的保险公司,能否追回赔偿款呢?据媒体报道,在商业车险改革试点中,“代位求偿”的案件增加了不少,可追偿成功率并不高,这也是目前保险公司没有大张旗鼓宣传“代位求偿”的一个原因。
PART 3
“求偿”对象不含家人,需符合险内责任规定
前文已经提到,“代位求偿”是依法向“第三者”请求赔偿,那么谁才是“第三者”呢?
根据《保险法》第62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这里的家庭成员应当理解为与被保险人共同生活、与被保险人拥有共同财产的人,或者由被保险人承担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 人。
之所以被保险人家庭人员及其组成人员被排除在外,是因为他们与被保险人是利益共同体。如果保险公司先行支付赔偿金给被保险人,然后又向其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求偿,就相当于向被保险人要回了赔偿金,最终被保险人的损失还是得不到赔偿,保险也就失去了意义。
还有一种极其特殊的情况,倘若交通事故中的两辆车同属于一名车主,其中一辆车由另外一名驾驶员(相当于借车人)驾驶,原车主想使用“代位求偿”也是行不通的,这里的借车人就相当于“其他组成人员”。在这种情况中,两辆车的保险受益人为同一个人,即车主,而根据第三方责任险的规定,不管谁的责任,自己名下的两部车相撞根本没得赔。因此,“代位求偿”生效的前提是要在车险理赔责任范围内。
PART 4
确保车主得到赔偿,也防止因赔付而过分收益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保险公司一方面是想通过“代位求偿”确保被保险人的损失得到充分赔偿;另一方面,“代位求偿”这项赔付规则也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因为保险赔付而过分受益,即重复获赔。
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车主私下已经从第三方(责任方)获得了赔款,然后再从保险公司那里又获得了赔偿金,那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说,这笔钱不就花得冤枉吗?
按照《保险法》的要求,“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所以,你若是想通过“代位求偿”而获得双份赔偿,恐怕是不可能的。
据车险理赔专家介绍,在车险当中,“代位求偿”时的赔付额度与被保险人自己投保的车险保额相关。比如说,有些老司机投保时,并不会购买商业险中的车损险, 仅投保了一份交强险。那么,如果满足“代位求偿”的条件,保险公司仅负责交强险额度内的赔付,即最多赔付2000元。
投保贴士
不能私下放弃索赔权利
如果私下和对方约定放弃索赔,视同自己放弃索赔权,保险公司也不会再支付赔偿款,而已经支付的赔偿款会被索回。另外,如果保险公司去法院起诉第三者,需要被保险人配合出庭作证的,被保险人也必须配合,否则保险公司打输了官司,也会以被保险人不配合、自动放弃索赔为由,把之前支付的赔偿款追讨回来。
未赔付部分可私下求偿
保险公司是对事故中,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部分进行赔付。但很多时候,保险标的的损害是多方面的,对于保险公司没有赔付的部分,该怎么办呢?事实上,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换言之,保险公司就其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求偿;与此同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就保险公司未赔偿部分向第三者求偿,二者互不影响。
次年续保费标准存争议
车主申请“代位求偿”,理赔的时候是方便了,但可能会影响到第二年的保费。有保险专家认为,使用“代位求偿”视同出险,第二年的保费可能会相应上调。但也有观点认为,是否提高保费应以车主是否有责为标准,而使用“代位求偿”权的车主并非事故责任方,只是把索赔权利让渡给保险公司而已,不应该被处以提高保费的惩罚。
❹ 车子修好了对方全责,不来付修车费怎么办
1、我最近两天要修车,修好后出具发票时的修车费用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垫付,他不愿垫付怎么办?
答:当楼主已经得到发票的时候,肯定是已经交了钱了,不然是得不到发票的。
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解决原则就是当事各方协商,只要能达成一致,就可以了。
楼主当然可以提出对方垫付修车的费用,但对方也可以不同意垫付甚至不予理睬。
2、我想到4S店修车,可对方说不可能,他永安保险的定损员最多按照市面比较低的价格进行定损(公交司机和其永安保险的定损员私交不错)。 那差价岂不是要我来承担?
答:是否要到4S电进行维修,与对方是否同意和对方保险公司的态度没有关系。只要楼主愿意,楼主可以随便去哪维修,这完全是楼主的自由,任何人无权干涉。
楼主说对方已经承认全责,是否“经官”?是否落实在文字上?或者是否有证据证明对方承认全责?
如果是对方全责,对于楼主因此事故发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对方都要予以赔偿。这一点并不因为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的态度而发生改变。对方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由对方予以赔偿。
说到这里,我要多说一句:保险公司只对投保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搂住不是对方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对方保险公司并不对楼主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
因为对方的行为造成了楼主的损失,对方要对楼主的损失予以赔偿;对方在赔偿了楼主的损失之后,自己事实上受到了损失,再去想自己投保的公司进行理赔,对方的保险公司按照与对方签署的保险协议,对对方进行赔偿,这个赔偿可能低于对方对楼主的赔偿额。
明白了吗?
❺ 车子被人追尾 对方全责 车子修好不给钱怎么办
如果是交警认定责任,对方不配合,车修好以后,去找处理事故的交警,他会通知对方来付款,对方如果不配合,交警会有办法。
1.首先修车部分:要看对方有没有买保险,如果买了保险,需要保险公司到第一现场拍照,然后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果没有买保险,那就直接让对方到ssss店进行维修,对方全部承担。
2.然后是误工费和交通费,如果您的车辆不是营运车辆的话,误工费和交通费应该是算在一起的,比如:修车需要3天,您就估算一下这3天您租用同级别的车辆和用车需要花费多少钱。这个数额就是误工费和交通费。
3.最后是折旧费,这个要看车损伤的程度,一般追尾不会太严重,毕竟尾部没有什么致命部件,可以自己估算一下,或者去估价中心咨询。
拓展资料: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
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驾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提起追尾事故,很多驾驶员都知道,在快车道上发生的追尾事故所产生的连锁反应最为强烈。
因为车速普遍较快,所以一旦有两车追尾,后面很可能就会牵连一串,这也就是被人们称为串车的常见现象。
❻ 交通事故交警已经判定对方全责,车辆也定损,维修好但是对方不给修理厂付钱,不能提车怎么办
交通事故交警已经判定对方全责,车辆也定损维修后肇事方拒绝赔偿的,可以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汽车维修好但对方不过来付款扩展阅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❼ 车被撞,对方全责,修完车对方不付钱怎么办
1、车被撞,对方全责,修车产生的费用,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对方承担。
2、如果对方不支付剩余部分的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如果裁定其需要支付修车的钱,其仍然不履行的话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下: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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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如下:
欠钱不还的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❽ 车子被撞了,对方负全责,保险公司定出理赔金额,现在车子修好,等对方来付款,但迟迟不来,提不了车,咋
发生交通事故车子被撞了,对方负全责,同时通过保险公司定出了理赔金额,现在车子修好,等对方来付款,但迟迟不来,一直提不了车,碰到这样的问题,究竟怎么解决,这是机动车车主经常碰到的,非常头疼的事情,具体的解决处理方法 有两种:
1. 自己先付钱把车提了,保留好修车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以及事故认定书,车辆保险评估单,再加上个人有效的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交强险保险单的复印件,然后找交警联系对方,交警联系以后依然没有效果的,就去人民法院起诉肇事者和肇事方的保险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同样是自己先付钱把车提了,保留好修车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以及事故认定书,车辆保险评估单,再加上个人有效的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交强险保险单的复印件,同时还要拿到肇事者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保险单复印件,(这些材料可以通过交警队获得)然后找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为赔偿。
❾ 汽车事故对方责任汽车维修好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1、你自己做的鉴定对方肯定不认,正确程序是把对方车辆的所有人、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如果两者不是同一人),这两个信息在事故认定书上应该有。然后把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公司一同作为被告(按你们当地司法实践或规定,保险公司也可能作为第三人)向法院起诉,如果查不到保险公司就先起诉车辆所有人、驾驶员,等法院通知他应诉之后(你如果拿到法院开庭传票了就说明对方已经被法院通知到了),向法院申请追加上述保险公司(让法院问被告去)。 然后你的案子至少要开两次庭,第一次是你车损的证据经过质证固定下来,然后向法院申请做汽车价值贬损的鉴定,只有向法院申请鉴定了,对方才没话说。鉴定结论出来后,再复一次庭,围绕鉴定结论问对方是否异议?如果没有,直接算钱了。 2、对方全责的话对你的损失应该全赔,这个没问题。 3、你向法院起诉后,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让法院查封对方的车辆。车号你肯定知道,到车管所办个手续就行了,这样对方只能用车而不能进行买卖、抵押等处分。注意!你一定要尽快起诉,否则对方把车卖了你基本也就没东西保全了,除非他还有其他车。对方的车、房信息你可以委托律师到车管所、房屋交易中心查到。 3、诉讼费、鉴定或评估费、保全费你起诉时要预交,胜诉后(肯定胜诉,就是赔的钱多钱少的问题)由对方承担,除非你的诉讼请求额度过高,则按法院判决的被告实际赔偿责任与你按比例分摊上述费用。但律师费法院一般不支持。 4、胜诉后,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此前保全的车辆即可。如果不够赔偿,你还要自己调查对方财产线索。 !!切记!!快起诉,然后马上做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