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上班
1. 汽车配件厂上班累不累
汽车配件厂上班总体来说流水线工作都不轻松,尤其是汽车零部件行业,因为是大批量生产,一点小事就可能造成批量报废或质量隐患,所以规矩颇多,来不得半点马虎。累是相对而言的,有的岗位频繁在几个工位间移动,有的岗位可能不需要频繁走动,但工作内容复杂,或者零件比较重等。
零部件加工部门一般会强制要求穿劳保鞋(钢鞋头防砸的),手套,耳塞(如果噪音超过80分贝的话),有颗粒物或水飞溅的要求戴防护眼镜。
(1)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上班扩展阅读:
汽车配件作为构成汽车整体的各个单元及服务于汽车的一种产品。汽车配件的种类繁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汽车的消费也越来越多,汽车配件的这个市场变得也越来越大。近些年来汽车配件制造厂也在飞速地发展。
当然商用车零配件企业的技术低端、利润微薄也与商用车自身特征有关。商用车不同于乘用车,商用车是一种投资工具,客户在购买时着重考虑的是它的性价比。只要它结实耐用,购置的费用能够最终有效地被使用中创造的价值抵消就足够了。
所以商用车对零配件配置的精细化要求较少,技术含量要求也较少。但另一个现实是,商用车的精细化要求也开始渐渐出现。国外一些商用车巨头,在配置方面已经开始了精细化要求。在一定时期内,国外许多大型商用车企已经大量进入国内市场,给国内商用车企业带来了重大挑战。
2. 在汽车配件公司上班,需要从那方面学起!
先学习车子结构,了解部件及功能参数
希望采纳最佳答案
3. 在汽配厂上班怎么说的高大上一点
可以这样说,上班时间比较固定,大多时候朝九晚五。
公司提供员工宿舍,配有部门食堂,餐食自取。
薪资稳定,绩效奖金和工作量挂钩。
4. 我在武汉新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工作工资不给怎么办
到所属地的劳动局或
劳动监察大队
投诉他。要有劳动合同等,能证明你是公司员工的资料。
5. 在汽车配件厂上班有前途吗
你好,怎么说呢,要想长干的话,前4到5年生意可能不好,现在配件厂比较多,竞争很大,你要是开在一个配件比较集中的地方,竞争是很激烈的,要几年才能缓过来,你要是开在配件比较分散的地方,一开始大家肯定不知道你开的地方,也要好几年才能好起来,配件厂是个不错的选择,闲的车越来越多了,配件厂也越来越多了,这是我的建议,真心希望可以帮助你,高兴之余,别忘采纳哦。。。
6. 请问在汽车配件厂打工累吗那事情是复杂的还是简单的
汽车配件厂上班总体来说流水线工作都不轻松,尤其是汽车零部件行业,因为是大批量生产,一点小事就可能造成批量报废或质量隐患,所以规矩颇多,来不得半点马虎。累是相对而言的,有的岗位频繁在几个工位间移动,有的岗位可能不需要频繁走动,但工作内容复杂,或者零件比较重等。
零部件加工部门一般会强制要求穿劳保鞋(钢鞋头防砸的),手套,耳塞(如果噪音超过80分贝的话),有颗粒物或水飞溅的要求戴防护眼镜。
(6)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上班扩展阅读:
汽车配件作为构成汽车整体的各个单元及服务于汽车的一种产品。汽车配件的种类繁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汽车的消费也越来越多,汽车配件的这个市场变得也越来越大。近些年来汽车配件制造厂也在飞速地发展。
当然商用车零配件企业的技术低端、利润微薄也与商用车自身特征有关。商用车不同于乘用车,商用车是一种投资工具,客户在购买时着重考虑的是它的性价比。只要它结实耐用,购置的费用能够最终有效地被使用中创造的价值抵消就足够了。
所以商用车对零配件配置的精细化要求较少,技术含量要求也较少。商用车的精细化要求也开始渐渐出现。国外一些商用车巨头,在配置方面已经开始了精细化要求。在一定时期内,国外许多大型商用车企已经大量进入国内市场,给国内商用车企业带来了重大挑战。
7. 在汽配厂工作有没有危险
无论做什么行业,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懂得基本工具的使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就不会有危险。
8. 我表弟最近去了汽配公司上班,合同签了5年,试用期1年,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问:我表弟最近去了汽配公司上班,合同签了5年,试用期1年,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再看《社会保险法》对缴纳社保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9. 我在一家汽车配件厂上班,上班时间早八点晚十点下班,时间又长又累,工资不稳定,所以我选择离职。
违法,多加班20分钟。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