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美容店劳动合同
A. 私人汽车维修公司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在劳动局有统一印制的,按上面的内容填写就可以了。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B. 汽车维修行业劳动合同
1、 汽车维修合同 适用范围
汽车维修合同 主要适用于汽车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和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对于其他维修项目,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约定参照使用。其中:
汽车维修合同 总成修理:是指为恢复汽车总成完好技术状况、工作能力和延长使用寿命而进行的作业。
汽车维修合同 整车修理:是指用修理或更换汽车任何零部件(包括基础件)的方法,恢复汽车的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整车寿命的恢复性修理。
汽车维修合同 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是指为维持从事道路运输营运的车辆的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
2、 汽车维修合同 文本正面条款
承、托修双方可以对托修车辆基本信息、维修项目、维修材料、竣工交车、验收提车、结算方式、合同变更、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细致的约定。为了与目前业内的操作规程衔接,文本中规定,预定的维修项目以双方确认的《进厂检验记录单》为准,实际的维修项目及使用的维修材料则以《维修结算清单》为准,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为减少纠纷,文本中专门规定对于维修材料要区分“原厂件”、“副厂件”或“修复件”,并注明是消费者自备的材料还是维修企业提供的材料。在验收环节,文本明确应当在交车时当场验收,托修方应当在《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上签字确认,并结清维修费用后,才能提车。
3、文本背面条款
在托修方权利义务中:文本规定托修方应积极履行协助义务,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并出示相关手续文件。针对争议较多的自带维修材料问题,规定托修方自备维修材料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未按时结清费用的,承修方有权留置托修车辆。
在承修方权利义务中,合同针对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做了细致规定:
(1)在社会关注的承修方私用托修车辆问题上,规定除因维修或检验目的外,承修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车辆,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维修材料方面,规定承修方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影响托修方使用车辆的,还要按迟延交车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3)在竣工交车方面,规定竣工后维修车辆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北京市地方标准的相关要求,并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期以《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载明的日期或里程为准,返修车辆质量保证期自返修项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承修方应及时无偿返修。托修车辆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承修方应联系托修方认可的其他维修企业进行维修,并承担修理费用。
C. 汽车修理厂跟职工签的劳动合同应该是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D. 汽车美容员工劳动合同怎么写
劳 动 合 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法管理规定》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试用期为 个月。
3. 在试用期内,甲方将按岗位描述的标准对乙方进行评估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 乙方在 部门担任 工作。乙方须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 乙方应按公司的要求及甲方的管理与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己方指派的工作与任务,并依据乙方工作表现按规定给予奖惩。
3. 甲方确因经营需要或因乙方的能力及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内容,
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前,应该首先服从甲方安排。
第三条 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 5 天(40小时),休息 2 天的工时制度。每小时工资按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
2. 甲方确因经营情况需要乙方加班加点时,应与乙方协商。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按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安排调休的除外。
3.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4. 甲方因特殊工种或因业务不正常时,本公司将执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乙方月基本工资收入为人民币 元,其他部分(含伙食津贴、交通津贴、电话津贴、住房津贴、职务津贴、全勤津贴及特别津贴等)为人民币 元。
2. 乙方的工资水准、奖金、津贴,按甲方有关规定确定。
3.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调整工资水准时,或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工资待遇予以调整。
4. 甲方发薪方式为次月发放上月工资。
第五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当地政府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乙方也应按规定缴纳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内代扣代缴。
2. 乙方患病或并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其病情及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乙方的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乙方享有中国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并享有婚假、丧假、生育假等带薪假期。详见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
5. 甲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和哺乳期享受的假期和待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当地法规执行。
第六条 劳动纪律、奖惩办法
1. 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 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同时,乙方应随时无条件的服从甲方对其岗位及内容的调整。乙方如有违反劳动纪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行为的,甲方可以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于积极推动公司制度的乙方,甲方按规定予以奖励。
3.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对于所有可能涉及公司业务和技术机密,包括下列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否则甲方将按照《人事管理规章》规定给予其纪律处分或与其无条件解除劳动,并追究其法律连带责任。
1) 公司技术资料和业务档案。
2) 公司及个人财务资料。
3) 客户资料。
4) 其他商业秘密。
4. 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
1) 以自己或他人名义经营与甲方业务或类似的业务。
2) 担任其任何公司或单位的雇员,顾问(包括不取报酬的工作)等。
3) 依法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将其管理的甲方的一切技术资料,业务档案,规章制度,计画,备忘录,客户名册,财务报表或培训材料等资料归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副本。
4) 甲方对于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工作成绩优异的乙方,应当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给予精神鼓励和特制奖励。甲方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不服从的乙方,可以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第七条教 教育与培训
1.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上岗前培训及职业技术培训的义务,如需乙方从事特种作业,应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2. 乙方应努力学习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3. 甲方出资培训乙方,乙方所取得的培训证明及相关证照应交甲方保存。
4. 如甲方出资培训乙方,乙方须为甲方服务满规定的年限,否则乙方需承担培训费用,其数额按已服务年限递减计算。具体服务年限及递减方法参照甲方有关管理制度。
第八条 续订、变更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双方依法办理退工手续。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的损失的;
4) 在职期间,在外从事与公司所营相同性质之业务;
5)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适当的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6) (注:此项不构成合同解除理由)
7)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8)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在征求乙方意见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条件的;
3)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不得辞退乙方。
1) 乙方因工伤或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的;
2)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 实行计划生育的乙方(指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但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第(1)、(2)、(3)、(4)项规定的除外。
5. 乙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者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不同程度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者解除按以下规
定执行:
1)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但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3)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按本条第(2)、(3)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乙方的待遇,必须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自行解除:
1)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2) 甲方宣告解散的。
7.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合同,均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但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1)、(2)、(3)、(4)项,第3
款第(1)、(2)、(3)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必提前通知对方。
第九条 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
1. 乙方在合同期未满,由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2. 乙方在合同期未满,由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或以一个月基本工资代一个月通知。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1. 制定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若更改,本合同相关内容应作相应的修改。
2. 劳动合同的修改若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生效:
1) 通过协商,双方同意修改。
2) 修订后的合同经原审批机关审核或报相关部门备案。
3) 合同到期终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根据违约责任者责任大小及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或者根据有关协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第十三条 其他
1. 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2. 甲方须及时向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为乙方办理录用手续;乙方应主动提供本人的有关资料,协助甲方办理录用手续。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4.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含境外境内实习、进修)、提供住房或者从事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工作的,约定必须服务期等事项的,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
5. 本合同的条款如与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中国法律、法
规政策为准,但允许有合理期限的过渡期。
6. 对本合同条款的解释和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签名):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 汽车修理厂给员工订的劳动合同样本
劳动合同书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__年__月__日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__
本合同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
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四十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法 定 代 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