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汽车配件行业规定
❶ 汽车零部件生产,属于哪个行业分类
电子电器-暖风空调系统(hvac)
❷ 汽车配件管理有哪些规则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❸ 汽车配件产品执行技术标准是什么
汽车配件种类很多,例如,皮带中多楔带执行国标GB 13552
❹ 生产汽车配件属什么行业
有选项吗?里面有什么选项呢?
❺ 汽车配件应当如何正确执行标准标注
【案源】 今日笔者接到了德国大众与中国合资的一家汽车企业的咨询电话,该汽车生产企业反映,企业对各地汽车销售专卖店和修理部提供的汽车修理配件和零部件,在一些地方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出了一些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部分汽车零配件没有标注产品执行的标准。企业就产品(包括零部件)的标准标注问题进行了咨询。 笔者认为,该企业提出的问题,在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比较共性问题,在汽车逐渐进入家庭、汽车市场日益发展的今天,让我们关心汽车及零部件,关注和注意其维修配件质量和服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有所帮助的。 下面是企业的问题和笔者的意见,仅供参考:【问与答】 一、是否所有的汽车零部件都必须标注产品的执行标准? 我们知道,汽车企业主要的产品是整车,整车需要有国家标准,企业生产的整车产品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进行规范。企业在整车生产销售时,应当标明其整车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❻ 请问汽车零配件行业涉及哪些法律法规
产品质量法以及一些国家标准
❼ 请问,有没有行业内人士能告诉我,汽车配件制造企业适用哪些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你可以直接联系(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市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或者你附近的老牌军工企业,他们的体系很完善.别瞧不起他们,他们在和平年代体现不出来他们的能量.我不是很专业,但是也算业内的,就我所知,安全生产目前主要体现在1.生产加工类型的企业安全标准,工种安全标准.比如汽车配件行业冲压件最多,冲压的安全标准要很好的执行,而且设备要最好带安全系统的.2.质量标准体系(比如QS9000、VDA6.1及TSl6949)可以帮助你控制过程,从而保证结果..3.环境标准体系(比如ISO14001)主要是帮你有个良好的环境,减少一些低级的以外,.如果你能认真的执行下这些标准.那就很不错了.中国金属配件行业的事故率很高,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安全教育,安全意识太少.多数私营企业不做安全教育,我记得哪个国标里有个要求:安全教育有三个层次的.实际企业有一个两个就不错了.买的设备也是什么便宜买什么,根本不顾及安全.其实安全搞好了.利润会很大,因为你节省了大量的支出.现在的人比以前值钱多了.但是一些老板还是没有转过这个思想来.刚才我提到的那些标准.大多数企业在执行质量标准,环境标准都是注重个名义,零时抱佛脚.还没有体会到他们的真正价值,因为这些都是在潜移默化中体现的.不可能像销售额一样直接看到数字.
❽ 汽车零部件的三包条款
汽车“三包”直到现在仍没有明确的说法,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汽车集团总经理曾庆洪再次呼吁汽车“三包”及早出台。
又是一年“3.15”,又是一年的“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汽车集团总经理曾庆洪再次呼吁汽车“三包”尽快出台。
汽车“三包”这个已经让人疲倦的问题,直到现在仍没有明确的说法。曾庆洪对记者表示:汽车“三包”规定出台的消息2001年就曾传出,2004年年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公示征求意见。然而,自2005年以来,汽车“三包”规定如石沉大海。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仍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除此之外,曾庆洪还带来了其他方面的提案,主要包括:落实国家鼓励自主创新优惠税收政策、完善汽车行业管理、统一轿车等级划分标准、修改《价格法》、零部件销往出口加工区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等。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
汽车产品的“三包”规定迟迟没有出台,使得消费者维权艰难、汽车使用费用高昂并且手续繁琐。
如某车主的新车刚刚跑了1000公里发动机就出现故障,大修一次后又跑了2000公里,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他想退车,结果遭到拒绝。在随后的一年时间内,他找了媒体、厂家、消协,还找了权威部门进行鉴定,结果仍然不能退换。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的免责条款规定,“因消费者未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部分”以及“发生故障后,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造成损坏的部分”不在“三包”的范围,对于何为“消费者未正确使用”、何为“自行处置不当”,草案中并未明确。在产品质量纠纷中,处于弱势群体的消费者必然处于不利地位。
因此曾庆洪建议尽快出台“三包”法规,他认为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把“三包”中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内容纳入到《质量法》中。如美国,在制造商质量担保期内出现缺陷的车辆,合理修理次数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有资格要求换车、货币赔偿或其他补偿;在欧洲,销售者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销售商允诺或消费者合理期望,需承担更换、修理、降价处理或补偿消费者损失的责任。此外,“三包”的权利主体除了自然人消费者以外,还应扩大到法人主体。
同时曾庆洪还提出应该实行汽车产品质量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他说:“‘谁起诉,谁举证’这一在绝大多数领域通行的原则,在解决汽车质量问题纠纷时显得很无力,因为没有一个明确具体的评判标准,消费者在实际操作中很难举证。高昂的鉴定费用也可能让消费者中断维权道路。因而在产品质量纠纷中,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由汽车制造商和销售商证明汽车产品质量合格。”
应理顺车业管理体制
此次曾庆洪除了为消费者争取权益之外,还为广汽自主争取相关的优惠政策。他告诉记者,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发布了《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再次明确了国家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优惠税收政策。曾庆洪建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使政策落到实处。
现在“大部制”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对于汽车行业来说,行政管理方面也存在着管理体制职能分割过细的情况。曾庆洪介绍:多部门职能交叉,造成“多头、多环节管理”。与此相对应的是,各部门基于自己的管理职能颁布各种政策规章。管理职能重复,部分政策法规内容重叠矛盾。这些繁杂的政策法规在实施过程中不仅加大了政府的管理成本和协调成本,也加重了企业的成本,降低了效率。
如在汽车产品认证中,新车上市要通过国家发改委、国家认证委和国家环保总局的强制性认证,同时受《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3C认证管理》、《国家环保型式核准》等政策法规的调整;而公告认证、3C认证和环保认证有许多重复的内容,其中公告认证规定的检验项目总计为49项,3C认证规定的检验项目为47项,两者完全一致的项目有44项,也就是说,这两种认证的检测项目重复率达到了90%。企业所有的产品等于是做了两遍几乎一致的检测。
曾庆洪在提案中建议:应当理顺汽车行业的政府管理体制,完善行政管理模式,实行集中化的纵向管理模式。
据介绍,关于汽车行业的管理模式,外国主要有“一部制”和“两部制”两种模式。以欧洲为代表的“一部制”模式由一个主管部门集中行使与机动车相关的职能;以美国为代表的“两部制”模式由运输部和环保局分别行使安全、节能、防盗和环保职能。在发达国家,机动车管理纳入整个国家交通管理体系当中,基本上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的有机结合。实行集中化的纵向管理模式,有利于减少重复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参考国外管理经验,在中国汽车产品认证中,可将公告认证、3C认证和环保认证统一起来,实行检验项目互认,减少重复的检验项目。
❾ 生产汽车,需要哪些配件
发动机零部件
发动机总成、活塞连杆组、曲轴飞轮组、机体组、泵、进排气系统、发动机悬架、配气机构、润滑系统、燃油系统、冷却系统、点火系统、齿轮、轴瓦、其他、
底盘零部件
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行驶系统、制动器总成、制动器配件、转向机总成、离合器、安全制动装置、车架与车桥、变速器、差速器减速器、其他、
车身零部件
保险杠、叶子板、驾驶室、仪表台、钣金件、雨刷系统、中网、车镜、车门、汽车玻璃及车窗、车厢及配件、座椅及附件、发动机盖、其他、
电气零部件
传感器、发电机、控制器、调节器、继电器、车灯、开关、喇叭、电机、线束、启动马达、仪表和控制线、汽车空调、车载电脑、其他、
通用件及其他
紧固件和标准件、冲压件和挤压件、塑料件、连接管、轴承、橡胶五金件、密封件、液压件、修理包、皮带、其他、
工艺横向件
铸造件、锻造件、塑料件、冲压件、橡胶件、机加工件、其他、
维修保养工具设备
扳手、举升机、扒胎机、烤漆房、平衡机、校正仪、起子、空压机、清洗机、千斤顶、其他、
原材料
皮革、胶水、海绵、摩擦材料、隔音材料、绝缘材料、油脂、其他、钢材、
油液剂
制冷剂、降凝剂、改进剂、上光剂、研磨剂、燃油添加剂、清洗剂、密封胶、防冻液、冷却液、玻璃防雾剂、其他、
工装设备
检具、模具、夹具、工装、非标设备、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