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配件分解
① 最新的有关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文件
国务院第715号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6月1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2019年1月1日)
《报废汽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2019年12月17日)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20颁布)
其中GB22128是拆解企业建设的重要依据,重点提出以下几点:一是重点增加地区年总拆解产能和单个回收拆解企业最低年拆解产能、建设项目选址、分档经营面积和设施设备、拆解电动汽车等相关技术要求;同时将设施设备分为一般类、安全环保类、高效拆解类及拆解电动汽车类,明确各类别下应具备的设施设备。首次提出报废机动车拆解线、拆车机等安全环保、高效拆解类专用名词。
② 报废车自己解体卖废品可以吗
不可以,报废车辆需要专门的回收企业回收的。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二条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捐赠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和个人。报废汽车不得自行拆卸。
第十三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当对回收的报废汽车逐一进行登记;发现回收的报废汽车有盗窃、抢劫等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不得对涉嫌犯罪的机动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进行拆装、改装、组装或者转售。
法律条文: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登记注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并将其出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号牌、驾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使用寿命;
(二)修理调整后不符合在用车机动车辆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噪声仍不符合机动车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的;
(四)机动车检验期满后,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③ 要去报废汽车,可以把好的零件拆下来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可以的哦,因为都报废了,也没啥用,当然把好的拆下来了零件照相,零部件、装配关系等记录下来。然后建立车型、总成、零部件拆解数据库。记录总成或零部件的装配关系,标准件数量等。流程包括接收、存放、拆卸、分存、压实等发动机
发动机是汽车的动力装置,由2大汽车拆分平面图机构5大系组成:曲柄连杆机构、配气机构、冷却系、燃料供给系、润滑系、点火系、起动系组成,但是柴油机比汽油机少一个点火系统。
冷却系:一般由水箱、水泵、散热器、风扇、节温器、水温表和放水开关组成。汽车发动机采用两种冷却方式,即空气冷却和水冷却。一般汽车发动机多采用水冷却。
2.润滑系:发动机润滑系由机油泵、集滤器、机油滤清器、油道、限压阀、机油表、感压塞及油尺等组成。
3.燃油供给系:汽油机燃油系统包括汽油箱、汽油表、汽油管、汽油滤清器、汽油泵、化油器、空气滤清器等。
柴油机燃油系统包括喷油泵、喷油器和调速器等主要部件及柴油箱、输油泵、油水分离器、柴油滤清器、喷油提前器和高、低压油管等辅助装置。
4.启动系:起动机、蓄电池。
5.点火系:火花塞、高压线、高压线圈、分电器、点火开关。6.曲柄连杆机构:连杆、曲轴、 轴瓦、飞轮 、活塞、活塞环、活塞销、曲轴油封。
7.配气机构:汽缸盖、气门室盖罩凸轮轴、气门进气歧管、排气歧管、空气过滤器、消音器、三元催化增压器。
底盘
底盘由传动系、行驶系、转向系,悬挂系和制动系组成。
底盘作用是支撑、安装汽车发动机及其各部件的总成,形成汽车的整体造型,并接受发动机的 动力,使汽车产生运动,保证正常行驶。底盘由传动系、行驶系、转向系、悬挂系和制动系五部分组成。内外饰的操作,拆电器线路、拆气囊、拆回用件、拆轮胎、清理垃圾,能直接卖的卖,能回收的储存好。
第三步:翻转机上的操作了,拆前后桥装置、拆三元催化器、拆发动机、变速箱装置、清理底盘有色金属。
后一步就简单点了, 剪切打包操作,精解方向机、前后桥、车壳,这些一般是废钢堆放区
这个需要的注意的就是分门别类整理存放好
④ 汽车报废可以拆配件吗
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一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样式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第十二条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4)报废汽车配件分解扩展阅读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⑤ 报废汽车零件哪里回收
报废时机动车应该是交由公安交警部门指定的汽车回收企业,发动机、变速箱等大件是不允许拆卸买卖的,部分小零件会送往维修厂进行再利用。
⑥ 汽车报废拆解各部件重量比重,比如废铁约占多少
报废车收购拆解,看发动机和轮廓是不是铝材质,看零件缺不缺,一般的小车全铁的一千左右,铝的加点,做过两次你就懂了的
⑦ 现在报废汽车厂可以将拆解的零部件对外进行销售吗
报废电动车的拆解产品主要是铁、铜、铝、强磁、铅。首先是电瓶可以拆出铅板,一个废旧电池的铅板大概1.5公斤,一组4个电池的铅板,能卖到70-80元;一个后轮车轱辘可以拆出0.45公斤铜、2公斤铝、3.4公斤铁和0.33公斤强磁。前轱辘加上车架子大约拆出20公斤铁和2公斤铝。根据现在的市场价格,粗略测算了一下,一辆完全报废掉的、不能再流入市场的电动车也能产生200元的收益。当然,多数的电动车还能再利用,包括废旧电瓶,或者如果车子不是完全不能用的话,价格还会更高
⑧ 那里可以学到报废汽车分解的技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回收拆解工作的术语和定义、企业要求、报废汽车拆解作业程序等管理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企业,回收拆解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的企业参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颗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597 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515 道路车辆 颗再利用性和颗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15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报废汽车 end—of—life vehicles;ELVs 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汽车。 3.2 回收 recycling 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报废汽车进行接受或收购、登记、标记、存储、并发放回收证明的过程。 3.3 拆解 dismantling 对报废汽车进行无害化处理、拆除可在利用的零部件和主要总成;按各物品的材质种类分解存放;对车体和结构件等进行压扁或切割的程序和方式。 3.4 注销 deregistration 将报废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的程序和方式。 3.5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ELV recycling and dismantling enterprises 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合法企业。 3.6 废液 waste liquid 存留在报废汽车中的燃料、发动机机油、变速器机油、传动机构机油、动力转向油、冷却液、防冻液、制动液、风挡玻璃洗涤液等各种液体。 4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要求 4.1 场地 4.1.1 经营面积不低于10 000m2,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 6 000m2。 4.1.2 报废汽车存储场地(包括临时存储)的地面要硬化并防渗漏。 4.1.3 拆解场地应为封闭或半封闭车间,地面应防止渗漏。拆解车间应通风、光线良好,安全防范设施齐全,并远离居民区。 4.1.4 应设置旧零件仓库。 4.1.5 存储场地和拆解车间的总排水口应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与其相接的排水沟。 4.2 设施设备 4.2.1 具备车辆称重设备。 4.2.2 具备室内拆解预处理平台,并配有专用废液收集装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废液的专用密闭容器。 4.2.3 具备安全气囊直接引爆装置或者拆除、存储、引爆装置。 4.2.4 具备汽车空调制冷剂的收集装置。 4.2.5 具备分类存放含聚氯联苯或聚氯三联苯的电容器、机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容器。 4.2.6 具备车架剪断设备、车身剪断或压扁设备。 4.2.7 具备起重运输设备。 4.2.8 具备总成拆解平台或精细拆解平台。 4.3 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专业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应要求。国家相关法规有持证上岗规定的,相关岗位的操作人员应遵守规定持证上岗 4.4 其他 4.4.1 具备电脑等办公设施。 4.4.2 具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消防设施。 4.4.3 各类废弃物的存储设施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标准。 5 企业作业程序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作业程序应严格遵循环保和循环利用的原则。接收或收购报废汽车后应按图1所示程序作业。 检查和登记 拆解预处理 报废汽车存储 拆解 存储和管理 图1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作业程序 5.1 检查和登记 5.1.1 检查报废汽车发动机、散热器、变速器、差速器、油箱等总成部件的密封、破损情况。对于出现泄漏的总成部件,应采用适当的方式收集泄漏的液体或封住泄漏处,防止废液渗入地下。 5.1.2 对报废汽车进行登记注册并拍照,将其主要信息录入电脑数据库并在车身醒目位置贴上显示信息的标签。 5.1.3 前款提到的主要信息包括:报废汽车车主(单位或个人)名称、证件号码、牌照号码、车型、品牌型号、车身颜色、重量、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出厂年份、接收或收购日期。 5.1.4 将报废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5.1.5 向报废汽车车主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有关注销书面材料。 5.2 拆解预处理 a) 拆除蓄电池,拆除液化气罐; b) 直接引爆安全气囊或者拆除安全气囊组件后引爆; c) 在室内拆解预处理平台使用专用工具和容器排空和收集车内的废液; d) 用专门设备回收汽车空调制冷剂。 5.3 报废汽车存储 5.3.1 应避免侧放、倒放。 5.3.2 如需要叠放,应使上下车辆的重心尽量重合,以防掉落,且叠放时外侧高度不超过3m,内侧高度不超过4.5 m;对大型车辆应单层平置。如果为框架结构,要考虑其承重安全性,做到结构合理,可靠性好,并且能够合理装卸,而对存储高度没有限制。 5.3.3 应与其他废弃物分开存储。 5.3.4 接收或收购报废汽车后,应在3个月之内将其拆解完毕。 5.4 拆解 5.4.1 报废汽车预处理完毕之后,应完成以下拆解。 a)拆下油箱; b)拆除机油滤清器; C)拆除玻璃; d)拆除包含有毒物质的部件(含有铅、汞、ge及六价铬的部件); e)拆除催化转化器及消声器、转向锁总成、停车装置、倒车雷达及电子控制模块; f)拆除车轮并拆下轮胎; g)拆除能有效回收的含金属铜、铝、镁的部件; h)拆除能有效回收的大型塑料件(保险杠、仪表板、液体容器等); i)拆除橡胶制品部件; j)拆解有关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5.4.2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5.5 拆解的一般技术要求 5.5.1 拆解报废汽车零部件时,应当使用合适的专用工具,尽可能保证零部件可再利用性以及材料可回收利用性。 5.5.2 应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所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拆解手册进行合理拆解,没有拆解手册的,参照同类其他车辆的规定拆解。 5.5.3 存留在报废汽车中的各种废液应抽空并分类回收,各种废液的排空率应不低于90%。 5.5.4 不同类型的制冷剂应分别回收。 5.5.5 各种零部件和材料都应以恰当的方式拆除和隔离。拆解时应避免损伤或污染再利用零件和可回收材料。 5.5.6 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解体销毁的总成,拆解后应作为废金属材料利用。 5.5.7 可再利用的零部件存入仓库前应做清洗和防锈处理。 5.6 存储和管理 5.6.1 应使用各种专用密闭容器存储废液,防止废液挥发,并交给合法的废液回收处理企业。 5.6.2 拆下的可再利用零部件应在室内存储。 5.6.3 对存储的各种零部件、材料、废弃物的容器进行标识,避免混合、混放。 5.6.4 对拆解后的所有的零部件、材料、废弃物进行分类存储和标识,含有害物质的部件应标明有害物质的种类。 5.6.5 容器和装置要防漏和防止洒溅,未引爆安全气囊的存储装置应防爆,并对其进行日常性检查。 5.6.6 拆解后废弃物的存储应严格按照GB 18599和 GB 18597要求执行。 5.6.7 各种废弃物的存储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5.6.8 固体废弃物应交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废物处理单位处理,不得焚烧、丢弃。 5.6.9 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5.6.10 报废汽车典型废弃物的拆解及存储方法可参见附录A。 6 企业管理 6.1 应建立相关制度防止报废汽车及国家禁止销售的报废汽车总成零部件流向市场。 6.2 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操作和废弃物处理方面的培训,推行培训上岗制度。 6.3 应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建立设施设备检修和维护制度、废弃物环保管理制度等,并形成相应的管理文件。 6.4 应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档案和数据库,对回收的报废汽车逐车登记。记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弃物处理以及拆解后零部件、材料和废弃物的流向等。档案和数据库的保存期限应不少于3年。 http://youa..com/item/e8cc211161fa66fd75fb8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