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汽车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❶ 有知道佛山的广东佛山的国家汽车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广东汽车检测中心单位怎么样吗
佛山的国家汽车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这个地方不错哦 油水很大的 我就是从事这个行业的
❷ 汽车配件的监管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局、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一些地方的汽车销售、汽车配件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着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虚假宣传,商业贿赂,欺诈消费者的现象。这些行为扰乱了汽车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行为以及汽车配件质量监管,维护汽车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产业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汽车销售行为和汽车配件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国家制定了汽车 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一系列稳定汽车消费、加快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为促进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运输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汽车销售行为监管和汽车配件质量监管对于确保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政策措施具体落实、保障道路运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维护汽车市场秩序,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二、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行为监管,规范汽车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汽车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切实规范汽车市场交易行为。要认真梳理排查日常检查和申诉举报中发现的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线索,依法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汽车集中交易市场以各种方式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厉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所谓“返利”、“好处费”的商业贿赂行为。要加强对汽车相关广告的监测和检查,依法及时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要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合同,积极推行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依法处理“霸王条款”。要加强行政指导,综合使用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措施,制止经营者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各地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运输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组织,加强对汽车生产销售商、汽车配件生产经营者和维修经营者的宣传教育,督促汽车生产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公布新车型维修技术资料;引导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公示汽车配件供应体系,指导经营者明示汽车配件生产商、配件价格、服务价格等信息,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有关产品“三包”、广告宣传、销售合同、按揭贷款、保险等销售服务规范,促进行业自律,规范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行业经营行为。
❸ 今天有质量监督局的同志到我们店里来,出示了执法证,共计四人,拿走了汽车配件十余种,留下了他手机号码
你的东西价值多少钱, 你周围和你卖的 都是一样的东西吗?进货渠道都是一样吗?如果是 那就是有人举报你,故意整你的,值钱的话 你就送点钱 换过来 不值钱在说。,
❹ 汽车零件质量鉴定中心哪里有
汽车零件质量鉴定中心长春工程学院汽车零部件制造在线检测中心、机械工业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州)、华碧司法鉴定、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科检测产品质量鉴定中心,下面详细介绍这几家公司:
1、长春工程学院汽车零部件制造在线检测中心
长春工程学院汽车零部件制造在线检测中心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作用,开拓“产、学、研”有机结合的科研工作模式。独立或与企业合作先后与一汽集团解放公司、一汽轿车公司、一汽大众公司等多家汽车和零部件制造企业签订横向检测。
2、机械工业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州)
机械工业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州),成立于2003年12月,是经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同时是技术性科技期刊《汽车零部件》的承办方。
3、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2004年建成并对外开展工作。中心是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事业单位,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是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机构,并为国内多家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出具了零部件及原材料的检测报告。
4、华碧司法鉴定
华碧司法鉴定所可以提供发动机、车辆助力系统、车辆制动系统、车辆安全系统、车辆电子系统等各种汽车部件的相关司法鉴定服务,对车辆事故中相关的微量物证分析、车辆各部件失效分析方面做出准确鉴定。
5、中科检测产品质量鉴定中心
中科检测产品质量鉴定中心是广东法院入册的产品质量鉴定司法委托机构,可从事机械设备质量鉴定、电子产品质量鉴定、材料类产品质量鉴定、电力设备与系统质量鉴定、汽车及运输设备质量鉴定等服务。
❺ 质量监督局可以鉴定汽车的配件是进口还是国产的吗
一些小公司所谓的进口很有可能是拆车翻新的,可以考虑一些大公司和正规的渠道;包含物流单,报关单等;特别是报关单,上面都会有详细的产品型号等信息
质量监督局能不能鉴定,他们可能也只能依据报关单之类的信息了
一些公司或者平台就能够提供完整的资料,包含报关单等,比如车助网
❻ 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是指承担不同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包括: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及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
依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三条 (释义 )
第一百零三条 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未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严格审查,许可不合格机动车型投入生产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所列违法行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释义] 本条是对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机动车生产、销售单位设定的法律责任。共分为五款,我们将分款逐一进行解释。
第一款是对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怠于履行职责规定的行政处分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规定:“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允许投入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合格证的,出厂后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记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根据上述规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允许投入生产的机动车型,就有可能不经过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检验而上道路行驶,所以,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严把车辆生产源头的安全技术标准,对于防止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带病”车辆上道路行驶是非常必要的。
对于机动车的生产,在过去较长的一段时间一直采取目录管理。只有被列入目录的企业和产品才允许投入生产。2002年4月,为了进一步规范车辆产品生产秩序,深化车辆产品管理改革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作为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的国家经贸委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通知》。改革车辆产品《目录》管理方式,实施《公告》管理。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家经贸委被撤销,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承担了原国家经贸委关于机动车产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仍然执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以本条的“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目前是指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这里的“未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是指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对允许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投入生产的,要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降级和撤职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对公务员进行行政处分的种类中,仅次于开除的处分。
如果上述人员是因为接受贿赂等原因而允许不合格的机动车型投入生产,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生产企业生产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第三款规定,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允许生产的机动车型,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在这一款中,“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是指未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机动车型。所谓“有营业执照的”,是指经过合法工商登记的企业。对于这些企业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比较严重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属于资格罚的范畴,企业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即被剥夺了继续进行生产经营的资格。“没有营业执照的”,属于非法企业或者生产窝点,没有吊销营业执照的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查封,没收非法产品并可处以罚款。需要说明的是,本款和前款规定的处罚均属于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所以必须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而且当事人均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本条第四款规定了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的处罚,也是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本条第五款规定违法生产、拼装或者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机动车,致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连接。这里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责任。即,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❼ 芜湖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咨询电话谁能给我一个
0553-4817365、5968807、5968803
❽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的附属机构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下设以下机构:
◎ 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 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绍兴工作站
◎ 美国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亚太环境实验室浙江分部
◎ 浙江省纺织品与染化料质量检验中心
◎ 浙江省制冷配件及设备检测中心
◎ 绍兴市中正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事务所
◎ 绍兴市家具质量检测中心
◎ 绍兴市农产品监测中心
◎ 绍兴市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中心
◎ 绍兴市汽车配件检测中心
◎ 绍兴市自动化学会
◎ 计量物资经营部(优质产品推广中心)
❾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机构概况
本局设置七个职能处(室):质量管理处、标准化管理处、计量管理处、监督管理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政策法规处,设置五个内部管理部门: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纪检监察室、质量控制室。
本局还设置一个分管机构:开发区分局,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设置一个专职执法机构:质监稽查支队,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工作;设置了综合性和专业性的检验技术机构:长沙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长沙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湖南省汽车摩托车配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湖南省玻璃陶瓷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湖南省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根据省局授权负责对应区域的产商品质量检测、检验工作;设置一个信息管理机构: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所,负责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施省以下垂直管理,保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监督执法的职能和检验技术的职责行使有效,充分体现行政的规范性、监督的公正性、检测的准确性、服务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