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三类审批标准
1. 汽车三类维修资质办理需要什么
1、《机动车维修许可申请书》2、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委托书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4、《投入场地、设备及聘用人员信息表》5、企业章程(法人提供)或企业简介(个体提供)6、维修管理制度(9类)7、投入接待室、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的土地使用权证或者产权证明;非自有土地,还须提供土地租赁合同8、经营场地平面图9、投入计量、维修、环保、消防设施设备自有证明材料,及质监部门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10、使用外协设备的,签订有外协合同,并出具相关设备技术状况证明11、聘用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或技术等级证1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3、安全操作流程14、危运车辆专用维修车间外;印制的指示性标志式样
2. 汽车维修三类资质
机动车维修经营及资质 一、 开业条件:
指进行各类汽车维修作业必须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流动资金等条件。
1、设备条件:
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
应具备与经营种类相适应的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及主要手工具。
2、设施条件:
生产场房和停车场的结构面积、设施必须满足与其生产纲领和生产工艺相适应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车。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大修厂)主生产场房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维护厂)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专项修理)作业生产厂房面积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专项修理作业的要求。
3、人员条件;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
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直接生产工人不少于50人,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3人,财务人员示少于2人。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助工或技师以上),直接生产工人不少于15人,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财务人员不少于2人。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技术工人工种数量与经营项目相适应。
4、质量管理条件:
一类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必须具备并执行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必须具备所维修汽车的维修技术资料;应具有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合同文本和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就具有度执行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工艺文件、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机具管理及维修制度等。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应具备并执行与其专项修理作业有关的技术标准、工艺规范、技术资料,应有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5、安全生产条件:
一类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应具有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应有与其修理作业有关的安全防护、消防设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6、环境保护条件:
一类和二类维修企业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应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产工艺安装、配置的处理“三废”、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应齐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
7、流动资金条件: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的流动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的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0万元;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的流动资金数量应与经营项目相适应。
注: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按照“先立项、后筹建”的原则,需先报立项申请经省交通厅批准后进行审批。
二、 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1、 申请报告;
2、 厂房(非临时性建筑)名称、厂地租赁合同;
3、 企业(业户)地址、经济性质;
4、 企业经营类别和经营项目;
5、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 汽车维修3类需要哪些手续和流程
l、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车辆维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开业申请报告,应当载明:企业名称、住所及生产场所、申请维修项目、资金来源及数额、经济类型、负责人姓名;
4、主管部门批准件;
5、厂房场地平面图及来源证明;
6、设备、量具明细表及来源证明;
7、企业从业人员名册及来源证明、技工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向所在地修管所申领《车辆维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车辆维修管理机构进行书面审核;
3、车辆维修管理机构进行实地察勘;
4、行政审批;
5、发放许可证、标志牌。
4. 汽车维修三类证怎么办
汽车维修三类证需要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提交《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在运输管理机构通过后即可办理。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提交《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并附送规定条件的下列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完整:
(一)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六)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4)汽车维修三类审批标准扩展阅读: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规范和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公开的维修技术信息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通过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等维修作业,使机动车通过排放检验。
5. 我想办个三类汽车维修需要什么条件
办汽修厂,需要: 1、先到工商局核名, 2、然后拿核名单去交管局办理汽车修理许可证,环保部门办环保测评, 3、办好许可证并拿到环保测评报告后验资, 4、然后工商办工商营业执照, 5、技术监督局办理机构代码证 新企业法规定现在中国大陆注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最少注册资金为3万元。 汽修个体经营可以不用注册公司。 拥有WU2000-B, VAG152电脑综合故障分析仪,四轮定位仪,解码器,扫描仪,汽车专用示波器,发动机分析仪,电脑动平衡机等先进的电子检测维修设备也可以按照最低注册资金注册有限责任公司6、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 汽车修理一类、二类、三类、是何标准
一类维修是指各种维修,包括发动机维修等全方位的维修企业 ;而二类维修是不能拆装发动机的,只限于一般维维修保护养服务。
汽修企业按国家标准的规定分为三类: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即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即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即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路边店。专项修理指诸如:车身美容、轮胎修理和更换等。
对于这三类厂的设备、测试仪器和专用工具等也都有相应的规定。而且每年都进行一次年审,根据一年来各厂条件的变化和用户的反应,进行相应的级别调整,甚至取消其资格
7. 如何申办三类汽车维修执照
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 广州市政府
【颁布日期】 19930622
【实施日期】 19930622
【文号】 穗府(1993)56号
【题注】
【章名】 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的管理,确保汽车、摩托车维修质量,维护承、托 修双方的合
法权益,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汽车包括挂车、半挂车、各种工程机械车辆的大修、总成大修、
维护及小修、专项修理和摩托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下称维修业户),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广州市交通局是本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的主管部门。市属各区、市、县交通局是该辖区汽车
、摩托车维修行业的主管部门。
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维修管理处)和各区、市、县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
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维修管理办)依照本办法,行使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的管理职能,负责国家和省市
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并以处、办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区、市、县维修管理办受市维修管理处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 市维修管理处负责:
(一)中央、省、外地、部队驻穗和市属的维修业户开办审批和管理工作。
(二)区、市、县属经营汽车、摩托车大修的维修的业户的开办和年审的终审工作。
区、县(市)维修管理办负责:
(一)本辖区所属的汽车、摩托车的维护、小修、专项修理业户的开办审批和管理工作。
(二)本辖区所属的汽车、摩托车大修业户的开办、管理以及年审的初审工作。
维修管理处(办)在接到维修业户开办申请后,应在十五天内作出决定。
第五条 市维修管理处根据交通部规定,对广州地区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实行管理,以确保在用运输车辆
的技术状况完好和维修质量,健全车辆质量监控体系。
第六条 维修业户应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向经管的维修管理处(办)申领《技术审查合格证》和“经营类
别牌”,按时参加行业年审。
第七条 汽车维修业户分以下三类:
一类:汽车大修,总成大修。
二类:汽车维护及小修。
三类:汽车专项修理:包括专门从事车身修理和喷漆,篷、套、座垫及车内装饰,电器、仪表、蓄电池修理
,散热器、油箱、轮胎修补,玻璃安装,空调机、暖风机、高压油泵、喷油器修理,曲轴修磨,镗磨汽缸等
业务。
摩托车维修业户分以下两类:
一类:摩托车大修。
二类:摩托车小修。
汽车维修业户未经批准不得兼营摩托车维修业务;摩托车维修业户未经批准不得兼营汽车维修业务。
第八条 申办汽车、摩托车维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须具备与其经营范围和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厂房、场地、
技术力量、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维修检测设备和计量仪具以及必备的资金。具体开业条件由广州市交通局
另行制定。
第九条 维修业户必须执行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广州市统一的汽车摩托车维
修合同文本和专用发票及工时、材料明细表,按时向经管的维修管理处(办)报送有关的报表。
第十条 维修管理处(办)有权查阅维修业户的经营资料和各种票证,维修业户不得拒绝和阻挠。涉及维修
业户经营秘密的,维修管理处(办)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一条 维修业户应按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价格作价规定的作价原则,合理收费。
第十二条 维修业户必须严格执行汽车、摩托车维修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制度,保证维修质量。
经大修、总成大修或二级维护出厂的汽车,必须由专职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后签发《汽车大修出厂合格证》、
《汽车总成大修出厂合格证》或《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方可出厂。
第十三条 承接汽车改装、改造和变更原车颜色的,须有公安部门批准的证明,方可承修。
第十四条 维修业户变更经营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济性质和临时停业的,应在十五天内向经
管的维修管理处(办)办理变更手续;变更经营类别的应提前三十天向经管的维修管理处(办)提出申请,
办理审批手续;歇业的,应提前三十天向经管的维修管理处(办)写出书面报告,交回《技术审查合格证》
和“经营类别牌”。
第十五条 维修业户必须按时向经管的维修管理处(办)缴纳营业收入额1%的行业管理服务费。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维修业户,由经管的维修管理处(办)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无《技术审查合格证》经营汽车、摩托车维修业务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处以相当于该项营业
收入额的罚款。超越核定技术类别范围承接汽车维修业务的,处以相当于该项营业收入额50%的罚款。
(二)不按时办理《技术审查合格证》年审,不按规定悬挂《技术审查合格证》、“经营类别牌”的,不按
期限如实报送有关统计资料、报表或不按规定期限办理停业、歇业、变更经营地址手续的,处以一百元以至
五百元的罚款。
(三)不按期限缴纳管理服务费或弄虚作假偷漏管理服务费的,责令限期补缴,并按日处以应缴管理服务费
5%的滞纳金,逾期三十天仍不缴纳的,吊销《技术审查合格证》和“经营类别牌”。
(四)不执行维修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制度,维修质量低劣的,给予警告;造成托修方经济损失
的,要负责经济赔偿;情节严重或屡犯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技术审查合格证》和“经营类别牌”。
第十七条 违反物价管理规定的,由物价部门按物价管理规定处罚;违反汽车、摩托车维修合同管理规定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合同管理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 对市维修管理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广州市交通局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区、市、县维修管理办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经管的区、市、县交通局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复议申请或提起诉讼应当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提出,对上一级机关作出复议决定
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处
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单位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不停止对处罚的执行。
第十九条 维修业户与托修方因维修质量、收费问题发生争议,可由经管的维修管理处(办)负责调解,调
解无效,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各级维修管理处(办)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按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
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规定》,给予处分。如触犯刑律,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广州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市人民政府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批准由广州市交通局施行的《广
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8. 申请三类汽车修理厂需要那些条件
三类车辆修理申请条件关系到人员要求、设备要求、面积要求和经营范围要求等必须符合《汽车维修开业条件》才能申请。
根据新颁布的国标《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1-.2-2004)规定,汽车修理厂分一类、二类和三类维修企业。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如场地、技术管理人员、技工及维修专用设备、机具等都有相应的要求。
三类汽车维修申请条件
1、人员要求:
从事车辆修理的人员数量要足够,检验人员不允许少于两名,发动机主修人员不允许少于两名,而且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要求持证上岗。
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车辆修理或有关专业大专以上的文凭或有关技能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
2、面积要求:
1、接待室面积不允许小于20平方米;2、停车场面积不允许小于30平方米;3、生产厂房不允许小于120平方米。
3、设备要求:
工作设备应当有:电焊及气体保障焊设备、气焊设备、压力机、车辆外部清洗机器、打磨抛光设备、型材切割机、车身校正系统、调漆设备、除尘除垢设备等。
三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汽车装璜(蓬布、座垫及内装饰)、门窗玻璃安装等专项维修作业的业户(三类)。
申请三类汽车修理厂需要以下手续:
1、申办企业主管部门批文原件。
2、可行性分析报告原件。
3、申请开业报告原件。
4、场地租用合同、租赁许可证(使用自有场地的经营者,请提供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建筑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备存。
5、厂区平面布置图原件。
6、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申办三类维修企业不作要求)原件。
7、全体技工等级证原件。
8、全体技工上岗证原件。
9、质量检验员证原件。
10、试车员驾驶证原件等。
9. 如何申办汽车三类维修企业
首先,你需要核名,就是你需要到工商局那里拿核名表。当然,你需要确定你已经可以在你理想开店的地方租到位置。因为核名表中需要填写地址的。填完表需要交回去核名,还要带办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所租店铺的房产证原件等,其实等你拿表时,你可以问清楚那里的服务人员。
等核名表出来了,然后就需要到店铺所属地方的环保办,道路运输交通管理局去办理相关手续,因为《环保报告》和《道路运输许可证》出来了才可以办后续的东西。这过程是很烦人的,一定要跑很多次。
你开始了这些,后面的就知道怎样继续了,因为都要填表,复印证件。如果你不太懂,而且你是老板,建议你找那些税务咨询代办好了。这可以省麻烦,但不一定省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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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备材料
1、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报送以下材料:
(1)《XX省汽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表》
(2)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量具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3)从业人员有关证件;
①技术负责人: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从业资格证书。
②检验员: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配备至少2名质量总检验员和1名质量检验员。从事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质量总检验员和1名质量检验员。从事三类维修业务中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应当至少配备1名质量检验员。
③机修维修工、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配备至少6名、电器维修工、钣金维修工、涂漆维修工、车辆技术评估(检测)工各1名并持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配备至少4名电器维修工、钣金维修工、涂漆维修工、车辆技术评估(检测)工各1名并持从业资格证书;三类维修业户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④企业管理负责人、业务员、价格核算员持有从业资格证书。
(4)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等。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执行;
(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6)与其维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生产厂房和车辆停车场面积资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还应当提供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7)工商部门的业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允许设备外协的外协协议书(外协单位应在本辖区或20公里距离范围内,机加工设备除外);
(9)其他相关材料。
10. 办三类汽车维修执照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首先办理营业执照,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修理厂的名称 需要材料 :房产证 房屋租赁合同 ;
然后办理行业许可证,到交通局申请修理资格: 办理好上述手续,还需办理 组织机构代码证 方便以后建立银行对公账户 交税用等等;
最后是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当然如果要做门头广告之类的还需要到城管部门办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证基本上就这些 。
汽车维修三类厂开业条件:
1、租场地、构设备
2、到交通局办汽车维修许可证
3、拿到交通局批的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办理汽车维修营业执照
4、拿以上证件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纳税登记
5、开业
补充:如果还经营汽车配件的话,还得到技术监督局办理汽车配件经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