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内不让汽车维修经营
A. 汽车修理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到当地的交通局下属运输管理所汽车维修管理科办理。 如果是办理二级维修或专项维修,市一级就可以办理了。
如果是办理一级维修企业的许可证,要到省交通厅下属的运输管理局汽车维修管理科办理。 注意:要先办维修许可证,再办工商执照,因为维修企业属特种企业,有行业准入制度,没有许可证工商局不给注册这项。当然你要是同时经营其它项目也可以先办工商执照,有了维修许可证后再增项。 另外维修企业注册前还要先办理消防许可证和环保许可证,要不工商局也不给注册这项。
B. 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归哪个部门管
根据交通部《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规定: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由地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三类汽车维修业户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
C. 汽车维修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汽车维修企业是分3类,3类汽车维修企业经营范围都不一样。
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企业也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 专项修理生产。
2、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汽车维护是指为维持汽车 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汽车小修是指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 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3、三类汽车修理企业。指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或维护)。
二类只是可以更换,不可以拆解。
一类修理厂和二类修理厂有什么区别?
一类可以有总成维修,如发动机、变速箱等
二类只是可以更换,不可以拆解开一类修理厂和二类修理厂要什么手续?手续哪里不同?普通的有限责任机构,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机构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机构,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机构又称“一人有限机构”(但机构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D. 机动车检测站内有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设立汽车维修站吗
没有。
RB/T218增加了对固定场所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要求。现场评审时应特别关注,尤其是同一场所内还有其他检验机构或单位的,要依据租赁合同及相关示意图落实区域划分和具体独立调配使用等情况。
RB/T218增加了与安全相关的若干要求,如: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场区道路的人行通道和车行道,场地和建筑等设施应能保障安全,试验车道和驻车坡道应的标识和安全防护措施。现场评审时要关注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要求在场区道路上均注明人行通道和车行道,而不是仅局限于车辆出入口。场地、建筑等设施应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警示标志、限速提醒、防止火灾雷击、机械损伤等,确保能够保障安全需要。
E. 汽车维修的营业执照包含些什么内容
一、二类机动车维修在括号内标注(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一类机动车维修可标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
三类机动车维修在括号内标注(发动机修理、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嘴
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维修、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其他机动车维修按上述要求在括号内标注。
(5)城区内不让汽车维修经营扩展阅读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的填写内容
1、客运: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
2、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项目)、大型物件运输〈类别〉、危险货物运输(类别、项别)、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类别、项别)
3、国际运输:国际定期班车客运、国际不定期班车客运、国际货物运输、国际危险货物运输
4、站场:客运站经营、货运站(场)经营
5、机动车维修:一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二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三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其他机动车维修、一类摩托车维修和二类摩托车维修
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综合类(车型种类)、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专项类(车型种类)、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培训项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
F. 二类汽车维修经营需要什么条件
二类汽车修理厂条件按设备条件、设施条件、人员条件、质量管理及其他条件分类。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一、设备条件;
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
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应具备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
二、设施条件;
(一)生产厂房和停薪的设备;
1、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汽车维护和汽车小修作业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
2、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护、小修作业和停车。
三、人员条件。
(一)技术管理人员;
应至少有一名具有本专业知识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为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G. 汽车维修超范围经营会受到什么处罚
借修理工高级证运管重新坤请项目最好找熟人的领导帮你解决,罚款没有标准的
H. 汽车修理店违规经营该如何举报
这家维修厂的行为太恶劣了
他们已经严重的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
(二)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
(三)伪造、转借、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
(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
(五)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的;
(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的;
(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超出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
(八)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和报送统计资料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楼主可以拨打电话12315向当地消协进行投诉
另外建议楼主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该修理厂
依照以上规定
该厂不但赔偿给你修理费
还要赔偿你误工费
和其他相关费用
I. 二类汽车维修经营需要什么条件
设备条件: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
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汽车维护和汽车小修作业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
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护、小修作业和停车。主要总成和零部件的维护和小修作业应在生产厂房内进行。主要设备应设置在生产厂房内。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200㎡。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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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条件
1、技术管理人员
应至少有一名具有本专业知识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为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2、技术工人
企业工种设置应与其从事的生产范围相适应,各工种技术工人数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直接生产工人应不少于15人。各工种技术工人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并经过交通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持证上岗。
各工种均由一名熟练掌握本工种技术的技术工人负责,其技术等级:汽车发动机维修工、汽车底盘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漆工,不低于中级;其他工种,不低于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