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生产员工奖罚制度
『壹』 生产车间奖罚制度
奖罚制度(拟)
目的: 树立制度、健全组织,规范工作行为.
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内容:
第一条:奖励种类
奖励分为下列三种:
一、记嘉奖
二、记小功
三、记大功
第二条:奖励
有下列事迹者经查属实者,由直属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单请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奖励。
一、有下列事迹者,予以记嘉奖:
(一)工作绩效特佳,参加各项评比足为其它部门为模范。
(二)热心服务或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
(三)支持公司重大专案,圆满达成任务。
(四)积极参与救援或抢修工作,精神可嘉。
(五)有优良事迹足为其它人员表率。
(六)凡检举在严禁吸烟场所,吸烟或引火。
二、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小功:
(一)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滞存品利用、转用具有成效。
(三)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宜。
(四)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五)不畏暴力,奋勇执行勤务。
(六)具有其它较大功劳,足以表扬。
三、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重大损害。
(二)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
(四)研究发明或提出重大改善,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
(五)对于业务拓展、产品销售有特殊功绩。
(六)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第三条: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区分为六种:
一、记警告
二、记申诫
三、记小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
六、辞退
第四条:处罚
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经查属实者,直属主管应立即签单请人事单位办理处罚,案情重大者,并得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一、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警告。
(一)未依规定穿著工作服或未依规定配带上岗证
(二)会议未经直属主管同意而擅自不到。
(三)上班时间吃零食、聊天、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四)未做好整理整顿或水电管制工作。
(五)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有期限而延误执行,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六)请假调班未交接重要工作,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七)职务上例行表单未填送或未依流程或审核权限审核或分发、归档、损失轻微。
(八)管理人员对所部属所提出的文件、单据有不符合公司规定而仍予以签名审核情节轻微。
(九)对于自己本份内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办,经劝导仍不听。
(十)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十一)上班时间内赤膊、穿拖鞋、短裤、背心及衣服不整齐。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申诫。
(一)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或擅离工作岗位。
(二)对主管人员合理安排的工作态度恶劣。
(三)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四)负责检查或监督的管理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
(五)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六)破坏环境卫生者情节严重。
(七)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八)下班后电器未关重犯。
(十)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未申报正当理由而不执行。
(十一)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事项未明确,经劝告而仍不履行。
(十二)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小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造成公司损失。
(二)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三)私自改变作业操作程序,致使工厂造成损失。
(四)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司车辆、生产设备或原物料。
(五)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六)工作散漫,屦劝不改,严重影响工作或士气。
(七)上班时间内在厂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有延误或拒不交接。
(九)请假、换班时对工作未交接清楚导致工作上发生损失情节严重。
(十)在上班时间聚集讨论非属公务之事,经劝诫不听。
(十一)因工作交待不清,致使发生工作错误,严重浪费成本。
(十二)上班时间内处理私务,严重影响公务。
(十三)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故意隐满或报告不实。
(十四)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十五)在公司内与同事口角经劝阻不听。
(十六)员工上网不得传送侵害公司知识产权的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于互联网络上。
(十七)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十八)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轻微。
(十九)在车间内或不允许动火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
(二十)非公务上班期间内喝酒或醉酒后上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二)泄漏生产或业务机密。
(三)遣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财物或工具。
(四)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五)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六)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
(七)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品。
(八)一年内无故旷工积满十五日以上。
(九)主管人员隐瞒部属违反公司规定事项,经查属实。
(十)主管人员对部属督导不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一)在工作场所内内斗殴。
(十二)事务处理未依规定手续办理,致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三)产品出货点交或工程验收不实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四)保管的财物非因自然损耗而盘亏,情节重大。
(十五)浮报费用或虚报资料、意图溢领奖金、津贴或图利他人者。
(十六)在厂区内赌博者。
(十七)未经许可接带外人入工厂者。
(十八)因工作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特别严重遭受客诉、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十九)上班时间撤离工作岗位睡觉或离开厂房(未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二十)携带危险品或违禁物品入厂。
(二十一)凡是违反消防安全措施及因危险品引发的火灾。
(二十二)误开支票金额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五、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不经通知予以辞退或报公安机关处理:
(一)于订立劳动合同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二)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共同工作的人员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三)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四)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拘宣告确定而未通知缓刑或未准保释者。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期间旷工达六日者。
(七)聚众要挟、妨害生产秩序或煽动非法罢工或怠工者。
(八)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破坏劳资和谐或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九)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
(十)利用公司名义在外面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一)侵占公有财物或营私舞弊,情节重大者。
(十二)在公司内有妨害风化行为,经查属实者。
(十三)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或毁损设备者。
(十四)年度内积满二大过者。
(十五)乘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佣金者。
(十六)与厂商勾结、诈骗公司财物者。
(十七)仿冒主管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八)在外兼职或兼营与公司相关事业而影响公司权益,情节重大者。
第五条:公司员工的降级,参考前条各款规定予以降调。
第六条:奖惩互抵规定
员工在同年度内的奖惩(辞退除外) 可予以互抵,即嘉奖一次可抵销申诫一次或警告三次,记小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销小过一次或申诫三次,记大功一次或小功三次可抵销 大过一次或小过三次。
第七条:奖惩金加减发放标准:从业人员受奖惩者,依当月薪资中加减发下列金额。
一、 嘉奖一次:加发¥ 元奖金。
二、 小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三、 大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四、 警告一次:减发¥ 元奖金。
五、 申诫一次:减发¥ 元奖金。
六、 小过一次:减发¥ 元奖金。(年终奖减半?)
七、 大过一次:减发¥ 元奖金。(年终奖全扣除?)
『贰』 如何制定车间质量奖罚制度
转载
质量奖罚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减少生产品质异常,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质量有关的过程及人员。
3 职责:
3.1各班组负责人/质检人员负责质量奖罚的取证工作,各单位应做好配合工作;
3.2 生产部、工艺部、质检部、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罚的处置工作;
3.3 厂长负责质量奖罚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置意见批准。
4. 定义:
4.1 质量定义: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要求”是指“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要或期望”,质量不仅是指产品质量,也可以是某项活动或过程的工作质量,还可以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质量。
4.2品质异常:本制度所描述的品质异常指在日常生产活动中,依照客户提供的资料和公司的技术规范、工艺文件、作业标准操作可以避免的非预期的质量不良,且该不良判定责任为岗位工作人员; 或其他可经由目视或检验器具检测发现而未发觉的质量事件。
4.3质量事故定义
4.3.1按事故损失分为:
a) 一般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500元的。
b) 严重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500元而少于2000元的。
c) 重大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
(质量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电费等所有加工、返工和处理的一切费用的估算值)
4.3.2 按批量大小来分为:
a)非批量:产品数量小于50件的且加工所需时间少于半小时的。
b) 批量:产品数量大于50件的或加工所需时间大于半小时的
5 工作程序
5.1 质量奖:
5.1.1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得到适当的质量奖:
a) 在一年当中,员工能保质保量出色完成任务,在工作中未出现质量故事,具有很强的质量意识的,奖200元;
b) 由于员工及时发现,避免重大质量故事发生的,奖100元;
c) 对质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奖100元;
d) 在一年当中,单位部门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给公司带来显著效益的。奖300元;
e) 每月都能达到了公司《各单位月度质量目标要求》值且季度质量事故为零的,奖100元;
5.1.2 质量奖励由部门负责人在《国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奖罚单》上填写推荐理由,送到主管生产、质量、工艺技术、人事行政相关人员拟定奖励意见,管理者代表批准。
5.1.3 部门负责人将《国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奖罚单》送财务部执行。
5.2 质量处罚
5.2.1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5元/次扣罚,并记当月本单位质量事故一宗。
5.2.2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10元/次扣罚,并记当月本单位质量事故一宗。
5.2.3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1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组长和质检按10元/次的扣罚,并记当月本单位质量事故一宗。
5.2.4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2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组长和质检按10元/次的扣罚,并记当月本单位质量事故一宗。
5.2. 5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重大质量事故,5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组长和质检按20元/次的扣罚,并记当月本单位质量事故一宗。
5.2.6 各单位月度质量总结未达到质量目标值的,按20元/每月扣罚;质检人员检出能力指数未达到85%的,按20元/每月扣罚。
5.3 质量责任区分:
5.3.1 当质量事故是质检人员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质检人员责任。否则按上5.2.1~5.2.6进行处罚。
5.3.2 当质量事故是班组长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班组长责任。否则按上5.2.1~5.2.6进行处罚。
5.3.3 当质量事故是操作人员自己发现的,并即时报质检或班组长处理的,如属非批量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小于50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员责任,否则按上5.2.1~5.2.6进行处罚。
5.3.4 当质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艺技术或工艺计划资料指引误导的,可同时免除生产和质检则任,如属严重质量事故的,对相应责任人按20/次扣罚;如属
重大质量事故的,对相应责任人按30/次扣罚。
5.3.5 如果是原料材或其它非人违造成的不合格,属非批量的可免除所有相关人员责任,否则按上5.2.1~5.2.6进行处罚。
5.3.6 如果后工序发现前工序质量事故,未形成批量的只对前面责任工序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扣罚,形成批量的对班组长、质检、操作员按5.2. 1~5.2.6进行处罚。
5.3.7 当发现品质异常质检员要求停机改善而未停机改善,对检验员置之不理,没有进行改善措施,继续生产造成的不合格,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责任者和班组长。
5.3.8 顾意将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或都私自报废、处置不合格品的,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责任者和班组长。
『叁』 工厂奖罚制度
一、基本素质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和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虚心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素质和业务技能,富有积极的上进心和职业自豪感及奉献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则将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的罚款。如有:
1、迟到10分钟内按每分钟1元计算,如超过10分钟,视情节进行处理;
2、如早退5分钟内按每分钟5元计算,如超过5分钟,视情节论处。
(二)员工因事请假4小时内由组长签名,主管审批方可生效,如超过4小时需经厂长签名生效。管理请假在2小时以内由主管签名生效,超过2小时由厂长签名生效。管理请假如超过3天者需总经理审批生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四)员工请病假超过8小时,则需要医务机构出具建议休息和持有医院电脑收费单方可获得生效;
(五)员工若因病及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需在二天内通知厂方并填写请假单,如超过3天未通知者则按自动离厂及无薪处理。
三、工资待遇
(一)新员工经初步审定工资后试用期为1个月,1个月内厂方有权随时解雇,工资视其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确定,一个月后属合格员工,工资按初定工资给予;
(二)所有新进员工需连续在公司工作满2个月后,在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时方可领取第一个月工资(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号)。员工若中途请假5天以上者,公司将顺延本人的工资发放时间;
(三)员工无请假、迟到、旷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20—30元的全勤奖(未满一个月的员工无全勤奖);
(四)如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以上的老员工,公司则根据其工作表现,参照工作业绩,可考虑往后每年调整一次工资;
(五)所有管理及员工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年,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以后每月或获得工龄奖20元;凡连续在公司服务满2年以上的,同样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每月可获得工龄奖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员工工资在三个月以后可获得晋升,晋升条件则根据其工作表现、技术水平等综合评定,由组长、主管、厂长评定后交总经理签名方可获得晋升工资;
(七)员工若对工资发放额有疑问的,应在工资发放后二天内向财务部查询,逾期者厂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辞职规定
(一)若需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经组长、主管签名,厂长审批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准辞职的员工,厂方在一个月内招聘替补人员,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离职,工资按正常发放领取;如在一个月内没招到合适人员,公司则有权推迟离职期限,工资可考虑离职就领取;
(三)凡新进员工从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可在做满一年后随时提出辞职申请;(具体程序按第一条、第二条执行);
(四)所有管理人员、生手员工进入公司后需做满2年方可提出辞职申请,未满2年时间提出辞职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离职,则视无薪离职。
五、处罚条例
(一)甲类过失(属于重大过失,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罚款)
1、未经允许在厂区车间内拍照;2、饮酒或酗酒后回工厂上班,有粗暴语言及侮辱其他员工;3、威胁或散布谣言损害他人或公司声誉的;4、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及领导安排;5、辱骂管理人员及威胁管理人员的;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的(除罚款外还需照价赔偿);7、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私泄报复者;8、除正常休息在厂内聚众赌博;9、在厂区禁烟区吸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厂的;10、公司组织统一加班,私自下班者;11、公司在赶货期间无故旷工者(除罚款外还需按旷一扣六处罚)。
(二)乙类过失(属于轻微过失,每次至少处10元以上罚款)
1、不注意节约水电,不爱护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等公物;2、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其他事情的;3、工作时间吃零食的;4、工作
时间大声说话者;5、工作效益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5、上班时间聊天,看书刊杂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6、随地吐痰,乱丢食物;7、未经批准打听私人电话的;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轻微损失的;9、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秩序的。
注:本处罚条例,如一旦有人被处罚,所有处罚金将在上月发工资时一并扣除,包括旷工处罚及触犯厂规条例的各项处罚,任何人不得人任何异议。
六、奖励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50—1000元奖金)
1、对改进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工作态度好,为企业创造良好声誉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评选);
3、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议提出,经采纳实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节约,有明显成绩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注:奖励审批权限,如一旦有人够奖励条件,由部门负责人提名,经主管厂长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获得奖励。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释和修正权由厂办负责,总经理审批方可获得更改。
『肆』 求《生产车间奖罚制度》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 一天以内由拉长批准; 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3) 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4) 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值日生打扫卫生,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保养、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卫生间须每天用水清洗。
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 .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6.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8.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3.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注:本制度与厂规发生冲突时,以厂规为准
『伍』 如何定制生产车间员工自身造成的质量不良的奖惩制度
质量奖罚制度
公司日常奖惩制度
1 目的和适应范围
1.1目的: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2 职责
2.1 综合管理部负责按本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2.2 各部门部长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2.3 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除工资降级、降职、辞退和开除外其他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2.4 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负责所有奖励项目及工资降级、降职、辞退和开除处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2.5人力资源组(部)负责对有关奖惩处罚进行记录和存档;
3 工作程序
3.1奖励工作程序
3.1.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所在部门提名并出具书面报告;
3.1.2 所在部门分管领导会同综合管理部审核;
3.1.3 总经理批准;
3.1.4财务部、人力资源组(部)、相关部门等依照执行;
3.2 处罚工作程序
3.2.1员工举报、所在部门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公司领导发现后向综合管理部通报或综合管理部通过检查发现有员工违纪行为;
3.2.2综合管理部会同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分管领导进行调查落实,形成书面报告;
3.2.3综合管理部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员工做出处罚决定,但处罚决定是工资降级、降职、辞退或开除的处分决定还须报总经理批准;
3.2.4所在部门部长与违纪员工面谈并确定改进计划;
3.2.5财务部、人力资源组(部)、相关部门等依照执行;
4 过程控制
4.1奖励
4.1.1奖励等级与形式分为通报表扬、荣誉称号、调薪和晋升等,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状和奖金等,奖励时间分为年度奖励和不定期奖励等。
4.1.2通报表扬又分为嘉奖、记功、突出贡献奖;
4.1.2.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元以下者,可予以嘉奖,同时奖励现金50元:
4.1.2.1.1上级临时交代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及时、出色者;
4.1.2.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为公司以外人员或单位或媒体称道,为公司誉者;
4.1.2.1.3 具有优秀品德且有两次以上具体事实证明,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4.1.2.1.4 对公司公共财物机械设备一贯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4.1.2.1.5能为公司献计献策,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4.1.2.1.6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两次以上事例证明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协助者。
4.1.2.2 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10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4.1.2.2.1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人力资源组(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4.1.2.2.2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产生了直接经济效益;
4.1.2.2.3大胆实施革新,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1.2.2.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为公司减少损失具有功绩者;
4.1.2.2.5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如善行被国家有关部门树立为典型等;
4.1.2.2.6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1.2.2.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4.1.2.2.8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4.1.2.3 突出贡献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0元以上者,授予突出贡献奖,并奖励现金800元。
4.1.2.3.1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授予突出贡献奖一次,由人力资源组(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4.1.2.3.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临危不俱,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4.1.2.3.3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在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成效显著者;
4.1.2.3.4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3荣誉称号分为优秀团队、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业务能手等;
4.1.3.1业务能手
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业务能手称号,并奖励现金100元。
4.1.3.1.1本职工作月计划按时完成100%以上(不论主观或客观原因未完成均不算数);
4.1.3.1.2完成工作的质量一次性通过率(或达标率)在95%以上;
4.1.3.1.3有一件以上事例证明因有其协助或指导,同事的工作才得以完成(协助不是指应有的工作配合而是指应由该同事须独立完成的,但因为其工作能力或业务不熟练等原因不能独立完成的工作);
4.1.3.2优秀员工
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奖励现金150元。
4.1.3.2.1全年从未出现过迟到、早退等任何违纪行为,也从未受过罚款或其他书面惩戒;
4.1.3.2.2全年事假次数少于4次,且在3天(含)以内,以及全年病假时数不超过4天者;
4.1.3.2.3全年未考勤次数在5次(含)以内(指公事以外、两日内办理申报手续的未考勤);
4.1.3.2.4工作时间内从不出现串岗、闲聊现象(指聊与工作无关的事);
4.1.3.2.5本职工作计划和临时交办工作按时完成率在95%(含)以上,所完成工作一次性通过率(达标率)在90%以上;
4.1.3.2.6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从未出现过顶撞上级或拒不执行上级工作安排的行为;
4.1.3.2.7全年从未出现过与同事、往来单位或客户发生争吵或打架的现象(因对某工作的观点不同而引发的同事之间的讨论或争执不算);
4.1.3.2.8从不推卸工作责任,对同事或上级勇于当面提出不同意见,从不背后议论事非、造谣生事(含夸大事实);
4.1.3.3优秀管理者
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优秀管理者称号,并奖励现金200元。
4.1.3.3.1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从未出现过纵容或包庇现象,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从未出现过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事(指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事)或人(指因违纪而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人);
4.1.3.3.2能主动协调好部门内部的各种关系,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率在95%以上;
4.1.3.3.3有事实证明,从不推卸责任,能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或同事的工作,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能及时解决;
4.1.3.3.4有事实证明,对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的工作流程、有关制度能及时提出修正意见,经实际证明操作性强;
4.1.3.3.5所辖部门员工积极性高,工作敬业,从未有过因此而影响其他部门或同事工作任务完成的事件。
4.1.3.4优秀团队
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现金300元。
4.1.3.4.1部门内部团结协作精神强,从未出现过(含与部门以外人员)吵架、打架等现象;
4.1.3.4.2部门员工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事例全年累计在5项(含)以内(包括非工作原因和请假以外的未考勤均视同违纪);
4.1.3.4.3部门员工工作敬业,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率在95%以上(含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1.3.4.4能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从不出现推诿、扯皮等不合作现象。
4.1.4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可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4.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4.2年度内记功及以上奖励(不含突出贡献奖)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4.3年度内获得一次突出贡献奖或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4工作岗位或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4.1.5 晋升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4.1.5.1经考核已经具备较高职位所需的业务、管理、协调能力;
4.1.5.2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4.1.5.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1.5.4接受过较高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4.1.6为推动公司整体协调发展,各部门可按此设立各自不同的奖项和奖励范围,经人力资源组(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处罚
4.2.1公司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各种行为和现象执行处罚,处罚种类按情节的轻重分为: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工资降级、降职、辞退或开除等。
4.2.2 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4.2.2.1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每次20元罚款
4.2.2.1.1各种文件或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4.2.2.1.2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4.2.2.1.3违反《员工手册》中第三篇员工行为规范中关于员工基本职责和考勤管理的相关规定(每次);
4.2.2.2 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4.2.2.2.1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4.2.2.2.2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合理解释且又未在规定的时间之前报批修改计划,情节轻微者;
4.2.2.2.3未经批准,工作时间内玩棋牌或其他娱乐活动的;
4.2.2.2.4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4.2.2.2.5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 (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4.2.2.2.6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4.2.2.2.7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4.2.2.2.8第二次违反4.2.2.1规定的内容;
4.2.2.3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4.2.2.3.1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2.2.3.2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4.2.2.3.3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4.2.2.3.4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4.2.2.3.5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4.2.2.3.6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4.2.2.3.7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4.2.2.3.8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尚未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4.2.2.3.9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尚未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4.2.2.3.10违反一切消防安全用电用火制度(吸烟不在本规定之列)者;
4.2.2.3.11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4.2.2.3.12第二次违反4.2.1.1.2规定的内容;
4.2.2.3.13上级对直接下级员工的重复违纪负连带责任。重复违反公司制度有关规定的直接上级。
4.2.2.4任何时间在公司禁区内吸烟的,予以警告处分并处200元/次的罚款;
4.2.2.5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5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同时赔偿损失,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3 记小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小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局限于以下情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小过。
4.2.3.1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4.2.3.1.1未经许可接替先行下班者;
4.2.3.1.2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同时考核主管);
4.2.3.1.3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公司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4.2.3.2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4.2.3.2.1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4.2.3.2.2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4.2.3.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4.2.3.2.4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开除的;
4.2.3.2.5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2.3.2.6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4.2.3.2.7安排非专业岗位人员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或从事有危险的技术性工作,但尚未造成损失或事故的管理者;
4.2.3.2.8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的;
4.2.3.2.9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4.2.3.2.10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4.2.3.3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4.2.3.3.1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4.2.3.3.2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的事,而有损他人的尊严的;
4.2.3.4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的,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的所有售后服务费用,对责任人依据本制度第4.2.2.5、4.2.3.5或4.2.4.7条款处罚,并记过一次。(注:若属专检项目,由于质检员质量控制不严,所罚费用由质检员承担70%;生产人员承担30%;因客观原因质检员无法发现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户投诉的,由生产者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4.2.3.5由于失职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500~5000元经济损失者,可在500元的基础上,加罚超出部分10%的处罚(多人责任造成时,按责任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4.2.3.6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技术人员,将依据本制度第4.2.2.5、4.2.3.5或4.2.4.7条款予以处罚(注:①若尚未造成损失者予以警告,并罚款30元;② 审核人按技术人员处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
4.2.4 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或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不含)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的,予以记大过。
4.2.4.1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如公司视情况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则将记大过一次,同时按《银佳公司考勤制度》的规定给予罚款;
4.2.4.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3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4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严重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5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7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尚未构成开除的,其处罚金额由公司给予裁决;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5 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2.5.1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4.2.5.2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而不予以开除的;
4.2.6 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4.2.6.1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及以上的,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4.2.6.2安排非专业岗位人员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或从事有危险的技术性工作,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及以上或事故的管理者;
4.2.6.3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4.2.6.4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4.2.6.5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4.2.6.6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工作计划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及以上者;
4.2.6.7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4.2.6.8精减机构,无相关职位可担任者。
4.2.7 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情况诉诸法律,追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2.7.1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4.2.7.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情节较严重者;
4.2.7.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4.2.7.4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在竞争公司兼职者;
4.2.7.5在公司服务期间,吸食毒品或受司法处理者;
4.2.7.6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4.2.7.7连续旷工两天或月累计旷工超过3天或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
4.2.7.8散布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2.7.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4.2.7.10未经批准,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4.2.7.11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2.7.12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非法组织者;
4.2.7.13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4.2.7.14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4.2.7.15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4.2.7.16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2.7.17故意不采取措施或采取不当措施,致影响工作计划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4.2.7.18其他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必须开除的情形。
4.3 关于奖励处罚的其他规定
4.3.1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在同年度内的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4.3.1.1 嘉奖与警告抵消
4.3.1.2 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4.3.1.3 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4.3.2 本制度与公司其他制度规定相抵触时的规定:
4.3.2.1如其他制度有明确规定的,以其他制度规定的奖罚为准;
4.3.2.2如其他制度规定不明确、标准描述不清晰的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奖罚;
4.3.3所有因违反公司制度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按制度规定罚款外,均须按照下列规定赔偿损失:
4.3.3.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具体经综合管理部确定报总经理批准;
4.3.3.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4.3.3.3本制度规定的损失界定标准分别为轻微损失500元(含)以下,重大损失为501—5000元,严重损失为5000元以上。
4.3.4奖罚纠错规定:
4.3.4.1对于发现奖罚出错或相关员工认为奖罚不公的,可在3天内投诉,综合管理部报经总经理批准可先暂时中止奖罚措施的执行,经调查落实重新做出奖罚决定后再重新执行奖罚;
4.3.4.2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离职(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4.3.4.3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4.4 说明
4.4.1 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将所有罚款转入专项资金,综合管理部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4.4.2 “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综合管理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4.3 “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原因、所犯制度的条款及处罚结果,综合管理部认真核实后直接交财务部予以实施;
4.4.4 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 “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4.4.5 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罚金分摊罚金;
4.4.6 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4.4.7 所有奖罚决定都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记入当事员工本人档案和公司人事档案;
4.4.8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综合管理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4.4.9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4.4.10本制度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进行必要的修改。
『陆』 求生产车间奖罚制度(详细)电子模切类
转载一则“生产车间奖惩制度”,供参考。
为了严肃厂纪厂规,确保生产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所有车间成员均须遵守。1.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挂好上岗证,不允许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进出生产车间必须立即随手关门。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 违者罚款10元。 2.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3、各级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因事短时间离岗时必须经上级批准并安排熟悉本岗位的人员接替并已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违者每次罚款20元。4. 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车间管理人员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5. 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5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6. 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5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7. 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0元。 8.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0元。9.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0元。10.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违者,每次罚款50元。11.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班组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组长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10元。12.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节约水、电、汽。下班或交班前,应检查确认本人的工作及其环境已作妥善处理;必须检查确认需要关闭的水、电、汽已关好,门窗已关好,其它 安全措施已做好后方可离开。违者每次罚款20元。13.不按正确之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而导致设备损坏,依损坏程度责任轻重处罚,酌情处以警告到大过之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致设备损毁无法使用或修复者,处以200元之罚款,并开除处理。14.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班组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元,组长负连带责任罚款20元。15.车间各班组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但如人手不足可经车间主任协调从其他班组临时调配;调配人员必须服从该班组长的安排调遣,日常生产任务以外的工作,也须服从车间主任和组长的安排调遣,安排调遣须调配得当,不宜造成工作量悬殊。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16.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由车间班组负责。17.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标准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班组长并作好记录,生产组长统计数据不清,造成大额超量生产或欠单生产者,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如有不合格产品进入下个班组按情节每件计20-50元罚款,班组长负连带责任,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18. 不按正确之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而导致设备损坏,依损坏程度责任轻重处罚,酌情处以警告到大过之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致设备损毁无法使用或修复者,处以200元之罚款,并开除处理。 19.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保证车间无尘化。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