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怎么避免商标侵权
① 如何避免侵权
>>>点击查看各国知识产权查询方法 二、做好在线店铺管理: 1、设置店铺名时:需要注意店铺名中是否有涉及他人注册商标的单词,若单词涉及他人注册商标且出售的产品与注册商标保护类别的商品相近似,则不要使用该单词在店铺名中,避免受到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装修店铺或者发布产品时: ①不要使用或是对他人原创的图片,文字,视频进行二次剪辑; ②若要发布品牌信息,则先提供授权证明到[email protected],注明Member ID; ③不要使用图片处理工具遮掩全部或部分logo,不要使用品牌的变形词/衍生词,也不要发布模仿知名品牌代表性图案,底纹或款式的疑似产品。 3、产品因为可能涉及品牌而被审核退回时:请您确认自己销售的产品品牌是不是涉及他人的注册商标,如果是的话,请您确定自己是否获得商标所有人的授权或者您的供货方是否获得商标所有人的授权的,若没有获得商标所有人的授权,则请删除这类产品,不再发布,并删除已发布上网的类似产品,因为发布上网后,不排除会收到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投诉,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若您是获得了授权的,请提供授权证明至[email protected],且注明您的Member ID,若您的供货商是获得了授权的,则提供供货方的授权证明以及您的进货凭证至[email protected],且注明您的Member ID。如果您销售的产品品牌不涉及他人的注册商标,请您重新修改信息,避免造成他人误解,误以为您销售的产品品牌涉及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您和品牌所有人之间存在合作关系。 4、产品被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时,积极处理:如果确实存在侵权,请删除被投诉产品,并且不要忘记对前台类似产品进行删除,以免被再次投诉;如果认为产品不侵权,请积极提起反通知;或者也可以积极与投诉方联系,说明情况,争取投诉方撤诉。
② 怎么防止商标侵权
最好有合同啊,在合同里注明他全权负责法律责任。
③ 汽配城使用他人汽车商标是宣传还是侵权
商标侵权认定主要标准有两点: 1、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 2、两商标相同或近似; 3、一般情况下,要求“被侵权商标”系注册商标。 何为“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请参见商标局译制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何为“商标相同或近似”?概括说来从4方面判断:音、形、义、整体结构。细说的话,就太繁杂,比如图形近似标准、文字近似标准、字母近似标准、组合商标近似标准,都不尽相同。真正掌握,需要翻阅、理解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还要有一定的实践,费这些功夫还不如委托商标律师去办。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④ 企业在申请商标的时候,如何避免商标侵权
引言:说到商标大家应该都再熟悉不过了,它是每一个品牌的代表,是一个品牌的标注,每一家品牌都会有它不同的标识,他可以用各式各样的东西表达,可以使用文字,也可以使用图形,每一个商标都是独立和是唯一的。今天,小编带领你们炼金一下如何避免商标侵权问题。
三、如何避免商标侵权
一个商标经过注册之后,便可他一人使用或经过他人允许才能使用,那么,如何避免商标侵权呢?首先你就需要经常关注一下商标的注册问题,并且经常对一些商标进行检查,并且了解一些关于商标的法律法规,如果该商标对你非常重要的话,你也可以通过与该商标注册人进行协商来对该商标进行转让,从而让自己进行该商标的拥有权。
⑤ 汽车配件商标侵权有什么连带责任
商标侵权的行为,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侵害他人商标专用权,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资政知识产权]
⑥ 关于logo的设计,怎么避免商标侵权
商标是否侵权,最主要的不是样式,而是他人有没有去使用您的这个商标名称。想要更好的保护商标,保护Logo样式,一般我们的建议都是文字和图形分开注册,这样一方面增大了注册成功率,另一方您可以灵活组合应用,并且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
⑦ 试分析商标侵权的原因及如何预防商标侵权
可以说,产生商标侵权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历史的根源,也有现实的基础,既有主观的意识,也有客观的因素,它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现象。
(一)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和管理水平。战争上有一个规律:最有效的防御就是进攻。这句话运用到企业商标管理上也很恰当。近20年以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大部分企业的商标意识都有明显的提高,但企业在扩大注册商标数量的同时,商标管理水平和商标保护意识却没有相应提高,对如何处理好商标与企业名称、域名、广告宣传、商品名称等关系方面缺少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甚至一些企业盲目追求注册商标数量,不重视注册商标的质量,对其注册商标缺乏系统管理和统筹运用,无形中给企图商标侵权行为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一些企业打假维权的手段和方式方法也已经远远适应不了现实的需要。 (二)“借光”意识和“搭便车”心理。从众心理是中国传统心理文化特点之一,这种心理运用到商业活动领域,从积极方面来说可以促进生产者和经营者从善如流,从消极方面来说则可能产生两种不正常心理趋向,一是“借光”意识,二是“搭便车”心理,其表现是投机取巧、损人利己,混淆你我、混水摸鱼;其后果是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和信誉,败坏了社会良好风尚和消费理念。
(三)现有知识产权注册体系和制度。商标、专利、版权、药品名称、商号、域名等虽然都属于民事法律调整和保护的对象,但其又分别属于不同的知识产权范畴,其注册登记主管部门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按照各自的注册体系和制度对本范畴知识产权进行注册、登记或备案。由于各法律法规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必要的互补和及时的救济,注册主管部门之间在日常沟通上也不充分和及时,这就为权利冲突埋下了隐患,也在客观上给不法分子的侵权行为提供了一定空间。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和国内社会经济状况看,我国亟需制定一部《知识产权法》,以填补现有法律空白,加强现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之间的互补和协调。
4、现有管理体制的空间差。我国现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集注册和管理于一体,各个主管部门除依据各自的法律法规对其所管辖领域进行注册登记外,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法律是管理的依据,注册是管理的基础,而现有法律法规和注册体制状况决定了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和不足,首先表现为各个管理部门执法力度相距甚远,有的部门执法角度偏差较大;其次是各个管理部门日常管理缺乏必要的衔接和有效的协调机制;再次是侧重“部门法”,侧轻“非部门法”。另外在实践中,行政机关不仅承担繁琐的日常管理任务,而且还要处理大量的侵权案件,而司法机关由于其复杂的程序、较长的诉讼时间以及专业人员的短缺和机构设置的不到位,因此权利人愿意选择效率较高的行政执法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处理侵权案件。
预防商标侵权
第一,企业要把商标权保护列为品牌战略,尽快审查商标注册手续是否完备,商标是否到了续展期。在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后,需要尽快申请国际注册。
第二,注意积累企业商标的基础资料,评估出商标的价值。商标的价值和知名度与企业产品销售的地域范围有密切的关系。此外,广告宣传也是商标知名度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产品销售、广告合同费用等方面的资料和数据都是验证一个品牌知名程度的重要基础性资料,在申报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以及可能进行的商标侵权诉讼中,都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尽早申报省市著名商标,并为申报驰名商标作准备。商标权受法律保护的范围与力度和商标的知名度有较大的关系。商标越知名,受保护的范围越广,受保护的力度越大。
第四,对商标侵权行为要尽早采取法律措施解决。如果某一侵权行为不及时消除,侵权商标在长期的使用中可能成为与原商标共存的合法商标,这对商标权人来说非常麻烦。如果对已经存在的侵权行为不尽快消除,可能会带来更多的侵权人效仿。
⑧ 关于配件侵权及打假问题(法律求助)!
请问贵公司有申请过相关专利没?
若没有申请,肯定是无法保护自己利益的。
若想保护公司利益,建议直接咨询知识产权行业相关人员,然后制定一套比较符合你们公司情况的专利战略。
专利保护和专利侵权涉及的东西比较多,非一言两语能说清,若需帮助,可加Q详询!
⑨ 合同如何避免商标侵权风险
1、合理的商标申请时间,避免商标被抢注
很多企业,为了做好产品上市前的准备,会先期进行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可能是媒体报道、可能是户外广告、也有可能是通过微博等新媒体的形式,将即将上市的产品公之于众。而这时,我们的商标还没有提交申请。这就有可能造成商标被抢注的发生。阿里巴巴集团前CEO马云,在卸任CEO职位后,又把眼光投入到了物流行业。2013年5月28日发布消息,联合多家企业共同创办了中国智能物流骨干网(CSN)项目,并将项目命名为“菜鸟”物流。消息一经公布,一家注册地在香港的公司便于2013年5月29日向商标局提交了一份第39类(物流)的“菜鸟”商标申请。笔者不禁感叹其商标敏感度之高,抢注时间之快。但是马云已经提前一步,在信息发布会之前的2013年5月23日就向商标局提交了此商标申请,躲过了商标被抢注的风险。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应该做好产品上市前的商标保密并在产品上市前做好商标申请工作,避免因商标被抢注而带来的侵权风险。
2、商标申请前做好授权前景评估,降低商标不能授权所带来的影响
其一,确认是否存在在先相同商标。手机应用软件“西柚经期助手”,在2013年4月正式上线,据其当年9月发布的数据,其用户总量已达1000万,日活跃用户超100万,用户量预计有望在年底突破2000万。但是其并未申请第9类(软件)的“西柚”商标,该商标早已在2012年3月14日被另一家公司注册。由于涉嫌商标侵权,“西柚”软件被多家软件下载平台下架,对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企业最终不得不将产品名称升级为“美柚”。为了避免此类侵权情况的发生,可以通过查询在先权利情况,确认商标是否已经被他人注册。如果相同商标已被他人注册,企业应尽快考虑策划新品牌,以避免产品上市后被诉侵权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其二,确认是否存在在先近似商标。通过查询在先权利情况,排除了在先相同权利冲突之后,企业需要考虑是否存在在先近似商标。如有存在,商标是否能够授权。商标申请期间是否有被诉侵权的风险。在2013年11月9日晚恒大亚冠夺冠庆典上,“恒大冰泉”的产品正式亮相,产品定位于高端水市场。其于2013年10月22日向商标局提交了商标申请。此后,广州恒大集团投入巨资推广新品牌,使品牌知名度迅速提升。就在此时,广州恒大被诉商标侵权,江西恒大状告其侵犯了其已注册的第32类(矿泉水)“恒大”商标。虽然广州恒大方面对于侵权予以否认,此案正在审理中。但是从商标上分析,“恒大冰泉”商标显著部分为“恒大”,“冰泉”属于通用名称,显著性较弱,商标整体较为近似。在商标审查阶段,“恒大冰泉”能否通过审查,尚不明了。即使该商标顺利注册,仍有被对方提起异议的可能。“恒大冰泉”商标授权之路,可能会颇为坎坷。企业在产品上市前,如果查询到有在先近似商标,经过评估可能会影响新品牌授权或在申请阶段有侵权风险,企业则需要考虑是否继续使用该商标,做好利弊上的平衡。
二、商标注册之后,我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么?
商标注册之后,企业即享有了商标专用权。此时很多企业便放松了警惕,事情是否真如企业所想,其实不然。商标注册后仍然存在着一定风险。企业可能因此再度陷入商标侵权的泥潭之中。
1、面对商品分类表的变化,是否及时补充新的商标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简称为商品分类表)是商标申请、商品选择、近似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我国现行的是基于尼斯分类第十版分类表。尼斯分类表每五年会有一次重大修订,每年会有一些小的修订。因此,面对不断变化的分类表,企业应及时关注其变化,避免因分类表变化而带来的商标侵权风险。陌陌科技公司正值IPO之际,不想竟被另一家公司提起诉讼,被诉侵犯其“陌陌”商标专用权。陌陌科技公司第9类(软件)“陌陌”商标申请于2011年9月8日,2012年11月14日核准注册。为什么商标已经注册,还是被诉了侵权?被诉方第45类(交友服务)“陌陌”商标申请日为2012年8月6日,2014年1月7日核准注册。被诉方核准注册的服务为“交友服务等”。“交友服务”与“陌陌”软件提供的服务相近,因而被诉。
2014年新修订的分类表中,增加了一项新的服务“在线社交网络服务”,该服务与“陌陌”软件提供的服务更加相符。如果陌陌科技公司及时补充注册该商标,很有可能会避免此次诉讼。很可惜的是,该服务已经被另一家企业抢注,如果该商标也顺利注册,陌陌科技公司有可能又一次因为商标侵权,走上被告席。现在诉讼结果尚未知晓,但是很有可能影响“陌陌”的IPO之路。因此,企业在商标获准注册之后,也要保持警惕,及时关注分类表变化,及时补充商标注册,避免因此而产生的商标侵权风险。
2、是否做好了商标监测工作,避免他人抢注
从“陌陌”被诉一案来看,我们除了要注意及时关注分类表变化,补充注册外,还提示了企业应该做好商标监测工作。如果陌陌科技公司及时在商标公告期监测到了第45类(交友服务)“陌陌”的公告,并及时提起异议申请,则可以避免现在的被动局面。
随着我国法律保护环境不断改善,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也应该随之提高。企业应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商业经营。做好商标防范工作,避免商标侵权诉讼的发生,也是企业商业竞争中重要的一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