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汽车维修资质变更地址
1. 如何申办三类汽车维修执照
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 广州市政府
【颁布日期】 19930622
【实施日期】 19930622
【文号】 穗府(1993)56号
【题注】
【章名】 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的管理,确保汽车、摩托车维修质量,维护承、托 修双方的合
法权益,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汽车包括挂车、半挂车、各种工程机械车辆的大修、总成大修、
维护及小修、专项修理和摩托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下称维修业户),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广州市交通局是本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的主管部门。市属各区、市、县交通局是该辖区汽车
、摩托车维修行业的主管部门。
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维修管理处)和各区、市、县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
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维修管理办)依照本办法,行使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的管理职能,负责国家和省市
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并以处、办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区、市、县维修管理办受市维修管理处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 市维修管理处负责:
(一)中央、省、外地、部队驻穗和市属的维修业户开办审批和管理工作。
(二)区、市、县属经营汽车、摩托车大修的维修的业户的开办和年审的终审工作。
区、县(市)维修管理办负责:
(一)本辖区所属的汽车、摩托车的维护、小修、专项修理业户的开办审批和管理工作。
(二)本辖区所属的汽车、摩托车大修业户的开办、管理以及年审的初审工作。
维修管理处(办)在接到维修业户开办申请后,应在十五天内作出决定。
第五条 市维修管理处根据交通部规定,对广州地区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实行管理,以确保在用运输车辆
的技术状况完好和维修质量,健全车辆质量监控体系。
第六条 维修业户应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向经管的维修管理处(办)申领《技术审查合格证》和“经营类
别牌”,按时参加行业年审。
第七条 汽车维修业户分以下三类:
一类:汽车大修,总成大修。
二类:汽车维护及小修。
三类:汽车专项修理:包括专门从事车身修理和喷漆,篷、套、座垫及车内装饰,电器、仪表、蓄电池修理
,散热器、油箱、轮胎修补,玻璃安装,空调机、暖风机、高压油泵、喷油器修理,曲轴修磨,镗磨汽缸等
业务。
摩托车维修业户分以下两类:
一类:摩托车大修。
二类:摩托车小修。
汽车维修业户未经批准不得兼营摩托车维修业务;摩托车维修业户未经批准不得兼营汽车维修业务。
第八条 申办汽车、摩托车维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须具备与其经营范围和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厂房、场地、
技术力量、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维修检测设备和计量仪具以及必备的资金。具体开业条件由广州市交通局
另行制定。
第九条 维修业户必须执行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广州市统一的汽车摩托车维
修合同文本和专用发票及工时、材料明细表,按时向经管的维修管理处(办)报送有关的报表。
第十条 维修管理处(办)有权查阅维修业户的经营资料和各种票证,维修业户不得拒绝和阻挠。涉及维修
业户经营秘密的,维修管理处(办)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一条 维修业户应按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价格作价规定的作价原则,合理收费。
第十二条 维修业户必须严格执行汽车、摩托车维修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制度,保证维修质量。
经大修、总成大修或二级维护出厂的汽车,必须由专职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后签发《汽车大修出厂合格证》、
《汽车总成大修出厂合格证》或《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方可出厂。
第十三条 承接汽车改装、改造和变更原车颜色的,须有公安部门批准的证明,方可承修。
第十四条 维修业户变更经营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济性质和临时停业的,应在十五天内向经
管的维修管理处(办)办理变更手续;变更经营类别的应提前三十天向经管的维修管理处(办)提出申请,
办理审批手续;歇业的,应提前三十天向经管的维修管理处(办)写出书面报告,交回《技术审查合格证》
和“经营类别牌”。
第十五条 维修业户必须按时向经管的维修管理处(办)缴纳营业收入额1%的行业管理服务费。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维修业户,由经管的维修管理处(办)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无《技术审查合格证》经营汽车、摩托车维修业务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处以相当于该项营业
收入额的罚款。超越核定技术类别范围承接汽车维修业务的,处以相当于该项营业收入额50%的罚款。
(二)不按时办理《技术审查合格证》年审,不按规定悬挂《技术审查合格证》、“经营类别牌”的,不按
期限如实报送有关统计资料、报表或不按规定期限办理停业、歇业、变更经营地址手续的,处以一百元以至
五百元的罚款。
(三)不按期限缴纳管理服务费或弄虚作假偷漏管理服务费的,责令限期补缴,并按日处以应缴管理服务费
5%的滞纳金,逾期三十天仍不缴纳的,吊销《技术审查合格证》和“经营类别牌”。
(四)不执行维修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制度,维修质量低劣的,给予警告;造成托修方经济损失
的,要负责经济赔偿;情节严重或屡犯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技术审查合格证》和“经营类别牌”。
第十七条 违反物价管理规定的,由物价部门按物价管理规定处罚;违反汽车、摩托车维修合同管理规定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合同管理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 对市维修管理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广州市交通局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区、市、县维修管理办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经管的区、市、县交通局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复议申请或提起诉讼应当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提出,对上一级机关作出复议决定
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处
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单位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不停止对处罚的执行。
第十九条 维修业户与托修方因维修质量、收费问题发生争议,可由经管的维修管理处(办)负责调解,调
解无效,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各级维修管理处(办)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按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
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规定》,给予处分。如触犯刑律,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广州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市人民政府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批准由广州市交通局施行的《广
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2. 汽车维修三类营业执照怎么办
1,汽车维修三类营业执照怎么办?
1,申请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的单位,应持主管部门批件
2,个体户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证明,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递交开业申请
3,经审查同意并鉴定技术等级,凭行业主管部门发给的“开业技术条件审查申请表”、“汽车4,维修业技术合格证”和有关批准证明
5,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6, 汽车维修的行业主管部门市交通管理部门。
2,办汽车维修营业执照上面都写什么经营范围
首先你对汽车要有一定的了解,然后要熟悉各种汽修,装饰方面的知识。因为汽车美容不光是外表上的装扮,很多的汽车爱好者喜欢的是内部结构的更换,如增大发动机马力等,将一辆普通的QQ改装成奔驰小跑。这是现代美容的主要趋势。至于怎么经营,首...
3,三类修理厂营业执照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收费标准:在未制定收费标准前暂不收费。 收费依据:在未制定收费标准前暂不收费。 数 量:无数量限制。 许可时限:期限为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 申请人向受理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由受理人员对其申请许可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当场予以受理,发放《机动车维修经营开业审批表》,送达《受理许可通知书》,由道路运输管理站做出许可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许可的核发《经营许可证》;不属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范围的,当场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送达《不予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送达《材料补正通知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持《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申报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标准、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四)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五)维修检测设备清单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六)厂房平面图及外景照片; (七)外协设备合同书; (八)相关制度复印件; (九)按照申请条件中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受理科室:各县(区)道路运输管理站,办公地点设在道路运输管理站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办结科室:各县(区)道路运输管理站,办公地点设在道路运输管理站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4,开汽车维修保养店要办哪些手续
需要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首先要确定办个体户营业执照还是企业营业执照,个人建议你办个体户营业执照,因为申请手续简单,费用低很多。
接着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店名,
然后到当地县区级的交通局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办好这个证再去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在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到当地地税局、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5,汽车维修要办什么证件
需要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首先要确定办个体户营业执照还是企业营业执照,个人建议你办个体户营业执照,因为申请手续简单,费用低很多。
接着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店名,
然后到当地县区级的交通局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办好这个证再去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在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到当地地税局、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开一家汽车维修店需要什么资质吗
1、开汽车维修店,在办理工商执照前,你要到交通局维修行业管理处(科),办理许可证。
维修店也分成几个级别的。
2、维修许可证的要求;房屋租赁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营业面积。足够的设备设施,包括举升机、空压机、检测设备等。维修人员应该有足够的技能等级。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国家工商总局宣布,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
3. 汽车维修三类资质 这个东西到哪里办吗
办理三类汽车维修资质和营业执照变更营业范围需准备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 验资报告
3. 场地证明(代办可提供样本)
4. 租赁合同(代办可提供样本)
5.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6.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填表用复印 9份)
7.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8. 准备好公章,办手续用
9. 办理时间 1个半月左右
4. 如何申办汽车三类维修企业
首先,你需要核名,就是你需要到工商局那里拿核名表。当然,你需要确定你已经可以在你理想开店的地方租到位置。因为核名表中需要填写地址的。填完表需要交回去核名,还要带办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所租店铺的房产证原件等,其实等你拿表时,你可以问清楚那里的服务人员。
等核名表出来了,然后就需要到店铺所属地方的环保办,道路运输交通管理局去办理相关手续,因为《环保报告》和《道路运输许可证》出来了才可以办后续的东西。这过程是很烦人的,一定要跑很多次。
你开始了这些,后面的就知道怎样继续了,因为都要填表,复印证件。如果你不太懂,而且你是老板,建议你找那些税务咨询代办好了。这可以省麻烦,但不一定省时间啊。
以下是网络找到的,希望对你有点帮助。
一、必备材料
1、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报送以下材料:
(1)《XX省汽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表》
(2)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量具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3)从业人员有关证件;
①技术负责人: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从业资格证书。
②检验员: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配备至少2名质量总检验员和1名质量检验员。从事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质量总检验员和1名质量检验员。从事三类维修业务中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应当至少配备1名质量检验员。
③机修维修工、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配备至少6名、电器维修工、钣金维修工、涂漆维修工、车辆技术评估(检测)工各1名并持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配备至少4名电器维修工、钣金维修工、涂漆维修工、车辆技术评估(检测)工各1名并持从业资格证书;三类维修业户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④企业管理负责人、业务员、价格核算员持有从业资格证书。
(4)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等。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执行;
(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6)与其维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生产厂房和车辆停车场面积资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还应当提供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7)工商部门的业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允许设备外协的外协协议书(外协单位应在本辖区或20公里距离范围内,机加工设备除外);
(9)其他相关材料。
5. 请问办理三类汽修厂的流程
1、申请办理三类修理厂需要到拟办理修理厂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2、如果汽修维修场所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要去当地环保部门办理《报告表》;
3、如果汽修维修场所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则只需要到当地环保部门填报《登记表》即可。
(5)三类汽车维修资质变更地址扩展阅读:
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但是具体办理程序及需要提交的资料请到辖区所在地县级运管机构咨询。
第九条 一类、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
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含汽车综合小修)、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具体有关经营项目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6. 汽车维修三类资质
机动车维修经营及资质 一、 开业条件:
指进行各类汽车维修作业必须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流动资金等条件。
1、设备条件:
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
应具备与经营种类相适应的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及主要手工具。
2、设施条件:
生产场房和停车场的结构面积、设施必须满足与其生产纲领和生产工艺相适应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车。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大修厂)主生产场房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维护厂)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专项修理)作业生产厂房面积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专项修理作业的要求。
3、人员条件;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
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直接生产工人不少于50人,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3人,财务人员示少于2人。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助工或技师以上),直接生产工人不少于15人,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财务人员不少于2人。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技术工人工种数量与经营项目相适应。
4、质量管理条件:
一类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必须具备并执行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必须具备所维修汽车的维修技术资料;应具有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合同文本和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就具有度执行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工艺文件、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机具管理及维修制度等。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应具备并执行与其专项修理作业有关的技术标准、工艺规范、技术资料,应有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5、安全生产条件:
一类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应具有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应有与其修理作业有关的安全防护、消防设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6、环境保护条件:
一类和二类维修企业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应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产工艺安装、配置的处理“三废”、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应齐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
7、流动资金条件: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的流动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的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0万元;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的流动资金数量应与经营项目相适应。
注: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按照“先立项、后筹建”的原则,需先报立项申请经省交通厅批准后进行审批。
二、 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1、 申请报告;
2、 厂房(非临时性建筑)名称、厂地租赁合同;
3、 企业(业户)地址、经济性质;
4、 企业经营类别和经营项目;
5、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 汽修三类资质如何办理
首先办理营业执照,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修理厂的名称 需要材料 :房产证 房屋租赁合同 ; 然后办理行业许可证,到交通局申请修理资格: 办理好上述手续,还需办理 组织机构代码证 方便以后建立银行对公账户 交税用等等; 最后是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当然如果要做门头广告之类的还需要到城管部门办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证基本上就这些 。
汽车维修三类厂开业条件:
1、租场地、构设备
2、到交通局办汽车维修许可证
3、拿到交通局批的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办理汽车维修营业执照
4、拿以上证件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纳税登记
5、开业 补充:如果还经营汽车配件的话,还得到技术监督局办理汽车配件经营手续
8. 汽车维修需要办什么资质才能修发动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汽车使用量也在逐年增多,汽车行业的红火,使得汽车维修业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从事汽车维修业的人也越来越多。在如今全民大创业的环境下,很多人对汽车维修业也很感兴趣,但是行业内的一些基本情况却不是很了解,如汽车维修资质办理流程有哪些,有哪几类汽车维修等等。下面贤集网小编就给大家讲讲汽车维修资质办理流程,汽车二、三类维修资质办理需要什么资料。一、汽车维修资质办理流程
1. 递交书面申请 到所在地区。县级交通局汽车维修管理办公室(简称汽修办),汽修办会根据你的申请向你提交一套完整的格式性的申报资料,再认真填报;
2. 汽修办管理人员到现场(汽修厂)实地检查软、硬件设施是否符合你申办的开业条件,并会指出还应作哪些整改和补充;
3. 经汽修办验收符合开业条件后颁发《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4. 凭《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证》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5. 凭《工商营业执照》向当地税务管理部门申报‘税务登记’。二、汽车维修分哪几类
根据交通部标准,汽车维修企业共分为三类。
一类: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也可从事汽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
二类: 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
三类: 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和维护,主要如车身,涂漆,装饰座垫,水箱,轮胎,曲轴修磨,镗缸,电气等专项维修。
通过对以上三类划分就大致明白他们应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三、汽车二类维修资质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1、岗位人员业户管理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检验员2人、业务人员1人、价格核算人员1人、主要维修工种:机修工4人、电工2人,钣金工2人,油漆工2人;
2、接待室面积不少于20平米,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主要零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有客户休息的设施;
3、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平米,场地应平整坚实,有明显的区域界定标志。并应具有俣法的书面合同书;
4、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200平米,应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
5、设备、通用设备、序号
设备名称:1、钻床;2、电焊及气体保护焊设备;3、气焊设备;4、压力机;5、空气压缩机;6、充电机专用设备见附表主要检测设备
序号:1、声级计2、排气分析议或烟度计3、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具备近光检测能力),二类允许外协4、侧滑试验台二类允许外协5、制动检验台具备轴重检测功能,修理大型货车及二类允许外协;6、车速表检验台,二类允许外协;7、底盘测功机允许外协。
四、汽车三类维修资质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三类汽车维修资质和营业执照变更营业范围需准备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验资报告;
3、场地证明(代办可提供样本);
4、租赁合同(代办可提供样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填表用复印9份);
7、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8、准备好公章,办手续用;
9、办理时间1个半月左右。
9. 汽车维修三类证怎么办
汽车维修三类证需要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提交《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在运输管理机构通过后即可办理。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提交《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并附送规定条件的下列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完整:
(一)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六)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9)三类汽车维修资质变更地址扩展阅读: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规范和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公开的维修技术信息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通过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等维修作业,使机动车通过排放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