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东越野车伤人
❶ 车子撞上动西导致间接伤人的怎么处理
自卫(刑法称为“正当防卫”)的情况下不可能出现间接故意伤害,应当是过失致人重伤。
间接故意与过失有本质的区别,间接故意依然是故意犯罪主观恶性依然较大。但过失则说明主观恶性较小。在量刑时故意与过失也是有质的区别。
因此,如果你父亲已经被认定为间接故意伤害,那么就说明你父亲不是自卫或是在自卫终了又实施了伤害行为。
❷ 粤ebz016车伤人事件
8月17日7时许,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接到报警称:在文华路一中路口附近路段有人打架,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将涉案的周某明、梁某洪带回荷城派出所调查。
经初步调查,周某明驾驶小车经过路口时,与坐在路口摩托车上的黄某全发生口角,随后发生打斗,周某明持车锁将黄某全打伤致其倒地,后周某明停止殴打。驾车途经此处的梁某洪得知黄某全被打,持车锁殴打周某明。
黄某全经医院救治,目前神志清醒,其头部见挫伤,经医院CT检查暂未发现颅内出血,法医初步鉴定意见为轻微伤。
目前,黄某全留院观察中,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❸ 我车子出车祸伤人了(事故认定书我全责,车子有交强险,三责险50万,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❹ 越野车被从天而降的鸭血汤砸碎,这样的事件为什么总是发生
越野车被从天而降的鸭血汤杂碎玻璃的新闻引起了人们的热议。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居住的房屋也越来越高。由于高层楼房的高空抛物现象具有极大的危险性,所以是被禁止的行为,但是在生活中各种高空抛物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这一方面和一些人的素质有关系,另一发面也说明这些人安全意识淡薄,对高空抛物的危险性认识严重不足。
发生高空抛物伤人损物事件的原因首先是人们的素质不高。高空抛物的行为是非常不文明的行为,也是很危险的举动,一些人由于自身素质不高,为了自身的便利而将一些垃圾和其他物体随意从高空抛下;其次,难以确定抛物者。现在的监控大多是放在高处用来监视下方的特定区域的情况的,能够监视上面区域的监控还没有普及,这就无法轻易抓住高空抛物的始作俑者,使得他们更加胆大妄为;最后,人们的安全意识淡薄。很多人在生活中对高空抛物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觉得不会有什么大事,也让高空抛物屡禁不止。
现在很多人对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和危险性认识不足,很多人认为自己从高空扔东西的行为没有什么,不会造成什么大事。这种对高空抛物的危害的认识不足也让这种现象屡禁不止。
你觉得高空抛物应该如何制止?
❺ 车伤人,受害方自己可以去对方理赔公司申请理赔吗
不能的。要第一时间拨打112进行报警处理,查证是哪辆车把你撞到的?确定责任,确定清楚之后,如果是上班路上受伤了,这个是属于工伤,可以工伤进行报销。
如果车当时没有逃逸,那么交警来了之后就判定他的责任,再打电话让他的保险公司过来,如果他不赔钱的话,就是由他的保险公司进行赔钱。
如果已经逃逸的话,那就需要有交警查出这个人是谁。然后你再进行民事的一些追偿。
❻ 越野车恶意碾压拖行致交警殉职,司机会被判什么罪
从我们呱呱坠地开始,父母长辈以及老师都教导我们要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素质,有文明的公民。不管自己有多大的成就,我们都要学会怎么去做人,与人为善。面对社会的险恶,我们都是秉着批判的态度,从中汲取教训,让自己变得更好。对于那些为社会尽职尽责的国家干部、警务人员以及医护人员,我们都抱以最大的敬意。但是近日在内蒙古通辽市发生一起影响恶劣的事件,造成一名交警失去生命。
一、交警遭碾压这位石光宇同志在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行动时,碰到一辆黑色越野车在距离他和他的同事不到5米处时突然转向加速,冲向他们。导致石光宇当下被车辆撞出几米远,面对这种情况,他的同事准备上前救他,但是没想到嫌疑人却又调头冲回使得石光宇遭到二次碾压拖行,最终不幸以身殉职。嫌疑人还手持短刀从车上跳下来,冲向人群,为了防止他的进一步动作,执勤民警成功将其制服。
❼ 车子伤人斯离现场,但报警了,违法吗
违法。当时肇事者不可以离开。否则就属于肇事逃逸
❽ 车与车出事故伤人了,用补偿误工费,营养费吗
出了车祸伤了人,在法律上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上述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这里不包含营养费。
二、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在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后,职工所在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抚恤、劳动保险待遇。
❾ 你好!我是车主,车伤人交警认定同等责任,伤者不服。我需如何处理
如果受伤者不服,他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如果没有太大的问题,一般会维持原认定,也就是同等责任,各方各负百分之50的责任。
❿ 车伤人事故
一,扣车,是为了验车,为了责任认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二,一般情况,责任认定书出来,就能提车。除非受害人保全。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