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皮卡車通行證
⑴ 重慶主城皮卡新規定
重慶市公安局進一步推動「放管服」改革,新出台了10條措施以促進汽車消費和物流運輸,其中包括對皮卡車通行限制的放寬。具體規定如下:
1. 全市范圍內,渝籍號牌的皮卡車(多用途貨車)不再受到進入中心城區及其他區縣城區的限制,無需網上備案即可自由通行。
2. 皮卡車在中心城區及其他區縣城區的通行不再需要按照載貨汽車限行規定進行網上備案,但仍需遵守高峰時段的橋隧錯峰通行規定。
3. 高排放的皮卡車在中心城區通行時,需遵守相應的高排放機動車限行規定;非渝籍號牌的皮卡車,則繼續遵循現行的載貨汽車限行規定。如有臨時通行需求,可通過「交警12123」APP申請臨時貨車通行碼。
4. 自2020年5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對符合《機動車類型》(GA802-2019)「多用途貨車」標準的皮卡車放寬了通行管理限制。這類車輛具有長頭車身、核定乘坐人數不超過5人(含駕駛員)、駕駛室高度不超過2100mm、貨箱欄板(貨箱)上端離地高度不超過1500mm、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特點,或登記為輕型多用途貨車的車輛。
5. 放寬的車籍范圍限定於重慶市內的渝籍號牌皮卡車。非渝籍號牌的皮卡車仍需遵守現行的貨車限行規定。
6. 在主城區,皮卡車可自行在互聯網上備案通行,無需辦理貨車通行證。備案成功的皮卡車,在除早晚高峰時段外,可在主城區24小時自由通行。
7. 在主城區以外地區,除特定因交通管理需要實施限行、管制的道路外,已全面取消皮卡車的通行限制,無需辦理任何通行憑證。
8. 關於排放管理,主城區實施高排放車輛限行後,高排放的皮卡車將無法備案通行,需按照高排放車輛限行規定行駛。已備案的皮卡車,系統將自動取消備案記錄和通行許可權。
9. 實行備案通行管理後,皮卡車的通行許可權大幅放寬,駕駛者需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安交管部門將對違法行為加大執法力度。
請注意,以上內容可能會隨政策調整而變化,建議及時關注官方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