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車加蓋還算闖禁令嗎
㈠ 新皮卡車後面加蓋(蓬)能否入戶上牌如可以要什麼手續
我是在東莞打工的,想買輛2手皮卡車,可是沒有營業執照,怎麼過戶? 過到深圳又需要什麼手續? 誰幫幫我? 您好, 中介會幫您一次性弄好的
㈡ 皮卡車貨箱加蓋需要辦什麼手續嗎好辦嗎要多錢和什麼材料呢急求大神解答一下吧!
這還用問?一定江收藏啊,雖然華爾街可能會出售更多一點,但是他有很多你買最好的四輪驅動車河鄰居汽油
1噸柴油必須
慶鈴皮卡非常堅固,而且許多單位購買是他唯一的外觀,多年來已經過時,鄭州日產良好勢頭近日,長城一直是市場的領導者,出口金額是其成本高,主要是因為非常大,與合作博世柴油技術,有很多的好運氣,要對小日本的技術比好不好,我建議你在長城風駿,看起來不錯,考慮到一定程度的舒適性,長城高端皮卡
㈢ 皮卡汽車後車廂加個蓋能進市區嗎
應該 可以,後面屬於密封的,貨物不泄露!你這屬於私改車型,必須到車管所進行變更。變更完畢,就可以了!
㈣ 今天來貨車闖禁令被處罰之後明天繼續走禁令還會被交警處罰嗎
那肯定會被處罰啊,已經知道違反禁令為什麼還要再去闖禁令呢
㈤ 皮卡車加不加蓋
一個可以載客 一個不可以
㈥ 皮卡車加上後箱蓋,可以進市區嗎
不可以,未經許可改裝車輛是違法行為。
根據《機動車登記管理規定》:
第九條申請人申請變更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機動車車身、車架的,應當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並提交合法證件。
車輛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作出批准或者拒絕變更的決定。准予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之日起10日內,將機動車送機動車管理機構進行檢驗。
機動車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對機動車進行確認,收回駕駛證原件,重新核發駕駛證。更換車身或車架時,還應檢查車輛識別號碼(車架號碼)的擦膜,並收集車身或車架的產地來源證。
(6)皮卡車加蓋還算闖禁令嗎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第十七條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主可以在不影響安全標志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更換:
(1)小型、微型客車應配備前後防撞裝置;
(2)貨運機動車應配備防風林、水箱、工具包、備胎架等;
(3)加大機動車內部裝修等。
第三十二條機動車所有人發現登記錯誤的,應當及時請求機動車管理部門予以糾正。車輛管理機構應在5日內進行驗收確認。
確有錯誤登記的,應當糾正機動車登記證上的有關內容,並換發駕駛證。需要變更機動車號牌、駕駛證的,收回原機動車號牌、駕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駕駛證、檢驗標志,重新核發。
第三十三條經登記的機動車被盜、搶劫的,車輛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刑事偵查部門提供的情況,在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進行記錄,停止對被登記的機動車的登記。被盜、搶劫的機動車歸還後,車輛管理機構應當恢復對該機動車的登記。
㈦ 皮卡車安裝有封閉貨箱後,還算是皮卡嗎能不能安裝封閉貨箱後就不按照15年強制報廢了謝謝!
不能。。。依然有報廢時間限制,而且在皮卡不能進城的城市封閉了貨箱也一樣不能進城
㈧ 想買個皮卡,但是好多地方皮卡都不讓進市區,問一下如果把後車廂加蓋了,上海市區能進嗎
依然不能進市區,皮卡不是因為加蓋就改變了性質,加了蓋的皮卡依然是皮卡,它是以行車證為依據的。
㈨ 皮卡後備箱加蓋後可以不作為貨車上行駛證嗎
皮卡車後備箱加蓋後可以變更為營運載客汽車或者非營運載客汽車,需要在變更後十日內持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章 登記
第二節 變更登記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一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
車輛管理所辦理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和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